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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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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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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48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QB/YWKM205-19- 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发布 -09-0106实施 -0809-2603发布昆明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QB/YWKMKM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企业标准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12 相关支持性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承包商管理原则 36 相关方安全责任 37 承包商资质审查 48 承包商合同控制 59 承包商过程管理 610 承包商安健环要求 811 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 1112 承包商安全信息发布 1213 承包商安全预警 1214 承包商停工管理 1215 附录 13附件A(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安全管理流程图 13附件B(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审查标准 13附件C(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需提交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资料 13附件D(规范性附录) 合同交底记录单 13附件E(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3附件F(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项目管理流程检查表 13附件G(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施工作业检查表 13附件H(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表 13附件I(规范性附录) 安全保证金考核会签表 13附件J(规范性附录)”两种人”备案格式 13附件K(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安全管理预警通知书 13附件L(规范性附录)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13前 言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昆明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促使承包商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承包商电力安全事故,保证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结合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原<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试行)>(昆供安[ ]36号)予以废止本制度由昆明供电局安全监察部提出并归口本制度起草单位:昆明供电局安全监察部本制度主要起草人:徐红飞、杨涛本制度主要审核人:字美荣、胡之荣、廖晓峰、毛凤春本制度由唐广学批准本制度由昆明供电局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昆明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昆明电网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中工程外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昆明供电局各部门、单位(含县级供电公司)以及在昆明电网范围内从事或以劳务输出形式参与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电力迁改工程(昆明供电局承担管理职责)的承包商,必须执行本标准2 相关支持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30号)2.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2.6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2.7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8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2.9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 )2.10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南方电网公司2.11 <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Q/CSG 1 0001- )2.12 <云南电网公司大修技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试行)>(QG/YW-AJ-09- )2.13 <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管理标准>(QB/YW205-03- )2.14 <云南电网公司三大措施管理办法(试行)>(QG/YW-SC-11- )2.15 <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改扩建现场管理规定(试行)>2.16 <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实施细则(试行)>(QG/YWKM205-01- )3 术语和定义3.1 承包商:指承担或以劳务输出形式参与昆明电网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含昆明供电局承担管理职责的迁改项目),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单位。

3.2 项目责任单位:指代表昆明供电局在昆明电网内具体实施外包工程管理,对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管的部门和单位4 职责4.1 安全监察部4.1.1 归口管理本标准4.1.2 履行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归口管理职责4.1.3 审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4.1.4 认定承包商”两种人”资质4.1.5 监督各单位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1.6 组织评估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4.1.7 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安全过程管理4.1.8 协调或组织开展外包工程的安全事故调查4.2 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农电工作部、电力营销部4.2.1 生产技术部负责大修技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4.2.2 工程建设部负责电网建设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4.2.3 农电工作部负责县级供电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4.2.4 电力营销部负责客户服务工程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4.2.5 在作业管控中落实本标准相关要求4.2.6 根据风险、后果及工程规模确定外包工程管控级别4.2.7 根据管控级别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三措”4.2.8 督促项目责任单位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4.2.9 对承包商的作业管控进行监督、检查4.2.10 协调开展外包工程安全事故调查。

4.3 财务部根据相关单位申请及证明材料,按本规定做好承包商工程结算工作4.4 招标管理办公室4.4.1 在招标管理中落实本标准相关要求4.4.2 组织对招标项目的拟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4.4.3 组织招标确定合格的承包商 4.4.4 收集承包商综合业绩评价信息4.4.5 与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沟通,完善项目招标文件4.5 项目责任单位4.5.1 在项目管理中落实本标准相关要求4.5.2 承办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4.5.3 将本标准中过程管理、安健环的要求纳入施工合同或安全协议4.5.4 对承包商进行合同交底,确保承包商理解合同相关安全要求4.5.5 对进入本单位作业的所有外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4.5.6 对外包工程项目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4.5.7 负责审查外包工程的施工方案、”三措”4.5.8 负责对外包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5.9 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4.5.10 按规定协调开展外包工程的安全事故调查4.5.11 及时向承包商传达有关安全工作信息4.5.12 对承包商安健环表现进行评估4.6 运行单位4.6.1 为承包单位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4.6.2 负责核对、核查承包单位的”两种人”名单。

