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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2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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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2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67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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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2春《外国法制史》作业二及答案参考1. 以下国家中,属于联邦制国家的有( )A.瑞士B.马来西亚C.澳大利亚D.加拿大参考答案:ABCD2. 英国的内阁来源于诺曼王朝威廉一世设立的咨议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 论物权请求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论物权请求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物权请求权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民法所确立的一项制度,其基于物权而产生,旨在排除对物权现实或潜在的妨害,恢复物权的圆满支配状态的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排除妨害的请求权与消除危险的请求权、恢复原状的请求权    物权的民法保护范式有3种可能,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一侵权请求权方式侵权请求权保护方式,是指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物权保护与其他绝对民事权利一样,适用侵权请求权救济物权请求权方式认为,每一项物上请求权均可能包含丰富的附随请求权,如原物返还请求权除了返还请求权外,一般涉及物所产生的附属物(含孳息)如何返还问题、相对人占有期间因物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得向请求权人求偿、因占有使用原物而获得收益返还、原物有损害时的损害赔偿、物上请求权的行使费用等问题物上请求权方式即指对物上请求权及其附随性请求权所涉及的问题,物上请求权本身即可加以全面调整,无须侵权请求权介入其中。

德国民法即属于这种方式物上请求权一侵权请求权方式认为,物权保护的两种方式在责任基础、损害形态、责任方式、归责原则与价值功能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物权应采纳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行为法共同保护    讨论物权请求权制度设计的价值,首先需要考虑如果不规定物权请求权,而是通过侵权请求权能够达到同样的救济目的《民法通则》对物权的保护主要采用了债权的保护方法,但是在承担责任的具体形式中,又包含了物权请求权的内容《民法通则》的上述体例建立了我国特有的请求权体系,即在请求权体系中不存在一种独立的物权请求权,传统的物权请求权内容已为侵权的请求权所部分包容我国《物权法》单独设立了物权请求权的方式,对物权的保护既采用了物权请求权的方式,又采用了侵权请求权的方式,这实际上已经突破了《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说是对物权保护的一个完善    之所以要独立设立物权请求权制度,是因为侵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分别具有不可相互代替的独立存在的价值,对物权的保护需要物权请求权,也需要侵权请求权,只存在一方面的保护是不全面的由于单纯的侵权请求权不能满足物权保护的需要,往往还要在侵权请求权中或者以其他方式同时规定物权请求权的具体内容,这样一来不仅造成理论体系上的混乱,也会导致适用上的困难,不利于全面、规范地保护物权。

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目的    由于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目的和功能不同,所以两者对物权保护的侧重点也不同传统的行使物权请求权的方式主要是请求返还原物、请求侵害排除侵害和请求侵害防止,其目的在于排除物权受侵害的事实或者可能,恢复或者保障物权的圆满状态;在物权保护中,行使侵权请求权就是要求加害人履行能够损害赔偿之债,其目的是填补物权人无法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而得以弥补的损失    一般而言,当物权受到侵害或者有遭受到侵害的可能时,首先应当适用物权请求权,以尽可能地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只有在遭受到的损害无法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予以恢复原状,而使物遭受到价值贬损时,才可以行使侵权请求权,要求加害人给予损害赔偿两者是两种不同的对物权的保护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物权损害予以不同的救济,两者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结合适用,但是只有两者同时并存的立法模式才是对物权最完善的保护机制,缺少任何一个都是不完备的    (2)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要求相对人承担责任的要件不同    首先,两者的归责基础不同对于侵权请求权来说,受害人要主张权利就必须举证证明加害人具有过错,否则加害人不负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适用物权请求权,并不需要证明相对人具有过错如果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实际上加重了物权人的举证责任,这对保护物权极为不利    其次,从危害后果来看,在物权的保护中,行使侵权请求权的前提是损害赔偿之债,而损害赔偿之债要求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财产的损失才负赔偿责任但是物权人行使物权请求权时,只要行为人阻碍或者妨害物权人行使其物权,不管是造成现实损害,还是对将来行使物权造成妨害,也不管此种损害是否可以用货币确定,物权人都有行使物权请求权之可能另一方面,不法行为人所致妨害或危险,本身并非一种损害,常常难以以货币形式具体确定或定量,但并不妨碍物权请求权的行使,若以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实际上也加重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不利于全面保护物权    (3)法律对两种请求权保护的期限不同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请求权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等侵权案件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对于物权请求权则不能适用上述时效的规定一方面,对于诸如返还原物请求权而言,适用两年或一年的诉讼时效将不利用保护所有人的利益,或者不利用保护所有权的权利另一方面,对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物权请求权来说,也很难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

