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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光模组企业上市公司收购_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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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背光模组企业上市公司收购背光模组企业上市公司收购目录一、 股份公司资产重组的动因 1二、 公司的分立 4三、 公司的破产 5四、 公司的解散 9五、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 11六、 协议收购方式的有关规定 13七、 项目基本情况 14八、 公司简介 17九、 法人治理结构 18十、 项目风险分析 32项目风险对策 34(一)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34本项目的建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承包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建设投资和设备采购成本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选择项目监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降低项目造价建成投入运营后,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34一、 股份公司资产重组的动因(一)资产重组的含义企业资产重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大热点问题,是促进经济结构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一般说来,企业资产重组包括企业之间的收购和兼并两方面的内容,因而也可以简称为企业间的“并购”企业兼并是指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我国《公司法》称之为吸收合并;企业收购是指一家公司对其他公司控股权的收购。

这里所说的主要是上市公司的收购二)资产重组的动因公司资产重组的动因是多方面的,一般可归纳如下1.为取得规模效益,加快技术创新通过资产重组,可以将一些小企业组合成大企业,形成规模效应企业规模扩大以后,可以使用大型的、先进的设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企业增强了经济实力,可以加大科技研发投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2.为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由于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一些中小企业的生存遇到威胁,它们希望能通过资产重组与大企业联姻,在市场中取得一席之地大企业也可以通过并购一些小企业,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增强自己的实力3.从企业财务状况出发,解决财务困难并取得财务协同效应有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已处于破产的边缘,资产重组就成为其惟一的生路同时,对于兼并者来说,也可以取得由于税法、会计处理惯例所带来的利益例如,通过兼并,可利用税法中的亏损递延条款实现合法避税所谓亏损递延,是指某公司亏损后可以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而免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其亏损还可以向后递延如果被兼并的企业是亏损企业,兼并方就可以充分利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又如,企业兼并后,原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所要缴纳的税收也可以免除。

此外,对于投资者来说,在资产重组中可以使自己手中的股票升值,而这种由于股票折算所带来的收益也是免税的4.有利于企业进行产业调整,降低进入新行业的成本在市场经济中,各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是不同的,一些朝阳产业的投资效率明显高于一些夕阳产业这就要求企业能顺应时代潮流,及时调整自己的主营业务或积极介入新兴产业但由于技术的限制和生产资料的专用性等原因,进入新的领域是存在许多障碍的通过与新兴产业的一些企业实行资产重组,就可以减少行业进入障碍,降低产业调整的成本5.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壳资源,通过资产重组而借壳上市在一些国家,如中国,公司的上市程序是十分复杂的,因而上市公司的外壳就成为一种稀缺资源通过兼并或资产置换,就能够借壳上市,取得向社会募集资金和配股集资的一些优惠政策二、 公司的分立所谓公司分立,是指原来的一个股份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公司分立的形式有:(1)派生分立,即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一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原公司存续,仍具有法人资格(即A→A+B);(2)新设分立,即公司全部财产分别归入两个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取消法人资格(即A→M+N)公司分立也是资产重组的一种形式,但它会使新公司的规模减小,所以公司分立常常是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造成的。

例如,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使自己更加专门化;由于股东意见不和,难以协调,影响了公司发展;或因为公司规模过大,不便于管理,效益不佳;还可能出现了经营垄断,政府强制公司拆散为几家独立的公司,以促进竞争公司的分立有以下特点:(1)公司分立是公司本身的行为,即公司分立是由公司的股东决定的,否则公司分立无效2)公司分立是分立各方共同的行为公司分立涉及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财产的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只有分立各方就分立过程中涉及的一切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公司分立才能顺利进行3)公司分立是依法进行的法律行为,要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司分立是公司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分立不等于公司完全解散,而是在原公司解散的同时,在其基础上设立新公司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离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离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见新《公司法》第177条)公司由于分立造成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设立新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三、 公司的破产(一)公司的终止与公司破产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组织形式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中的。