4.6.3 会签外单位的工作票4.6.4 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4.6.5 工作前对外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6.6 参与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审查4.7 承包商4.7.1 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招标文件等附件)4.7.2 严格执行昆明供电局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7.3 在作业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负责4.7.4 按规定配置项目经理及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常驻现场,全过程组织安全施工4.7.5 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4.7.6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足额投入,确保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机具满足施工要求4.7.7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7.8 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4.7.9 严格遵守发包方项目管理流程4.7.10 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及”三措”,并严格执行4.7.11 确保所有分包商都具备施工作业资质及能力5 承包商管理原则5.1 全过程控制原则各部门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能,通力协作,层层负责,严把承包商的资质准入关、合同控制关、前期准备关、过程控制关、业绩评价关、工程结算关,对承包商由进到出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5.2 属地管理与直线管理相结合原则项目责任单位、运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进入本区域的承包商进行全方位管理,对承包商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控;直线管理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承包商管理职责5.3 等同管理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对进入昆明电网作业的承包商,按我局员工同等管理,标准统一、要求统一6 相关方安全责任6.1 安全责任6.1.1 外包工程相关方(包括发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承包商等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按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管理标准>执行6.1.2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承担相应责任6.2 事故归属6.2.1 因承包商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商或第三方人身事故的,为承包商事故,发包单位不承担责任,但以下情况除外:a) 资质审查不严,承包商不符合要求b) 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c) 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商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d)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e) 上级认为发包单位管理存在缺失的6.2.2 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项目责任单位和监理报告,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还要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承包商相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进行事故调查6.2.3 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电网、设备事故及障碍,承包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项目责任单位和监理报告同时,承包商相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发包单位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6.2.4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发包单位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的,发包单位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索赔7 承包商资质审查7.1 承包商资质审查7.1.1 承包商进入昆明电网作业,必须经过资质审查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商,严禁录用7.1.2 资质审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附录B(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审查标准)及附录C(承包商需提交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资料)执行7.1.3 承包商有关证照已经过审查的,一年内不再重复对证照进行审查(超过有效期者除外),但资质审查的其它项目,必须按照”一合同一审查”的原则执行。

7.2 承包商选择7.2.1 承包商的选择,应在经过资质审查的单位中选取7.2.2 选择承包商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a) 承包商近三年的安全表现b) 承包商是否有足够的安全资源保障c) 承包商安全管理及施工作业能力d) 在工程中的组织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素质e) 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及安全作业程序、计划f) 承包商安健环表现评分结果g) 承包商是否有停牌记录7.3 现场资质验证安全监察部等职能部门、项目责任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对承包商资质情况进行验证主要内容包括:a) 是否按合同约定指派合格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并实际到位履职b) 是否按合同约定配置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两种人”、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应数量的普通工人c) 是否按合同约定配置施工设备、施工机械d) 是否按合同约定配置安全工器具、安全设施7.3.1 现场检查确证承包商资质达不到招标及合同要求的,项目责任单位必须要求停止施工作业7.3.2 现场验证属于承包商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追究资质审查单位相应责任8 承包商合同控制8.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按照云南电网公司合同范本执行,但项目责任单位应根据工程性质,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完善,明确以下安全管理要求:a) 对承包商安全表现的期望。

b) 本标准有关承包商过程管理和安健环的要求 c) 终止合同的规定d) 承包商在本工程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表e) 承包商在本工程中的”两种人”、特种作业人员、普通工配置表f) 承包商在本工程中的施工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用具配置表g) 详细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的事项和标准8.1.2 项目责任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承包商进行合同交底,确保承包商理解并承诺遵守相关要求合同交底应填写合同交底记录单(附录D),并随安全协议一同上报安全监察部8.1.3 承包商对资质审查和合同约定的有关人员和资源配置承诺,必须在”三大措施”中真实反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8.1.4 项目责任单位应认真熟悉合同内容,对承包商合同履行情况严格进行监督和评价8.2 安全管理协议8.2.1 项目责任单位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均应签订<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附件K)8.2.2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至少应明确以下事项:a) 发包方和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b) 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应执行的安全规程、标准和制度c) 承包商应配置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培训合格d) 承包商应提供合格而且满足要求的机械设备、个人防护用品。

