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老年人智能假肢公司企业制度分析老年人智能假肢公司企业制度分析目录一、 项目概况 2二、 产业环境分析 5三、 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 10四、 必要性分析 13五、 可转债券发行的政策依据及发展契机 13六、 对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展的政策建议 15七、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国际市场 17八、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与风险 22九、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探索与发展 27十、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期尝试 31十一、 公司法的起源与发展 37十二、 中国《公司法》的历史与现状 39十三、 传统国有经济管理体制的形成与弊端 42十四、 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43十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 44十六、 传统理论对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兼容的否定 50十七、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 55劳动定员一览表 56十八、 项目风险分析 57十九、 项目风险对策 60二十、 SWOT分析 61二十一、 发展规划 69一、 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3、项目建设地点:xx4、项目联系人:曾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12.00亩。
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5035.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30.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06%;建设期利息38.6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7%;流动资金1066.0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17%五)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5035.23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3458.29万元六)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576.94万元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113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9083.58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621.01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4.41%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27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4323.56万元(产值)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12个月的时间。
二、 产业环境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市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诸多矛盾交错叠加的严峻挑战和平、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我国发展条件深刻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依然巨大随着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云南省在国家发展和开放大局中的地位进一步得到提升,发展的条件更加有利总的来看,“十三五”时期,昆明加快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困难挑战,但优势大于困难,机遇大于挑战我们必须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走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发展的新路子一)发展机遇国家战略实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昆明作为“一带一路”前沿枢纽、面向南亚东南亚重要门户的优势更加凸显,北上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下可连接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东向可连接长江经济带,为我市进一步融入全国大的发展格局,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充分发挥国际化优势,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在更大空间和更广领域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
政策红利的释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新条件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农田水利、铁路、公路、能源、通信、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建设等领域投资的倾斜,并出台了定向降准、棚户区改造、稳定外贸以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微刺激”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效应将在“十三五”期间逐步显现,将为我市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和外部动力四化”深度融合发展和改革创新的全面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将为我市产业升级转型、城乡协调发展、扩大消费、拉动投资、扩展经济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提供强大引擎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对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为我市提升辐射带动能力拓展了新空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关于加快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全力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
