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目的:为加强人员的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产品的质量,结合个人卫生管理规程,制定本制度二、范围范围:包括生产车间的全体人员、以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包括工程部设备维修人员、质管部、生产技术部、研发部等相关人员三、责任人责任人:进入车间的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车间负责人、生产部、质管部等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四、内容内容:1、原则:任何进入生产车间的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2、个人卫生基本要求:2.1 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剪指甲、理发剃须、勤洗头2 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3 不得化妆;手部不得涂护肤用品;不得使用香水4 男员工不得留长胡须2.5 进入车间不得佩戴任何首饰6 不得将任何食品如香烟、茶叶、饮料、水果等带入生产区包括饮水区域.2.7 不得在生产区使用.28 不得将带入生产区,进入生产区前将放到指定的地点2.9 不得将其他私人物品带入生产区10 进入生产区的人员不得使用含有挥发性气味的物品2.11 不得在生产区吃食品12 上班期间不得吸烟2.13 各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串岗,岗位尽可能固定,避免经常调动3、进出一般生产区的要求3.1 按照“一般生产区个人卫生管理规程的程序进行换鞋、洗手等后进入。
3.2 不得穿戴工作服离开生产区3.3 工作服至少按照“工作服洗涤操作规程”进行更换、洗涤4 外来人员未经培训进入或不按要求进入需及时制止4、进出洁净区的要求4.1 按照“洁净区个人卫生管理规程”的程序进行换鞋、洗手、更衣、消毒等后进入4.2 不得穿戴工作服离开生产区4.3 工作服至少按照“工作服洗涤操作规程”进行更换、洗涤4.4 外来人员未经培训进入或不按要求进入应及时制止5、人员卫生监控5.1 至少每周安排一次由车间管理人员对进入车间人员的个人卫生、更衣柜等进行检查5.2 每月由质管部不定期对在洁净区作业人员(包括现场 QA、维修人员)的手进行消毒后的抽样检查重点检查消毒后手部微生物残留情况.5.3 每月对手部微生物残留抽检不低于 3 次洁净区操作人员每人每月至少抽检1 次,但不限于一次4 连续两次手部抽检不合格的人员调离岗位,待岗交由行政部处理(手检标准为:每只手细菌总数不得过 300cfu/只,大肠菌群及致病菌不得检出)6、相关联关系6.1 产品质量微生物项目合格与否与相关联岗位人员以及车间管理人员、现场 QA等人员相关联2 相关联产品包括浸膏、干粉、制粒颗粒、粉碎后产品、总混后成品、素片、包衣片、填充后胶囊、内包装后产品。
63 相关联工序包括前处理提取浓缩、干燥(包括喷雾、真空、冷冻干燥等)、粉碎、混合、沸腾制粒、喷雾制粒、压片、包衣、胶囊填充、内包装(颗粒、片剂、胶囊、干粉)等工序五、责任:实行奖励与处罚并存在的双螺旋考核机制1、处罚: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按照下列标准处理内容序号处罚标准第 2.24.3 项建议 50 元/次,由车间检查、监督执行.第 52 项致病菌不合格:100 元/次第 6 项相关岗位操作人员:50 元/人/批次相关岗位班长:50 元/人/批次相关岗位 QA:50 元/批次相关副主管、主管:50 元/批次,如进行绩效考核,则参照绩效考核方案.2、奖励:对符合下列标准的,以车间为单位进行考核,按照下列奖励标准处理考核周期为每月考核一次,由 QA 统计、汇总)内容序号第 5.2 项奖励标准全部合格:500 元/车间不合格人次:抽检人数 10%人次,200 元/车间不合格人次:抽检人数 10%人次,取消当月的此项奖励QA:全部合格:200 元不合格人次:抽检人数 10人次,100 元第 6 项药品、保健品成品全部合格:奖励 500 元/月保健品提取物外贸产品合格率95:奖励 1000 元/月全部合格:奖励 1000 元/月细菌总数不合格:50 元/次QA:1、成品、外贸产品全部合格:奖励 300 元/月;2、保健品提取物合格率95:奖励 300 元/月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