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轮车管理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胶轮车管理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队长的领导下,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职责如下:1、协助队长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矿各种安全会议、管理文件、决定、指令精神3、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对“三违”人员进行组织学习和帮教4、熟悉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无轨胶轮车性能原理,维护、保养方法和质量标准,对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5、协助队长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及内容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全队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员工明确了解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好每周的周二、五安全学习活动6、教育和督促本队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告知员工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无轨胶轮车运行状况,保证无轨胶轮车的安全运转。
8、定期分析本队的安全状况,向队长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9、在井下工作过程中,监督、检查每位员工的行为是否违章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10、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队领导,进行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