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作业二满分答案1. 在议会现代化:改革上院中提出的新上院的作用有( )A.对公共政策提出不同的看法B.成为英国社会更广泛的代表C.制约与平衡权力D.在公共事务上作为联合王国的发言论坛参考答案:ABCD2. 海上保险合同按承保方式划分,可分为四类:逐笔保险合同、总括保险合同、浮动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按承保方式划分,可分为四类:逐笔保险合同、总括保险合同、浮动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 )正确3. 有限责任公司,谁有权提议召开该会议,亦由公司章程自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代表20%以上表决有限责任公司,谁有权提议召开该会议,亦由公司章程自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代表2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方可提议召开 )参考答案:错4.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 A.为新建房屋而购进的建筑材料的进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 A.为新建房屋而购进的建筑材料的进项税额 B.用于集体福利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C.因管理不善被盗损失的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 D.用于修理修配而购进零件的进项税额ABC本题考核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范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⑤上述第①~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5. 下列哪项不属于美国的市政管理模式?( )A.市长议会制B.委员会制C.市民大会制D.委员会经理制参考答案:C6. 伊斯兰法中规定一个男子可以娶四个妻子的条件是:( )A.能够供养得起B.能够平等对待诸妻C.具有贵族身份D.担任一定的官职参考答案:AB7. 美国文官录用考试注重( )A.通才B.专业知识C.工作经验D.专家参考答案:BCD8. “商”的广义含义指的是什么( )。
A.交换行为B.投资行为C.协议行为D.一切营利性行为参考答案:B9. 罗马法上的物权主要有:( )A.所有权B.役权C.地上权D.永佃权参考答案:ABCD10. 占有保护请求权包括哪些内容?占有保护请求权包括哪些内容?占有保护请求权,又称为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占有人的请求权、占有物上请求权、基于占有而发生的请求权包括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三种,其中后两者被合称为占有保全权 (1)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指占有人在占有物被他人侵夺后,可依法请求侵占人返还占有物的权利其构成要件是: 第一,必须存在侵夺占有物的事实所谓侵夺,是指占有人对占有物的控制被他人非法夺取,占有人丧失对物的控制和支配 第二,请求权人必须为占有人,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但占有辅助人一般不得行使该请求权 第三,必须针对侵占占有物的行为人提出该项请求 (2)排除妨害的请求权是指占有人在其占有受到他人妨害时,有权请求他人除去妨害其构成要件是: 第一,必须存在着妨害行为妨害是指采用侵占以外的方法而妨碍占有人对占有物的控制和支配,通常妨害行为都发生于不动产之上。
第二,请求权人必须是占有人 第三,必须向妨害人提出请求不管是对直接实施妨害的人,还是对间接造成他人占有妨害的人,占有人均可以对其提出请求占有人请求妨害人排除妨害时,也有权请求侵害人负担排除妨害的费用 (3)消除危险请求权,是指占有人的占有有可能遭受他人的妨害时,占有人有权请求他人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防止发生妨害占有的后果占有人可否行使该项请求权,必须根据一般社会观念和当时周围环境加以判断,而不能根据占有人的主观臆断决定 11. 下列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适用价格听证会的有( ) A.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 B.公益性服务下列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适用价格听证会的有( ) A.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 B.公益性服务价格 C.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D.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ABC本题考查的是价格听证会的适用情形根据我国《价格法》第23条的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因此,本题应当选择ABC12. 日耳曼法对于犯罪行为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如已开始区别故意和过失,开始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意图。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3. 美国法典是关于下列的整理汇编:( )A.联邦现行单行法规,即联邦立法B.联邦行政机构颁布的行政条例C.联邦最高法院判例D.美国各州立法参考答案:A14. 对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国含量要求,相当于下述哪一项措施?( ) A.贸易平衡要求 B.外汇平衡要求 C.当对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国含量要求,相当于下述哪一项措施?( ) A.贸易平衡要求 B.外汇平衡要求 C.当地股权要求 D.当地含量要求D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本题选项中提供的四项都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其中当地含量要求与外国含量要求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而正确选项是D 15. 德国民法典中被广泛引用以适用于新的民事法律关系从而被称作“母法”的原则是:( )A.契约自由B.无限私有C.诚实信用D.过错责任参考答案:C16. 下列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属于妨碍商品流通 A.对外地商品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 B.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下列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属于妨碍商品流通 A.对外地商品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 B.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本地商品运出 C.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检验标准 D.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E.歧视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ABCD妨碍商品流通包括:①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②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③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④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⑤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因此正确选项为A B C D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立法宗旨为( ) A.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 B.规范监督管理行为 C.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立法宗旨为( ) A.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 B.