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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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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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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政〔 2010〕9 号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高职教育发展特点与学院办学实际需要 , 从行业企业选聘专业 人才和能工巧匠到我院担任兼职教师 , 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 工作 , 也是改善教师队伍结构 ,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近年来, 我院充分利用本地区社会人才资源优势, 不断吸引专家、 学者、 工程技术人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学院建设服务,建设了一支师德高 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对学院教 学改革、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 步加强我院对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 学院本着“按需聘用、保证 质量、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外聘教师聘用原则1、按需聘任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考虑外聘教师任课: ( 1)专任教师紧缺、教学任务难以落实的;(2)个别课程现有师资暂时不能胜任的;(3)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期间无实习实训指导教 师的;(4)因特殊原因需要,必须外聘教师授课的2、聘约管理原则完善聘约,明确外聘教师的职责、待遇和工作 要求,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依约管理。

3、动态管理原则外聘教师的聘任实行聘期制与考核制相结合, 学期调整与学年聘任相结合,适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外聘教师与稳定优 秀外聘教师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4、院系定责管理原则人事处、教务处进行宏观管理,系(部) 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二、外聘教师的类别1、外聘专职教师: 与学院正式教师一样参与学院各项教学活动, 担相应教学、教研教改及相联系的其他教学工作任务等2、外聘兼职教师:仅参与学院的教学活动,承担相应教学任务3、客座兼职教授:参与学院的教研教改,对学院有关专业的发展、 学院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院的专业和学科建设、学院的对外联 合办学提供帮助,在学院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学、报告等4、其他特聘教师:除以上类型其他外聘教师三、外聘教师聘用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工作; 熟知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责任心 强;专业技能或专业知识水平较高,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 服从和胜任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遵守学院教师的管理规定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人员,或具有高级工资格以上的能工巧匠3、鼓励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 型”教师承担相应的专业教学任务。

4、确因专业教学急需,由系(部)提出申请报人事处、教务处及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后,经学院院长批准后,聘用条件可适当放宽四、外聘教师聘用和审批程序1、外聘专、兼职教师的聘用,各系(部)根据教学安排的需求 , 于学期末,放假的前一个月提出下一学期外聘教师聘请计划 , 填写《济源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一), 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 ,经学 院领导批准后实施不经审批,不得擅自用工2、聘用部门负责人对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初审 , 并负责 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的具体实施,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登 记)审批表》 (附件二 )等工作3、聘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的登记表及被聘用教师基本情况、 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报送人事处、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4、对符合条件者由聘用部门牵头组织,教务处、人事处配合,对 外聘教师以授课答辩的形式进行业务考核(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或具有 中级以上职称者免试),由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5、合格后由人事处报院长审批、确定聘用人选后,用人部门方可 与受聘人员签订相关协议和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 确立学院与受聘人 的关系,明确聘用期限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由人事处代表学 院向受聘的兼职教师颁发聘书。

6、对续聘的外聘教师,聘用部门必须重新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 院外聘教师(登记)审批表》 (附件二 ) 并附聘用期间的教学效果评价 等材料7、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程序审批需进行补办的,用工部门需以 书面形式提请申请,经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可进行补办五、外聘教师的职责1、需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院和系(部)组织的 教学质量检查、监督考核、监考任务等,并熟悉授课专业教学计划和教 学大纲,按要求认真做好授课计划、期末考试命题、改卷、录入成绩等工作2、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包括习题课、复习课、答疑、实验 课等),应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执行,每节课都必须备有所教课 程的教案,保证教学质量3、外聘兼职教师应与系(部)相关领导加强沟通,按要求参加教 研活动及各项业务学习,每学期至少要参加三次以上(期初、期中、期 末)系(部)组织的教研活动,以便了解系(部)对教学的整体要求和 安排,为学院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献计献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4、认真进行课程,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及时批改认真做 好作业评讲,帮助学生分析作业做错的原因5、遵守教学纪律,未经聘用系(部)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 或者私自找人代课。

如因事、因病请假,应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相 关手续,复课后应及时补课6、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考勤,认真填写授课情况记录表7、遇节假日放假,外聘教师应主动了解学院的放假时间和上课调 整办法,不得随意停课,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应及时通知外聘教师8、外聘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交教案、试题、成绩册、考试分析 等相关材料9、外聘专职教师与学院专任教师职责相同,纳入与学院正式教师 一样的日常管理10、客座兼职教授、其他特聘教师职责按照有关协议规定执行六、外聘教师考核与管理1、各系(部)负责建立外聘教师相应的业务档案 , 每学期末 , 将外聘教师任职的基本情况汇总后,内容包括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教学质量 考核情况以及教学建设情况等,每学期初报教务处备案,对外聘教师进 行规范的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逐步形成全院外聘教师人才库,全 院外聘教师人才库的建立与管理由人事处与教务处共同负责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系(部) 负责人对本系(部)聘用的兼职教师负领导责任,并负责对外聘人员进 行日常的具体管理,教务处、人事处负责协同管理外聘教师一经录用 直接编入相应系(部)教研室进行管理,系(部)相关领导需及时帮助 外聘教师尽快适应我院的教学要求,并积极向外聘教师提供帮助:(1)负责外聘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考核、考勤和病事假审批等日 常管理工作,并帮助外聘教师了解我院教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及时向外聘教师通报学院教学工作及课程教学要求,协助所聘 教师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困难3)各系(部)必须在开课前按时将课程、教学及实践指导要求等 通知于外聘教师,并将教学大纲、教材、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实践指 导书、学生花名册及时交给外聘教师,使其明确教学要求4)要切实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指导责任,开展不定期听课,召开学 生座谈会,将学生的合理意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外聘教师,指导外聘 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5)每学期结束时,系(部)应对外聘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准 确地掌握其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实事求是 的鉴定和评语,考评结果要同外聘教师本人见面,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结果与课酬挂钩,同时作为外聘教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6)要关心外聘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经常与其进行交流, 且系(部) 每学期必须召开一次外聘教师工作会议,通报学院教学动态,反馈评教 信息,了解外聘教师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和采纳其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存入业务档案3、外聘教师履行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与学院正式教师相同,按 照学院教学工作检查与考核相关要求,系(部)、教务处、督导室要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方面的检查,如:教学效果,课堂授课效果、学生满意程度等多种途径进行。