e) 承包商安全违约责任及项目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权限f) 承包商对工程项目安健环投入的承诺g) 承诺应达到的安全目标8.2.3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范本由安全监察部统一印发,项目责任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相关协议8.2.4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监察部审查,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8.2.5 工程项目完成后,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应保存<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协议>1年8.3 安全保证金8.3.1 签订工程合同或安全管理协议时,发包单位应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管理标准>,预留不低于工程价款5%的费用作为安全保证金迁改工程申请方应预交不低于工程价款5%的费用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最低金额不低于2万元8.3.2 签订工程合同或安全管理协议时,合同双方应对扣除安全保证金或缴纳违约金的具体情况进行合同约定8.3.3 承包商未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时,发包单位和迁改工程管理单位应全部返还预留或预交的安全保证金8.3.4 承包商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时,由项目责任单位填写<安全保证金考核会签表>(附录),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扣除承包商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或收取违约金。

8.3.5 供应商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存在违章行为或不服从管理的,项目责任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填写<安全保证金考核会签表>(附录),安监部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合同甲方执行8.3.6 承包商发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一般及以上电网事故,性质严重的重伤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的,须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8.3.7 承包商发生其它不安全事件或违章行为的,项目责任单位可根据合同约定及局<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实施细则(试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对其进行相应考核,但考核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8.3.8 发包单位应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监理、承包商及个人给予奖励,对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而避免重大事故的监理、承包商及个人予以重奖9 承包商过程管理9.1 承包商入网培训9.2 总体要求9.2.1 所有进入昆明电网作业的外单位人员,必须经过承包商及项目责任单位两级培训9.2.2 所有进入昆明电网作业的外单位人员,必须进行挂牌管理,非经培训合格者,不得授予工作牌工作牌由承包商根据<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改扩建现场管理规定(试行)>样式制作,由项目责任单位签章生效9.3 承包商内部培训9.3.1 承包商应定期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每年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9.3.2 承包商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9.3.3 非经承包商内部培训合格,并提供培训记录者,不得参与项目责任单位培训9.3.4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应向项目责任单位提供相关培训和考试记录9.3.5 承包商内部培训的重点为员工安全技能与意识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非经考试合格者,不许上岗工作a)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配网作业人员培训<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b)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配网作业人员培训<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c) <电力生产现场安全工作规定>d) <昆明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承包商安健环要求部分e) <昆明供电局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违章行为汇编部分f)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管理标准(修订)>9.4 项目责任单位培训9.4.1 项目责任单位必须对进入昆明电网作业的所有外单位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培训9.4.2 经过培训者由项目责任单位进行登记,并在工作牌上进行签章,有效期为半年9.4.3 项目责任单位培训的重点为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培训内容应包含以下方面,未经过培训者,不得进行工作牌签章。

a) 项目责任单位对承包商的安全期望(零事故、零违章、零缺陷)b) 项目责任单位对承包商的进入生产场所的安健环要求c) 针对本单位工程实际,培训本单位及上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d) 针对工程实际,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e) 承包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9.4.4 项目责任单位有义务将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供给承包商,并在规章制度发生变更时,及时告知承包商9.4.5 项目责任单位发现承包商员工不能满足安全作业要求的,应立即要求承包商对其进行再培训,且应经过项目责任单位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9.5 ”两种人”9.5.1 进入昆明电网作业的承包商”两种人”,必须经过昆明供电局统一举行的”两种人”认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安全监察部发文公示9.5.2 承包商应对参加”两种人”资质认定考试的人员进行初审,推荐熟悉业务、有一定工作经验并能胜任相应职责的人员参加9.5.3 取得云南电网公司”两种人”资格证的人员,凭资格证及有效证件,经昆明供电局安全监察部备案,可直接进入昆明电网作业9.5.4 临时招标进入昆明电网作业的外单位”两种人”,在所属单位对其”两种人”进行资质认定后,由安全监察部或授权项目责任单位对其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者,给予”两种人”资质备案(附件I)。