规范监督管理行为 C.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 D.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E.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ABCDE18. 合伙人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取得合伙人资格 )合伙人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取得合伙人资格 )错误19. 以下国家中,属于联邦制国家的有( )A.瑞士B.马来西亚C.澳大利亚D.加拿大参考答案:ABCD20. 日本的地方议会分为都道府县地方议会和市町村地方议会两级按照《地方自治法》的规定,两级地方自治议会都采取( )A.二院制B.一院制C.议会制D.内阁参考答案:B21. 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春秋中叶以后,经济基础和阶级力量的变化引起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各诸侯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公布了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中心的成文法但从整体上看,这种变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
(1) 郑国郑国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郑简公三十年,即公元前536年,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第二次是郑献公十三年,即公元前501年,驷敞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就是写在竹简上的法律,这在法律发展史上又是一大进步 (2) 晋国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晋文公称霸时作“被庐之法”,第二次是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第四次是把范宣子的刑书予以公布 (3) 楚国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楚文王“作仆区法”,第二次楚庄王时是“作茆门法” 22.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不允许将质物进行转质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不允许将质物进行转质 )错误23. 英国的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包括国王、上院和下院,实际上立法权基本掌握在( )A.国王B.上院C.下院D.贵族院参考答案:C24. 关于可撤销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撤销事由仅限于受胁迫 B.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方本人 C.撤销请关于可撤销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撤销事由仅限于受胁迫 B.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方本人 C.撤销请求权1年为除斥期间 D.从法理上讲,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作为撤销权的主体D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因欠缺结婚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依据该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要求婚姻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结婚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产生恐惧,被迫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鉴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婚姻法》规定婚姻撤销的原因仅限于胁迫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限于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是否行使撤销权撤销婚姻取决于受胁迫当事人本人的意愿为了督促撤销权人尽快地行使权利,避免婚姻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我国婚姻法还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规定了除斥期间,即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撤销请求权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项权利则因法定期间的经过而归于消灭,逾期不行使,可视为默示的放弃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一)》中指出:《婚姻法》第11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如受胁迫的一方结婚后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请求撤销婚姻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因此,选项D不正确25. 法理学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不包括?A、历史文献的方法B、调查的方法C、试验的方法D、哲学的方法法理学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不包括?A、历史文献的方法B、调查的方法C、试验的方法D、哲学的方法正确答案:D26. 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 ) A.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D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项的规定,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又根据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7. 战后,日本国会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A.立法权B.对政府的监督权C.对外交的监督权D.对财政的监督权E.对司法的监督权参考答案:ABCDE28.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出售某海鲜产品的要约,B公司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承诺,表示愿意购买该批海鲜产品,但是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出售某海鲜产品的要约,B公司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承诺,表示愿意购买该批海鲜产品,但是在包装方面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A公司接到B公司的承诺后未表示异议,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 )正确29. 以下日本改革前的各行政省中,主管财政、金融和税收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是( )A.通产省B.大藏省C.厚生省D.建设省参考答案:B30. 枢密院的职责主要是礼仪性的,实际权力已随王权的衰落而衰落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1.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不得收受回扣,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 )错误本题考核商业贿赂行为的含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32. 中国公司P和外国公司F在中国进行合作经营,设立企业V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P在V中获得的利润可以中国公司P和外国公司F在中国进行合作经营,设立企业V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P在V中获得的利润可以与其投资不对等 B.V可以经营新闻业务 C.如果V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则不得转变成其他法律形式 D.V的管理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联合管理机构,甚至可以是P与F之外的第三方A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是组织形式灵活,收益、风险等可以约定。