滇中新区获批成为国家级新区昆明作为带动滇中城市经济圈的火车头,在滇中和全省发展大局中地位特殊、举足轻重随着滇中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六个一体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昆明独特的区位优势、便利的交通条件、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对发展性资源的吸引能力和聚集能力更加突显,从而进一步扩大对周边区域影响,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得天独厚的资源和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优势昆明气候宜人,空气良好,是中国乃至世界气候和空气环境条件最好的城市之一生物资源丰富,是“中国最重要的生物资源库”,森林覆盖率位于全国省会城市第四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民族文化多元,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云南多民族文化特色表现最集中、最典型的地区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和自身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对生态环境和生活品质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更加有利于昆明将独特的资源环境优势转变为新的发展优势,更好地聚集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资源,促进昆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支撑随着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为重点的“五大基础网络”建设的全面提速和泛亚铁路、泛亚公路、火车新南站、中缅油气管道、滇中引水、乌东德电站等重大项目的加快推进,昆明的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作为我国西部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将极大改善我市的发展条件和投资环境。
随着石油炼化、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的相继投产,将进一步增强我市产业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有力支撑二)面临挑战经济较快增长压力增大从国际看,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全球科技和产业变革步伐加快,地缘政治导致周边环境更加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从全省看,经济增速呈逐年下降趋势,2014年从两位数下降到个位数增长从全市看,传统的发展路径、体制机制、思想观念短时期内难以转变,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尚未培育形成十三五”时期我市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压力增大社会和谐稳定压力增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群众诉求日益多样,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及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金融风险防范、安全生产存在不少隐患,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关注和期待日益提高,利益矛盾主体呈现多元性、复杂性和对抗性特征随着网络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一些矛盾冲突和不满情绪容易被放大,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政府处置应对带来了新的挑战。
另外,昆明市作为边疆省会城市,人口众多且流动性强,城市管理难度增大,反恐斗争和社会维稳任务艰巨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增大十三五”时期,我市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关键时期,保持经济较快增长与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从资源约束来看,全市水资源缺乏,滇池流域水资源占有量为271m3/年•人,仅为全国人均八分之一左右;土地资源紧缺,全市土地利用率已达82.55%,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不足从环境保护看,我市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比重过高,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扭转;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石漠化治理等任务繁重随着国家提出更加严格的资源消耗控制和环境改善指标,对各地能源消费、单位能耗、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指标进行严格控制,我市要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节能减排的压力将会更加突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重道远保持区域竞争优势的压力增大在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周边省会城市为提升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正利用各自的发展优势,在诸多领域开展全方位的角逐,区域之间资金、人才等要素的竞争更趋激烈另外,随着我省多极均衡发展和沿边开放战略的实施,各州市正加快发展、赶超跨越,省内城市之间的竞争日趋加剧。