9.5.5 项目责任单位应对参加工作的”两种人”身份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承包商之间互相借用”两种人”9.5.6 局”两种人”培训站至少每半年对承包商 ”两种人”进行一次培训,根据承包商 ”两种人”的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培训频次,对承包商提供指导和培训9.5.7 局建立”两种人”黑名单,对实际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章行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两种人”,及时取消资质a) 第一次取消”两种人”资格者,半年内不得参与局”两种人”培训及考试b) 第二次取消”两种人”资格者,1年内不得参与局”两种人”培训及考试c) 第三次取消”两种人”资格者,不得再进入昆明电网进行施工作业 9.6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9.6.1 项目责任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记录9.6.2 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内容:a) 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点,如触电、火灾、中毒、窒息、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点b)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带来的人身风险、电网风险、设备风险和作业风险c) 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d) 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健环要求e) 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应交代的其它内容9.7 承包商施工作业9.7.1 承包商不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得许可进场作业。

a) 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b) 经审批合格的作业文件c) 经批准的”两种人”名单d) 按合同配置足够的管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e) 按合同配置足够的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安全设施f) 所有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g) 佩戴项目责任单位签章的工作牌9.7.2 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认真填写<承包商项目管理流程检查表>(附录F)及<承包商施工作业检查表>(附录G),行使以下职权:a) 督促承包商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b) 督促承包商有关人员到位履职c) 组织现场勘查,辨识存在风险,确定施工方法,督促承包商形成作业文件,所有环节实现5W1H的要求d) 督促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天明确工作任务,合理分工,辨识危害因素,确定风险管控人员e) 督促作业文件得到严格执行f) 监督承包商执行变更管理程序g) 对承包商综合业绩进行评价h) 当承包商存在施工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并报告10 承包商安健环要求10.1 承包商应掌握的安健环规定a)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b) <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 c) 云南电网公司”八条禁令”d) <昆明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e) <电力生产现场安全工作规定>f) <昆明供电局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10.2 一般安健环规定10.2.1 人员10.2.1.1 挂牌上岗,工作牌佩戴于左胸前。

10.2.1.2 穿着纯棉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帽10.2.1.3 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佩戴红袖标、红色安全帽10.2.1.4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10.2.1.5 凡与运转机械、高温高压物体、有毒有害物质等设备接触,应按规定使用与工作性质相配合的专用防护用品10.2.1.6 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设备周围划定的黄色警示线区域,严禁移开或越过遮栏10.2.1.7 未经许可,不得触碰运行设备(端子箱、保护屏、机构箱、监控设备等)10.2.1.8 未经许可,不得将非绝缘长物件带入变电站内,严禁在运行变电站内打伞 10.2.1.9 任何伤害和事故必须报告,并协助调查10.2.2 物料及设备10.2.2.1 所有施工器械、材料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整齐,并设置名称、规格等标牌10.2.2.2 所有施工废料应分类回收,统一处理,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工完场清”10.2.2.3 非经允许,严禁储存、使用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10.2.2.4 所有物料、工具和设备应存放稳固并采取防滚动和滑落的措施10.2.2.5 施工设备的制动装置、闭锁装置和隔离防护装置应完好无缺陷10.2.2.6 施工现场应配备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10.2.3 个人防护用品(PPE)10.2.3.1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10.2.3.2 眼睛保护:佩带安全眼镜(对眼睛有危害的作业)10.2.3.3 面部保护:佩带透明面罩(防飞溅)和非透明面罩(电焊、切割等强光作业)10.2.3.4 头部保护:佩带安全帽10.2.3.5 足部保护:穿戴有绝缘、防砸,防刺穿保护的安全鞋10.2.3.6 手部保护:佩带手套10.2.3.7 高空跌落保护:全身式安全带10.2.4 梯台、脚手架10.2.4.1 带电设备区域禁止使用金属梯子10.2.4.2 梯子必须有人扶持(用绳索牢固固定者除外)10.2.4.3 梯子的顶端及其下一层不允许站人(1米以下或有扶手的除外)10.2.4.4 人字梯必须有限位绳10.2.4.5 脚手架应装备1.2米高的扶手、60厘米高的中栏杆、满铺工作平台并在平台四边设10厘米高踢脚板10.2.4.6 移动式脚手架在移动时不能够乘人,移动前应将平台上的工具或材料移走或绑住10.2.4.7 在移动脚手架上工作时应固定脚轮10.2.5 起重10.2.5.1 起重车辆及操作人员证照齐全,车辆性能良好,具备起吊作业条件。

