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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丹广场建设项目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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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丹广场建设项目简本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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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1 总则 11.1 项目背景 11.2 评价原则及目的 11.3 评价依据 11.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确定 21.5 评价标准 31.6 评价工作等级 61.7 评价范围 81.8 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81.9 环境保护目标 82 建设项目概况 102.1 项目名称 102.2 项目性质 102.3 建设位置 102.4 建设单位 102.5 项目投资 102.6 项目建设前用地情况 102.7 规划建设内容 112.8 基础设施规划 122.9 能源消耗及用水量情况 142.10 项目建设周期及施工人员 143 区域环境概况 153.1 自然环境概况 153.2 社会环境概况 153.3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154 工程分析 174.1 项目开发建设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174.2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74.3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75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25.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25.2 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26 环境影响分析 23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3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236.3 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 257 项目选址与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 267.1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267.2 项目布局合理性分析 268 污染防治措施 28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8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288.3 绿化措施及建议 338.4 环境友好型住宅建议 348.5 环境管理 348.6 “三同时”验收 348.7 环保投资估算 349 公众参与 359.1 公众参与的原则 359.2公众参与的对象和方法 359.3第一阶段公众参与——现场公示 359.3第二阶段公众参与——网上公示 359.4第三阶段公众参与——问卷调查 3510 评价结论 3710.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3710.2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源及污染物排放总量 3710.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3810.4 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 4010.5 项目选址及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结论 4110.6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4210.7 项目可行性评价结论 421 总则1.1 项目背景凯丹广场项目位于中山区长江路东端北侧,东港区C12地块。

规划用地面积66,000m2,总建筑面积320,936m2,建设内容包括公建式公寓、商业公建及地下停车场,由环达通(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环达通(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2 评价原则及目的略1.3 评价依据 法律法规略1.3.2 技术依据略1.3.3 相关规定及文件(1)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2)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90);(3)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08年70号文);(4)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车辆实行封闭改装的通告》(大政发[2007]85号);(5) 《大连市房屋开发暨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00年10月施行);(6) 《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7) 《大连城市中心区排水规划》;(8)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9)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10)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11) 《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12)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13)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技术规范》(HJ/T24-1998)(14) 项目规划设计条件;(15) 成交确认书。

1.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确定为确定并突出评价重点,根据项目开发的性质、内容及规模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识别识别结果见表1.1表1.1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项目污染源影响因子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公建式公寓厨房SO2、NO2、油烟地下车库进出车辆SO2、NO2、CnHm、CO声环境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噪声交通运输交通噪声变电亭、换热站、自来水二次加压泵站、地下车库风机、电梯等设备设备运行噪声水环境施工期废水COD、SS、动植物油、氨氮等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居民及公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危废装修危废废油漆桶1.5 评价标准1.5.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大政办发[2005]4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本项目建设所在地为二类环境功能区,具体见图1.1TSP、PM10、SO2和NO2常规污染因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2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标准污染物名称标准SO2年平均0.06NO2年平均0.08日平均0.15日平均0.121小时平均0.501小时平均0.24TSP年平均0.20PM10年平均0.10日平均0.30日平均0.15(2)环境噪声标准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90号)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一类标准适用区,具体见图1.2。

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本项目南侧与长江路相邻,长江路属于交通干线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90号)规定,交通干线两侧建筑若以高于3层楼以上(含3层)的建筑为主,则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四类标准适用区域,余下路段(含开阔地),将道路红线外45m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结合项目规划,本项目A1#、A2#、E1#面向长江路一侧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区域噪声执行1类区标准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涉及餐饮的公建油烟废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具体见表1.3、1.4表1.3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0≥5.00,<10≥10对应排气罩≥1.1,<3.3≥3.3,<6.6≥6.6表1.4 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建成后污水主要为公寓和公建生活污水。

