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 2018年2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一.总则 5二.招标文件 6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五.开标及评标 10六.授予合同 12七.履约保证金 12第二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 14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 17格式1、投标报价表 18格式2、投标函 19格式3、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 20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1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格式6、项目代建保修服务承诺书 23格式7、拟选派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 24格式8、项目代建管理方案 25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26第五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54一、评标委员会组织 55二、评标内容 55三、评标程序 55四、评标细则 55五、资格审查表 58六、符合性审查 59七、综合评分表 60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镇龙片区,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9534平方米,实际平整面积为平整面积约1191445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绿化等其中,填土方约538825立方米,挖土方约1887797立方米,挖石方约307520立方米,排水沟(管)长约13410米,边坡支护及绿化约26174平方米,场地围墙约12240米,新建道路面积约1200平方米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建设地点广州市开发区镇龙片区,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项目概算投资额投资总额为12328万元,其中建安费9952万元,其他费用1789万元,预备费用587万元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284.92万元项目工期项目工期:暂定为5个月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公告招标内容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代建单位取得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使用人使用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2.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银行帐号: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5.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5款。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10%答 疑1.本项目采用网上答疑方式2.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3.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6.1款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组成两部分文件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以及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文件1份(CD-R光盘,先独自封好)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开 标 会时间:2018年3月27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6时00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工 号码:82219477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1)评审完成后,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招标人经查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行贿记录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排名第一、二、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上述情况的,则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一.总则1.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1.2 项目建设地点:镇龙片区,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1.3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9534平方米,实际平整面积为平整面积约1191445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绿化等其中,填土方约538825立方米,挖土方约1887797立方米,挖石方约307520立方米,排水沟(管)长约13410米,边坡支护及绿化约26174平方米,场地围墙约12240米,新建道路面积约1200平方米1.4 项目总投资:投资总额为12328万元,其中建安费9952万元,其他费用1789万元,预备费用587万元1.5 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以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作为代建费用计算的基数,代建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 284.92万元代建服务费最终以相关财政主管部门结算审定价为准)1.6 招标内容: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
1.7 项目工期要求: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项目工期:暂定为5个月2.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3. 保密事项3.1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图纸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招标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4. 投标人知悉4.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5. 保证5.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 现场踏勘、答疑6.1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2 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有关安排6.3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6.4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6.5 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6.6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6.7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6.8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7. 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具体内容组成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五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9. 招标文件的确认9.1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9.2 投标人应毫无遗漏地审阅招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9.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10.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0.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 投标文件的语言11.1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部分等内容组成12.2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详见招标公告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12.3 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2.3.1 投标报价表(按格式1)12.3.2 投标函(按格式2)12.3.3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按格式3)12.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格式4)12.3.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5)12.3.6 投标人对本项目保修服务承诺书 (按格式6)12.3.7 拟选派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格式7)12.3.8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按格式8)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手持递交,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均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13. 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3.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在规定地方盖章和签字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14.2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4.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4.4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1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中标人按规定签订了中标合同2)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14.6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代建合同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按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投标保证金不予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要求16.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按招标文件相关格式的规定及要求正确签署、盖章16.2 未按规定正确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3 投标文件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分别在文件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标明“正本”或“副本”16.5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的封面均必须加盖公章,并经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6.6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光盘(先独立包封)一份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的字样16.7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6.8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 投标文件的递交17.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18.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1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16时00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18.2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9.投标文件的拒绝19.1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2 投标文件未按16.6款要求密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19.4 投标人未按17.1款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5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可以接受,将不没收投标保证金20.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除了按投标须知密封和标记要求外,还须标明“投标修改文件”字样和修改的时间20.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寄到达日期为准20.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及评标21. 开标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21.2 在开标前,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给招标人核对。
21.3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仪式21.4 开标时查验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启封唱标21.5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等内容22. 评标22.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整个评标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的有关资料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应严格保密22.3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4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不做任何解释23.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3.1 评委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23.2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内容与格式要求进行编排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
