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护工管理制度惩罚细则养老院是老人安享晚年生活的地方,既有服务性质,又有公益性 质作为养老院护工,应该服从院内管理细则,为老人服好务,营造 良好温馨养老环境违反护工管理细则,制定如下惩罚措施:一、 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在病区活动,违者扣10元/次二、 在病区嬉笑打闹、大声喧哗,在病室内吸烟,在病区内吸游烟, 干私活,扣10元/次三、 工作时间不得窜岗、聊岗、喝酒、打牌、擅自离岗,违者视情 节轻重扣50-100元/次四、 在病区内不得与病人及家属或工作人及护工之间发生争执等过激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扣50-100元/次五、 卫生包干区卫生不符合要求,扣10元/次六、 不得暗示、索要病人钱物,发现一次扣200元,并给与警告处 分,第二次再犯做开除处理七、 护理病员发生跌倒、烫伤等责任性事故,视情节轻重扣除100 元及以上金额八、 因工作责任性原因导致所护理病员发生压疮,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元九、 故意隐瞒上述第七、八条情况,扣除 200 元/次十、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