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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设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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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设计合同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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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幕墙工程设计合同书发包方: 设计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幕墙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 规定》1.2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及发包人相关设计要求,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2. 《建筑幕墙》(GB/T21086-)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4.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 33—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6. 《粘合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上标准若遇更新则按最新标准执行,标准间有冲突则由发 包人明确或按最新标准执彳亍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 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本合同补充协议3.2本合同书3.3幕墙工程设计任务书3.4报价文件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设计范围: 设计要求:1、 本合同幕墙施工图纸设计需提供设计说明,结合建筑、结构施工图和效果图来完成 详细施工 图设计,每幢楼都必须完成并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包含立面详图、平面详 图、剖面图、石材 分格图、门窗大样图、型材大样图、防雷接地图、预埋件图、细部详图、节点图等);2、 本合同幕墙施工图设计要配合建筑施工图设计:若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现对建筑立面 设计有影 响,发包人有权提出修改意见,设计人需进行变更修改;3、 与建筑设计衔接,做好外墙保温节能设计;4、 具体设计要求详见发包人另行提供的幕墙工程设计任务书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发包人向设 计人提供 效果图、建施图、结施图及电子文件一份。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设计文件份数:方案文本叁份,施 工图捌份,结构计算书伍份,工程概算叁份,效果 图(由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部位及数 量),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其中设计图纸提供CAD格式文件)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楼预埋件施工图纸在 年 月—日前提交,其 余楼预埋件施工图纸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方案文本(7# 楼)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在 年— 月 日前提 交施工图设计完成时,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及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设计汇报和沟 通第七条费用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及后续服务费用总计 万元整(¥: 元),按 总价一次性包干7.2设计费总价包括设计费、工作所需的差旅费、设计图纸制作费(含传递费用) 、出图盖章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幕墙施工图第三方图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配合图 纸送审工 作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合同生效后七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计 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8.2设计人提交经发包人认可的方案设计文件后七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8.3设计人提交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七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 万元。

8.4设计人配合发包人完成幕墙施工图纸第三方审核后七天内,付清余款8.5付款前设计人须提前2日内提供等额设计费发票8.6付款形式:转账或电汇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 件,并 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 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 付设计 文件时间顺延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 大修 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 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 相应设计 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 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 作量,不足一半 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 部支付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 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 过30天以上 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则应提 前两天向发包人出具 发票,若设计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出具发票,发包人有权延迟付款9.1.5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设计图后,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修改或确认意见;在设计人 修改、调整设计完毕后,发包人也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确认意见,以便设计人进入下一设 计阶段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 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1.7发包人负责督促检查设计人的设计进度、设计深度,参与设计管理9.1.8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咨询意见和相应的图纸修改意见,设计 人应满 足发包人的修改要求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 定的 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 定有关交付 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交付发包人设计成果,且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合同约 定的标 准,达不到标准的设计设计人必须及时修改和补充,否则设计人无权收取设计费用。

9.2.3设计人设计负责人: 设计人设计负责人(或委派设计人员)应确保在幕墙工程施工阶段,对发包人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时提供现场设计咨询 服务,确 保不因设计问题影响施工进度9.2.4设计人交付设计成果后,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核,并根据审核结论负责对不超 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建筑设计院进行设计交底,处理、解决有关设计问题9.2.5对发包人和建筑设计院有关设计方面提出的意见应及时进行修改设计9.2.6如果设计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将由设计人承担9.2.7设计人设计负责人在设计期间须保持通讯每天24小时通畅9.2.8设计人应出席各个阶段设计图纸研讨及所有设计交底会议具体包括:a、 参加与方案、建筑图设计单位的校核及沟通工作;b、 施工工艺的讲解工作;c、 设计人指导现场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 工验收等工作第十条保密设计人在与发包人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关于发包人的信息包括项目信息、技术图纸、数据、经营信息、人力资源、本合同所涉及的设计/研究内容、设计/研究成果等 所有未公开之 信息为发包人的商业机密。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 商业秘密或发包人提供 给设计人的设计数据、图纸等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设计人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设计人知悉该数据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 得、知悉相关数据、信息之日止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额的_2%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11.2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2%11.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补充或修改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设计 错误造成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设计费11.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 金11.5除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都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 方的损失11.6若设计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自未支付的设计 费中扣 除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 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本工程所在 地的人民 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致 使合同条款需要变更,则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13.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幕墙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13.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13.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不可抗力事由必须向当 地公证处 出示公证书),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之实际工作支付设计费13.5由于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13.6发包人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司名义并 法人代 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表人签字通知对方13.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贰份13.8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3.9设计人设计成果的版权归发包人享有13.10本合同之任何一条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13.11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 律效力13.1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代表人:签署及印章:日期:年 月曰::开户银行:账号:地址:设计人:代表人:签署及印章:日期:年 月曰::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第10页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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