10.2.5.2 起重车辆进入生产场所及起吊时必须设专人指挥10.2.5.3 起吊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保起吊过程中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安全距离10.2.5.4 起吊时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限、超负荷工作吊车支腿不稳,吊物重量不明、绑扎不牢靠,视线不好时不得起吊10.2.5.5 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员走动10.2.6 压缩气瓶10.2.6.1 所有压缩气瓶必须标识清晰,具备检验合格证10.2.6.2 使用时,所有气瓶上要有减压阀,乙炔瓶要有防回火装置10.2.6.3 任何时候,气瓶必须竖立,用绳索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应间隔至少8米10.2.7 安全标志牌10.2.7.1 应根据现场实际设置相应的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限高、限速、安全距离及消防标志牌10.2.7.2 承包商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提示牌,分析并记录当日工作存在的危险点和预控措施10.2.8 施工区域隔离10.2.8.1 在运行中的变电站内开展新建、扩建、技改工程,应划定区域,对变电站施工区域进行隔离10.2.8.2 若施工现场存在偶然触电风险,或施工现场处于人员密集区的,应对危险区域进行封闭,防止人员进入。

10.2.8.3 施工区域应设置安全通道,通道应平整,通道口应悬挂”从此进出”标示10.2.8.4 项目部及其它临时设施,应统一规划,并取得项目责任单位同意10.2.9 施工电源10.2.9.1 所有用电设备及电源箱,应采取装设漏电保护器、外壳接地等防止触电的措施10.2.9.2 接用施工电源应取得运行人员许可,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接拆电源10.2.9.3 线路通道应采取防火、防爆、防砸、防碾压等措施10.2.10 安全用具10.2.10.1 作业现场应配置足够的安全用具10.2.10.2 安全工器具应试验合格并贴有<试验合格证>10.2.10.3 现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10.2.11 急救药品10.2.11.1 施工现场应配置适量的急救药品10.2.11.2 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10.2.12 环境10.2.12.1 不得将物料、油漆、化学品或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在生产场所随意丢弃10.2.12.2 不得随地放置尖锐物件,地上油污要立即清除10.2.12.3 施工现场的沟、洞、孔、坑等危险处, 应设有固定盖板,洞口开放时,应设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土建施工应采取防止塌方的支护措施10.2.12.4 随时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整齐、清洁10.2.13 消防10.2.14 施工区域应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10.2.15 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警10.3 违反安健环规定的处罚10.3.1 承包商任何员工违反安全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纠正不安全行为,通知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并按以下程序处理:a) 第一次违反提醒违规人员,分析违规根本原因,告知正确作业方法及再次发生的处罚,剪去违规人员工作牌一角,记录违规人员姓名及承包商单位名称,通报项目责任单位安监人员b) 第二次违反口头警告违规人员,口头警告承包商现场主管,分析违规根本原因,告知正确作业方法及再次发生的处罚,再剪去违规人员工作牌一角记录违规人员姓名及承包商单位名称,通报项目责任单位安监人员c) 第三次违反将违规人员带离工作现场,没收工作牌,不得再进入昆明电网进行施工作业,同时书面警告承包商10.3.2 任何承包商有违规人员被带离工作现场时,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整改意见若项目责任单位评估后认为其改正措施不能有效防止类似违规再次发生,有权要求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承包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10.3.3 任何承包商在同一合同内收到三次书面警告,终止合同关系,承包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11 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11.1 安全监察部每月30日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绩评价11.2 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由参与承包商现场管理、熟悉承包商安全表现的人员完成,如项目负责人、运行人员、安监人员11.3 承包商的安健环表现得分,按下述公式计算:安健环表现得分=∑各单位评分/参与评分的单位数11.4 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重点包括以下方面(附录H):a) 合同履行能力b) 质量保障能力c) 施工进度控制d) 安全管理制度e) 人身、电网、设备风险控制能力f) 作业管理能力g) 管理层对安全的重视程度h) 管理人员履职能力i) 员工安全技术培训j) 安全投入(包括安全工具、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k) 施工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资源、施工设备、工器具配置)l) 施工组织(包括施工准备、现场勘查、作业文件编制)m) 现场安全设施的符合性n) 内部安全技术交底o) 作业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依从性11.5 安全监察部根据各部门、各单位评分结果,计算承包商安全业绩平均得分,并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11.6 安全监察部每月将承包商安全业绩评分结果抄送招标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并向承包商通报情况11.7 安全业绩评分结果是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也是决定是否停止其施工资质的直接判据之一12 承包商安全信息发布12.1 安全监察部每月经过安全生产分析会等形式,公布承包商安全业绩评分结果12.2 局每季度组织承包商负责人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通报季度承包商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沟通承包商安全管理思路,分享安全管理成功经验13 承包商安全预警13.1 安全监察部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承包商发出<安全管理预警通知书>(附录J)a) 安全业绩平均分低于80分且达不到停工标准的b) 超过2家项目责任单位对其安全业绩评分低于70分的c) 人员责任事件上升趋势异常且明显增加的d) 经局评估认为需要进行预警的13.2 承包商收到<安全管理预警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专项整改活动,在整改活动结束后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验收14 承包商停工管理14.1 停工标准14.1.1 承包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不服从项目责任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可能导致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项目责任单位或局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口头形式通知停工整改。