AD是正确选项,符合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B选项涉及外商的投资领域,新闻业务是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实际上,我们现有规章与政策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转变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因此C 项不正确 33. 罗马法上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A.契约B.准契约C.私犯D.准私犯参考答案:ABCD34.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种类首都经贸2008年研)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种类首都经贸2008年研)正确答案:(1)根据法律的具体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r\n (2)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具有以下特点:\r\n ①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必须以授权规定为依据只能在法律的具体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超越授权范围\r\n ②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的内容为具体法律所授其范围通常是具体的、有限的\r\n ③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是非国家机关组织它们只在行使法律所授权的执法时才享有国家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并以自己名义进行执法由其本身就行使执法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r\n (3)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r\n ①一般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执法如律师协会、体育协会、红十字组织等的执法。
\r\n②企事业组织的执法如物资公司、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企业的执法;事业组织的执法如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r\n ③基层民众自治组织的执法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执法1)根据法律的具体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2)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具有以下特点:①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必须以授权规定为依据,只能在法律的具体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超越授权范围②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的内容为具体法律所授,其范围通常是具体的、有限的③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是非国家机关组织,它们只在行使法律所授权的执法时,才享有国家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并以自己名义进行执法,由其本身就行使执法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3)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①一般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执法,如律师协会、体育协会、红十字组织等的执法②企事业组织的执法如物资公司、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企业的执法;事业组织的执法,如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③基层民众自治组织的执法,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执法。
35. 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 ) 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 ) 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C.非法的行为 D.具有欺诈性质的行为A国际避税是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不具有欺诈性36. 修正的犯罪构成包括未完成的犯罪和( ) A、共同犯罪B、单位犯罪C、过失犯罪D、故意犯罪修正的犯罪构成包括未完成的犯罪和( ) A、共同犯罪B、单位犯罪C、过失犯罪D、故意犯罪正确答案: A37. 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 ) A.农用地 B.建设用地 C.旅游用地 D.未利用地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 ) A.农用地 B.建设用地 C.旅游用地 D.未利用地ABD《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38. 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 A.借款合同 B.借用合同 C.居间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
A.借款合同 B.借用合同 C.居间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B有名合同,是指凡是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确定一定名称与规则,由当事人自由创设的合同39. 简述空白票据的法律特征简述空白票据的法律特征正确答案:(1)空白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票据\r\n(2)空白票据是预留必要记载事项的票据\r\n(3)空白票据是已进行签章的票据\r\n(4)空白票据是授权票据权利人补记的票据1)空白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票据2)空白票据是预留必要记载事项的票据3)空白票据是已进行签章的票据4)空白票据是授权票据权利人补记的票据40. 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1992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保亩产800公斤,每公斤1元计算,共承保麦子8000公斤,保险金额8000元合同约定:A县保险公司自1992年6月5日麦子入场时到7月2日止,对姜某麦场上的麦子实行火灾保险在此期间,麦场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保险方负责赔偿。