十三五”时期,我市保持区域竞争优势的压力增大三、 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强化示范引领将培训疗养机构数量较多、分布集中的北京、大连、青岛、深圳、成都、杭州、秦皇岛、苏州、扬州、九江等确定为重点联系城市,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打造一批转型优质项目,纳入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争取在2022年年底前基本投入运营制定北戴河地区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规划,建设北戴河地区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集中示范区科学规划布局新增用地根据人口结构现状和老龄化发展趋势,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科学编制供地计划,分阶段供应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以多种方式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优化存量设施利用机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存量土地用途的变更程序利用存量商业服务用地开展养老服务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适当放宽户均面积、租赁期限等土地和规划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研究制定过渡期后顺畅接续的政策措施,稳定养老服务机构预期出台支持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由养老服务机构与村集体约定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方案推动税费优惠举措落地落实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因难以计量等操作性原因无法执行的,探索应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予以解决拓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探索以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多样化融资需求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有序探索养老服务领域资产证券化,支持保险资金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资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机构运营相关保险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评价等政策,鼓励聘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推动行业专业化发展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促进养老护理员工资合理增长。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持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业,引导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获得补贴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和为老志愿服务激励褒扬机制通过职业技能大赛等途径加大社会宣传,支持地方探索将行业紧缺、高技能的养老服务从业者纳入人才目录、积分落户、市民待遇等政策范围加以优待拓宽人才培养途径优化养老服务专业设置,结合行业发展新业态,动态调整增设相关专业并完善教学标准体系,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大力推进养老领域产教融合,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企业,支持院校和优质机构共建合办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探索将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发展成实习实训点大力发展老年学、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相关专业本科教育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老年学、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老年营养学、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社会工作等课程,鼓励高校自主培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领域的高水平人才,加大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引才用人力度,为智慧健康养老、老龄科研、适老化产品研发制造等领域培养引进和储备专业人才。
落实医师区域注册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执业在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执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激励政策四、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五、 可转债券发行的政策依据及发展契机2001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同期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3个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在这些发行文件中,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除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更为严格的条件比如;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7%。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值原则上不得低于6%等同时还要求主承销商重点关注如上市公司最近3年特别最近1年是否现金分红,主营业务是否突出等2001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2002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颁布1998年制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清算、转股和兑付实施规则》由于一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为上市公司可转债的发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操作规则,因此为可转债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2003年以来中国可转债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在股市、债市相对低迷的情况下,可转债市场独领风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显示,仅2003年提出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有近70.家,拟募集资金总额超过199亿元,超过前12年发行额的总和,2003年可转债一级市场的实际融资总额为185.5亿元,占再融资市场的一半以上进入2004年,投资者对可转债依旧热度不减数据显示,2004年以来已有9家上市公司发行了可转债,融资总额达到117.2亿元,此外,还有3家已过发审会审核等待发行的上市公司,发行规模分别为64亿元的招商银行、18亿元的钢联股份、8.83亿元的南山实业,如果这三家公司都在2004年内发行,那么2004年的可转债融资额将达到209.03亿元0,创出历史新高。
