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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专题:MCSYSTEM_教学设计案例_教学案例课型:活动课教学主题:维护人20976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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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课型:活动课教学主题:维护人身权利 学习目标:通过情境,使当代中学生能观察并分析生活中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通过小品,学生有兴趣培养分析生活中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并提出个人的解决办法;通过探讨交流,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认识社会中公民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以及同学间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重点难点重点:人身自由权利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法律维护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中学生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难点: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教学设计的基本构思:通过生活中常常发生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事情,中学生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并不能做出伤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教学过程活动一:案例研讨1. 教师出示案例 杂耍队——卖艺(如图)(可以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教师引导学生自觉参与,主动探究,体验知识的形成过程问题一:通过观看杂耍队的这种行为违法吗?为什么?学生回答 (略)[参考提示] 违法行为让七八岁或十来岁的儿童表演残忍、恐怖的杂技,不仅对观众的精神刺激很大,而且严重摧残和损害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对这种所谓的杂技表演,我国法律是禁止的。

问题二:观众对这种行为能管吗?怎样管才合适?学生回答 (略)(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参考提示] 公民对这种行为能管建议:公民发现这类杂技演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保证杂技艺术的健康发展早在1981年,文化部、公安部就联合加强管理规定,任何团体和个人不得表演恐怖、残忍和摧残少年儿童的节目,对严重摧残少年儿童的卖艺活动要坚决取缔,对因此造成儿童伤残和死亡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活动二: “小剧场”教师出示案例 (可以制成课件,模拟当被强行搜身的时候)开学前的一开,小张和小邝到文具店选购文具文具商场里熙熙攘攘,购买文具的人很多她们反复挑选后,觉得没有合适的,准备到别处选购这时商场的女经理和一个保安员走过来,对小张说:“请跟我们到办公室为什么要到办公室?”“我们怀疑你偷东西我没有……”不容小张分辨,经理和保安已经连扯带推地把她拉到办公室过时小张委屈地哭了起来经理叫保安在门口守着,然后恶狠狠地说:“怪不得商场老丢东西,原来是你们这些小毛贼做的好事说着便强行搜身……看完小品表演,请思考:1.请你设想事件可能发展的几种结局。

师:商场经理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生:略[参考提示] 商场经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师:假如你是小张,你准备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生:略[参考提示] 小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法律途径的保护,如当场拨打“110” 2.事件可能发展的几种结局(1)商场说检查是正常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顾客有义务配合2)小张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还有……生:(略)[参考提示] 法律依据:除宪法规定的关于人身权利受保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沈阳一公司防员工盗窃 每天对员工强行搜身 活动三:案例研讨 教师出示案例 (引导学生看图,分小组讨论,下列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表现在哪些方面?)学生回答:(略)[参考提示] 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师: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应注意哪些事项?学生回答:(略)[参考提示]:(1)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2)公安司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师: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应注意哪些事项?学生回答:(略)[参考提示]:(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2)公民有犯罪和其它违法嫌疑,需要逮捕或拘禁的,必须依照 法定程序进行活动三:交流 —— 拐卖儿童(学生模拟演练、交流)问题一:这种拐卖儿童、少年的行为对吗?为什么?学生回答:(略)[参考提示] 不对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伤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要承担法律责任;(3)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活动四: 课堂互动 获取知识教师指导: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 · 《刑法》· 《民法》· 《婚姻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指导:法律对公民(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作了哪些特殊规定?v 《宪法》第71条规定:公民有生命健康权v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和健康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v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5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活动五: 撑起法伞 自我保护教师总结 学生评价(在课堂活动快结束时)在中学生日常生活中要守法,尽量避免发生各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行为,使自己的青春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过得更加灿烂1.回顾视频《儿童街头卖艺》;观众对这种行为能管吗?怎样管才合适?2.回顾小品表演《当被强行搜身的时候》3.假如你是小张,你准备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4.我们应怎样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2)当公民受到伤害时,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并讨还公道或获得赔偿3)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政治教研活动 指导者:罗盛珍2011年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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