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4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其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包括询问)24.2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4.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报价费率及实质内容25.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5.1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代建管理方案、管理机构和企业综合资信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将各有效投标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最高得分者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分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次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同分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优先中标候选人。
25.2 本项目评标标准和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规定25.3 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人签定代建合同或与投标文件及事实不符,招标人可以依法将代建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直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止;如果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无法签订代建合同,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6. 评标注意事项26.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代建合同止,评标委员会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本次评标的有关情况26.2 在评标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或干预招标的任何活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3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六.授予合同27. 中标结果通知27.1 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27.2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27.3 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7.4 中标通知书将是代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 签订合同28.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代建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2 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按时签订《代建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8.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代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履约保证金 29.履约保证金29.1 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内,在签订《代建合同》前,根据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书,履约担保为银行履约保函29.2 在代建合同生效前,如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第二顺序中标候选人中标及签订《代建合同》,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仍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则由第三顺序中标候选人中标及签订《代建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须依法赔偿30.合同生效30.1 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并且招标人已收到中标人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正式生效30.其它费用30.1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2012】571号及穗价函【2009】518号文、广州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粤费FJ-0264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
32.腐败与敲诈行为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中标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2.1 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2.2 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32.3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第二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1. 项目建设概况:1.1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9534平方米,实际平整面积为平整面积约1191445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绿化等其中,填土方约538825立方米,挖土方约1887797立方米,挖石方约307520立方米,排水沟(管)长约13410米,边坡支护及绿化约26174平方米,场地围墙约12240米,新建道路面积约1200平方米。
2. 代建管理模式:2.1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应按《代建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和履行代建合同规定的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应风险,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并无条件保证按期交付使用2.2 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选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投资组织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加强施工的组织和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2.3 由于本项目工期建设周期短,质量要求高,投资概算为限额,要求代建单位在管理模式上必须充分考虑管理的难度,编制切实可行的代建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工程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情况进行剖析,充分领会政府的建设意图,将代建管理目标控制在既定的目标范围之内3. 代建管理目标:3.1 投资控制目标:确保最终项目总投资不突破经发改局审定的概算3.2 质量控制目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3.3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3.4 进度控制目标: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项目工期:暂定为5个月4. 代建管理主要职责:4.1 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
4.2 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拆迁、施工、环保、消防、人防、卫生、防雷、水电、园林、绿化和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4.3 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和签订代建单位作为合同主体,按经审批的招标文件(招标类)或经批准的合同范本(非招标类)与相关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工程合同,合同签署后报建设业主存档代建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相关责任由代建单位承担4.4 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报送招标人4.5 按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提出拨款申请,送招标人审查后报财政部门;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按月向财政部门、招标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4.6 向管辖的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4.7 办理工程结算送审,并配合办理工程结算审核4.8 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及人防等各专项验收及备案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招标人4.9 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招标人审查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档案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协助使用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 其他要求:5.1 代建单位不得以自身或其他名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工作,不得与承接上述工程业务的单位发生经营性隶属及资产纽带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5.2 代建单位的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政府机关和本项目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5.3 代建单位应依法组织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监理、施工、专业工程、设备和材料招标工作,并将招标方案、招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分阶段报招标人备案;代建单位在代建工作中与招标人或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追究代建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格式1、投标报价表序号内容计费公式取费基数(万元)招标控制价(万元)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万元)1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服务费250万元+(取费基数-1亿元)×1.5%12328284.92日期: 年 月 日注:1、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服务费暂以项目工程费为12328万元作为取费基数,招标控制价为:284.92万元;各投标人在基准价基础上、自行填报下浮率后进行投标报价。
若投标报价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建设管理(代建)服务费率按根据《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穗开发改【2016】7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3、建设管理(代建)服务费投标下浮率在建设管理(代建)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因情况变化而调整;投标人作出投标下浮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实际代建工作的投资额4、当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5、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最终代建合同价以各片区批复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取费基数进行计算7、最终代建服务费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投 标 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格式2、投标函致: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招标人)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我方: (投标人名称)已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作出如下承诺。
1.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2.代建服务费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3.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以上4.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代建合同和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 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6.我方承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不存在侵权的行为,若因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无关,我方完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7.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自动延至代建合同终止日为止8.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代建合同以及我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签订合同,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9、我方如果中标,承诺在按政府批准的工期、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控制的前提下,完全接受招标人对本项目功能需求和相关建设标准的要求;承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执行。