根据大连城市中心区排水规划,本项目所处位置属于寺儿沟排水区,见图1.3项目建成后污水经管网排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具体见表1.5表1.5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限值标准来源1PH值(无量纲)6-9《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2悬浮物SS30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504化学需氧量CODcr3005总氮506氨氮307磷酸盐(以P计)5.08石油类20(3)噪声控制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具体见表1.6表1.6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dB(A)]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55营运期:建成投入使用后乘客电梯运行噪声执行《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中乘客电梯噪声值标准,具体见表1.7;配套设备噪声及公建营业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具体见表1.8;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标准按照表1.9执行。

表1.7 乘客电梯的噪声值 单位:dB(A)额定速度v/(m/s)v≤2.52.5<v≤6.0额定速度运行时机房内平均噪声值≤80≤85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55≤60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65注:无机房电梯的“机房内平均噪声值”是指距离曳引机1m处所测得的平均噪声值表1.8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段昼间夜间0504015545260503655547060表1.9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单位:dB(A) 房间类型噪声敏感建筑物 时段所处环境功能区类别A类房间B类房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0403040301403045352、3、445355040说明:A类房间是指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 B类房间是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学校教室、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等1.6 评价工作等级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

1.6.1 大气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2-2008)中关于大气污染物评价等级采取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其对应的D10%来定量划分,Pi定义为:Pi=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居民厨房燃气燃烧废气及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计算出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具体见表1.10表1.10 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统计结果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餐饮厨房燃料燃烧废气NO2SO2烟尘Ci(mg/m3)Pi(%)Ci(mg/m3)Pi(%)Ci(mg/m3)Pi(%)1000.37×10-61.54×10-40.13×10-62.70×10-50.57×10-70.63×10-52000.63×10-42.63×10-20.22×10-24.40×10-30.98×10-51.09×10-33000.86×10-43.58×10-20.30×10-20.60×10-20.14×10-41.56×10-34000.84×10-43.50×10-20.29×10-20.58×10-20.13×10-41.44×10-35000.74×10-43.08×10-20.25×10-20.50×10-20.12×10-41.33×10-3下风向最大浓度0.87×10-43.62×10-20.30×10-20.60×10-20.14×10-41.56×10-3D10%(m)——经初步估算,厨房燃料燃烧废气中排放的NO2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3.62%。

根据《导则》规定Pmax<10%,评价等级为三级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1.6.2 水环境评价等级建设项目营运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公寓居民及公建部分的生活污水,据估算项目排水总量约为764.5t/d,废水中主要含COD、SS、动植物油等污染因子,不含其它特殊毒性因子,此部分废水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根据项目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按照导则规定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1.6.3 噪声评价等级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建成后主要为基础及配套设施的设备运行噪声,具体为供排水系统各类泵、供变电系统变电亭、换热站及地下停车场等设备噪声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一类标准适用区,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相关规定,本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1.7 评价范围1.7.1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建设项目为中心,边长5km,面积25km2的范围内,具体的评价范围见图1.41.7.2 声环境由于周围环境影响源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最远距离约为200m,因此根据导则要求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控制在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内。