   (4)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对物权保护的效力不同    物权请求权来源于物权,是物权效力的内容;侵权请求权其性质为侵权,是债权的内容由于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请求权,因此物权请求权应当优先于债权请求权如果以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实际上损害了物权应有的优先效力,在理论上与物权的性质不符,在实践中也不利于对物权的保护    物权请求权的行使还应当受到一些特殊的限制,而侵权请求权的行使则不存在上述限制    总之,在物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后,物权人应当首先行使物权请求权,只有当物权请求权不足以保护物权人的权利时,才考虑行使侵权请求权 4. 在英国,伦敦各区属于第二级政府,但是功能却和一级政府一样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  )错误本题考核商业贿赂行为的含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6. 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 A.债权 B.某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 C.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  A.债权  B.某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  C.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  D.记名支票B本题考查的是权利质押的客体范围。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该条规定的这些权利中,大部分都是债权,故本题A项可作为权利质押客体《公司法》第147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据此,本题B项所述“某公司董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是不可转让的,不能作为权利质押客体《担保法解释》第97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据此,本题C项可作为权利质押客体担保法规定支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应当包括记名支票故本题D项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7. 英国光荣革命后的权利法案确定了议会的主宰地位,如( )A.国王不能搁置议会通过的法律B.重新确立了议会的财权和军权C.强调自由和经常地选举的权利D.国王仍可征集军队参考答案:ABC8. 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及其立法理由。

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及其立法理由惩罚性赔偿,又称为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特点在于:其一,其功能并非仅在于弥补受侵害人的损失,还具有惩罚和制裁严重过错行为的性质;其二,确定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时,除了考虑受侵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以外,还要特别考虑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主观动机、赔偿能力等等;其三,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往往高于受侵害人的实际损失;其四,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须由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主要是英美法国家采用的制度,我国也可加以借鉴和引进其立法理由主要在于,传统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威慑力是有限的,不能阻止某些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而对此类违法行为适用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有助于遏制其发生此外,有些侵权行为虽然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可能性质非常恶劣,给当事人的精神造成难以弥合的痛苦,此种情况下适用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亦有助于对受侵害人加以慰抚,而且让侵权人意识到此类行为的后果非常严重,从而减少或杜绝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良好秩序 9. 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

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D.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B本题考查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其他物体碰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注意:平安险承保的是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而不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10. 下列属于航次租船合同特有条款的有( ) A.预备航次条款 B.装卸期间条款 C.停租条款 D.运送合法货下列属于航次租船合同特有条款的有(  )  A.预备航次条款  B.装卸期间条款  C.停租条款  D.运送合法货物条款AB预备航次条款和装卸期间条款是航次租船合同所特有的条款1) 预备航次条款预备航次,是指船舶在上一个卸货港时达成一项租船合同,则船舶驶往下一个租船合同的空放航次船方在预备航次中应尽责速遣,否则,须对因延迟而造成的承租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 装卸期间条款装卸期间,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货物装船或卸船而无须在运费之外支付附加费的期间航次租船合同规定有装卸期间的原因在于航次租船下的时间损失在船东;承租人在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内未能完成货物装卸作业,应支付一定数额的滞期费;承租人在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了装卸作业,出租人应支付一定数额的速遣费11.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A.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A.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B.房屋未来租金收益的补偿C.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D.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参考答案:ACD12. 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港、澳、台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执法机构  )正确13. 战后,日本国会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A.立法权B.对政府的监督权C.对外交的监督权D.对财政的监督权E.对司法的监督权参考答案:ABCDE14. 以下内容中哪些属于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国民议会议员的权利?( )A.参加总统选举B.创议和制定法律C.通过国家预算和审查政府开支D.通过宣战和媾和的决定E.认可经总统批准的国际条约参考答案:ABCDE15. 在法国建立了“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政治体制的是以下哪部宪法:( )A.1946年宪法B.1958年宪法C.1875年宪法D.1848年宪法参考答案:B16. 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甲赌博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

