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辽宁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go****ng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37.51KB
约7页
文档ID:155762419
辽宁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第1页
1/7

辽宁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我省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根据农业部农渔发〔2016〕13号《农业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通知》精神,我省决定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全面落实《渔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以捕捞环节为重点,以对我省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为突破口,强化执法监管,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规范海洋捕捞管理秩序,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渔业生态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坚决清理取缔“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震慑一方,为进一步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渔区稳定和保护渔业资源打好基础三、专项整治内容此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我省海域和内陆水域海洋重点查处使用网目尺寸过小的地笼网、拖网网囊加装衬网、在公共水域使用国家规定的13种禁用渔具(我省主要是拖曳泵吸耙刺(吸蛤泵)、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泵耙网)、拦截插网陷阱(亮子网)、导陷插网陷阱(须笼网))进行捕捞。

内陆水域重点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四、组织方式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组织、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建立联合行动机制,督查各地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全省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督查各地执法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沿海各市、绥中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汇总上报工作进展和总结以及市本级渔政执法力量对专项行动的实施县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各级渔业执法力量要开展水上、陆地巡回检查,加强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业案件高发水域的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驻守检查等,全面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渔法五、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31日)召开我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在全省范围内动员部署工作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6月30日为第一次专项行动)(9月15日-10月15日为第二次专项行动)各地组织渔政执法和管理力量,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和监管力度,全面开展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期间各地自行组织对查获收缴的部分违规渔具进行集中销毁各地要进行全覆盖巡航执法,重点检查交界水域、违规生产多发水域,全面清理违规渔具省厅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省厅渔政处将组织开展执法督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报送行动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渔具管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意见建议,并填写《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汇总表》(详见附件)书面总结材料和汇总表于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厅渔政处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并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厅渔政处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任务按时完成,行动取得实效二)加大执法监管,严打违规行为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机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要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渔村、渔港、渔船、渔户,摸查违规渔具的使用情况,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渔民主动销毁违规渔具要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保持对违规渔具清理整治高压态势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说明使用违规渔具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配合,创造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大力宣传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开展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专项行动要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广大渔民群众着眼长远,共同维护赖以生存的渔业生态环境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也要着眼长远,研究建立“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渔具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研究,创新管理机制和措施 联系人:王丹 联系:024-23447519; :024-23447555 邮箱附件1:辽宁省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汤方栋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副组长:荆南进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成 员:肖常惕 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处处长宋耀华 辽宁渔港监督局局长曹 林 省海监渔政局大连分局局长潘永斌 省海监渔政局锦州分局局长唐树栋 辽宁渔船检验局局长姜洪亮 省水产苗种管理局局长韩家波 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处,办公室主任由肖常惕处长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收集各地工作动态,编写工作信息和简报,督促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附件2: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汇总表填表单位(公章):地区执法检查情况查处情况宣传培训情况检查行动(次)参加检查车(辆次)参加检查船艇(艘次)出动人员(人次)查获违规船(艘次)查获违规渔具(张/条/套)处理情况发放宣传材料(份)媒体宣传(次)销毁处罚                                                                                                                                                                。

下载提示
相关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