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轨道工程轨行区场地交接管理办法1 目的为杜绝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轨道工程轨行区场地移交工期拖延、交地不 顺、责任不明等现象,确保土建工程与轨道工程施工的有序衔接,预防前后 标段之间推诿、扯皮事端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地铁5号线全线建设工地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0.5m以 内的所有范围内、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3.0m范围内(含上空),或是 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等铺轨进场作业后按《深圳地铁 5号线BT项目轨道工程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执行3 定义业 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南方 公司:中铁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指挥部:中国中铁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建设指挥部驻地 代表:南方公司向各施工标段派驻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 质量、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等进行协调和监控的工程师 设计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测量监理: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轨道监理:铁科院(北京)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的5301标、5302 标、5303A 标、5303B 标、5304 标、5305 标、5306 标、5307 标、5308标项目经理部轨道施工单位:负责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轨道工程施工的5310标、5311 标项目经理部轨行区调度室:由南方公司牵头组织,各轨道施工单位具体实施,负责轨行 区的管理、调度工作的管理机构轨行区: 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0.5m以内的所有范围内、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3.0m范围内(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 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等4 相关文件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及相关工程A合同业主、南方公司有关管理文件《深圳地铁5号线工程调线调坡测量技术要求》(铁三院2009年7月)《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轨道工程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中铁南 方[2010] 2号文)5 管理程序及要求5.1 调线调坡设计程序5.1.1调线调坡责任主体为土建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总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土建施工单位应主动加强与测量监理和设计单位的沟通联系工作,积极推进 断面测量和调线调坡设计进展。
5.1.2业主和南方公司应及时督促土建施工单位、测量监理、设计单位完成调线调 坡测量及设计工作,轨道施工单位应主动了解调线调坡测量和设计进展情况, 并及时向业主和南方公司汇报5.1.3调线调坡设计流程1、 贯通测量土建工程贯通f土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贯通测量并向测量监理提交测 量成果书f测量监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测并向土建单位提交复测报告2、 调线调坡测量土建单位依据《深圳地铁5号线工程调线调坡测量技术要求》在3个工作日 内进行调线调坡测量并向测量监理提交断面测量成果书f测量监理在3〜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测并向设计单位提交复测报告f设计单位在15个工作日 内完成调线调坡设计并向相关单位提交调线调坡设计蓝图(要求在10个工作 日内将调线调坡设计白图进行签字后交给轨道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5.2 轨行区交接程序5.2.1交接标准及交接内容场地移交前,由南方公司组织,通知土建单位(移交方)、后续轨道施工单 位(接收方)召开场地交接会议,会议上明确移交场地范围,组成场地移交 小组,共同在现场进行确认,签订书面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如下:1、 轨道道床对场地底板整洁程度要求高,土建单位应将移交场地内垃圾清 理完毕、底板泥浆冲洗干净、不得有余泥和积水,并且底板不存在渗漏水现 象。
2、 移交场地内不得有侵入轨道作业区域内建筑或物体3、 移交场地内应按《关于明确深圳地铁5号线土建工程预留轨道工程投料 口和水电接驳口的通知》(中铁深地5建指〔2009〕73号文)要求预留水 电接驳条件,交接人员应在接驳口明确配电箱数量、规格、型号;变压器和 电缆规格(地下则包括照明设施和灯具);用水电和水表,注明责任方4、 移交场地内应按《关于明确深圳地铁5号线土建工程预留轨道工程投料 口和水电接驳口的通知》(中铁深地5建指〔2009〕73号文)要求预留下 料口,应明确轨料吊装时间和作业方案,上下通道应相互共同管理5、 做好各自成品保护工作,避免损坏6、 土建单位若需要在移交场地内施工,应按《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轨 道工程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向轨行区调度室申请要点,由轨行区调 度室统一协调后给点施工7、 双方应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和责任告知书、轨道车运输安全协议, 共同遵守协议内容8、 与轨道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按有关要求同时移交5.2.2交接程序1、 场地交接由南方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各方共同参与,通过现场踏勘进 行确认,并填写《施工场地交接单》作为交接依据《施工场地交接单》见 附表一。
2、 踏勘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影响后续施工的因素,应明确整改期限、整改 的结果,并必须得到轨行区调度室的确认(满足铺轨及设备安装等施工要 求)3、 场地交接由南方公司提出,土建施工单位(移交方)具体负责,移交方 为责任方4、 如南方公司未及时提出,接收方应及时提醒,施工监理有责任进行督促5、 移交单位因各种原因(包括自身因素及客观因素)不能按计划节点如期 向轨道施工单位进行轨行区移交,应及时向南方公司书面汇报原因6、 移交场地内的相关测量交接工作,由测量监理按相应管理程序执行5.2.3移交方责任1、 移交方单位在场地交接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进行交地范围 内的场地清理,其中包括清除垃圾、油污、沟槽、管线及施工过程中所遗留 的一切料具,消除后续施工的一切障碍,并为后续施工作业提供一定的作业 条件2、 移交方除向轨道工程施工单位完成轨行区移交工作以外,还必须按南方 公司要求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驳口,接收方安装计量设备,做好相关计量 工作,按时向移交方交纳施工用水、电费用3、 轨行区移交后不免除土建施工单位与南方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应承担的安 全及自身实体的质量责任5.2.4接收方责任1、 接收方拥有轨行区场地交接后该范围的所有使用权和管理权。
2、 任何外来队伍或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进行任何工作时,都必须严格遵 守业主和南方公司制订的各项规定3、 如有第三方存在损坏轨道产品的现象,应由责任主体(接收方)负责追 究,如损坏的产品第三方不明,则由接收方自行负责4、接收方应制定相关的成品保护制度,约束参建单位,并注意对施工水、电设备维护,如有损坏,按价赔偿5、轨道工程施工完成后,接收方向移交方返交水电接驳口5.3 奖罚规定1、 土建施工单位根据《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轨道工程专项策划方案》 (或调整后的专项方案及专项通知要求等)明确的时间向轨道施工单位分段移交轨行区按期或提前提交的,每个移交单元奖励5万元;延误提交的, 每个移交单元罚款10万元,并每延迟一天追加2000元罚款,并按土建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执行2、 具体移交单元有关考核时间要求见专项通知3、 奖励资金由南方公司奖励基金支付,罚金上交南方公司奖励基金5.4 附则1、 本办法由中铁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 凡交接办法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如有必要,在交接备忘录中予以记载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附表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施工场地交接单编号:XX年-XX标(土建)-XXX (001起编)移交方:(施工单位/标段名称)接收方:(施工单位/标段名称)交接范围:交接时间:工地踏勘纪要:交接备忘录:移交方签字(盖章):接收方签字(盖章):土建监理签字(盖章):轨道监理签字(盖章):驻地代表签字:(土建/轨道共同)业主代表签字:(注:本表由移交方负责填报,一式6份,移交方、接收方、南方公司工程部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