甲于某日进入一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甲赌博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甲于某日进入一户人家抢劫,将该户男主人乙打成重伤后抢走了家中的现金一万余元案发后,甲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在甲被判处刑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的情绪逐渐平稳而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  问:该案例主要体现了刑罚的下述功能    1) 惩罚犯罪功能刑罚是犯罪的必然后果任何人只要实施了犯罪,就要受到刑罚的制裁,即被剥夺或限制某种权益甲由于入户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体现了刑罚的惩罚功能    2) 矫正功能刑罚对犯罪人的惩罚只是一种手段,刑罚的最终功能在于通过执行刑罚将犯罪人矫正成为社会的无害因素,使他们不再危害社会甲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出狱后自食其力这体现了刑罚的矫正功能    3) 安抚功能犯罪对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使其对犯罪人产生了痛恨,而刑罚的安抚功能就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被害人及其亲属在心理上获得平衡。

本案中,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在甲被判处刑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的情绪逐渐平稳这体现了刑罚的安抚功能    4) 威慑功能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刑罚的威慑功能主要是通过公开审判制度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的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这自然会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    5) 教育功能刑罚的教育功能的表现之一是通过刑罚的惩罚,教育和改造犯罪人,使他们重新做人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重新做人这正体现了刑罚对犯罪人的教育功能刑罚目的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通过刑罚制裁,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    1) 特殊预防是指预防犯罪对象的特殊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他们不再犯罪,包括主动不再犯罪和被动不再犯罪所谓主动不再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受到刑罚惩罚以后,在深刻反思自己所犯罪行的基础上,比较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根源及危害性,痛恨自己的犯罪行为,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信念,决心以后不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重新做人这反映了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认识,主动不再犯罪,从而体现了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    2) 一般预防是指预防对象的不特定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社会上那些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看到了犯罪的必然结果是刑罚的惩罚,从而不敢以身试法、不敢犯罪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这自然会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从而体现了刑罚的一般预防的目的 17. 某市老干局负责基建的老张同志,为了使本局的集资宿舍楼早日开工,来到市节水办办理基建用水手续节水办的工某市老干局负责基建的老张同志,为了使本局的集资宿舍楼早日开工,来到市节水办办理基建用水手续节水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老张,老干局应向节水办缴纳2000元供水用料保证金,并要求到自来水公司购买通水器材另外出示了相关文件。

该文件规定,工程安装施工所需器材、管道配件等必须统一由节水主管部门指定的供水器材经营部(或单位)提供,否则节水部门不予验收,供水部门不予供水老张无法,只得交了钱回头想想又觉得不对,于是问在当律师的侄子小张,此事是否合理但节水办指定自来水公司的原因是因为节水办与自来水公司实际上是一班人马两块牌子,节水办的工作人员每月都领自来水公司.的工资,而保证金实际上也是自来水公司收去问:节水办的行为属于行政权力的滥用,实质就是行政强制交易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自来水公司作为一个公用企业,与行政机关联合起来,强制用户购买其供水器材在这一起行政强制交易行为中是强制交易的指定企业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损害了用户的利益,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是节水办这一行政机关下达的命令,所以应向节水办的上级机关投诉,而不能只向工商局投扩18. 希腊法律未能像罗马法那样达到理论上相当精辟的程度部分原因是缺少一个法学家阶层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9. 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领海基线的确定方法是( ) A.正常基线法 B.低潮线法 C.混合基线法 D.直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领海基线的确定方法是(  )。

  A.正常基线法  B.低潮线法  C.混合基线法  D.直线基线法D20. 城市法的渊源包括:( )A.特许状B.城市立法C.行会章程D.习惯参考答案:ABCD21. 试比较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不同试比较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相比,有如下几个区别: 区别 民事诉讼举证制度 行政诉讼举证制度 举证责任 分担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 实行“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基本的举证责任 证明要求侧重点 侧重点主要放在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 侧重点主要放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 证明对象 主要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包括法律事实和相关的证据事实 是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被诉的行政主体应证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22. 根据美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有( )。

A.设立联邦法院B.设立银行C.征招民兵D.管理度量衡参考答案:ACD23. 下列属于晚期型婚约特征的是( ) A.婚约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自愿订立 B.订婚是结婚的先行阶段,未订婚者,其下列属于晚期型婚约特征的是(  )  A.婚约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自愿订立  B.订婚是结婚的先行阶段,未订婚者,其婚姻无效  C.未成年人订婚须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D.作为婚约标的之婚姻须不违背法律ACD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成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在古代社会中,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婚约订立后,订婚的男女双方具有未婚夫妻身份,对男女发生准夫妻的效力进入近现代后,较之早期婚约有了很大的改变晚期的婚约的法律效力有所减弱,并且其缔结及解除程序也相对简化,具体表现在:首先,相对古代将婚约视为结婚的必要程序,晚期型婚约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有些国家在法律上还取消了有关婚约的相关条文规定有婚约的国家,也不要求当事人在结婚前必须先行订婚,婚约已成为可由当事人自由任意选择的一个程序其次,早期婚约的缔结主体是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晚期订立婚约的当事人由原来的监护人改为由男女双方自行订立,未经当事人双方合意订立的婚约无效。