到2004年8月末为止,沪深两市已有28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超过了350亿元②,可转债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二级市场投资者比较看好的主流品种,市场参与者的结构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包括证券基金、社保基金、券商、QFII以及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在内的一些合法机构投资者已将转债品种作为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了众多机构争相参与申购的局面,仅以晨鸣转债为例,保险公司参与数有12家,此外还有银瑞华宝、花旗环球金融QFII、全国社保基金等6只股票型组合也都参与了认购六、 对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展的政策建议(一)大力发展可转换债券,提高市场容量,为各种风险偏好的机构投资者提供不同的投资工具和品种机构投资者的超常规发展,基金规模的日渐壮大要求可转换债券市场同步增长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各类投资机构超常规发展的同时竞争也日益激烈市场提供运作的品种必须不断增加,才能满足日渐增长的市场需求虽然我国可转债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但机构投资者日益增加的规模要求这个市场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为他们提供更多层次的舞台以及更广阔的运作空间同时可转债市场也将伴随着这些大型机构的成长而日趋成熟。
二)为配合国有股减持,尽快试点零息回购转债上市公司发行零息回购转债的主要目的是为国有股回购融资有了充足的资金来源,公司既能通过回购按比例减持国有股,也不必因动用巨额自有资金(现金或短期投资)使经营现金流量骤减,而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阻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另一方面,该债券还具有零息债券的性质,即现金流量的一次性,这使筹资者在到期前无须支付任何利息,这样企业经营者可以将资金专注运用于生产中三)降低票面利率和提高初始转股溢价目前我国已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计上,过分强调纯债券价值,大部分设置浮动利率和利息初偿条款同时在初始转股溢价上幅度较小,甚至出现上浮0.1%的象征性条款,同时大部分转债者设有近似无限制向下修正条款四)发行条款应更简单在现有市场条件下,金融产品越简单,越有利于投资者的定价,也就越有发展其市场广度和深度的可能目前我国发行的转债条款过于复杂,各种条款一应俱全,不利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通过以上对国内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展、发行、设计要素等的分析,有助于我们认识、了解可转债,发现我国可转债在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使可转债这一国际金融市场上成熟、有效的投资金融品种,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展现它特有的魅力,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七、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国际市场可转债券的国际市场主要有三个,即以伦敦为中心的欧洲市场,按114A规则运作的美国市场和亚洲的日本市场国际可转债券的投资者通常来自伦敦、苏黎世、日内瓦、东京、纽约和香港在一般情况下,可转债券为无记名证券,没有关于投资者的登记记录,难以得知投资者的来源、分类及构成可转债券的主要登记货币为美元、瑞士法郎及英镑三种以下对可转债券的三个国际市场的特点及运作作简要介绍;(一)欧洲的可转债券市场无论是新券的发行量,还是市场深度、专业程序等,欧洲市场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市场之一欧洲可转债券市场的总市值已近300亿美元与其他市场相比,欧洲市场的可转债券发行有以下特征:1.欧洲市场不属于单一国家,国外发行者不必向任何证券监管机关登记注册,发行手续相对比较简单2.欧洲市场是世界上最自由进入的市场,对于新券的发行基本上不存在限制性的法规和标准,也没有诸如美国证券委员会或日本大藏省这样的机构的干涉行动3.欧洲市场可转债券的承销商要由国际著名的证券承销商组成的辛迪加承销团担任,通常需要在各国作巡回路演进行推销4.大多数的欧洲可转债券以公募形式发行,并要求在伦敦的国际证券交易所或卢森堡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发行人需按交易所的规定,提交发行说明书。
但上市要求相对比较简单,通常只接受发行公司本国市场所惯用的披露形式大多数欧洲投资机构都禁止认购未上市的债券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上市要求的主要作用,并不在于提供给债券持有者一个债券交易的市场,而是对欧洲的机构投资者绕过上述禁止其购买未上市证券规定的一种折中二)美国的可转债券市场由于美国证券市场在国际资本市场中的显赫地位与知名度,近十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发行公司进入美国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其中可转债券占了相当的比重在美国发行可转债券,可采取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外国发行公司在美国公募发行债券,要按照1933年《证券法》的规定,向美国的证券委办理申报注册手续,并要取得美国证券评级机构的一定等级的信用评级公募发行条款须按照美国1939年《信托约款法》规定的约款发行,通常要求指定一家美国商业银行为信托人,并规定债券的形式、发行条件、登记、转换、付款、违约事件及补救措施和发行人承诺担保等条款内还需包括有关信托人的独立性以及信托人与债券持有者无利益冲突的条款美国证券法规对发行公司的发行申请及发行说明书的提交与审查以及证券评级的要求很严格,旨在保证投资者对所发行的债券做出明智的判断发行公司必须向投资者提供发行债券的财务及其他资讯,发行公司须向证券委公布详细的公司财务资料。
由于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存在着差异,使得这些财务资料的编制难度越来越大,耗时亦多发行公司需选定由证券委承认的国际会计师,由其协助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负责监察财务工作发行公司若按本国会计准则提供报表,则须提交一份按GAAP编写的对照说明书,以解释并以数量说明按GAAP的编制方法与报表所采用的编制方法的实质性区别按照美国《信托约款法》指定的信托人,充当保护债券持有者利益的机构,一般由美国商业银行的信托部担任,负责债务合同的履行另外,信托人还担负发行公司的债券印刷、接收缴款等职责公募债券可在美国各交易所挂牌交易,也可以在场外市场通过纳斯达克或OTC交易,但仍需符合有关规定传统的美国私募债券市场是指发行公司不需向美国证券委注册,也不需公开信用评级,直接通过私下协商发售给特定对象的债券市场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任何由发行人要约或出售不涉及公开募集的证券,可豁免注册登记此外,美国证券委也颁布了规则D,对私募的豁免规定提出了较详细的条件,但从总体上说,不失为外国发行公司在美国发行可转债券的一条捷径三)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可转债券市场日本的第一个可转债券,是日本特快公司于1966年发行的10年期债券。