但是,如果是由于投保方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火灾、火灾以外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投保方违反交通部门的规定在公路上碾打麦子发生火灾三种情况,造成小麦损失时,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合同约定了投保方的义务:在起保日前,按保险金额1‰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遵守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防火安全工作,麦场发生火灾,应积极施救,尽量减少损失等合同签订日那天,姜某向A县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保险费8元,合同生效6月7日,姜某将麦子收割入场,6月10日姜某外出办事,麦场无人看管,下午3时左右发生了火灾,经群众抢救扑火,四垛麦子除一垛外,其余全部烧毁,剩余一垛获麦子2000公斤火灾发生次日,姜某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A县保险公司,A县保险协同A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作了勘察,A县公安局结论是火灾原因不明姜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A县保险公司请求偿付遭损失麦子的价值共6000元的损失A县保险公司以实际产量低于预测产量因而只能依实际产量赔偿损失为由,拒绝按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赔偿姜某诉到人民法院问: (1)保险索赔和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2)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举证责任是什么?(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根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
索赔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限内行使,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财产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起算日由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保险关系人知情之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实践作法,索赔的程序如下: ①提出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原因以及有关保险单证的号码、标的、期限等事项一并告知保险人,以便保险公司迅速调查、核实、确认 ②采取有效措施,救助整理受损标的,以防止损失扩大,有利于保险方检查 ③被保险人有义务保护好现场,为保险方和其他方面检查提供方便,以便及时查明和确认事故原因、损害程度、损失数额等 ④提供索赔单,包括:保险单、保险凭证的正本,已支付保险费的凭证;原始单据;身份征、工作证、户口簿或其他有关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的证明;保险事故证明及损害结果证明,检验调查报告、出验证明,损害鉴定,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责任案件的结论性意见等;索赔清单,如受损财产清单、各种费用清单、其他要求保险人给付的详细清单 ⑤领取保险赔款或保险金 ⑥开具权益转让书并协助保险方向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方追偿 保险理赔是指应保险关系人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审核保险责任并处理保险赔偿的行为,是保险人履行其经济补偿义务的具体体现。
理赔应符合“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其程序如下: ①立案检验,查勘现场,了解原因和损失情况,作出检验的报告 ②要求保险关系人提供有关单证,并核实其是否真实、一致、齐全 ③核定、调查、核对责任包括:保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害原因,进而确认保险事故是否构成;被保险人是否及时适当履行了义务,未履行的就扩大的损失免赔;是否存在造成保险事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被保险人是否已向第三者提出赔偿要求以及因此支付了多少诉讼费用等等,以决定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 ④计算并支付赔偿《保险法》第26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⑤代位求偿财产保险的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涉及责任第三者的,取得代位求偿权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开具权益转让书并协助其向第三者进行追偿保险人接受保险人委付请求的,还得以行使因此取得的对委托标的物的权利,同时履行因此产生的义务。
(2)《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讼的举证责任基本上在主张方,即谁主张谁举证本案中,姜某主张其6000元麦子损失应由保险方赔偿,应提供保险合同单证、火灾情况证明等支持其主张,请求保险方履行其义务保险公司主张姜某的实际产量与预测不符,则应举出其实际产量的证明,或其他被保险人有违反义务的行为的证明,以减免其赔偿责任本案中火灾已过,无法查明实际的麦子产量,保险公司的主张无法得到证明,其拒绝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赔偿的主张不能成立 41. 议会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是大贵族为限制王权,维护自身参政权和议会权而斗争的产物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42. 从代议机关成员与选民的关系上说,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应对( )负责 A.全体人民 B.选民从代议机关成员与选民的关系上说,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应对( )负责 A.全体人民 B.选民 C.选举单位 D.国家机关BC从代议机关成员与选民的关系上说,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应对其选区的选民或选举他的选举单位负责,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监督、撤换和罢免其选出的代表。
而西方国家实行全体国民代表原则,议员一经选出,理论上应对全体国民负责,而非仅对其选区内的选民负责,选民不能撤换或罢免其选出的代表43.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公开的主要内容? ( ) A.行政活动的依据必须公开 B.行政决策过程应当让公众知晓并允许其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公开的主要内容? ( ) A.行政活动的依据必须公开 B.行政决策过程应当让公众知晓并允许其参与 C.公众有权了解行政机关掌握的所有信息 D.行政决定必须说明理由AB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公开的内容 A项和B项当然属于行政公开的内容C的错误之处在于并非所有信息都要公开,如国家秘密不得公开D项的内容主要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不是公开原则的要求 44. 试析国际商事仲裁中“国际”与“商事”的含义试析国际商事仲裁中“国际”与“商事”的含义1) 关于国际商事仲裁中“国际”的确切含义,国际上尚无普遍接受的统一定义各国认定商事仲裁是否属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标准可以大体归纳为两种: ①实质性连结因素标准所谓实质性连结因素是指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法人注册地、公司管理地等如果仲裁双方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法人注册地、公司管理地等在不同国家,所进行的仲裁属于国际仲裁。
英国、丹麦、瑞士和一些阿拉伯国家采用这一标准 ②争议的国际性质标准所谓争议的国际性质标准是指对争议的性质加以分析,如果争议“涉及到国际商事利益”,为解决该争议所进行的仲裁便是国际仲裁国际商会较早采用争议性质标准确定仲裁的国际性 (2) 关于“商事”的含义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争议的商事性质的确定,将关系到争议能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也即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多数国家对“商事”的含义尽可能作出广泛的解释如,我国加人1958年的《纽约公约》作出的保留声明,根据这一声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是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 此外,1985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注释:“‘商事’一词应给予广义的解释,以便包括产生于所有具有商业性质的关系的事项,不论这种关系是否为契约关系具有商事性质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任何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贸易交易;销售协议;商事代表或代理;保付代理;租赁;咨询;设计;许可;投资;融资;银行业;保险;开采协议或特许权;合营企业或其他形式的工业或商业合作;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运输。