最后,婚约不再具有人身约束力,双方因合意或法定理由可随时解除婚约晚期型婚约的最大特征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许多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婚约不能强制执行,不得基于婚约诉请结婚婚约解除后,双方不再受婚约的约束,但是,无正当理由解除婚约的,过错方应依法承担由于解约而产生的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赔偿及赠与物的返还责任因此,选项ACD为正确选项24. 中国国籍法关于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中国国籍法关于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因其在外国定居而取得外国国籍或因其退籍获准而丧失中国国籍该法第9条规定,“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但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2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在选择和确定被征求意见的公众的确定方面,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在选择和确定被征求意见的公众的确定方面,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  )  A.文化程度  B.职业  C.专业知识背景  D.年龄  E.受影响程度BCE《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 议会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是大贵族为限制王权,维护自身参政权和议会权而斗争的产物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7. 在伊斯兰法诸渊源中,为伊斯兰法在数量上提供规范最多的是( )A.《古兰经》B.圣训C.教法学D.外来习惯参考答案:C28. 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可以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可以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三河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三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B.乙主张抵销45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三河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三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18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三河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D.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255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三河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正确答案:ABD《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因此,破产抵销权的要件有:(1)须破产债权人主动行使;(2)须为破产债权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因此,A、B、D选项符合破产抵销权的要件C选项中,丙公司通过受让M建材厂的债权而成为破产债权人,属于第40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此不得抵销29.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张某的生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张某的生父母、王某相继去世。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  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D《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由于张某已被王某收养,张某无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王某的财产故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所以D项是正确的30. 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有何不同?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有何不同?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①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②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③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④经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⑤国有独资公司管理人员的任职限制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31. 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正确32. 海上保险合同按承保方式划分,可分为四类:逐笔保险合同、总括保险合同、浮动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按承保方式划分,可分为四类:逐笔保险合同、总括保险合同、浮动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  )正确33. 二战后日本中央政府对地方自治体的监督控制的方式为( )A.立法控制B.军事控制C.财政控制D.行政指导和监督参考答案:ACD34. 日耳曼法对于犯罪行为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如已开始区别故意和过失,开始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意图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35. 在英国首相和内阁依靠( )产生,而不是( )而存在A.选举B.国王C.议会D.内阁参考答案:AB36.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违宪审查权属于( )A.最高法院B.宪法法院C.高等法院D.议会参考答案:A37. 联合国安理会的组成及性质联合国安理会的组成及性质正确答案:(1)安理会的性质\r\n 安理会是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而且是联合国中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关。

它在联合国六个主要机关中占有首要的政治地位\r\n (2)安理会的组成\r\n 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常任理事国5个包括中、法、苏(1991年12月苏联解体后其席位由俄罗斯联邦取代)、英、美非常任理事国10个常任理事国是不经选举和永久担任的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采取竞选方式以2/3多数票选出席位按地域公平分配:拉美国家2席亚非国家5席东欧国家1席西欧和其他国家2席任期2年每年改选五名交替进行改选时不得连选连任但必须由同一地区的国家接替每个理事国有代表一人各理事国有代表常驻会所\r\n 安理会主席的职位由各理事国按照其国名的英文字首的排列次序轮流担任任期1个月安理会的常会由主席认为必要时随时召集各理事国常驻代表举行但两次常会的间隔不得超过两个星期同时联合国大会、秘书长和任何会员国都可以因出现国际争端或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请求安理会举行会议此外安理会每年举行两次定期会议1)安理会的性质安理会是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而且是联合国中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关它在联合国六个主要机关中占有首要的政治地位2)安理会的组成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