1.8 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略1.9 环境保护目标采用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建设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各项环保标准、法规及要求1)施工期项目建设期保护目标为区域大气及声环境,西侧距离本项目约80m的商检局办公楼2)营运期项目营运期的保护目标为本项目公建式公寓,项目所在区域的影响源见表1.11表1.1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源序号影响源方位与本项目规划公寓的最近距离(m)影响因素1长江路项目南侧距A1#楼28m声环境2规划路项目东侧距C2#楼18m3规划路项目北侧距C1#楼34m4规划路项目西侧距B1#楼15m5东海热电厂项目南侧烟囱距A2#楼240m风机房距A2#楼220m卸煤间距B1#楼200m大气环境声环境2 建设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凯丹广场建设项目2.2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2.3 建设位置本项目位于中山区长江路东端北侧,东港区C12地块,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见图1.42.4 建设单位环达通(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66亿元人民币2.6 项目建设前用地情况项目建设前为大连港寺儿沟港务公司临时仓库用地,存放钢铸件,其土壤中不存在风险因素该区域已于2006年拆迁,其中东港区C12地块于2008年净地出让给环达通(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 规划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6,0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20,936m2,其中公建(商业)建筑面积101,120m2,公建式公寓建筑面积110,337m2,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80,243m2,社会公共半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29,236m2本项目详细规划情况如下:(1)项目规划本项目规划建设地上建筑7栋,其中5栋为19~29层公建式公寓(A1、A2、B1、C1、C2),1栋为会所(C3),1栋为5层商业公建(E1,局部上方为B1公寓);规划地下建筑商业公建E2位于E1地下项目综合经济术指标见表2.1,规划建筑明细见表2.2项目总平面布置见图2.1,效果图见图2.2表2.1 本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 目数量单位备注规划总用地66000m2——总建筑面积320936m2计入容积率面积291700m2公建(商业)建筑面积101120m2——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86107m2——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5013m2——公建式公寓建筑面积110337m2——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80243m2——容积率4.4/——绿地率30%——建筑密度50%——停车位2405辆——地下停车场1747辆——社会公共半地下停车场29236m2该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表2.2 规划建筑明细一览表楼号建筑类别层数总建筑面积备注A1公建式公寓1922126——A2公建式公寓1918682——B1公建式公寓2525879——C1公建式公寓2921225——C2公建式公寓2921225——C3会所21200——D1地下停车场280243——E1地上商业建筑586107——E2地下商业建筑115013——小计291700计容总面积D2社会公共半地下停车场229236不计入容积率合计320936——(2)停车位规划本项目规划设地下车库,设计停车位2405个,其中地下停车场(D1)车位1747个,社会公共半地下停车场(D2)停车位658个。

地下车库平面布局见图2.3、图2.43)绿化面积本项目规划绿地面积为19,800m22.8 基础设施规划项目供热、供排水、电力和燃气均由市政进行统一供给项目内将建设换热站、二次加压泵站、变电亭2.8.1 供暖项目建成后冬季供暖采用集中供热,由大连东海热电厂提供,具体由东港指挥部统一布置,目前供暖协议正在协商签订中东海热电厂现有6台燃煤蒸汽锅炉,总吨位560t/h,取暖期全部运行本项目设一个换热站,位于地下二层设备间内,所处位置上方为变电所,具体位置见图2.12.8.2 供、排水(1)供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供给本项目设2个二次加压泵站,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其中B1#公寓东侧地下泵房上方为E1#商业公建,C2#楼西南侧的地下泵房上方为空地及C2#公寓大堂,具体位置见图2.1项目综合管网图见图2.52)排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北侧市政管网项目营运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污水此部分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寺儿沟排水区寺儿沟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于2011年年底投入使用,规划处理能力10万t/d本项目预计于2013年10月竣工,故寺儿沟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的污水。

2.8.3 供电本项目的用电负荷主体为照明、家用电器等,由市政电力网统一供电,本项目规划设1处变电所、3处变电亭,总容量为8500KVA,均位于地下停车场内设备间内,其中变电所位于E1#东侧地下设备间内,所处位置上方为空地及E1#商业公建;1#变电亭位于C1#楼东侧地下设备间内,所处位置上方为空地;2#变电亭位于C2#楼地下设备间内,所处位置上方为C2#公寓大堂;3#变电亭位于A2#楼地下设备间内,所处位置上方为空地及C2#公寓大堂;具体位置见图2.12.8.4 供气本项目公寓厨房及公建餐饮用气采用煤气本项目不设燃气调压站,利用项目用地东侧东港区规划的市政燃气调压站具体位置见图2.12.8.5 通风系统本项目设有地下车库,地下车库采取机械通风通风风机规划设在地下车库的风机房内,排风口拟设置在地面绿化带处,具体位置尚未确定2.8.6 制冷本项目公建拟入驻大型商场,规划设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和冷却塔3组,规划设于E1公建屋面东南侧,与最近的公寓距离约为85m,具体位置见图2.12.9 能源消耗及用水量情况2.9.1 用气量统计本项目用气主要为公寓厨房用气,根据大连市人均煤气用量统计数据,居民住宅人均用气量约0.5m3/d,本项目居住人数约为3000人,则居民厨房用气量为1500m3/d,即547,500m3/a(不含公建部分)。