这种变化不仅包括前面所述的公司分立、合并和收购,还包括公司的终止或解体所谓公司的终止,是指公司停止经营活动宣告解体和撤销登记的经济行为公司宣告终止的原因可以是多方面的,如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公司设立的宗旨已实现或无法实现、股东会决定解散、因违法违规被撤销、因亏损而破产等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终止可以分为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两大类型这里首先分析公司的破产公司的破产,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了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而实行的一种诉讼程序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常有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公司出现经营失败,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就需要有一个特别的强制程序—破产程序企业破产必须经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和做出破产宣告,并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以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而破产人丧失管理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各国关于破产立法的规定不尽相同,英美法系各国采取列举规定形式,大陆法系各国采取概括规定形式我国采取的是概括形式,在《企业破产法(试行)》中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二)公司破产的条件与破产申请公司破产的最基本条件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清偿”,是指全部清偿,而不是部分清偿公司只能部分清偿债务不能认为有清偿能力;只有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才能视为具有清偿能力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既无现金支付到期债务,也无相应资产作抵押获取款项用于还债,又丧失信用无力借新债还旧债还应当指出,如果债务尚未到应支付的时期,即使资不抵债,公司的总债务超过了总资产,也不能对其宣告破产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破产程序的第一步是提出破产申请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两类:(1)债权人我国《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在这里,无论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额有多少,只要其债务确实存在,且债务人确有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存在,债权人就有权提出破产申请此外,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如果不能从担保中全部实现其债权,即该担保物不足以全部清偿其债权,在债权人提出的一定期限内债务人又不能清偿所余下的债务时,该有财产担保之债权人也有权提出破产申请2)债务人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所有公司制企业在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企业自身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不要求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时,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债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债权性质及数额;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担保的应提供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明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会计报表;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意见;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三)债权人应采取的措施和公司应尽的义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法案后,应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由此进入破产还债程序此时,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应该采取下列行动:(1)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2)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债权人会议的下列职权;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参加讨论和解协议草案;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除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外,所有债权人会议成员都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的一般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所代表的债权数额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但要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还要求其所代表的债权总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方能生效3)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4))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但在破产财产拨付破产费用、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后,债权人才能分配剩余破产财产破产宣告时的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利息5)自破产终结裁定公告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若发现原破产公司还有可以分配的财产,有权要求追加分配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公司主要有下列义务:(1)对于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公司,有义务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供公司报表和债权、债务清册,说明企业亏损情况;(2)破产公司的法定代表金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询问,将公司账簿、文件及其管理的一切财产移交清算组,并回答清算组有关财产和业务的询问;(3)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期间,债务人不得从事有损于债权人权利的行为,不能对部分债权人进行清偿,亦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4)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离职守,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有关义务四、 公司的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的出现,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项,或者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解散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公司法人资格的不完全消灭,因为公司在解散后需要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如清理债权、债务,此时公司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另一种是公司法人资格的完全消灭,这种情况是指公司的合并、分立,这时公司并不进入清算程序狭义的公司解散只是指前者,它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开始,它与清算的完结一同构成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公司的解散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公司的解散必须是由于公司出现了法定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事由时才能进行公司解散的事由一般有以下两类:一是任意解散事由;二是强制解散事由公司任意解散事由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向而自愿终止公司活动或者消灭其法人资格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190条和有关分立、合并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项:(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强制解散事由是指公司基于法律或者行政机关的命令而被迫解散的情形具体包括:(1)依法被撤销,指由于公司的生产活动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由行政机关强制其解散按照《公司法》中法律责任一章的规定,公司经核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始营业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2)公司破产五、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一)强制收购的意义及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8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这实际上是法律做出的一种强制性收购的规定强制收购制度的理论依据是:在上市公司股权日益分散的情况下,持有一个公司30%以上股权的股东,已基本上取得了该公司的控股权,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经营决策的制定,基本上可以由该股东决定,小股东也因此被剥夺了应享有的权利,处于任人支配的地位从公平的角度说,小股东应有权将自己持有的、实际已失去表决权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卖给大股东因此,各国的有关法律都对强制性要约收购做出了明文规定,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二)收购要约的实施过程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加强对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报告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收购入的名称、住所;(2)收购入关于收购的决定;(3)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4)收购目的;(5)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6)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7)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8)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收购人还应当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提交证券交易所收购人在报送收购报告书之后,应及时公告其收购要约,以便其他投资者了解收购的有关情况,而且,间隔的时间不能太长,以防止股价的波动影响市场的稳定和顺利收购我国《证券法》结合现实的具体情况规定,要在报送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如果在此期间收购入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也就是说,收购要约是不可收回的,但其内容却是可以依法变更的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同时,在收购要约期限内,收购人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三)收购要约届满可能出现的两种情况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5%以上时,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这是因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向社会募集的股份应当超过股份总额的25%,以防止大股东对股票价格的操纵但对这种情况下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应如何处理,我国《证券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交易所可以安排将超过75%部分的股票陆续卖出去,而且该售卖计划应预先公开我国没有采取这一规定,可能会对收购行为产生阻碍的作用,因为它增大了收购的风险如果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额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90%以上,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入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入应当收购被收购公司被收购如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形式例如,原来的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六、 协议收购方式的有关规定协议收购是收购人与目标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之间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协议收购通常为友好式收购即善意收购协议收购是公司收购的重要方式之一,各国法律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协议收购的法定形式是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或其股东签订的有关股权转让的协议这里所要转让的股份,不仅包括上市公司可上市交易的股份,也包括未上市流通的股份同要约收购相比,协议收购具有操作简单、适用性强、成本较低的优点,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主要形式我国《证券法》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其收购协议向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这是为了体现“三公”原则在做出公告之前履行收购协议是违法的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这样可以保证协议的有效履行,同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收购人对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七、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有限责任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89.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41924.2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4900.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25%;建设期利息996.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8%;流动资金6027.0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38%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41924.20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21592.42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20331.78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71500.00万元。

