上瘾品”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上)(求知)什么叫边际效用?就是增加一个单位的消费品,带来消费者 的效用的增加量比如说,在你口渴的时候,你愿意花2元 钱买一杯矿泉水,这说明你对这杯水作出了值 2元钱的主观 评价(可看作它可以给你带来 2 元钱的效用)当你喝下这 杯水之后,口不那么渴了,于是现在你只愿意以1 元钱买第 二杯水,即它只给你带来 1元钱的效用,这1元钱的效用, 就是第二杯水的边际效用第二杯水下肚,你已经不口渴了, 也不愿花钱买水了,除非第三杯水白送给你喝于是第三杯 水给你的效用是 0,即第三杯水的边际效用是 0第三杯水 下肚,你的肚子已经胀了,如果还要你喝第四杯,你不但不 觉得爽,反而觉得难受,这第四杯水给你带来的就是负效用, 它的边际效用也是负的了也就是说,假设其他条件不变, 一个人对一种商品的消费量越多,那么,这种商品对于他的 边际效用是逐渐减少的,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以下简 称递减律)最近笔者发现,经济学家茅于轼在题为《幸亏我们生活 在一个收益递减的世界里》的文章中称:“收益递减律无法 用任何逻辑的方法加以证明,所以它只能当作经济学中的一l=i条公理被接受但他还表示:“吸毒就接近于收益递增”。
但“公理”是没有例外的,茅先生的观点显然是自相矛盾的经济学家汪丁丁在题为《为什么“边际效用递减”?》的文章中分析认为,可以“上瘾”的消费品,边际效用是递 增的,如吸毒和酗酒他把这些情况处理在“不正常消费 品”之列将吸毒等作为“例外”,这是国内外几乎所有经济学家 的看法但是,按照这些学者的逻辑,在现实世界中,我们 可以列举很多类似的“例外”如A先生喜欢收藏字画,对他而言,搜罗的字画多多益善;同理,B先生喜欢集邮,C先生喜欢游泳, D 先生喜欢打麻将这些人的消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嗜好某物品或消费如命,按照茅、im汪等学者的逻辑,这些情形都应该是边际效用递增的但是, 类似的事例举不胜举,我们就不得不推论如下:要么是这些 学者的观点错了,要么是递减律错了但是,如果我们认为递减律是错的,这将出现严重的后 果:经济学必须重建!因为,递减律是微观经济学的基石, 少了这块基石,经济学的大厦就要倒塌因为没有它,就不 能推导出需求、供给和价格之间的关系,就不能描述市场经 济发生作用的机制,就无法构筑整个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和核 心但是,我们首先可以得出这个判断———经济学经历数百年的发展与完善,特别是微观经济学,已经趋于完美了, 它不可能错,它赖以建立的基石也不可能错。
看来,只能是茅、汪等学者的推导存在缺陷他们错在哪里?笔者认为,失误在于对递减律无界限的应用,或者说是对该定律的边界或内涵实行了没有界定的应用翻阅了大量的海外经济学著作(包括英文原著),笔者 发现那些学者关于递减律的讨论,都是用形式逻辑中的归纳 论证法进行推演的(茅、汪等认为该定律无法证明,显然是 不正确的)他们认为该规律需要考虑前提条件(茅、汪等 将它作为公理,也是不正确的)如马歇尔认为:“在这一 规律之中有一个暗含的条件,应当加以说明就是,我们假 定,不容许这期间有时间使消费者自己在性格和爱好上发生 任何变化这其实是假定人的偏好不变马歇尔的限定, 尽管解决了前面所提到的“例外”可能带来的导致递减律 破产,进而使整个经济学大厦倒塌的恶果,但是,它使得递 减律不切合实际,很武断,变得有些逻辑游戏的味道因为, 人的偏好必定随着时间而改变,这是事实作为一条“规律”,如果同诸多的“事实”相违背,无 法真正解释现象,则该规律必定是伪规律或者说是彻头彻尾 的错误到底如何限定?从我们的消费品分析尽管消费品 包罗万象,但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生活必需品,如柴、米、 油、盐等;非生活必需品,即在各种生活必需品得到保障之 后出现的,如各种装饰品或炫耀性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