45. 刑法的体系是指A.刑法的排列B.刑法的结构C.刑法的组成D.刑法的组成和结构刑法的体系是指A.刑法的排列B.刑法的结构C.刑法的组成D.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正确答案: D46. 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 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 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C.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AC根据我国的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选AC47. 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东财2004年研)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东财2004年研)正确答案: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r\n (1)受委托组织应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这一条件意味着:\r\n ①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事业组织而不能是企业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r\n ②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以管理公共事务为基本职能的事业组织而不能是以从事经营性或其他经济、社会活动为基本职能的事业组织;\r\n ③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依法成立的事业组织而不能是行政机关临时决定成立的组织。
\r\n (2)受委托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这一条件意味着:\r\n ①受委托组织必须有了解和掌握与受托行使的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工作人员\r\n ②“有关”是指与相应行政职能有关而不是指与委托机关所在的整个管理领域职能有关更不是与整个行政职能有关因为受委托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毕竟有所区别法律不可能要求前者完全达到后者的标准\r\n ③受委托组织内应具有熟悉相应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人员这是法定条件至于这些人员在整个受委托组织工作人员中应占多大比例则应以满足履行相应职能的需要为原则\r\n (3)受委托组织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它应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这一条件与前一条件(关于“人”的要求)相比较是关于“物”的要求包括技术、设备和其他有关物质条件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受委托组织应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这一条件意味着:①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事业组织而不能是企业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②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以管理公共事务为基本职能的事业组织,而不能是以从事经营性或其他经济、社会活动为基本职能的事业组织;③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依法成立的事业组织,而不能是行政机关临时决定成立的组织。
2)受委托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这一条件意味着:①受委托组织必须有了解和掌握与受托行使的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工作人员②“有关”是指与相应行政职能有关,而不是指与委托机关所在的整个管理领域职能有关,更不是与整个行政职能有关因为受委托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毕竟有所区别,法律不可能要求前者完全达到后者的标准③受委托组织内应具有熟悉相应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人员,这是法定条件至于这些人员在整个受委托组织工作人员中应占多大比例,则应以满足履行相应职能的需要为原则3)受委托组织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它应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这一条件与前一条件(关于“人”的要求)相比较,是关于“物”的要求,包括技术、设备和其他有关物质条件48. 以下属于日本内阁总理府直属机构的是( )A.国家公正交易委员会B.国家公安委员会C.公害调整委员会D.安全保障会议参考答案:ABC49. 英国内阁的主要任务是( )A.制定中央各部政策B.将政策提交议会讨论C.监督和贯彻执行政策D.协调和确定各部的职权范围参考答案:ABCD50. 1972年,英国政府对北爱尔兰实行直接统治,以恢复法律和秩序,北爱地方政府被取缔。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1.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该由谁向定作人负责?( ) A.第三人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该由谁向定作人负责?( ) A.第三人自己 B.承揽人 C.承揽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D.承揽人和第三人按份分担责任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作 《合同法》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因此,B项正确 52.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正确53. 作为一种成效卓著的现代化投资工具,基金所具备的明显特点是:( ) A.集合投资 B.较高收益 C.分散风险 D作为一种成效卓著的现代化投资工具,基金所具备的明显特点是:( ) A.集合投资 B.较高收益 C.分散风险 D.专家操作管理ABCD基金的基本功能是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由证券分析家和投资家具体操作运用,将资金分散投资于特定的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归原所有者所有。
其显著的特点就是:集合投资、分散风险、专家操作管理同时,该三个特点又保证基金较其他投资证券具有更高、更稳定的收益54. 1946年11月3日,经日本议会两院审议通过的( )正式公布A.《日本国宪法》B.《文官法》C.《地方自治法》D.《中间报告》参考答案:A55.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因该批准行为涉及张某等人的相邻权,故张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BC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参加人 《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由此可知,B项错误;《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C项错误,应选因为法律的表达是“应当”,而题目的表达是“可以” 56. 《美国法律重述》是下列( )组织机构编纂出版的A.美国法学会B.统一州法律委员会C.美国律师协会D.联邦最高法院参考答案:A57. 试论述立法过程的三个阶段北理2008年研)试论述立法过程的三个阶段北理2008年研)正确答案:(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r\n (2)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三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