2.9.2 用电量统计由于公建的具体内容及规模尚未确定,故本报告仅对公寓居民用电量进行统计按大连市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电量120度计算,则公寓居民年耗电量约为144万度(不含公建部分用电)2.9.3 用水量统计本项目建成后用水主要为公寓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公建用水以及绿化用水,用水量统计见表2.3建议绿化用水通过外购中水,或者净水厂处理过的城市污水表2.3 项目建成后用水量统计表项 目用水规模用水指标用水量t/dt/a住宅用水3,000人0.15t/(人·d)450164,250公建用水101,120m20.5万t/(km2·d)505.6126,400小计955.6290,650绿化用水19,800 m22L/(d·m2),150d39.65,940合计995.2296,5902.10 项目建设周期及施工人员本项目施工期预计于2010年12月开始,至2013年10月结束,建设周期为2年零10个月施工人员约800人3 区域环境概况3.1 自然环境概况略3.2 社会环境概况略3.3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本项目选址于中山区长江路东端北侧,东港区C12地块,项目周围环境见图3.2,现场实景照片见图3.3,具体情况如下:东侧:目前为空地。

南侧:隔45m宽长江路为东海热电厂,本项目规划公寓与长江路最近距离为28m,与东海热电厂厂界距离约为70m,与其烟囱的最近距离约240m西侧:为商检局办公楼,与本项目用地红线最近距离约80m西北侧:隔空地为正在建设中的万达酒店和国际会议中心,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距离分别约为420m、440m,空地规划为贸易咨询用地北侧:目前为空地,规划为东港广场地铁站周边实景照片见下图: 本项目用地 项目东侧空地 项目南侧长江路 项目南侧东海热电厂 项目西侧商检办公楼 项目西南侧国际会议中心图3.3 项目周围环境照片4 工程分析4.1 项目开发建设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根据该项目规划内容,公建式公寓及商业公建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见表4.1表4.1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项目污染源污染因子施工期施工场地施工扬尘及施工设备噪声营运期大气环境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SO2、NO2、CO、CnHm公寓居民厨房废气SO2、NO2、油烟声环境配套设备噪声设备噪声水环境居民及公建生活污水CODcr、BOD、SS、动植物油、氨氮固体废弃物居民及公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危废装修危废废油漆桶4.2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略4.3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公寓居民厨房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此外还有换热站及二次加压泵站水泵、变电亭变压器、通风系统风机等配套设备运行的噪声。

4.3.1 废气(1)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本项目规划地下停车位为2405个根据类比调查,车库车辆的周转次数平均为4次/d,估算本项目地下车库每日汽车最大周转的情况为9,620辆次车型按汽油车100%考虑,汽车在车库内的行进速度按10km/h计,平均每台车在车库内的运行时间以3分钟计,参阅《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手册》中有关数据估算汽车耗油为:12L/100km,则每辆汽车进出车库消耗的油量为0.06L/辆根据对车库汽车周转情况的统计,计算出每日汽车在车库内燃烧的汽油量约为577.2L由《环境统计手册》可知,以汽油为燃料的机动车辆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二氧化硫(SO2): 0.295g/L一氧化碳(CO): 169.0g/L氮氧化物(以NO2计): 21.1g/L碳氢化合物(CnHm): 33.3g/L由上述污染物排放系数,结合停车场的汽车周转情况,计算出停车场内汽车尾气的排放量,见表4.4表4.4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量计算结果 污染物排放量SO2CONO2CnHm日排放量(kg)0.170 97.547 12.179 19.221 年排放量(t)0.062 35.605 4.445 7.016 (2)厨房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项目运营后,居民厨房采用煤气,据初步估算,煤气耗量约为547,500m3/a。

