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与管理体制法规与管理体制 欢迎您参加欢迎您参加 此次培训!此次培训!我们的约定:我们的约定:1 1、请保持教室宁静;、请保持教室宁静;2 2、请将调到振动状态;、请将调到振动状态;3 3、请勿在上课时随意走动,交谈;、请勿在上课时随意走动,交谈;4 4、请将最佳的状态投入到学习中请将最佳的状态投入到学习中谢谢您的合作!谢谢您的合作!前前 言言讲课重点:讲课重点: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教育播种一种意识,收获一种行为;播种一种意识,收获一种行为;播种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命运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命运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规的重要意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规的重要意义遏制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需要遏制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需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员工生命健康保障和家庭幸福的需要员工生命健康保障和家庭幸福的需要遏制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需要遏制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需要一串触目惊心的数据2005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127089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5868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8738人;火灾事故死亡2496人启启 示示 中国已成为政治,经济的大国,但不中国已成为政治,经济的大国,但不应成为工业事故的大国,工业发展不能应成为工业事故的大国,工业发展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以牺牲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反思: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反思:学法不多,守法不够,执法不严。
学法不多,守法不够,执法不严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知法,懂法,守法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依法保障安全生产,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是正常生产经营的保障,没有安全生产经安全是正常生产经营的保障,没有安全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营无法正常进行典典 型型 案案 例例 广州市番禺胜海船舶修造厂惨痛教训广州市番禺胜海船舶修造厂惨痛教训 5月13日发生一宗厂房围墙坍塌,导致1死6伤;5月26日正在建造的集装箱货船气体爆炸,导致5死6伤广州市安监局责令停工整顿,要求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全厂安全生产系统验收及现状进行评估,整改合格后才能开工胜海船厂面临倒闭的反思:胜海船厂面临倒闭的反思:违违 法!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没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排无证员工上岗;安排无证员工上岗;没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没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员工生命健康保障和家庭幸福的需要员工生命健康保障和家庭幸福的需要全国一年因为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导致近百万家庭遭受不幸。
一起死亡事故的发生对涉及的家庭是无顶之灾,失去了家庭的经济和精神支柱!人生三大不幸人生三大不幸少年丧父少年丧父中年丧妻中年丧妻老年丧子老年丧子 工伤死亡事故的集中体现!工伤死亡事故的集中体现!保障员工生命健康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法宝:和家庭幸福法宝:守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法规 1 1 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安全生产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和社会财富安的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全保障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通常说的安全生产法规是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我们通常说的安全生产法规是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程、条例、规范的总称律、规程、条例、规范的总称2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的层次结构我国安全生产法规的层次结构 根据我国立法体系的特点,以及安根据我国立法体系的特点,以及安全生产法规调整的范围不同,安全生全生产法规调整的范围不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由若干层次构成。
产法律法规体系由若干层次构成国家根本法国家根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基本法国家基本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和专门性法律和专门性法律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安全生产行政法安全生产行政法规规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办法、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程、规定如国务院关于实施细则、规程、规定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部门行政规章安全生产部门行政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国务院部委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通告办法、规则、实施细则、通告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安全生大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条例、办法、规程、规定、规则产条例、办法、规程、规定、规则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安全生产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安全生产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通告等。
办法、规则、实施细则、通告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政府行政规章安全生产政府行政规章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 我国主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国主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1 3.1 宪法宪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中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3.2 3.2 刑法刑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中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 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3.3 3.3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基本内容基本内容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具有丰富的内涵该共七章九十七条,具有丰富的内涵该法于法于20022002年年6 6月月29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通过,于20022002年年1111月月1 1日开始生效实施日开始生效实施l l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了生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确立了安全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确立了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障生产基本管理制度,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依照安全生产,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做好如下几做好如下几方面管理工作。
方面管理工作理解要点:理解要点:l l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了生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确立了安全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确立了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障生产基本管理制度,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依照安全生产,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做好如下几做好如下几方面管理工作方面管理工作1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2)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法规要求从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法规要求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则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则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3)进行职工安全培训和资质认证进行职工安全培训和资质认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训的,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4 4)坚持坚持“三同时三同时”及安全评价及安全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在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必须经有建设项目在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关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5 5)落实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到位入的到位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国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国务院曾于务院曾于19791979年规定年规定“企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企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费用中提取造费用中提取1010202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用于改善劳动条件”19931993年新年新的会计制度实行后,取消了这一规定但新的财务制度规的会计制度实行后,取消了这一规定但新的财务制度规定定“企业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安全措企业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安全措施有关费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施有关费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直接计入制造费用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直接计入制造费用”.)6 6)推行安全设备及危险工艺管理。
