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1秋《法学方法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 1995年10月,龙城中医院购置了一台X光机,在当月的23日向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派员进行防护测试和办理有关手续1995年10月,龙城中医院购置了一台X光机,在当月的23日向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派员进行防护测试和办理有关手续1998年7月16日,原告在又购置了一台日本东芝TCT-300型CT机以后不久即进行防护测试申请县卫生局却对这些申请没有给予重视,有时甚至干脆拒收2001年12月1日下午7时许,龙城中医院在抢救8名食物中毒的病人,县卫生局局长前来该院,因酒后失态,与本院医生、护士发生争执,并在医院内大吵大闹长达4个小时,在此过程中,卫生局长声称:“没有经过我黄某同意的都是非法行医,龙城中医院我一直没来管你,民办的(医院)就是不能办2002年5月31日,县卫生局认定龙城中医院擅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30名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未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擅自开展x射线诊疗活动;放射科3名从业人员无《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工作,认为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未听取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下对该单位作出了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34421.30元的苍卫罚字(2002)93号行政处罚决定。
龙城中医院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该行政处罚在程序上存在哪些违法之处?该行政处罚决定在程序上存在以下违法之处: 第一,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和原告之间存在很深的矛盾,正是由于这一点,导致了被告针对原告作出了比较重的行政处罚,卫生部1997年6月19日发布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16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案件的)承办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本案就属于这种情况根据该规定卫生局长在该行政处罚案件中理应回避,却没有回避 第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进行听证在本案中,被告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包含了两项内容:罚款5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934421.30元,两项合计共达939421.30元,数额已经达到了巨大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理应告知原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应根据原告的要求组织听证会,听取原告的陈述和申辩 2. 法律规范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禁止性的,即禁止人们的某些行为,如果有人违背法律,做了法律所禁止法律规范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禁止性的,即禁止人们的某些行为,如果有人违背法律,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便要受到惩罚;一类是保障性的,它明确规定个人的权利、利益和自由的内容,不允许受到侵犯。
)参考答案:正确3.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如何?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如何?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它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只没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4. 一般而言,我国适用的法的效力原则是( ) A.属人主义 B.属地主义 C.保护主义 D.结合主义一般而言,我国适用的法的效力原则是( ) A.属人主义 B.属地主义 C.保护主义 D.结合主义D5. 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的处理方式是( ) A.适用我国刑法解决 B.通过外交途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的处理方式是( ) A.适用我国刑法解决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通过国际条约解决 D.通过国际法院解决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外交代表刑事管辖的豁免 《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所以,A、C、D项不正确,B项正确本题直接根据法条内容识记即可 6. 按照我国宪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列选项哪些不属于有权法律解释?( )按照我国宪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列选项哪些不属于有权法律解释?( ) A.司法机关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B.国务院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D.法律专家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ABD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有权解释(正式解释、法定解释)和无权解释(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1981年《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中提到了4种有权解释,这里的有权首先是主体适格,即主体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较大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其次是主体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解释本题中A、B项属于主体适格但权限不合法,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司法机关和国务院均无权解释; D项属于主体不适格,是一种无权解释或学理解释7.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经各方同意后即可生效。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经各方同意后即可生效 )错误8. 分析下面的话: “天下重罪逮京师者,收系(锦衣卫)狱中使断治 “令宦官访辑谋逆大奸,与锦分析下面的话: “天下重罪逮京师者,收系(锦衣卫)狱中使断治 “令宦官访辑谋逆大奸,与锦衣卫均权势西厂)以太监汪直领之……所领缇骑倍东厂,势远出卫上 “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接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正确答案:这三段话描写了明朝厂、卫对司法的干预明朝的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内行厂合称“厂卫”是明朝的特务司法机关\r\n(1)锦衣卫是由护卫亲军发展而来的特务组织明太祖时经常亲自审判案件以锦衣卫的镇抚司作为法庭锦衣卫的职权因此大为扩张明成祖时除派锦衣卫军士负责政治性案件、重大案件的侦缉外又增设“北司”负责皇帝交办的诏狱明宪宗时北镇抚司正式成为直属皇帝的刑事特别法庭皇帝常常直接批准北司判决意见而不经过“三法司”就执行刑罚\r\n(2)东厂是宦官组织明成祖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下诏建立由司礼监掌管东厂拥有庞大的特务网监视贵族官僚的日常活动和结交应酬刺探社会各阶层的情况称之为“打事件”经皇帝批准秘密捕人送入北司关押审讯。