在这之后的两年内没有可转债券发行,一直到1969年8月,日本的第二个可转债券日立钢铁发行之后,日本的可转债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开始被各公司广泛采用1973年,日本市场上出现了一种由储备不动产做支持的非抵押可转债券,这种无抵押的债券在必要的时候可由发行公司以某种不动产或资产抵资赎回1979年,日本市场上出现了完全无抵押的可转债券,发行完全无抵押的适用标准经过数次放宽之后,自1990年起,信贷评级成为发行该类债券的惟一标准日本的可转债券一般期限较长,从4年到15年都有,除非该债券的股票在市场上跌得很厉害,一般情况下,可转债券均可在到期之前转换成股票在日本各交易所上市的各类债券中,可转债券的数量都占有很大比例,一般在75%以上,金额颇为可观日本从60年代起,开始通过在海外发行可转债券和认股权证债券等工具筹措资金,这种趋势自90年代以后更为普遍实际上,日本企业的集资金额是随着日本股市的上升而增大的,也就是说,海外投资者看到日本股价上升,从而乐意购买日本的可转债券所以,在日本,一段时间内曾出现一种很有趣的现象:某个公司披露可转债券发行的消息以后,该公司的股价马上上升按理说,发行可转债券意味着利润的摊薄,股价应该下跌才对,但是投资者是看好该公司,认为公司集资后,公司的发展计划可以实现,所以股价上升。
日本企业在海外发行可转债券时,主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如在海外有具体项目时,考虑以该项目的货币发行;二是考虑主要投资者在哪里的发行条件最好日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券,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它们的股票成分非常大股票成分大,主要表现在其低票息率和低溢价率上低票息率不仅可以降低发行公司的融资成本,也使得债券投资者对于日本可转债券的兴趣减弱而溢价率表示购买可转债券的期权部分比直接在市场上购买该股票贵多少日本可转债券发行的溢价率是非常接近当时的股票价格的,任何一点股票价格上涨都有可能使溢价部分消失,因此,低溢价率对于股票投资者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其期权价值自然就很高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可转债券的溢价率有一些甚至为负数从理论上说,投资者可以购买这些可转债券,转换成股票,然后马上在市场上卖掉以获利八、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与风险(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可转债券的价值是由两个部分构成的:债券价值与转换股票的买入期权价值债券价值是为投资者提供的固定收益价值转换为股票的期权价值是指投资者拥有的购入股票的权利转换期权为投资人提供了分享公司增长、股票上涨的潜在价值的机会,因此,买入期权是具有价值的可转债券的价值是决定投资者是否购买可转债券、是否出让可转债券、是否转换为股票等投资决策的重要判断依据。
1、价值因素构成影响可转债券价值的因素一般有:债券的期限、票面利率、市场平均利率、赎回条款等买入期权价值也可以看做是认股权证价值,其影响因素包括:可转债券的期限、赎回条款、转换溢价、股息收益、股票变动程度等2、评价可转债券价值的静态指标投资者在分析可转债券是否值得购买时,需要了解如下的基本指标:(1)在当前股票价格和可转债券价格的条件下,投资者愿意支付的或可以接受的转股溢价水平2)应估计股票的升值潜力,即估计股票买入期权的价值,这是投资回报的重要因素3)下限保证,是指发行公司提供的固定利率和回购条款提供的最低收益水平的保障4)购买可转债券的利益损失因为存在转股溢价,投资者购买可转债券和同时购买股票存在利益损失;投资者必须支付这个成本才能获得可转债券5)投资可转债券固定利息收入和投资股票的股息收益的差别,投资者也需要考虑6)盈亏平衡年限,亦即回收期,指投资者利用可转债券的固定收益多少年才能全部回收转股溢价二)公司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及投资特征1、直接价值和转换价值投资者购买了公司的可转债券,如果按可转债券的票面收益率计算未来期限内的现金流入总量的市场利率贴现值,称之为可转债券的直接价值计算可转债券的直接价值通常以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价值或者以相似经营业绩、资信等级的公司债券的价值作为参考。
直接价值是与市场贴现率和债券利息直接相关的,如果贴现率不变,则对确定的可转债券来说,其直接价值就是确定的应当明确的是,不管可转债券的市场价格如何波动,到期收回的票面价格和每年的利息是固定的,这样,该可转债券就存在一个相对固定的直接价值直接价值进而影响可转债券的市场价格转换价值很容易理解,是指以当前股票价格转换时所能得到的价值如果该公司的转股比率是10,市场股票价格为5元,则转换价值为50元转换价值是一个固定数,因此,转换价值是由股票价格决定的在市场上,有一个股票价格,就有一个对应的转换价值2、投资特征当股票价格走低,直接价值大大超过转换价值时,投资者更愿意把可转债券视为纯粹的债券,并依照债券的属性进行流通交易当股票价格上涨,转换价值大大高于直接价值时,投资者会将可转债券看做股票股票价格的波动,密切关联着可转债券价格的波动或者直接转换股票,按照股票的特征实现股价带来的上涨收益当然,当股价处于二者之间时,投资者是选择持仓可转债券静等转股时机,还是出让可转债券,就取决于投资者的综合判断和投资偏好了显然,随着股票价格的变动,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特征是偏向债权方向还是股权方向,是由可转债券所具有的股权和债权的混合特征决定的。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风险评述1、与股票的比较与股票相比,可转债券的收益与风险小2、可转债券的风险下限投资者经常使用直接价值作为衡量可转债券风险的下限标准,这是由于如前所述的可转债券的市场价格不会跌破直接价值因此,我们用“跌价风险”来计算可转债券的最大风险可见,直接价值是可转债券的市场价格的最低价格当可转债券价格等于直接价值时,其投资风险为0;价格越高,风险就越大如果以105元的价格购买可转债券,显然比以95元购买的风险要大得多3、可转债券的赎回风险赎回条件生效时,投资者可能得到的利益将会蒙受损失赎回条件不同时,投资者的风险也不同1)赎回时间发行后到第一次赎回,以及两次赎回之间的时间长短决定了风险程度的大小有的公司规定,发行后即可赎回,这种明显不利于投资者的赎回条件规定的赎回价格一般远高于可转债券的市场价格2)特定情况下的赎回特定情况下的赎回主要是在股票持续上涨超过转股价格一定幅度时,发行人以较低的价格赎回可转债券发行人为提高公司净资产和降低负债比率,当达到赎回条件时(股票价格达到一定水平),希望加速投资者转换,以避免未来股票下跌造成还本付息的压力3)收购风险收购风险包含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发行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中国的标准是30%),收购者即开始发出收购要约,可转债券的发行公司股票停牌;如果收购成功,股票将不再上市流通,可转债券将不能转换为股票,投资者只能获得可转债券的票面利率收益,可转债券投资者的转股利益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二是经常发生在西方国家的一种收购风险,是发行公司的管理层通过发行可转债券杠杆