推行安全设备及危险工艺管理安全设备的设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7 7)实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实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建档,定期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危险源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危险源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部门备案8 8)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等高危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等高危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9 9)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定安全生产管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1010)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1111)保证承包租赁的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单位、承租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1212)落实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l 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1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共8 8项)项):(1 1)知情权知情权,即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即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 2)建议权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 4)拒绝权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 5)紧急避险权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6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要求赔偿的权利;的权利;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举例说明)(举例说明)(7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权利;的权利;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2005年年9 9月月1 1日开始施行)日开始施行)(8 8)获得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的权利等 从业人员的义务(共从业人员的义务(共3 3项)项):(1 1)自律遵规自律遵规,即从业人员在,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品;从业人员的义务(共从业人员的义务(共3 3项)项):(2 2)自觉学习自觉学习,即应当接受,即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的义务(共从业人员的义务(共3 3项)项):(3 3)危险报告危险报告,即发现事故,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l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 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1 1)机构及人员保障责任)机构及人员保障责任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人员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2 2)危险设施条件责任)危险设施条件责任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未对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未对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标志,投入使用的;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设备的3 3)危险源管理责任)危险源管理责任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未经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未经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场安全管理的4 4)承包商管理责任)承包商管理责任 w w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者个人的;w w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5 5)同一地区生产管理责任)同一地区生产管理责任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议或者未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6 6)违法和违约责任)违法和违约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7 7)不报事故责任)不报事故责任 w w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离职守或者逃匿;w w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个人责任处罚个人责任处罚 (1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刑事处罚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刑事处罚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罚 款;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款;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任 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 2)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严重事故,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严重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l 企业如何贯彻实施企业如何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1 1)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的职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必须明确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必须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管理部门、各工作岗位职责。
在制定安全生业各级领导,各管理部门、各工作岗位职责在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时,必须坚持的原则:产职责时,必须坚持的原则:(1 1)“双管双管”原则;原则;(2 2)“五同时五同时”原则;原则;(3 3)“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原则;(4 4)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原则;)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原则;(5 5)分线管理,分兵把守原则分线管理,分兵把守原则2 2)要重视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加强预防措)要重视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加强预防措施施(1 1)理论依据)理论依据 海因里希理论海因里希理论:12930010001293001000 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理论:多米诺骨牌效应:多米诺骨牌效应 安全管理重点安全管理重点: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 (2 2)实际要求)实际要求 转变观念,变事后查处为转变观念,变事后查处为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安全监管的立,安全监管的立足点主要放在预防事故上来,围绕如何有效预防各类事足点主要放在预防事故上来,围绕如何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策办法,做到关口前移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策办法,做到关口前移3 3)要坚持)要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原则,倡导求真务实,原则,倡导求真务实,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4 4)要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要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 w w 理顺与外包工程队安全管理的职责理顺与外包工程队安全管理的职责w w 要解决好企业安全生产要解决好企业安全生产“有人管有人管”和和“会管会管”的的问题问题(5 5)要依靠科技创新)要依靠科技创新,做到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做到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转变,必须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状况的根本转变,必须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和创新,素质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和创新,尤其是关键环节,要害设施及事故多发、易发作业区,要尤其是关键环节,要害设施及事故多发、易发作业区,要大力推广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增强安大力推广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增强安全生产的综合防御能力,提高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做到全生产的综合防御能力,提高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做到本质安全本质安全3.4 3.4 劳动法劳动法中有关内容中有关内容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日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但是每月不得超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的百分之三百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的工资报酬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5 3.5 消防法消防法内容简介内容简介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各所属部门、(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各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安全操作规程3.6 3.6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内容简介内容简介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讲解要点:讲解要点:1、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2、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正在逐步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3、职业危害不断发现的新问题、职业危害不断发现的新问题 把好员工进出关把好员工进出关重视日常性体检工作重视日常性体检工作发现病情及时防治发现病情及时防治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4、职业病控制方法、职业病控制方法 3.7 3.7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有关条款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条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共七类情形,见下页共七类情形,见下页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思考题:思考题:l1、在工班房烧开水烫伤是否算工伤?、在工班房烧开水烫伤是否算工伤?l2、在工班房穿工作服时不慎摔伤是否算、在工班房穿工作服时不慎摔伤是否算工伤?工伤?l 3、在工作时间上厕所摔伤是否算工伤?、在工作时间上厕所摔伤是否算工伤?l 4、在单位饭堂吃饭摔伤是否算工伤?、在单位饭堂吃饭摔伤是否算工伤?l 5、在单位澡堂洗澡受到伤害是否算工、在单位澡堂洗澡受到伤害是否算工伤?伤?6、正常下班途中骑自行车与自行车、摩托车相、正常下班途中骑自行车与自行车、摩托车相撞受伤是否算工伤?撞受伤是否算工伤?7、骑自行车遇路面障碍时受伤是否算工伤?、骑自行车遇路面障碍时受伤是否算工伤?8、下班途中绕道回家受机动车伤害是否算工伤?、下班途中绕道回家受机动车伤害是否算工伤?9、无证驾驶摩托车在正常行驶时被机动车撞倒、无证驾驶摩托车在正常行驶时被机动车撞倒是否算工伤?是否算工伤?10、在工班房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在工班房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在48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30日内,向统筹地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伙食补助标准的70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准报销3.8 3.8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国务院第302302号令)号令)国务院国务院20012001年年4 4月发布了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国务院第302302号令),主要号令),主要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以及发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以及发生特大事故应负有的责任生特大事故应负有的责任3.9 3.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工作的决定(国发(国发200420042 2号)有关号)有关条款条款 1111、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
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1313、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借鉴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借鉴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的经验,在条件成熟后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的经验,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建立对高逐步建立对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要根据地区和行业的特点要根据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分别确定提取标准分别确定提取标准,由企业自行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1414、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同时,依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