\r\n(3)明宪宗、武宗时又分别建立西厂、内行厂内行厂权力又在东、西厂之上\r\n到明后期厂卫特务多达十余万严重地干扰了司法工作主要是:(1)奉旨行事厂卫作出的判决三法司无权更改有时还得执行2)非法逮捕行刑不受法律约束厂卫无须事实根据仅凭街谈巷议、片纸只字就可以随意逮捕人犯执行刑罚3)刑罚残酷屡兴大狱造成司法黑暗9. 试述附条件合同的效力试述附条件合同的效力正确答案:附条件合同的效力:在附条件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关于附条件合同的效力应区分合同所附条件的不同而确定: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暂时停止发生效力此时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义务人也不必履行其义务条件一旦成就合同产生效力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义务人也必须履行义务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应归于消灭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发生了效力在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一直有效\r\n 因此在附条件合同中对于一方或双方来说因条件的成就而可能使其享受权利或可能获得一定的利益这种可能的或有希望获得的权利或利益在不同的附条件合同中各不一样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一方或双方都希望在条件成就时取得权利而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因为条件的成就使合同失效权利将复归于原权利人。
由于这种权利因条件的成就将从不确定的权利变为确定的权利并将给当事人带来利益因此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期待权”禁止他人侵害附条件合同的一方于条件成就以前侵害对方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期待权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对于一方或双方来说因条件的可能成就也可能要承担义务可能承担义务的一方不得在条件成就以前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使自己在条件成就后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在条件成就以后将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r\n 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还表现在:(1)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即使当事人已经丧失行为能力、丧失对标的物处分权等该附条件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仍因条件的成就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消灭2)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在条件未成就以前当事人均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正当的行为促成或阻止条件的成就而只能听任作为条件的事实自然发生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条件合同的效力:在附条件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关于附条件合同的效力,应区分合同所附条件的不同而确定: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暂时停止发生效力此时,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义务人也不必履行其义务。
条件一旦成就,合同产生效力,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义务人也必须履行义务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应归于消灭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发生了效力,在条件成就以后,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一直有效因此,在附条件合同中,对于一方或双方来说,因条件的成就而可能使其享受权利,或可能获得一定的利益,这种可能的或有希望获得的权利或利益,在不同的附条件合同中各不一样在附停止条件的合同中,一方或双方都希望在条件成就时取得权利,而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因为条件的成就使合同失效,权利将复归于原权利人由于这种权利因条件的成就,将从不确定的权利变为确定的权利,并将给当事人带来利益,因此,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期待权”,禁止他人侵害附条件合同的一方于条件成就以前,侵害对方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期待权,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对于一方或双方来说,因条件的可能成就也可能要承担义务可能承担义务的一方不得在条件成就以前,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使自己在条件成就后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在条件成就以后,将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还表现在:(1)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即使当事人已经丧失行为能力、丧失对标的物处分权等,该附条件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仍因条件的成就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消灭。
2)在附条件的合同成立以后,在条件未成就以前,当事人均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正当的行为促成或阻止条件的成就,而只能听任作为条件的事实自然发生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10. 虽然人口普查的成本很高,但是其结果的准确率也很高 ( )虽然人口普查的成本很高,但是其结果的准确率也很高 ( )正确答案: √11. 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公安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D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向哪个具体的公安司法机关举报犯罪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公民可选择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的任何一家举报12.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C《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条规定,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因此A项错误第15条规定,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故B项错误第19条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故c项正确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D项错误13. 在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中,一般认为只适用于财产保险的原则是( ) A.损失补偿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保险利在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中,一般认为只适用于财产保险的原则是( ) A.损失补偿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保险利益原则 D.近因原则A一般认为,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但是,也有学者指出,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也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损失补偿功能14. 外观法理是站在( )的立场上去观察交易、观察行为的A、意思主义B、表示主义C、折衷主义D、行为主义外观法理是站在( )的立场上去观察交易、观察行为的A、意思主义B、表示主义C、折衷主义D、行为主义正确答案:B15. 《合同法》第182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