其中,常任理事国5个,包括中、法、苏(1991年12月苏联解体后,其席位由俄罗斯联邦取代)、英、美,非常任理事国10个常任理事国是不经选举和永久担任的,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采取竞选方式,以2/3多数票选出,席位按地域公平分配:拉美国家2席,亚非国家5席,东欧国家1席,西欧和其他国家2席任期2年,每年改选五名,交替进行,改选时不得连选连任,但必须由同一地区的国家接替每个理事国有代表一人,各理事国有代表常驻会所安理会主席的职位由各理事国按照其国名的英文字首的排列次序轮流担任,任期1个月安理会的常会由主席认为必要时随时召集各理事国常驻代表举行,但两次常会的间隔不得超过两个星期同时,联合国大会、秘书长和任何会员国,都可以因出现国际争端或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请求安理会举行会议此外,安理会每年举行两次定期会议38. 《德国民法典》中关于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有关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财产让与人必《德国民法典》中关于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有关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财产让与人必须是商人,至少必须是小商人  B.所有权之取得必须涉及动产物的转让,并且这种转让必须在商事经营企业发生  C.财产受让人善意地相信,财产让与人拥有财产所有人处分该财产的权限,但这种善意是不可以被推定的  D.财产受让人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规定适用,与其他形式的动产所有权转移一样,必须具备“合意和交付”ABD只有当财产让与人具备商人身份,并从事商事经营的时候,财产受让人之善意取得才可以适用《德国商法典》的规定。

只有存在事实上的转让或被推定为事实上的商行为才可以适用商法中财产受让人对让与人处分权限的善意,是可以被推定的39.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公开的主要内容? ( ) A.行政活动的依据必须公开 B.行政决策过程应当让公众知晓并允许其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公开的主要内容? (  )  A.行政活动的依据必须公开  B.行政决策过程应当让公众知晓并允许其参与  C.公众有权了解行政机关掌握的所有信息  D.行政决定必须说明理由AB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公开的内容    A项和B项当然属于行政公开的内容C的错误之处在于并非所有信息都要公开,如国家秘密不得公开D项的内容主要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不是公开原则的要求 40.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确答案: A B C D E41. 对直接客体的侵害有物质性也可以是有非物质性的 )对直接客体的侵害有物质性也可以是有非物质性的 )正确答案:错42. 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 ) 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  )。

  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C.非法的行为  D.具有欺诈性质的行为A国际避税是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不具有欺诈性43. 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保亩产800公斤,每公斤1元计算,共承保麦子8000公斤,保险金额8000元合同约定:A县保险公司自1992年6月5日麦子入场时到7月2日止,对姜某麦场上的麦子实行火灾保险在此期间,麦场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保险方负责赔偿但是,如果是由于投保方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火灾、火灾以外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投保方违反交通部门的规定在公路上碾打麦子发生火灾三种情况,造成小麦损失时,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合同约定了投保方的义务:在起保日前,按保险金额1‰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遵守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防火安全工作,麦场发生火灾,应积极施救,尽量减少损失等合同签订日那天,姜某向A县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保险费8元,合同生效。

6月7日,姜某将麦子收割入场,6月10日姜某外出办事,麦场无人看管,下午3时左右发生了火灾,经群众抢救扑火,四垛麦子除一垛外,其余全部烧毁,剩余一垛获麦子2000公斤火灾发生次日,姜某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A县保险公司,A县保险协同A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作了勘察,A县公安局结论是火灾原因不明姜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A县保险公司请求偿付遭损失麦子的价值共6000元的损失A县保险公司以实际产量低于预测产量因而只能依实际产量赔偿损失为由,拒绝按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赔偿姜某诉到人民法院问:  (1)保险索赔和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2)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举证责任是什么?(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根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索赔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限内行使,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财产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起算日由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保险关系人知情之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实践作法,索赔的程序如下:    ①提出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原因以及有关保险单证的号码、标的、期限等事项一并告知保险人,以便保险公司迅速调查、核实、确认。

   ②采取有效措施,救助整理受损标的,以防止损失扩大,有利于保险方检查    ③被保险人有义务保护好现场,为保险方和其他方面检查提供方便,以便及时查明和确认事故原因、损害程度、损失数额等    ④提供索赔单,包括:保险单、保险凭证的正本,已支付保险费的凭证;原始单据;身份征、工作证、户口簿或其他有关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的证明;保险事故证明及损害结果证明,检验调查报告、出验证明,损害鉴定,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责任案件的结论性意见等;索赔清单,如受损财产清单、各种费用清单、其他要求保险人给付的详细清单    ⑤领取保险赔款或保险金    ⑥开具权益转让书并协助保险方向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方追偿    保险理赔是指应保险关系人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审核保险责任并处理保险赔偿的行为,是保险人履行其经济补偿义务的具体体现理赔应符合“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其程序如下:    ①立案检验,查勘现场,了解原因和损失情况,作出检验的报告    ②要求保险关系人提供有关单证,并核实其是否真实、一致、齐全    ③核定、调查、核对责任。

