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型”法院的要素、条件和进程 回顾过去,中国法院在制度建设和提升司法水平等方面全部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审判工作全方面发展,法院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物质装备显著改进,基层建设不停增强,调查研究和司法解释结果丰硕”,[1]加之我国法学理论的繁荣和法院文化的国际交流,在新形势下把握住主要的战略机遇期,对中国法院进行新的定位,着力探索架构“当代型”法院的道路已经成为司法实务管理者的一项光荣、艰巨而迫切的任务我院从1991年起就以法院当代化和建设“当代型”法院为方向,以民事审判方法改革和办公当代化为突破口,在十多年的探索中连续推进审判方法改革、实施制度改革、裁判文书改革和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等,以使我院能够主动适应社会和法律的发展,表现现代法院应含有的特征和精神 一、“当代型”法院的基础要素 我们在法院改革的过程中,在和现代社会基础情况的对接和磨合中,日益体会出中国法制当代化进程中社会生活发生的巨大改变和当代社会对法院的要求我们认为作为一个现代中国的“当代型”法院必需具有以下部分基础的要素,即当代理念、专业法官、正当程序和社会化的司法功效 第一,能够利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自觉地审阅和勇于创新式地处理我们法院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表现“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世纪专题,是“当代型”法院所应该表现和充足实践的当代理念。
“当代型”法院的当代理念关键包含:和时俱进,有不停创新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意识遵照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有维护审判独立、审判公开、程序正义和裁判公正的意识注意提升诉讼效率和节省诉讼成本,有形成合理分工和科学安排的审判和管理制度并不停完善的意识重视职业知识的积累和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的形成,有培养职业化法官队伍的意识 第二,“当代型”法院必需以专业法官为主体,并有形成职业化法官队伍的条件和趋势有学者在撰文时认为,“当代型法院体制中的法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传统型法院制度中的法官之专业性则相当不足[2]可见,社会和法律的发展对法官的法律知识、司法技能和司法经验全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裁判公信度和司法权威确实立也需要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支撑,已经拥有专业法官和制订继续培养专业法官的计划应成为“当代型”法院的关键特征之一 第三,程序的正当性是司法过程最本质的属性,是司法赢得信任的根本基础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组成了完整意义上的司法公正,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程序公正现有其独立的价值,又能够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在实体的正义被相对化、纠纷所包括的关系越来越复杂的现代社会中,以利害关系者的参与和程序保障为中心内容的程序正义观念在其固有的主要意义基础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主要性,这是我们必需愈加重视程序的理由。
[3]在刑事、行政审判和实施程序中,程序的正当性一样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四,司法功效的定位对于司法活动的效果含有决定性的作用,是司法正当性和权威性的基石司法功效的社会化作为“当代型”法院的关键特征含有特定的含义,和“传统型”法院泛社会化的司法功效有着显著的区分传统型”法院对司法功效缺乏明确的定位,往往以司法功效来替代行政职能当代型”法院则强调在司法权的范围内,敏锐地把握社会实际需求,能动地对司法功效进行合理延伸司法功效社会化是在司法行为正当的前提下,在确保法律效果的基础上追求和社会效果的结合统一所以,司法功效的社会化关键表现为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准则对法院的司法功效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延伸 二、“当代型”法院建设的基础条件 建设“当代型”法院是我院在认真总结和分析社会和法制发展、法院改革和我院现有基础条件的基础上,审时度势,为法院深入发展确定的一个长久目标能够说,在中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不懈努力和辛勤耕耘下,在我院前辈的长久努力下,建设“当代型”玄武法院已经具有了部分基础条件,稳步推进“当代型”法院的建设有利于更加好地完成维护稳定、保障改革和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第一,法官的司法理念不停更新,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 “当代型”法院的建设有强大的智力支持。
中国目前学术繁荣,司法改革和部门法研究结果丰硕,可资我们借鉴的理论和看法很多法院和法学院所的结合方法逐步成熟,法学理论对司法实务的指导更为便捷在最高法院的推进下,法官整体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广大法官经过参与自学、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研讨会等形式,“调查研究和司法解释结果丰硕,”[4]法律素养和司法理念大幅提升,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标准和程序正义观念渐入人心,日益信仰法律,尊重规则,服务群众,“公正和效率”成为法院新千年的工作专题经过司法准入制度、法庭仪式、法庭器具和法官衣饰改革,法官的职业荣誉感深入增强法官群体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5]正在逐步形成,并有加以推进而成型的趋势建设“当代型”玄武法院有一个良好的大环境 第二,法院改革稳步推进,符合“当代型”法院要求的法院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制订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法院改革的目标和详细任务现在,全部39个改革项目全部开启,其中绝大部分已经完成,为我们深入深化法院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0年我院就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方法改革的试点单位,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院为民事审判方法改革的试点单位。
1988年至1994年,我院以民事审判方法改革为关键,强调当事人举证,强化庭审功效1989年民事案件结案率首次达90%1995年至1997年,推行一审一助一书的“快审组”审判模式,初步形成了人员的专业分工,突出了审判员的中心作用1997年,经济庭出现了年结案 超300件的快审组1998年出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导和规范法官的认证行为 改革贵在坚持,不停总结、调整和深化是改革出成效的关键1998年肖扬院长视察我院,对我院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我院对前期的改革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虚心学习弟兄法院的成功经验,展开了新一轮的理念和制度创新从规范裁判文书样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等入手,深入探索裁判文书改革在裁判文书改革的理念上,我院率先提出了繁和简的辩证看法适时推出案件质量分级考评制度,将案件质量分为不合格、基础合格、瑕疵和合格四个级次,建立有效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推行专业化合议庭模式,提升专业司法的水平和效率,培养教授型法官深化庭审改革,以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水平和艺术为关键,制订《有关提升庭审水平的实施方案》,从仪表风度、庭审程序、庭审水平等四大项27个小项进行综合测评改革实施制度,推行实施实施权、实施裁决权和实施异议审查权的“三权分离”制度,合理配置实施权力。