收购发行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的股票不会为投资者所看好,可转债券的风险就会很大4):债券本身固有的风险任何投资决策都是有代价的,可转债券也是如此在股票上涨的强劲期,购买可转债券的利益没有购买股票大,不能充分分享公司股票的上涨行情,因为事先支付了溢价成本在风险规避方面,如果在相当高的价格上购买可转债券,原有抗跌的风险下限就没有意义了九、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探索与发展(一)中国进行可转换债券试点的必要性通过宝安集团、中纺机、南玻集团在海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助于我们了解、掌握国际证券市场的运作,加速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它们的教训与经验,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的试点与推广提供有益的启迪我国的资本市场是在80年代后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发展壮大的,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以后,更给我国证券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强大动力,使得我国证券市场在较短时间里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需要长达一个多世纪所走过的路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和长期信贷市场构成。
80年代初,以国库券为开端,奠定了债券市场(一级市场)的雏形但当时发行品种单一,行政色彩浓厚,社会集资比较混乱进入90年代,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对证券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1990年,将企业债券列为国家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正式来源,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序列进行管理企业债券的发行,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也逐步成为企业走向市场、自谋生路、自求发展、自担风险的一条重要渠道,对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减轻银行压力起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股票发行始于1984年;1991年初,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建立国务院于1992年12月17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管理开始步入规范化的轨道1993年,我国开始编制国内股票发行计划,实行审批制,对股票市场的发展和规模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和引导1994年,《公司法》等重要法规的制定实施,1999年7月,《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使得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与运作开始走向规范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坚持间接融资为主,适当扩大直接融资,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资本市场长远的发展方向。
而可转债券这一新的金融工具完全符合中央制定的大政方针与普通企业债券相比,可转债券可以弥补普通债券的许多不足之处1、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短期资金的长期占用问题绝大多数的企业债券都是1年期的,当初筹资的目的都是弥补企业的短期性流动资金不足,但最终大部分企业改变了资金用途,85%的债券资金被用于上新项目或固定资产扩建、技改项目等可转债券通常比普通企业债券周期长,尤其是在宏观经济环境正常、股市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可转为普通股因此,发行公司对这笔债券融资的使用弹性,要比普通债券融资的使用弹性大得多,发行公司到期全部还本付息的压力减小一一当然,这不意味着发行公司可以不顾投资者的利益任意胡来2、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企业信用的市场评估问题过去,大多数的普通企业债券都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令性计划的“倡导”下发行的,哪些企业可以发行债券、发行多少,完全由政府拍板,而这些企业并非都是有信用、符合市场要求的发行可转债券的公司往往都是上市公司,其资产和业务的状况一般是同行业中较好的,而且财务报表完全公开,信用程度由市场评估机构测定这就避免了某些虚盈实亏、还债能力差的企业钻政策、法规漏洞的空子,在明知还债无望的情况下,挺而走险发债集资,从而加大金融体系风险的情况。
3、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过去,有些发行普通债券的企业,由于内部经营管理不善,致使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不强,产品滞销、平销比重较大,高投入、低产出,造成企业偿债资金异常紧张,对预期债券的兑付资金准备不足,难以一次性兑付集中到期的债券由于发行可转债券的公司是公众公司,企业的内部管理状况,随时可以通过股市上的各种指标反映出来,随即就会影响到可转债券的转换比率和转换价格,故而通常不会将矛盾和问题都集中到事后4、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进现有的债券发行管理体制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正在发行的企业债券有很多都不能确保到期兑付本息,其中大部分是国有企业按照现有的债券发行体制,所谓企业债券,也可称之为国有企业债券,到期时企业或者发新债还旧债,或者转移到国家银行信贷上由于地方的保护主义政策,更多的到期企业债券还是转移到国有银行的账上,从而将企业对居民的负债转化为对银行的负债,最后不得不“债转股”而可转债券在一定程度上、至少是在理论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1)发行公司不是单一的国有企业,而是股份公司;(2)可转债券没有担保,投资者只能自己承担风险;(3)转换失败或出现亏损,发行公司只能动用自有资金,甚至动用资本金还本付息,而不是将损失转嫁给银行。