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合同法》第182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条文中作了履行抗辩权的规定 B.条文中作了解除权的规定 C.条文中作了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规定 D.条文中作了不履行违约金的规定AC“中止”不同于“终止”,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条文限定了“逾期不交付电费”,因此违约金是迟延履行的违约金选择C项,排除D项16. 订立合同和程序包括______和______两个阶段订立合同和程序包括______和______两个阶段要约$承诺17.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正确商标局对被撤销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商标,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不予核准18. 某国有企业拟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募集设立,其股份制改造方案已提交省人民政府审批。
该方案将会因(某国有企业拟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募集设立,其股份制改造方案已提交省人民政府审批该方案将会因( )而得不到批准 A.发起人包括部分职工共计210人 B.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C.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为30% D.董事长人选已过60周岁AC19. 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经营同类企业罪的犯罪主体?( ) A.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经理 B.国有公司的董事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经营同类企业罪的犯罪主体?( ) A.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经理 B.国有公司的董事 C.国有企业的经理 D.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BC根据《刑法》第165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是BC20. 2.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2.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 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BCD21. 能源问题包括下列哪些基本内容?( ) A.能源供给问题 B.能源效率问题 C.能源环境问题 D.能源贸易问题能源问题包括下列哪些基本内容?( ) A.能源供给问题 B.能源效率问题 C.能源环境问题 D.能源贸易问题ABCD本题考查的是能源问题 能源问题的基本内容表现为如下方面:①能源供给问题;②能源效率问题;③能源环境问题;④能源价格问题;⑤能源贸易问题。
能源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建立长期和稳定的行为机制,能源法及其制度正是这种行为机制建立的根据和运作的空间故A、B、C、D项均正确 22. 某军需工厂接了某部队一份军服订单,但是由于该工厂拖欠外债较多,为了降低成本,制作中偷工减料,致使军服质量某军需工厂接了某部队一份军服订单,但是由于该工厂拖欠外债较多,为了降低成本,制作中偷工减料,致使军服质量低劣,许多士兵因为军服御寒不佳患病该工厂的行为构成( ) A.生产伪劣产品罪 B.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 C.非法经营罪 D.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A故意或者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犯罪对象是武器装备,武器装备是指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军服显然不属于武器装备的范畴,所以选项BD不正确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该军需工厂所从事的并非非法经营行为,所以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23. 某县集体企业文华木器厂生产木制家具该县人民政府为发展农业,命令该厂改生产农具该厂对县政府命令不服,向某县集体企业文华木器厂生产木制家具该县人民政府为发展农业,命令该厂改生产农具。
该厂对县政府命令不服,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析:文华厂可以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3款规定,属于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未逾起诉期间,因为一般的起诉期间为3个月(行诉法规定在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起诉)地区中院一般不应受理此案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一审行政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它并非属于《行政诉讼法》中的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之情形24. 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 A.人民法院 B.民事诉讼当事人 C.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 A.人民法院 B.民事诉讼当事人 C.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D.人民检察院ABCD25. 法的溯及力是否适用于司法解释法的溯及力是否适用于司法解释刑法的溯及力,又称刑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它隶属于刑法的时间效力范畴,具体是指一个新的刑事法律实施以后,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以及行为之后裁判前之法律有变更时,是否适用裁判时之法律如果适用,那么新的刑法就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如果不适用,就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修订后的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但是现行《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学理论,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颁布实施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二)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而自身发布实施以前所发生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三)刑法司法解释对其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而其自身施行以前,已有司法解释正在生效实施,新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溯及力 对于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颁布实施以前未经处理的行为是否有溯及力问题,笔者以为,应着重考虑刑法司法解释的“依附性”特点,即刑法司法解释依附于所解释的相应刑法条文,其解释内容应不违背立法者的原意和刑法条文中确定的相关基本原则根据这一精神,由于现行刑法已明确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所以刑法司法解释对其所解释的刑法条文颁布实施以前未经处理的行为应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来,应首先看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是否具有溯及力,如果适用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对行为人更为有利时,则适用该条文,即司法解释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