在整改未达到要求前,不予许可开工14.1.2 承包商发生以下事项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除按照昆明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经济考核外,按以下标准停止施工作业资质:a) 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估得分低于60分的,停止在昆明电网内作业3个月b) 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估得分低于40分的,停止在昆明电网内作业6个月c) 承包商发生有责任的人身轻伤事故及一类障碍的,停止在昆明电网内作业3至6个月d) 承包商发生有责任的人身重伤事故及一般设备事故的,停止在昆明电网内作业6个月至1年e) 承包商发生有责任的一般电网事故、性质严重的设备事故(含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停止在昆明电网内作业1至2年f) 承包商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有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电网或设备事故的,停止在昆明电网内作业3年14.2 停复工流程14.2.1 承包商达到停工条件的,由安全监察部提出停工处理意见,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并由局长批准后,以局发文的形式通知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承包商14.2.2 责任单位在收到停工通知后,应立即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14.2.3 停工期限到后,承包商向安全监察部提出书面复工申请接到复工申请后,由安全监察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承包商进行复查。

若经过复查,则由安全监察部提出复工意见,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并由局长批准后,以局发文的形式通知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承包商若未经过复查,则继续整改,1个月后再次进行复查15 附录附件A(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安全管理流程图附件B(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审查标准附件C(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需提交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资料附件D(规范性附录) 合同交底记录单附件E(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附件F(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项目管理流程检查表附件G(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施工作业检查表附件H(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安全业绩评价表附件I(规范性附录) 安全保证金考核会签表附件J(规范性附录)”两种人”备案格式附件K(规范性附录) 承包商安全管理预警通知书附件L(规范性附录)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附录A(规范性附录)承包商安全管理流程图附录B(规范性附录)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审查标准承包商及其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审查标准资质审查人员必须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如实查验以下项目,并签名确认施工单位必须逐项予以兑现施工过程中项目责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实际落实情况序号资质要求配置标准本工程实际配置情况审查人签名一单位证照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筑类单位必须3<施工承建资格证>(建设行政管理部)机械、建筑类单位必须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电力施工单位必须5其它施工资质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机构)消防、绿化、防腐等单位必须6<施工安全资质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二选其一满足即可7<建筑安装企业安全资质证>(安监局)8<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安监局)必须9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必须二各类安全生产人员数量1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2正式工人必须3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所承接工程量相适应,每个现场不少于1人。

4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与所承接工程量相适应,每个现场不少于1人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与所承接工程量相适应6外单位”两种人”(变电、线路、土建)必须,总量不低于总人数的20%现场实际人数与所承接工程量相适应,最低不少于1人7普通工人必须,与所承接工程量相适应,人员基本固定三各类安全生产人员资质1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逐步取得<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2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具备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逐步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3安全管理人员本单位安监人员(安全员)任命书,逐步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4特种作业人员低压电工、高压电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5变电、线路、土建工作票签发人本单位”两种人”资质认定文件,云南电网公司或昆明供电局”两种人”资格名单6变电、线路、土建工作票负责人本单位”两种人”资质认定文件,云南电网公司或昆明供电局”两种人”资格名单7现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记录三个人劳动保障1签订劳动合同必须2参加工伤保险缴存必须3定期健康检查必须四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必须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必须5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必须6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五常见安全防护用具(PPE)1安全帽现场施工人员每人一顶。