二)我国资本市场可转换债券管理办法的早期发展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是在我国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我国《公司法》第172条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但“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行可转债券的公司“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上述三家发行的成功与失败,引起了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1995年3月,中国证监会国际业务部在上海召开境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转股专题的研讨会,会议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找到了与《公司法》及现行注册登记制度相衔接的法律途径事后,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境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使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在管理上得到了衔接和补充,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法律保障1996年4月6日,国务院证券委第六次会议提出,选择一些有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试点1996年5月10日至11日,由《中国证券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同年,当时的证监会副主席李剑阁先生在接受香港《文汇报》采访时表示,渴望在1996年底出台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办法,结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中的政策衔接不上和无序的状态。
由此可见,我国引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可行性条件已基本具备十、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期尝试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不断推进和深入,我国资本市场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积极的培育,在10年的时间里,已有初步的成长,并在我国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可转债券这种已在国际资本市场风行数十年的金融工具,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多见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的企业逐渐开始尝试运用可转债券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从1991年8月起,先后有琼能源、成都工益、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等企业,在境内和境外发行了可转债券其中,琼能源、成都工益两家公司是用其发行新股,前者获得3.000万元中30%的转股成功,并于1993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者于1993年5月实现转股,于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则是发行针对已上市的A股或B股股票的可转债券这三家可转债券的发行、交易与转股等情况各有不同,对三家公司所筹资金的运用效果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更有深远意义的是,可转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初步尝试,为其今后进一步的试点与推广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一)宝安可转债券的发行成功与转股失败中国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以房地产为龙头、以工业为基础、以商业贸易为支柱的综合性股份制企业集团。
为解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1992年10月,经公司特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及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由中国银行深圳信托咨询公司为总包销商,招商银行等七家机构为分销商,向社会发布公告,将发行可转债券1992年底,发行获得成功,并于1993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宝安可转债券成为迄今为止我国资本市场第一只A股上市的可转债券宝安公司可转债券具有高溢价转股、低票面利率、短期限以及不完全的转股价格调整等设计特点,这主要应归因于当时的股票市场持续的大“牛市”行情和高涨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热潮,以及宝安可转债券设计者对转股形势和公司经营业绩过于乐观的估计宝安可转债券作为我国针对上市股票的首次可转债券尝试,它的发行条件与设计特点并非没有值得商讨和进一步改善的余地自1993年下半年和1994年起,出现了宏观经济的紧缩、大规模的股市扩容,以及由此引起的长时间的低迷行情、房地产业进入调整阶段等一系列的形势变化,宝安可转债券后来所面临的转股困难,并非在预料之外因此,现在看来,宝安可转债券在设计方面存在的缺陷,是最终导致其转股失败的根本原因宝安可转债券于1993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此时正值股市处于高度投机之中,面值1元的宝安可转债券在上市的当天开盘价高达1.50元/张(相应的宝安A股转股价为每股37.5元),并迅速被炒至2.67元/张的历史天价,宝安A股在2月8日也曾升至33.95元的最高记录。
随后,宏观紧缩、股市的高速扩容、大规模的国债发行等因素,触发了股市的长期低迷行情,宝安股价一路下跌,曾跌至每股5元以下到1995年12月29日,即宝安可转债券摘牌的前一天,宝安A股的收盘价更是跌至2.84元此时转股已失去任何意义,宝安可转债券随之一路下跌,1993年7月20日跌至0.81元,最低跌到0.78元,直至最后,在到期日以1:02元摘牌其间的可转债券价格已完全与宝安股价及转股价格失去关联,而是由作为普通公司债券的预期收益率来决定宝安可转债券与A股的价格走势转换失败以及由此带来的巨额资金的偿还,给宝安公司经营带来的压力和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宝安公司在经营上也被迫做出了很大的调整这些都成为宝安公司该年度经营利润下降的直接原因值得庆幸的是,宝安公司最终还是经受住了这场考验,顺利完成了可转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按期将现金兑付给了宝安可转债券的持有者,避免了任何的债务违约纠纷的出现这对于该公司的企业信誉有着重要的意义宝安可转债券的转股虽然是失败的,但是,对于宝安公司而言,从总体上看,这次发行可转债券的尝试也并不意味着是完全的损失对于宝安可转债券的投资者来说,损失是确定无疑的对于以面值认购的投资者来说,持有宝安可转债券就蒙受了直接的利息损失;而那些在宝安可转债券上市初期从市场上以高于面值认购,甚至以2倍以上的价格购买可转债券的投资者,损失就更大。