在确定适用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后,则应看到该司法解释是否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解释,如果其解释内容对行为人不利,则不应适用刑法司法解释,而只能按照该司法解释生效前的旧法来处理令人遗憾的是,2001年12月17日的《规定》中,对于此种情况未作规定,只是概括的规定:“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但是“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是否包括刑法司法解释对其所解释的刑法条文实施以前发生的行为,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刑法司法解释对其所解释的刑法条文实施以后而自己生效之前的未经处理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学术界观点多有不同有的学者认为,刑法司法解释是对刑法规定进行解释,即是在刑法条文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就如何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所作出的具体规定因此,其一经公布施行,效力就等同于其所解释的法律本身,对正在审理和尚未审理的案件具有法律效力另有学者认为,对于此种情况,应根据刑法司法解释的内容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刑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属于扩张解释的,其溯及力的有无应以扩张解释是否对行为人有利为标准,如扩张解释对行为人有利,则该解释对其生效以前的案件具有溯及力,反之则该司法解释对其生效以前的案件不具有溯及力。
如果刑法司法解释不属于扩张解释的,对其生效以前未经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具有溯及力 26. 简述商事账簿的法律效力简述商事账簿的法律效力商事账簿要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制作商事账簿的效力源于其记载方式的合法性,即商事账簿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记载,或者具备普遍认可的条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录文字应使用中文商事账簿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三个方面:(1)对于商事交易各方,尤其在商事交互计算中,商事账簿是进行财务清点核算的重要依据2)对于商事主管部门,商事账簿是稽核审计、计算税率、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3)在法律诉讼中,商事账簿具有重要的证据效力前两项效力实际上是商事账簿的意义在其他角度上的阐述,第三项效力是商事账簿效力中最需要强调并依法律调整的内容27. 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个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行业相符合,不得有“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8. ( )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A.法定解释 B.扩充( )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A.法定解释 B.扩充解释 C.目的解释 D.学理解释A法定解释,即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又可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释三种29. 代理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一般的民事活动均可以适用但是下列( )行为不适用代理 A.收养子女 B.运送货物代理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一般的民事活动均可以适用但是下列( )行为不适用代理 A.收养子女 B.运送货物 C.约定某人诊断病情 D.公司登记注册 E.违法行为ACE30.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乙公司如果甲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列情形不符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乙公司。
如果甲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列情形不符合规定的有( ) A.甲公司的董事张某在乙公司担任董事 B.甲公司的副总经理在乙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C.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在乙公司担任监事 D.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乙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BD本题主要考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D31. 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 B.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 C.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需继续查证 D.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D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0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1) 患有严重疾病的;(2) 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3) 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81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1)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3) 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第80条规定的情形只是“可以”,第81条才是“应当”,所以应选D项32. 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时,有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时,有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正确答案: ×33. 商人的告知义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告知义务,而是一种法定的告知义务 )商人的告知义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告知义务,而是一种法定的告知义务 )正确答案:√34. 简述汉初黄老之学的法律思想简述汉初黄老之学的法律思想正确答案: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及其在政治、法制实践中的运用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加以阐述\r\n (1)无为而治与民休息 西汉初期汉初君臣严厉批判了“专任刑罚”的法家思想主张“无为而治”、“与民休息”刘邦死后惠帝继位吕后称制在他们统治时期相继重用崇尚黄老之学的曹参、陈平等为相积极推行“黄老之治”。
文帝、景帝在位期间继续实行西汉建国以来“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方针“轻徭薄赋”、“平狱缓刑”移风易俗以致“政宽人和”天下“富实”出现了多年未见的繁荣景象史称“文景之治”\r\n (2)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汉初封建统治者认识到在崇尚和推行黄老“无为而治”的同时还必须兼采儒法各家的思想以便有效地统治天下西汉建国之初陆贾经常在刘邦面前称道《诗》、《书》陆贾在《新语》一书中论述了以仁义德教治国的重要性文帝在位期间议论务在宽厚“专务以德化民”“兴于礼义”\r\n (3)“罚不患薄”约法省刑 陆贾总结了秦亡的教训极力劝谏刘邦:“设刑者不厌轻”“行罚者不患薄”惠帝、吕后继承了“约法省刑”的传统“刑罚罕用\"并进一步采取了一些省刑除苛的措施特别是文帝他曾获得“几致刑措”的好评其一废除连坐孥法其二废除诽谤妖言法其三废除肉刑\r\n (4)“轻徭薄赋”“以粟为赏罚” 西汉建国初年刘邦先后颁布了“以有功劳行田宅”和“复从军吏卒”的法令陆贾曾极力向刘邦建议“稀力役而省贡献”惠帝、吕后时期“天下晏然”“民众稼穑衣食滋殖”贾谊主张“以民为本”并向文帝建议“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