依据《环境统计手册》中提供的污染物排放系数,统计出项目公寓厨房煤气燃烧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4.5表4.5 厨房燃气燃烧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燃烧每百万立方米燃料气排放的各污染物量(kg/106m3)排放量(t/a)氮氧化物(以NO2计)1843.241.009二氧化硫(SO2)6300.345烟尘3020.1654.3.2 废水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公寓居民和公建部分的日常生活污水,其中包括厨房污水,洗涤、洗浴等排出的污水和厕所排出的含粪便污水等本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955.6t/d、290,650t/a,参照《环保统计手册》中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使用量的80%,则项目污水产生量约为764.5t/d、232,520t/a生活污水中杂质很多,总量约占0.1%~1%杂质的浓度与用水量多少有关悬浮杂质有泥沙、矿物肥料和各种有机物(包括有人的排泄物、食物和蔬菜残渣等),胶体和高分子物质(包括有淀粉、糖类、纤维素、脂肪、蛋白质、油类、肥皂及洗涤剂等);溶解物质则有各种含氮化合物、磷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尿素和其他有机物分解产物;产生臭味的有硫化物、硫化氢以及特殊的粪臭素生活污水一般呈弱碱性,PH约为7.2~7.8。

由此构成的生活污水外观就是一种混浊、黄绿以至黑色、带有腐臭气味的废水生活污水中多属天然有机物,不含特殊毒害物质,容易被生物化学氧化而降解类比调查一般混合生活污水的水质情况统计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质的产生量见表4.6项目所在区域有污水排放管网,故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此排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表4.6 项目生活污水及主要污染物质产生量废水产生量(t/a)主要污染物质污染物浓度(mg/L)污染物产生量(t/a)232,520CODcr30069.756BOD525058.130SS20046.504动植物油409.301氨氮255.8134.3.3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及公建生活垃圾根据大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全市累年垃圾接受处理的统计结果,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居民排放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按人均0.8kg算,公建部分生活垃圾按0.5kg/50m2·d算,则项目日生活垃圾排放情况见表4.7表4.7 项目生活垃圾排放情况项 目规模日均排放量排放量kg/dt/a公寓居民3,000人0.8kg/人·d2,400876公建101,120m20.5kg/m2·d505,56012,640合 计52,96013,5164.3.4 噪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噪声源为换热站及二次加压泵站水泵、变压器、电梯、通风系统风机等设备。

主要噪声源源强列于表4.8中表4.8 项目建成后区域主要噪声源源强 单位:dB(A)噪声源水泵变压器风机电梯车流空调制冷机空调风机冷却塔噪声源强80~8565~7080~8560~6575~8080~8575~8065~704.3.5 装修期间危险废物项目装修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按照每装修100m2产生3kg废油漆桶核算,本项目公寓及公建建筑面积为211,457m2,约产生废油漆桶6.3t4.3.6 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建设后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情况见表4.9表4.9 项目建设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统计项目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厨房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总计废气SO20.0620.3450.407CO35.605—35.605NO24.4451.0095.454CnHm7.016—7.016烟尘—0.1650.165废水废水量232,520CODcr69.756BOD558.130SS46.504动植物油9.301氨氮5.81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13,516危废废油漆桶6.35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略5.2 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略6 环境影响分析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略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影响分析营运期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地下车库通风换气排放的汽车尾气以及居民厨房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