造成这种结局的原因,除了前文所述及的诸如股市异常波动、可转债券设计的缺陷等因素,投资者本身对可转债券的性质的认识不足也是原因之一二)中纺机境外可转债券的发行喜忧参半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产纺织机械、通用机械等为主业的股份制公司,在国内外久负盛名1992年发行股票时,A股的发行价为3.8元,B股发行价折合人民币则达到4元,是当时惟一一家B股发行价超过A股的公司中纺机于1993年11月19日在瑞士发行了3500万瑞士法郎的B股可转债券,成为我国首次尝试以可转债券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的企业中纺机B股瑞士法郎可转债券基本上是根据国际通行的惯例及当时瑞士债券市场的基本情况设计的发行条件,应该说是能被发行公司和投资者所接受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由于中国经济的成功发展,以及当时中纺机的经营业绩,瑞士投资者对来自中国企业首次发行的可转债券反应非常热烈;在日内瓦和苏黎世举行的发行推介会,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认购数大大超出了发行总量正式发行签约前,在“灰色市场”的交易也十分看好,当日开盘就上涨了12%,至,收盘时则上涨了19%到11月19日正式签约,中纺机的B股可转债券发行获得了巨大成功这对中国企业不断开拓新的融资途径和融资市场的探索,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然而,后来的中纺机公司境外可转债券的转股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中纺机后来3年受行业不景气、原材料上涨的影响,以及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效益急剧下降,1995年度的利润降到历史最低点,境内审计净利润仅为每股1厘2毫加上中国B股市场本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中纺机B股市价一度跌到0.160美元以下,1996年6月14日更跌至0.126美元虽然其转股价格已根据送股情况调整为每股0.33美元,但二者仍有相当的距离,投资者转股已不可能而按照可转债券的发行条件,债券持有人可于1996年9月起行使期前回购权,故中纺机在1996年下半年面临了偿还债券本金并支付溢价的巨大压力三)初见曙光的南玻集团可转债券1995年6月30日至7月6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瑞士资本市场发行了4500万美元的B股可转债券,这是我国首家经政府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海外可转债券发行,在此之前中纺机的类似发行则未经国家正式批准,因而在1993年底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199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选择并确定南玻集团作为瑞士资本市场的试点,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被同时确定为欧洲资本市场的试点企业与中纺机所发行的B股瑞士法郎可转债券有所不同,南玻集团本次在瑞士债券市场发行的是以美元标价的可转债券。
南玻集团分别于1995年6月30日和7月3日在香港和苏黎世举行了两次发行推介会,着重对其所投资的超薄浮法玻璃项目建设情况、财务安排、市场预测做了说明和介绍,收到了良好效果7月4日至5日,可转债券正式发行,第一天就由瑞士银行告知,债券已被以发行总量1.5倍超额认购,在“灰色市场”的交易价格也升至100.5美元从南玻可转债券的发行情况看,该债券的设计是符合市场需要的,其资金成本也能够控制在南玻集团可承受的范围内目前,南玻集团的转股已经完成,中国第一只境外发行的可转债券可以说已获得了圆满的成功十一、 公司法的起源与发展(一)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与作用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与终止的法律规范公司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指以单行的法律法规形式存在的有关法律;广义的公司法还包括上述法律之外的其他有关法律公司作为一种社会集资设立的企业,它的活动对社会公众经济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影响较大,因而公司法的强行规范较多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以及它们的具体权利与义务包括:(1)国家对公司的经济管理关系,简称公司与政府的关系如公司的设立审批登记、股票发行与上市的审批程序、确定公司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格式、公司的清算与终止程序等。
2)公司内部关系这是指公司发起人之间、发起人同其他股东之间、公司管理人员同职工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建制等一些重要原则问题3)公司对外经济关系这是指公司与除政府之外的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公司对外经济关系的范围很广,其中,与一般企业相同的对外关系,国家已有相关的法规作出规范,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这里所指的是公司特殊的对外经济关系,如公司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股东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公司同认股人之间的关系、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等公司法同其他任何法律一样,起着对社会活动进行规范和调节的作用首先,公司法直接作用于人们的行为,通过命令、禁止、允许和提倡等方式,使人们在公司的设立、组织与经营活动中行为规范化其次,公司法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规范,调整与公司相关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保障公司和其他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二)资本主义国家公司法的沿革资本主义国家公司法的沿革,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特许阶段19世纪以前,西方各国基本上没有统一的一般性的公司法,公司的设立都经由皇室或议会特许,发给一些组织特许证,然后便可组建公司皇室的特许证上盖有国玺,规定了公司的性质和权利,以及股东的责任范围。
国会也可以通过特许法案允许设立公司,这些公司大多与公用事业有关2)一般性公司法阶段自19世纪开始,西方各国陆续制定一般性公司法原来在国会颁布的各种特别公司法令中,本已包含了许多普遍适用于所有公司的一般性规则,这为制定一般性公司法创造了有利条件英国于1844年制定《联合股份公司法》,允许不按特许方式组织,而通过注册方式成立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但股东要对债务负无限责任1856年,确定了这类股份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此后,英国的公司法又频繁修改法国于1867年颁布了单行的公司法德国于1892年颁发了世界上第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法》(实际上是关于两合公司的法规)3)公司法内容的更新与国际化进入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公司制度迅速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