\r\n ①立法准备\r\n 立法准备一般指在提出法案前进行的立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础的活动\r\n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体多为立法权享有者也可以是立法权享有者委托的机构、组织和人员还可以是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被委托但自己希望进行某些立法活动的主体\r\n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宏观上有:其一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立法创议做出立法决策其二法的清理、法的汇编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r\n 立法准备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有重要价值这不仅在于立法准备是否充分、科学直接关系所立之法能否行之有效而且更在于立法准备就其主要倾向看具有决策性\r\n ②由法案到法\r\n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指由法案提出直到法的公布这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r\n 参与这一阶段立法活动的主体一般须是能够行使立法权的主体由法案到法的活动主要是立法权行使者的专有活动是纯粹立法活动主要内容通常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r\n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立法主体通过正式程序产生法的阶段。
立法准备阶段固然往往能决定法案的命运但如若不经历由法案到法的阶段这一命运便不能最终实现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具有法定性现代立法的这一阶段的各个主要环节一般都由法所确定从而形成法定制度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在法治发达国家理论、制度和事实上一般都能受到重视;在法治不发达国家一般在理论和法定制度上比立法准备阶段受重视或比立法准备阶段正规而事实上一般不及准备阶段重要\r\n ⑧立法完善\r\n 立法完善阶段一般指法案变为法之后为使该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更宜于体现立法目的和适合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和立法辅助工作构成的立法阶段\r\n立法完善阶段的主体同立法准备阶段一样不具有确定性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清理、汇编和编纂\r\n 立法完善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的价值和地位兼具立法准备和由法案到法两个阶段的一些特征从立法价值角度看立法完善作为目的在于使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的活动同旨在为正式立法奠定基础的立法准备是殊途同归的另一方面立法完善阶段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同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的内容一样属于立法性质的活动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2)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三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①立法准备立法准备,一般指在提出法案前进行的立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础的活动立法准备活动的主体,多为立法权享有者,也可以是立法权享有者委托的机构、组织和人员,还可以是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被委托但自己希望进行某些立法活动的主体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宏观上有:其一,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立法创议,做出立法决策其二,法的清理、法的汇编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立法准备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有重要价值这不仅在于立法准备是否充分、科学,直接关系所立之法能否行之有效,而且更在于立法准备就其主要倾向看,具有决策性②由法案到法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指由法案提出直到法的公布这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参与这一阶段立法活动的主体,一般须是能够行使立法权的主体由法案到法的活动,主要是立法权行使者的专有活动,是纯粹立法活动主要内容通常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立法主体通过正式程序产生法的阶段立法准备阶段固然往往能决定法案的命运,但如若不经历由法案到法的阶段,这一命运便不能最终实现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具有法定性现代立法的这一阶段的各个主要环节,一般都由法所确定从而形成法定制度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在法治发达国家,理论、制度和事实上一般都能受到重视;在法治不发达国家,一般在理论和法定制度上比立法准备阶段受重视,或比立法准备阶段正规,而事实上一般不及准备阶段重要⑧立法完善立法完善阶段,一般指法案变为法之后,为使该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更宜于体现立法目的和适合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和立法辅助工作构成的立法阶段立法完善阶段的主体同立法准备阶段一样,不具有确定性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清理、汇编和编纂立法完善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的价值和地位,兼具立法准备和由法案到法两个阶段的一些特征从立法价值角度看,立法完善作为目的在于使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的活动,同旨在为正式立法奠定基础的立法准备,是殊途同归的另一方面,立法完善阶段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同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的内容一样,属于立法性质的活动58. 某著名画家李某将其一幅画遗赠给其好友刘某。
试问刘某拥有何种权利:( ) A.该作品的原件所有权 B.该作品某著名画家李某将其一幅画遗赠给其好友刘某试问刘某拥有何种权利:( ) A.该作品的原件所有权 B.该作品的原件展览权 C.该作品的著作人身权 D.该作品的著作财产权AB《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59. 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模式主要包括:(1)分散立法式是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和其他单行法规的有关章节中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这一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2) 专章专篇式19世纪中叶,国际私法立法出现在了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篇或专章形式较为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的立法模式3) 单行立法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的颁布为标志,国际私法立法进入了法典化阶段,许多国家开始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60. 在伊斯兰法诸渊源中,为伊斯兰法在数量上提供规范最多的是( )A.《古兰经》B.圣训C.教法学D.外来习惯参考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