现在,审判制度、实施制度、监督制度、裁判文书制作、法院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正顺利推进,有的改革方法已经形成经验在全省推广,各地也有不少法院和我们联络取经深入加强调查研究,周密计划,主动推进我院各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和建设“当代型”法院的基础条件是充足的 第三,我院在2021年和2021年两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法院形象和司法裁判水平得到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和建设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常常得到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群众中也有好的口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部门参加我院建设,献计献策的渠道通畅,成效显著确立和主动推进“当代型”法院建设是我院综合的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 三、“当代型”法院建设的基础进路 我们法院和“当代型”法院的基础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要实现和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同时,在法院当代化的进程中保持鲜明的时代特征,成为法院发展和创新的先锋,可谓任重道远不过,我们只要朝着既定的目标不停前进,充足挖掘有利条件,发挥群体的协力,则我们离既定目标就会越来越近,实现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大 首先,深入提升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并以有效的方法来促进当代司法理念的形成。
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是当代司法的基础标准,从制度上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也是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将严格根据宪法、组织法和诉讼法的相关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方法,主动抵抗多种不妥的干预《干警八小时以外工作制度》、《家眷廉正监督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当事人意见反馈卡制度》等,是我院已经成功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司法~预防机制,我院已连续21年无违法违纪在中国推行司法统一考试、提升法官准入标准后,相信法官职业保障和经费保障等维护审判独立的机制、政策和立法将会得到发展和完善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两个方面,不停提升司法效率也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意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理论调研和学习,不停明确司法公正的含义,实际指导审判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并在审判工作实践中严格遵守,作为工作优劣好差的评判标准和调整的关键依据,使这一观念深入干警的思想意识,成为我院各项制度的精神 其次,主动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制度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总目标:“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需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根据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深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我们将在民事审判方法改革试点和审判监督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根据正当、主动、稳妥的标准,继续探索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制度改革、刑事一般程序简易审改革、完善专业化合议庭的分工和协作、扩大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主动指导民调组织,推行法院诉讼调解制度改革,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方面实施“预约开庭制度”经过完善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诉讼制度,完善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体制,致力建立公正、高效、信服、便民的 “当代型”法院司法机制 再次,主动试点和推进法官职业化制度改革,推行法官、法官助理、实施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并同时实现庭审法官和法官助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合理分工,探索和完善新型审判运行机制,着重突出法官的作用,加大院庭长直接办案的百分比深入完善审判长选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通畅法院人才的进出渠道,加强法官的学习和培训在现有《法官职业技能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当代型”法院的要求和审判工作实际进行充实和调整,确定合理的记载事项和考评点,确保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德才兼备的人才能够不停充实到法官队伍中和领导岗位上,使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成为我院“当代型”法院建设的亮点和最关键的竞争力。
最终,必需深入落实党的十六大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工作专题,为全方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根本利益为重,是“当代型”法院建设和发展最根本的基础在工作中必需坚持党的基础理论、基础路线、基础纲领和基础经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收人大的监督,充足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发明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是法院多年来工作的关键经验,也是“当代型”法院司法功效社会化的主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