全面地、准确地掌握外聘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由教务处汇总备案,作为今后选聘教 师的参考依据4、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工作量统计与课酬的汇总、核准,经人事 处审核,由财务处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计发5、每年由人事处组织,教务处、系(部)对外聘教师的综合能力 和业绩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6、外聘教师的常规管理情况要列入学院对系(部)的年度目标考 核范围七、外聘教师的奖惩1、外聘教师全勤且教学情况和综合评价(包括学生、系(部)、 教务处、督导室听课)优秀者,足额发放底薪与课酬,并可参与学院年 终教学类相关评比活动;考核不合格者,按 80%发放底薪与课酬,并不再聘请2、对于迟到、早退者,除批评外,每次扣除一个实际学时的课酬无故不上课者,除给予批评外,记教学事故一次,并扣除相应实际学时 两倍的课酬一学期发生教学事故两次以上的学院可与其即时解除聘 约3、未按要求进行上课、、批改作业、期末出卷、监考、批改 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的,由系(部)核准、人事处批准后, 可按工作量比例酌情扣除底薪与课酬4、教学工作如不能达到学院的要求或学生对教学效果不认可,学院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教学质量不佳者将降薪试用。

若仍不能达到要求 的如:学生对教学质量强烈不满者;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发现后仍不 改正;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者的; 损坏学院声誉和利益者、失职、渎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出现以上情形之一者 学院可与其即时解除聘约5、 外聘教师在聘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令、违反校规校纪、违反 劳动纪律、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须赔偿经济损失,并按相关法 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 对于为学院做出极大贡献、特别优秀的,由各系(部)申请, 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报学院师资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给予一定奖励八、外聘教师的待遇外聘教师的酬金根据外聘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给予不同的标准,课时量标准参照学院正式教师和学院有关文件执行,外聘教师的课酬按不同类别,由聘用教学单位填报,人事处、教务处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1、 外聘专职教师:实行底薪+课酬的薪酬方式,底薪标准为初级职称 600元/月,中 级职称800元/月,高级职称1000元/月;课酬金标准为:初级职称在 标准工作量以内10_元/学时,超工作量 15元/学时;中级以上职称 在标准工作量以内 20元/学时,超工作量25元/学时2、 外聘兼职教师:实行课酬的薪酬方式,其授课酬金标准为:高级职称35元/学时, 中级职称30元/学时,初级职称25元/学时,行业企业工作经历10 年以上(含10年)的课酬金标准为30元/学时。

3、 客座兼职教授:客座兼职教授来学院讲学、 做专题报告或参加专业论证、 课题论证、 课题验收、项目论证的,根据具体情况付相应的报酬 4、其他特聘教师 : 本着互相协商的标准,按照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给予相应报酬九、附则:1、原《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院政〔 2005〕31 号同时废止2、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3、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附件: 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计划表2.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登记)审批表附件1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计划表教学系(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一、专业教师授课专业授课班级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教师人数聘任类型及期限二、实训指导教师授课专业授课班级实训项目教师人数聘任类型及期限系(部)申请 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曰教务处 意见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年 月 日人事处 意见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年 月 日分管院 长意见分管院长(签字):年 月 日院长 意见院长(签字):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三份,人事处、教务处、系(部)各一份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登记)审批表聘用部门: (系、部) 受聘教师签字: 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身份证号联系籍贯专业技术 职务职称名称职业 资格 等级职业等级发证单位发证单位获取时间获取时间工作背景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任职职务任职时间年 月 日教育 背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授课 情况课程 名称课程性质专业课口 基础课口 实训课口 选修课口授课 对象专业授课酬金标准年级课酬标准授课起止时间年 月曰至 年 月曰课时总数受聘 本院 情况冈位类别专职教师口 兼职教师口 客座兼职教授口 其他特聘教师口 聘任类型初聘口续聘口主 要 任 务教研 室意 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系(部) 意见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年 月 日教务 处意 见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年 月 日人事 处意 见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年 月 日分管 院长 意见分管院长(签字):年 月 日院长 意见院长(签字):年 月 日另附:兼职教师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级证及相关专业业绩与成果等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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