1)汽车尾气汽车在地下停车场内的行驶、起动和制动过程排放的尾气中含有NO2、CO、烃类、黑烟等有害物质,如不及时排放,在地下通风不畅的情况下尾气将会累积起来,造成停车场内的空气环境质量恶劣,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建设单位应对地下车库采取通风措施,及时通风换气,促使空气流通排气口原则上应引至地上所在最高建筑物的顶层,若实际操作有困难,则应引至地面绿地内,出口朝向避开易受影响的公寓住宅,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2)含油烟废气建筑物应设计统一的内壁式防潮排气烟道,公寓及公建餐饮厨房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过滤处理,经排气烟道由建筑物顶部集中有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6.2.2 噪声影响分析本小区投入使用后,产生噪声的因素主要有换热站及二次加压泵站水泵、变电亭变压器、电梯、通风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小区内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及公建建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社会噪声1)设备噪声根据项目规划,变压器、水泵、风机等配套设备均放置于地下停车场设备间内,建设单位应对水泵、风机、变压器等产噪设备采取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传至室外的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标准限值;传播至公寓住宅A类房间内满足昼间40dB(A)、夜间30dB(A)排放限值;传播至B类房间内满足昼间45dB(A)、夜间35dB(A)排放限值。

2)进出车辆噪声小区进出车辆交通噪声源强约75-80dB(A),建设单位应有效控制进出车辆,机动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小区内部,尤其是不得随意通过住宅楼前后的道路;同时驶入区内的车辆应减速慢行,不得怠速停车,并使车辆进出畅通,消除车辆在区内发生阻塞道路、鸣笛现象的可能,以降低交通噪声对公寓居民的影响3)公建噪声本项目商业公建拟入驻大型商场及地下超市,分别规划设在E1#、E2#建筑内,E1#局部上方为B1#公寓,E2#位于E1#的地下各商业设施在货物装卸时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80dB(A) 废水影响分析本小区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项目北侧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流入污水处理厂,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公寓居民和公建部分的日常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日排水量为764.5t/d,即232,520t/a经化粪池发酵处理达到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居民及公建生活垃圾。

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收集、堆放及运输几个环节上,这几个环节上的不合理,都会导致固废的二次污染影响,具体的影响包括:(1)生活垃圾在夏季堆存过程中,可能产生腐坏现象,从而导致蚊蝇滋生,并产生恶臭气味,影响周围的居住环境;同时堆存过程中也可能会因刮风而引起二次扬尘或白色污染等影响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将减小这些影响,但也必须注意要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定时及时清运2)生活垃圾的外运,可能产生沿途的撒漏及二次扬尘的影响,因此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或密闭运输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6.3 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选址于中山区长江路东端北侧,东港区C12地块结合项目规划的平面布置图及周围环境概况,认为对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项目南侧长江路及项目东、西、北侧规划路的交通噪声;项目南侧的东海热电厂燃煤烟气,详细分析如下: 周边交通道路略 东海热电厂略 规划66KV变电所略综合以上分析,考虑到周边环境对本项目规划住宅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邻路侧设置绿化带,同时建设单位应在售楼时将周边规划道路、东海热电厂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公示,确保入住居民了解周边环境可能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

7 项目选址与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7.1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中山区长江路东端北侧,东港区C12地块,根据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位置为公共绿地(见图7.1);根据大连市规划局目前正在调整的东港商务区规划(见图7.2),本项目用地为商业用地;另外,根据用地成交确认书,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建(商业)及公寓(公建式),故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的用地布局规划根据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南侧为大连东海热电厂,其烟囱与本项目最近距离约为240m,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大气中各常规污染因子一小时平均值和日均值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7.2 项目布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规划的内容主要为公建式公寓及商业公建,为此从环保角度对公寓、公建布置的合理性与周围环境的适宜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建筑物布局合理性分析(1)本项目在邻路侧均规划设置绿化带,对降低交通噪声起到一定的作用2)本项目商业公建设置在E1、E2建筑内,拟入驻内容为大型商场及地下超市,考虑到可能引入餐饮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建设计内壁式排烟管道,将厨房油烟引至B1#建筑物顶部排放,要求公建项目满足《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的相关规定。