文景时期确实采取了一系列“劝趣农桑”、“轻徭薄赋”的措施总的说来汉初实行“轻徭薄赋”等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n 综上所述西汉初期统治者从总结秦亡的教训出发.严厉批判了秦朝“专任刑罚”等法家思想转而采取黄老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约法省刑轻徭薄赋等措施使社会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社会矛盾有所缓和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及其在政治、法制实践中的运用,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加以阐述1)无为而治,与民休息西汉初期,汉初君臣严厉批判了“专任刑罚”的法家思想,主张“无为而治”、“与民休息”刘邦死后,惠帝继位,吕后称制在他们统治时期,相继重用崇尚黄老之学的曹参、陈平等为相,积极推行“黄老之治”文帝、景帝在位期间,继续实行西汉建国以来“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方针,“轻徭薄赋”、“平狱缓刑”,移风易俗,以致“政宽人和”,天下“富实”,出现了多年未见的繁荣景象,史称“文景之治”2)文武并用,“德刑相济”汉初封建统治者认识到在崇尚和推行黄老“无为而治”的同时,还必须兼采儒法各家的思想,以便有效地统治天下西汉建国之初,陆贾经常在刘邦面前称道《诗》、《书》,陆贾在《新语》一书中,论述了以仁义德教治国的重要性。
文帝在位期间,议论务在宽厚,“专务以德化民”,“兴于礼义”3)“罚不患薄”,约法省刑陆贾总结了秦亡的教训,极力劝谏刘邦:“设刑者不厌轻”,“行罚者不患薄”,惠帝、吕后继承了“约法省刑”的传统,“刑罚罕用\"并进一步采取了一些省刑除苛的措施特别是文帝,他曾获得“几致刑措”的好评其一,废除连坐孥法其二,废除诽谤妖言法其三,废除肉刑4)“轻徭薄赋”,“以粟为赏罚”西汉建国初年,刘邦先后颁布了“以有功劳行田宅”和“复从军吏卒”的法令陆贾曾极力向刘邦建议“稀力役而省贡献”惠帝、吕后时期,“天下晏然”,“民众稼穑,衣食滋殖”贾谊主张“以民为本”,并向文帝建议“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文景时期确实采取了一系列“劝趣农桑”、“轻徭薄赋”的措施总的说来,汉初实行“轻徭薄赋”等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综上所述,西汉初期统治者从总结秦亡的教训出发.严厉批判了秦朝“专任刑罚”等法家思想,转而采取黄老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约法省刑,轻徭薄赋等措施使社会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社会矛盾有所缓和35.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重审后又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用预交方式为( ) A.谁上诉谁预交 B.由被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重审后又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用预交方式为( )。
A.谁上诉谁预交 B.由被上诉人预交 C.不必预交 D.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是否预交以及预交的金额C36. 我国基层政权组织有( ) A.不设区的市 B.市辖区 C.乡、民族乡 D.镇我国基层政权组织有( ) A.不设区的市 B.市辖区 C.乡、民族乡 D.镇ABCD《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37. 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在送货途中,因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在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乙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丙多次与乙交涉无果,却发现水果腐烂迅速扩大,当即决定以6万元价格将水果就地处理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B.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丙承担 C.丙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乙要求偿付 D.丙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甲要求偿付AD甲负责送货,因此甲将货物交付给丙运输仍未完成对乙的交付义务,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均归属于甲。
因此,甲应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水果腐烂的损失承运人丙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不必负担水果的损失丙因处理水果而支出的费用,只能要求甲偿付,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所决定的38. 赵某与李某通过协商的方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那么,该合同属于( ) A.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 C.数据赵某与李某通过协商的方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那么,该合同属于( ) A.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 C.数据电文形式 D.其他形式B39. 根据《TPIMS协议》,与GATT1994规定的国民待遇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根据《TPIMS协议》,与GATT1994规定的国民待遇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答案]关于国民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的问题是《TRIMS协议》的核心内容,规定凡产生贸易扭曲效果的投资措施,即违背GATTl994第3条国民待遇义务或第11条一般取消数量限制义务者,都应禁止在《TRIMS协议》附录的解释性清单中规定了5种目前明确禁止的履行要求,其中包括两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形式:(1)当地含量要求,即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限度的国内产品或任何国内来源的产品。
具体表现为,规定有关国产品的具体名称,规定企业购买或使用国产品的数量或金额,规定企业在生产中必须使用的有关国产品的最低比例2)贸易平衡要求,即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数量或金额,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为限另外三种是违反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形式:(1)贸易平衡要求,即总体上限制企业当地生产所需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的进口,或要求企业进口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以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为限2)进口用汇限制,即将企业可使用的外汇限制在与该企业外汇流入相关的水平,以此限制该企业当地生产所需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的进口3)国内销售要求,即限制企业出口或供出口的产品销售40. 邓小平同志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邓小平同志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的是( )A. 倡导"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B. 倡导"两手抓",即一手抓民主建设,一手抓法制c.阐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D. 阐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参考答案:D41. 营业是指商人为营利而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将经营所得的收益分配给商人的股东或控制人。