包括:保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原因,进而确认保险事故是否构成;被保险人是否及时适当履行了义务,未履行的就扩大的损失免赔;是否存在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被保险人是否已向第三者提出赔偿要求以及因此支付了多少诉讼费用等等,以决定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    ④计算并支付赔偿《保险法》第26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⑤代位求偿财产保险的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涉及责任第三者的,取得代位求偿权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开具权益转让书并协助其向第三者进行追偿保险人接受保险人委付请求的,还得以行使因此取得的对委托标的物的权利,同时履行因此产生的义务    (2)《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讼的举证责任基本上在主张方,即谁主张谁举证本案中,姜某主张其6000元麦子损失应由保险方赔偿,应提供保险合同单证、火灾情况证明等支持其主张,请求保险方履行其义务。

保险公司主张姜某的实际产量与预测不符,则应举出其实际产量的证明,或其他被保险人有违反义务的行为的证明,以减免其赔偿责任本案中火灾已过,无法查明实际的麦子产量,保险公司的主张无法得到证明,其拒绝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赔偿的主张不能成立 44.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本质和主要特点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本质和主要特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本质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反映和体现刑事诉讼法的特点包括:1、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2、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3、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4、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45.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哪些归夫妻个人所有?( ) A.一方专用的衣物 B.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哪些归夫妻个人所有?(  )  A.一方专用的衣物  B.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奖牌  C.遗嘱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  D.一方在作品出版后取得的报酬AC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奖牌以及一方在作品出版后取得的报酬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选项AC为正确选项46.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只以抽象行政行为而不以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诉讼对象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只以抽象行政行为而不以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诉讼对象 )参考答案:×47. 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  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B本题考查的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力管理关系、劳动保险关系、劳动争议处理关系、劳动监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项是侵权法律关系,适用民法,不适用劳动法;B项乙厂侵犯了汪某的平等就业权,是劳动争议,属于劳动法调整;C项劳务输出公司并非用人单位,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D项是担保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48.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与丁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与丁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原合同因一方当事人消灭而效力自然中止  B.乙公司因甲公司分立,履行发生困难的,可中止履行  C.若非另有约定,就合同权利,丙、丁公司享有连带债权  D.除非另有约定,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对合同义务承担连带债务A根据《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49. 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对其他国家影响较大的有:( )A.产品责任法B.私生活秘密法C.国家赔偿法D.反托拉斯法参考答案:ABC50. 下列哪些是有权制定规章的主体?( ) A.国务院各部委 B.审计署 C.国务院办公厅 D.中国人民银行下列哪些是有权制定规章的主体?(  )  A.国务院各部委  B.审计署  C.国务院办公厅  D.中国人民银行AB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部委规章的制定主体     《立法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可知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均有制定规章的权力,而国务院办公厅只是内部办事机构,没有对外行政职能,故不具有规章制定权,因此,A、B、D项正确 51. 1996年克林顿政府提出1996年美国个人责任与工作机会协调法案的主要内容有( )A.提高接收福利者的资格要求B.促成福利项目市场化C.逐步采取联邦、州与地方政府三级管理体制D.适当加重个人的负担份额参考答案:ABCD52. 雅典全盛时期政治生活的主要机构( )A.民众大会B.五百人会议C.陪审法院D.元老院参考答案:ABC53. 英国下院现行的选举制度是单选区简单多数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4. 下列( )不属于行政垄断 A.地方政府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B.行政部门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实行市场下列(  )不属于行政垄断  A.地方政府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B.行政部门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的差别待遇  C.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强令企业兼并重组  D.政府设立行政性公司进行经营活动C行政性垄断主要有3种:①地区封锁;②部门封锁;③政府设立行政性公司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强令企业兼并重组不属于行政垄断。

55. 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在甲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在甲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丙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对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丁有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C.如甲承担了侵权责任,则乙、丙应按各自份额分担损失  D.本案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ABCD工作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并采用推定过错的方式,AD对;在甲承担了侵权责任后,作为按份共有人的乙、丙应按各自份额分担损失,BC对56. 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 ) A.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 B.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C.盗伐林木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  )  A.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  B.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C.盗伐林木罪  D.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BB项是《刑法》413条第2款的规定,为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57. 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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