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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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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估办法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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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草稿)为健全和完善初中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淮南市初中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一、评估目标通过对各初中学校的学科教学水平和综合教学水平进行发展性量化评估,强化学校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初中阶段教学质量,高质量地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二、评估方法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横向(各校之间)与纵向(年度间的进、退步)的量化考评评估指标为中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七个科目和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学科及总分具体评估方法是:对七个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采用“三高一低”(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低分率)法,以评估学校的学科教学水平;对中考总分采用“四高一低”(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巩固率、低分率)法,以评估学校的综合教学水平一)数据样本各校该年度中考报名人数,参加评估的七个单科成绩与总分(数据由市教研室提供),3年前各校的初一新生入学人数及初三在籍学生数(数据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二)标准及格线、优分线、低分线的确定设定卷面满分为B,平均分为C1)优分线:(B+C) ÷2(2)及格线: C(3)低分线: C÷2(三)评估项目与权重1、综合教学水平评估项目权重 项目项目含义权重分值平均分全体参考学生均分和与初三在籍学生数之比25%25优秀率高于优分线以上的人数与初三在籍学生数之比10%10及格率高于及格线以上的人数与初三在籍学生数之比30%30低分率低于低分线以下的人数与初三在籍学生数之比10%10巩固率报考学生数与当年初一入学人数之比25%252、单科教学水平评估项目与权重、分值 项目项目含义权重分值平均分全体参考学生均分和与初三在籍学生数之比35%35优秀率高于优分线以上的人数与初三在籍学生数之比15%15及格率高于及格线以上的人数与初三在籍学生数之比35%35低分率低于低分线以下的人数与初三在籍学生数之比15%15(四)计分方法1、基本分:各评估目标的基本分为100分。

2、平均分项目计分:(各校平均分-市总平均分)×(项目分值÷市总平均分)+项目分值3、及格率项目计分:(各校及格率-市总及格率)×(项目分值÷市总及格率)+项目分值4、优秀率项目计分:(各校优秀率-市总优秀率)×(项目分值÷市总优秀率)+项目分值5、低分率项目计分:(市总低分率-各校低分率)×(项目分值÷市总低分率)+项目分值6、巩固率项目计分:(各校巩固率-市巩固率)×(项目分值÷市巩固率)+项目分值7、各校总分计分:上述四(或五)个项目的得分之和其中,城市学校综合得分为五个项目之和乘以难度系数0.95三、评价方法(一)将各校得分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为优胜二)以单科得分评价各校的学科教学水平,以总分得分评价各校的综合教学水平三)将各校本年度得分与上年度得分进行比较,增、减表示教学水平的提高与降低四、管理目标(一)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奖罚办法1、凡综合评估总分在前10%的学校,按分数高低,分别评为初中教学质量目标管理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综合评估总分在前20%的学校,享受下一年中考奖励指标2、凡综合评估总分为后三名,且总分低于市均分20%以上的学校由市教育局进行黄牌警告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对所属第一年受到黄牌警告的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教科室主任留职察看一年,校长作检查;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免职。

二)初中教学质量单项评估奖惩办法1、巩固率凡巩固率为前十名,且高于市均巩固率20%的学校,评为初中教学质量巩固率优胜奖;对巩固率倒数前三名,且低于市均巩固率20%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2、优分率凡优分率为前十名,且高于市均优分率50%以上的学校,评为初中教学质量优分率优胜奖;对优分率为倒数前三名,且低于市均优分率50%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3、上线率凡上线率为前十名,且高于市均上线率50%的学校,评为初中教学质量上线率优胜奖;对上线率为倒数前三名,且低于市均上线率50%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4、平均分凡平均分为前十名,且高于市均平均分30%的学校,评为初中教学质量平均分优胜奖;对平均分为倒数前三名,且低于市均平均分30%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5、低分率凡低分率为后十名,且低于市均低分率30%的学校,评为初中教学质量低分率优胜奖;对低分率为前三名,且高于市均低分率30%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三)初中单科教学质量奖罚办法1、凡单科评估分数在前十名的学校,按分数高低,分别评为初中单科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2、对单科评估分数为后五名,且分数低于市均分10%以上的学校通报批评四)初中教学质量评奖条件1、以选拔方式招收学生的初中学校和毕业班班生规模少于2个班(90人)的学校原则上不参与评选;2、发生违规办学行为,受到通报和查处的初中学校不参与评选;3、该届初中三年中发生学生犯罪现象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参与评选;4、低于市均巩固率的初中学校不参与评选。

五、有关说明(一)初三年级下学期转至某初中学校的学生,其中考成绩参与原学籍校统计;某初中学校学生中途辍学未参加中考的,视为该初中学校和原学籍校辍学生二)中考成绩总分为0分的,视为辍学,参与初中教学质量评估值数的计算三)已在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含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转学到我市民办初中的,其中考成绩参与原校统计;如未参加中考又不明去向的,视为原校辍学生四)外来人员子女统招借读升入我市公办初中、具有正式学籍、入学后转出或回原籍就读的,须提供相关转学证明回执;没有回执的,应发(追查)函联系原籍教育部门,提供原籍教育部门或接收学校出具的(追查)回函或在校生证明等就读证明,否则视为辍学五)同一所学校有两个校区的,初中教学质量评估统一捆绑计算六)核查和确认根据全市统一标准,各县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初中进行核查,并汇总情况,连同各校中考情况统计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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