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60432.65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8072.12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3.77%5、全部投资回收期(Pt):6.79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30260.84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59333.00约89.00亩1.1总建筑面积㎡107007.66容积率1.801.2基底面积㎡37379.79建筑系数63.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89.892总投资万元41924.202.1建设投资万元34900.892.1.1工程费用万元30830.50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3101.932.1.3预备费万元968.462.2建设期利息万元996.252.3流动资金万元6027.063资金筹措万元41924.203.1自筹资金万元21592.423.2银行贷款万元20331.784营业收入万元715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60432.65""6利润总额万元10762.82""7净利润万元8072.12""8所得税万元2690.70""9增值税万元2537.77""10税金及附加万元304.53""11纳税总额万元5533.00""12工业增加值万元20147.91""13盈亏平衡点万元30260.84产值14回收期年6.79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3.77%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344.91所得税后八、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孟xx3、注册资本:130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11-107、营业期限:2015-11-10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

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九、 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股东从公司获得的相关信息或者索取的资料,公司尚未对外披露时,股东应负有保密的义务,股东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9、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10、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6)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财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总监应向董事会报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发生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方式侵犯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股东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凡股东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现金清偿或现金赔偿的,公司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偿还所侵占公司资产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第九十五条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非有下列情形,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1)本人提出辞职;(2)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3)不能履行职责;(4)因严重疾病不能胜任董事工作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6、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离任之日起2年内仍然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7、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8、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2、本章程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3、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4、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9)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10)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6、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7、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8、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9、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总裁在任职期间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总裁离职原因进行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10、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1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4、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5、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6、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其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十、 项目风险分析(一)政策风险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可以向市场提供需要的相关系列产品,同时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保障社会和谐,符合国家发展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市场调研分析,该系列产品市场空间大,需求旺盛,竞争力强,同时产品结构合理,产品灵活,因此政策风险很小二)社会风险本项目选址地势平坦,市政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是建设该项目的理想地段周边无任何文物古迹,矿产资源以烟煤为主,是非生态脆弱区因此,分析该项目社会风险小三)经济风险经济因素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长期存在,影响频率高,交叉作用多见,原因较为复杂主要有合同风险(如合同履约与变更问题,争议与索赔,合同的条款确定等)、建设成本风险(包括涉及到项目的建设成本的融资问题、财务问题、利率与汇率波动、通货膨胀和物价波动问题等)、项目的竣工风险(主要是指项目的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不确定性)、税收政策的风险(指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内负担的税赋和税率、税种变化的不确定性)。

而对于以上各种风险,除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外,大部分风险是人为可控的,如合同风险、项目竣工风险等通常在执行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程序化控制,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本节不做分析其他风险分析如下:1、税收风险:目前及未来几年,由于国家采用的是刺激消费,造福民生的宏观政策,税收应是越来越宽松的,因此,本项目不存在税收风险2、利率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物价波动风险:目前世界金融危机已波及全球,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风险对本项目 而言,是可以接受的3、财务风险:就项目财务的评价报告可以看出,本项目的静态与动态盈利能力超过了行业的基本标准,财务评价结果是良好的四)技术风险本项目涉及的生产技术为本公司既有技术,生产工艺、检测技术成熟,原材料有稳定供应渠道,生产操作条件温和、易控,产品质量稳定本项目的技术风险较小五)管理风险项目由于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影响恶劣,且后果损失巨大,其中多数因管理组织方式的建立、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健全或是因疏于对人员的管理教育而产生道德行为风险和职业责任风险项目风险对策(一)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本项目的建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承包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建设投资和设备采购成本。

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选择项目监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降低项目造价建成投入运营后,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二)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选择多种筹集建设资金的渠道,紧紧抓住国家鼓励和支持行业发展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政府资金的支持和吸收社会其他资金投入,尽可能的降低债务投资的比例,从而从根本上降低偿债压力和风险三)政策风险对策为应对所得税优惠、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风险,公司一方面应抓住时机,加大力度实现销售和收入,加快回收投资另一方面要注意控制成本和技术研发,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四)市场风险对策1、加强市场开拓加强市场开发,建立有效的市场开拓网络和体制,采取必要的宣传和市场开拓措施,扩大市场占有率,降低产品成本,以高质量和低成本占领市场通过以上措施扩大和稳定市场份额,抵御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2、加大产品宣传力度,创新营销手段和方式,开拓新兴市场,建立独立、主动、可控的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络,建立高素质的销售队伍企业计划通过产品宣传、博览会、网络、媒体等形式,向顾客宣传、展示公司产品,吸引客户推动产品销售,逐步扩大客户群,以降低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

五)技术风险对策公司将加大对技术研发高投入项目运营过程中将进一步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建立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提供先进的研发条件,加强产学研合作和国内外专家的学术交流,紧跟世界行业的前沿信息,不断开发掌握新工艺、应用新技术、发展新产品,注重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管理,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化解各种技术风险和未来技术壁垒的冲击六)资金风险对策密切关注汇率变化,利用各种金融工具防范汇率风险签订产品外销合同时尽量选择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或者选择币值相对稳定的外币作为支付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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