对于尚未确定的公建项目,严禁设置异味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如烧烤、汽车修理等扰民项目,对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接纳 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二次加压泵站、换热站、变电所及地下停车场风机均设在地下设备间内,所处位置上方为公建或公寓大堂,无居民住宅公建冷却塔及制冷机组设置于E1公建屋面东南侧,与最近公寓距离约为85m,因此,本项目的各配套设施布局是合理的在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后,各设备运行噪声传播至设备间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的排放限值,即A类房间(如卧室、书房等)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如起居室等)昼间45dB(A)、夜间35dB(A)故项目各设备间布局合理8 污染防治措施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略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总体规划为公建式公寓及商业公建,整体供暖并入市政供暖管网,故主要污染为停车场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配套设备运行噪声。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在地下停车场中,由于汽车行驶、起动和制动过程排放的尾气中含有NO2、CO、烃类、黑烟等有害物质,必须对车库采取通风换气措施本项目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的设计及建议如下:a. 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设计要求² 地下车库的通风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应与上层通风或空调系统混为一个系统² 关于气流组织,要求排风口布置均匀,应使在任何地方的烟雾都不能聚集不散送风系统的送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送风速度不宜太大,防止送风与排风短路² 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的送、排风机可选用轴流风机、离心风机或斜流风机而电机宜选用防爆电机为了防止车库内污染空气无组织外泄,运行中应保持车库处于负压状态,因此,排风机与送风机宜联动,以防止单独开启送风机,造成地下车库内处于正压状态² 应尽量选择低噪音风机,并采取隔音、吸音、隔振等降噪处理,严防风机噪声扰民b. 排风口设置排风口具体位置尚未确定为防止此部分废气污染周围环境,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单位应将地下车库排风口引至地上最高建筑物的顶层,且排风口处还应作相应的消声处理另外,建设单位还应依照项目建筑风格对排风口作适当的景观处理若将汽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放,为防止此部分废气对周边环境及行人造成影响,排风口应设在距公寓、人行道相对较远处,出口朝向避开易受影响的公寓住宅及人行道等处,并进行景观处理。

为将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建议建设单位在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中加设空气过滤等净化装置2)居民厨房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油烟对于居民厨房燃烧煤气产生的含油烟废气,建设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为公寓住宅设计统一的内壁式厨房排气烟道,将厨房烟气通过排油烟机收集、净化后经内壁式排烟管道集中从楼层顶部排放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对排气烟道采取防渗防潮处理或者采用套管式专用烟道,保证烟道的建设质量,防止油烟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764.5t/d,废水中主要含COD、SS、动植物油等污染因子,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化粪池的设计容量应满足污水在化粪池内的停留时间不少于24h,且化粪池必须定期清掏化粪池出水需满足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议小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全部袋装化,送至小区内的垃圾收集点暂存、分类,再由市政垃圾清运车及时外运垃圾收集点选址应注意远离公寓住宅,同时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噪声为换热站、加压泵站的水泵噪声,车库通风风机噪声,供电系统的变压器噪声,电梯噪声及小区内进出车辆交通噪声1)换热站、加压泵站设备噪声本项目设1座换热站和2处加压泵站,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上方为地下车库或公建及公寓大堂换热站、加压泵站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要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选用低噪音设备泵的主要噪声来源于电动机,要求避免选用高速和外扇形电机此外,可在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对于小型电机可采用局部消声器,并在机座下加减振垫采用这些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并经地面及墙体隔声后传播至室外的噪声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的排放限值,即A类房间(如卧室、书房等)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如起居室等)昼间45dB(A)、夜间35dB(A)2)通风系统风机噪声本项目风机主要为地下车库通风系统风机地下车库风机全部设在地下车库的设备间中具体位置尚未确定风机噪声主要是空气动力性噪声,其中风机进排气口的噪声是最强的噪声源。