10、我方如果中标,将按照代建合同规定,承担代建合同条款规定的项目管理任务,并委派 同志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我方项目负责人及各类主要人员名单及资历见附件,我方承诺中标后我方的项目负责人及各类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作更换11我方如果中标,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与贵方签署项目代建合同,并在签订代建合同之前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2.我方明白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的任何一种情况,并同意在我方发生这些情况时保证金被贵方没收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格式3、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盖公章)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 地址: 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 的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代建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代建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部门: 职务: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6、项目代建保修服务承诺书致: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建单位)承诺在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 移交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保修服务协议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7、拟选派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在本项目中拟担任工作123…注:附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8、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提出项目代建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2 项目代建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3 项目代建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定性因素的措施4 项目代建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能力5 项目建设总体计划安排6 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和措施7 项目进度管理方案和措施8 项目投资管理方案和措施9 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方案和措施10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11 项目代建管理机构和人员11.1 项目代建管理组织机构11.2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学历及职称要求11.3 参与本项目其他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学历及职称要求11.4 项目代建管理人员配置(按格式7填写)12 与企业资信相关的资料如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获奖情况、企业信用等方面资料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镇龙片区成片储备土地土方平整工程代建合同穗开土储平整﹝2018﹞ 号/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立项编号: 建设业主: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依据本合同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在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内代表建设业主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1.1在本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1.1.1 建设项目: 1.1.2 建设业主:指委托项目代建任务的一方1.1.3 代建单位:指按照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萝岗区人民政府规定程序,受建设业主委托,承担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一方1.1.4 代建经理部:是指由代建单位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1.1.5 代建经理:是指由代建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1.1.6 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建设业主委托的建设管理工作(即代建工作)1.1.7 附加工作:是指:1、建设业主委托建设管理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2、由于建设业主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3、由于建设业主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1.8 第三方:指除建设业主、代建单位以外,合同上下文要求的、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机构或实体1.1.9 日: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1.1.10 月:指1个月,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除非实际上为一完整的公历月1.1.11年: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1.1.12建设工期:指建设项目从正式破土动工到按设计文件全部建成,完成竣工决算、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时间1.1.13 保修责任:指在国家、省、市、区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本合同建设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代建单位承担的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相关的施工承包单位实施无偿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1.1.14 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确认1.1.15 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
1.1.16 本合同:指本合同文件(包括以后按规定程序所作的修改和补充)1.1.1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法律变化、政策重大调整等1.2本合同中所提及的任何文件,均应包括以后依据有关程序对其所作的修订和补充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下列文件将构成建设业主与代建单位之间的合同整体,且每一份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解释:2.1合同文件2.1.2本合同文本2.1.3建设业主和代建单位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洽商记录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2.1.4建设业主建设管理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2.1.5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2.1.6投标书及其附件2.1.7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2.1.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2优先顺序上述合同文件各组成部分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如合同文件各部分条款之间发生不一致,应按上述文件和函件的先后顺序并以最近日期的文件作优先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和函件无法作出合理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条件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第三条 项目概况及项目管理要求3.1项目名称: 3.2建设地点: 3.3立项批复文号: ,项目编号: 。
3.4建设规模及内容:代建单位同意按发包人发出的本项目立项下的单个地块工程任务书承代建工作,如实际实施的代建工作量未达到招标预计的工作量,代建单位同意发包人按实际实施的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后,不再对及代建单位作任何补偿3.5项目可研总投资额: 3.6投资控制目标:经计划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3.7项目质量目标: 3.8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9建设工期3.9.1建设工期非因下列原因不得延期:地震、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经建设业主确认的工程变更;本合同约定项目代建单位可以延期的原因3.9.2建设工期目标:从 起至 止3.9.3节点工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其他专业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项目交付使用签订合同时以附件形式明列)3.9.4工期调整:如有调整,以附件形式明列;如管委会、区政府对工期提出调整要求,须按管委会、区政府要求作出调整。
第四条 代建单位建设管理服务方式4.1代建单位负责该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内建设业主授权代建单位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签订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合同,并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4.2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建设业主进行招标申请备案,经建设业主同意后组织工程招标,择优选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经建设业主书面确认同意后,由代建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同时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建设业主备案代建单位还应按本合同及《合同法》规定行使和履行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确保项目投资工程造价控制在本合同约定及有关批准文件批准的范围内第五条 代建单位建设管理服务期限代建单位建设管理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保修责任期满,工程尾款支付完毕且建设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第六条 代建单位建设管理服务的范围及内容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和要求,组织建立科学、有效的建设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制度,随时接受区投资(计划)、建设、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的监督、检查,依据本合同对委托项目建设管理进行总负责和总协调,完成相关的全部工作。
代建单位具体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6.1前期工作6.1.1负责组织勘察和设计招标,办理有关规划、建设、用地、房管、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电、供水、供气、人防、节能、劳动安全、卫生防疫、地质灾害、林业、水利等相关审查和申报审批的手续6.1.2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概算预审并出具预审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不得超越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内容及投资6.1.3组织做好工程勘测、地质钻探、场地物理探测、地震评估等工作调查和考察工程的地质、水文与气象等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材料堆放场地范围、进入现场方法以及可能需要的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这些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意外事故、不可预见损失以及其他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并做好积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6.1.4负责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6.1.5 参加设计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并提交给建设业主如需实施工程变更签证,代建单位需在实施相应变更签证2个月前向建设业主提出(确属不可预见因素除外)否则工程实施过程中每实施一项变更签证,代建单位须按该变更签证工程价款的1%向建设业主支付违约金。
6.1.6负责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报建、报审、质监登记、施工许可等手续6.1.7其它有关前期协调工作及建设业主临时要求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协调工作6.2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6.2.1负责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各项招标工作,包括组织编制招标公告、报审及备案、工作计划、组织调研、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等有关工作6.2.2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编制项目预算(标底)、清单,及组织其预审工作,并出具预审报告6.2.3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和设计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作为编制和审查招标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依据6.3设计管理工作6.3.1 负责按基建程序要求申报各种事项6.3.2 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设计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设计优化及其相关的报批工作,处理设计过程出现的设计配合问题,确保项目设计按政府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述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6.3.3负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查,组织有关工程洽商,并按区有关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办法,以及建设业主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或申报。
6.3.4负责工程红线内外所有列入项目投资范围内公用工程项目设计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协调项目与市政规划的各类问题,并组织设计优化和报批工作6.3.5负责组织各个阶段的设计会审,在批准的范围和规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