)营业是指商人为营利而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将经营所得的收益分配给商人的股东或控制人 )正确答案:错42. 在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 A.追索罚款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B在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 A.追索罚款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B.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C.申请人撤销申请 D.申请人死亡BC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执行终结《行政诉讼法》、《行诉解释》均未对终结执行作规定该题在现已失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但根据《行诉解释》第97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BC对,BC两项分别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二)项和第(一)项的规定A错,追索罚款不同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前者不具有后三者的人身专属权性质,不因权利人死亡而归于消灭D错,申请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执行被裁定终结43.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向乙设定质押以下何种情况下,质押权不生效:( ) A.甲乙约定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向乙设定质押以下何种情况下,质押权不生效:(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A此题涉及质权生效的要件质权的生效要件便是交付质押财产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均无不可B为现实交付,C为简易交付,D为指示交付但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押财产的,不生质权的效力,故A是错误的44.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作者死亡之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作者死亡之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
)正确答案:正确 45. 宣昌市妇幼保健院诉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法院在判决理由中写到:《行政处罚法》第宣昌市妇幼保健院诉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法院在判决理由中写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则》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告工商局对原告保健院所处罚款为1万元,没有达到《行政处罚法》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规定,依法可以不适用听证程序保健院诉称工商局未适用听证程序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其理由不能成立南开大学2005年研) 应用行政法理论,针对本案判决理由,简析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正确答案:(1)听证的含义\r\n行政法上的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合理、有效地制作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由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听证的目的在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行政决定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避免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利或者不公正的影响。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要求须公开举行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在质证和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处罚决定\r\n(2)听证程序的特征\r\n①听证是由行政机关主持的并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程序听证程序在形式上类似于司法审判程序而实质上存在着根本性区别行政机关在听证程序中既是调查、主持者又是行使处罚裁决或者决定的主体(尽管调查人员与处罚决定人员通常分离);而司法审判中的人民法院只能是案件的裁判者而不能同时调查取证和充当追诉人因此在公正性上听证程序依然无法与审判程序相比\r\n②听证公开进行听证程序不仅有行政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而且社会各界都可以旁听质证和辩论程序的公开有利于控制权力滥用\r\n③听证程序只适用于特定的行政处罚领域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可以适用听证程序目前听证只适用于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其他种类的处罚案件暂不适用\r\n④听证程序的适用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才组织听证。
\r\n⑤组织听证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r\n(3)本案中《行政处罚法》第42条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较大数额罚款”的数额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则》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法院在司法审判的时候可以参照适用该规章明确规定了5万元以上罚款才属于数额较大宣昌市妇幼保健院被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1万元不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可以不举行听证因此法院据此判决原告败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46. 我国对于出口货物限制管理的方式有( ) A.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B.出口配额招标配额管理 C.出口非配额管我国对于出口货物限制管理的方式有( ) A.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B.出口配额招标配额管理 C.出口非配额管理 D.出口配额关税管理ABC出口不存在配额关税管理47. 我国古代作为法律名称适用的术语有( ) A.刑 B.命 C.诏 D.典我国古代作为法律名称适用的术语有( ) A.刑 B.命 C.诏 D.典ABCD48. 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时, ( ) A.需要另行提出申请 B.可以直接使用 C.需要提出变更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时, ( ) A.需要另行提出申请 B.可以直接使用 C.需要提出变更申请 D.是否需要申请根据具体情况而定A根据《商标法》第21条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而不可以直接使用。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的是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才需要提出变更申请49. 下列占用耕地行为,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主要有( ) A.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 B.部下列占用耕地行为,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主要有( ) A.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 B.部队非军事用途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造住宅 D.疗养院占用耕地AB50. 我国的传统思维方式主要是一种发散思维思维,而缺少收敛式的传统,即对一个问题只追求一种最正我国的传统思维方式主要是一种发散思维思维,而缺少收敛式的传统,即对一个问题只追求一种最正确的答案 )参考答案: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