为解决机体辐射噪声,应设隔声设备间,隔声间的屋顶、墙面采用吸声材料,门采用隔声门;在风机进排气口安装进排气消声器;风机管道的连接采用强度高的柔性接头;将风机基础与主体工程基础隔开,并在风机基础上安装高弹性的橡胶衬垫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传播至室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满足相应的排放限值3)变电亭变压器噪声本项目规划建设变电所一处,10KV变电亭3处,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上方为空地或公建及公寓大堂为降低变压器运行噪声对周围境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建设密闭隔声机房,对其进行封闭处理,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经墙体隔声后变压器噪声传播至室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满足相应的排放限值4)电梯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相关规定,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震措施另外,电梯的各机构和电器设备在工作时不应有异常振动或撞击声响,乘客电梯的噪声值应符合《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中的相关规定。

建议建设单位对电梯间作隔声、减振处理,使电梯运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相应的排放限值确保电梯运行噪声不对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小区内部交通噪声首先,要有效地控制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小区,控制交通量,并严格限制卡车、集装箱运输车等噪声影响大的载重汽车驶入,这是减少内部交通噪声的关键其次,建设单位要加强小区内交通的管理,限制各类车辆的区内行驶速度,驶入区内的车辆不得猛加速,不得怠速停车,并使车辆进出畅通,消除车辆在小区内发生阻塞道路、鸣笛现象的可能再者,树木的减噪作用也很明显,建设单位可在小区内道路两旁种植绿化林带,达到吸纳声波、降低噪声的作用最后,可考虑在区内铺设低噪声路面低噪声路面又称多孔隙路面,它是在沥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上铺筑一层具有很高孔隙率的沥青混合料,与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相比,此种路面可降低道路噪声3~8dB(A) 装修期间危废废油漆桶作为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后送至专业处理厂家进行处理,物业管理部门应在入住时进行提示,并加强监督管理,以防危险废物污染周围环境8.2.6 公建本项目商业公建拟入驻大型商场及地下超市,分别规划设在E1#、E2#建筑内,E2#位于E1#的地下,E1#公建局部上方为B1#公寓。

公建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和餐饮厨房含油烟废气1)噪声各商业设施在货物装卸时均会产生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80dB(A)目前商场超市没有规划固定的卸货场地,要求建设单位将卸货平台设置在远离公寓一侧,并设立消音隔板;商场和超市应严格控制营业时间,装卸货时间必须在6:00~22:00之间,禁止商场、商业街举办产生噪声污染的促销或广告活动同时,物业部门应对各商业设施进行监管,确保各商业经营活动噪声传播到公寓住宅室内时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规定限值,即A类房间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昼间45dB(A)、夜间35dB(A)避免噪声对公寓居民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规划的公建设有中央空调,空调系统的噪声源主要为制冷机噪声、空调风机及冷却塔噪声,中央空调只在公建营业期间运行,夜间不运行本项目制冷机组和冷却塔规划设于E1公建屋面东南侧,与最近的公寓距离约为85m,建议建设单位对冷却塔和制冷机组做景观处理★ 制冷机制冷机噪声声源一般为80~85dB(A),为降低制冷机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建设隔声机房,机房门应为隔声门,同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经墙体隔声后制冷机噪声传至规划公寓处,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相应的排放限值。

★ 空调风机空调风机噪声源强为75~80dB(A)建议建设单位对墙体及吊顶做吸声处理,机房门窗使用隔声门窗,并在风机基础上安装阻尼弹簧减震器采取以上隔声、减振措施后空调风机机噪声传播至规划公寓处,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相应的排放限值★ 冷却塔本项目的冷却塔选型尚未确定,建议建设单位选用超低噪声或超静音型冷却塔超低噪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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