2全身式安全带现场登高作业人员每人一套,30人以上单位按不少于现场施工人员50%数量配置3双保险安全带线路作业人员每人一套,30人以上单位按不少于现场施工人员50%数量配置4防毒面具按不少于4个工作面所需的数量配置5工作服现场施工人员每人一套6工作鞋7工作手套8护目眼镜每一作业现场2个六常见安全工器具1绝缘棒每个电压等级按不少于4个工作面所需的数量配置2验电器每个电压等级按不少于4个工作面所需的数量配置3接地线每个电压等级按不少于4个工作面所需的数量配置4绝缘手套10双,与所承接工程量相适应5绝缘靴10双,与所承接工程量相适应6绝缘绳10根,与所承接工程量相适应7安全围网(栏)按不少于4个工作面所需的数量配置,与所承接工程量相适应8警示牌9标示牌10警示灯11路障用具七常见施工机械、工具1常见手工具现场作业人员每人一套2起重工具可租用,但须证照齐全,有资质3搬运工具根据工程实际确定配置数量4电缆遥控开断工具1套(涉及该工作者)5线路施工机具根据工程实际确定配置数量6其它施工工具根据工程实际确定配置数量附录C(规范性附录)承包商需提交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资料承包商需提交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资料序号资料内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机械、建筑等施工承建资格证或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市级及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单位施工业绩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本单位专职安监人员(安全员)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商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并有安监人员的任命书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6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简历表7承包商现场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资格登记表,现场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电气、土建、建筑等行业特种作业人员8本单位所有参与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年度安全考试成绩复印件9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包括各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文明生产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10现场施工常见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登记表11现场施工常见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登记表附录D(规范性附录)合同交底记录单合同交底记录单工程项目名称:交底单位:(由项目责任单位组织交底)接受交底单位:(由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接受交底)交底时间:(在进场施工前一周内进行交底)交底地点:参加交底人员签名(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生计、安监等人员)序号部门姓名职务1   2   3   接受交底人员签名(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管理等人员)序号部门姓名在本工程中职务1   2   3   合同交底内容序号项目交底情况1合同进度计划。

 2合同价格和费用 3发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4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 5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目标 6承包商应掌握的安健环规定 7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应执行的安全规程、标准和制度 8本工程应配置的项目经理、安全、质量、技术管理人员 9本工程应配置的”两种人”、特种作业人员和普通工人 10本工程应配置的施工设备、施工工具、施工材料、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 11安全管理协议 12扣除安全保证金的事项和标准 13承包商入网培训的要求 14承包商管理人员履职的要求 15工程质量要求 16变更管理的程序 17对承包商违约的处理 18工程结算的要求 19终止合同的规定 20其它 项目责任单位代表签名: 施工单位代表签名:附录E(规范性附录)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公司名称: 培训时间: 课时: 授课人: 培训内容:1.2.3.……经过培训的方式:□笔试合格 □经过面试或口头提问□经过实际操作承 诺 我(以下签字人)明白以上培训内容的规定且自愿遵守,并愿意承担任何由于违反安全规定而带来的后果序号受训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序号受训人(签名)身份证号码1  19  2  20  3  21  4  22  5  23  6  24  7  25  8  26  9  27  10  28  11  29  12  30  13  31  14  32  15  33  16  34  17  35  18  36   受训人确信已明白培训内容且保证遵守该规定要求后,方可签名。

对没有掌握培训内容的受训者需再进行培训该培训记录有效期为半年主管(签字、盖章):附录F(规范性附录)承包商项目管理流程检查表承包商项目管理流程检查表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区域: 施工时间: 关键流程检查1工程准备YESNON/A备注1.1签订工程合同□□□ 1.2签订安全管理协议□□□1.3进行合同交底□□□ 1.4进行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1.5”两种人”、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的人员满足要求□□□ 1.6进行现场勘查□□□ 1.7施工方案已确定□□□ 1.8物资材料准备到位□□□ 1.9确定项目经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1.10熟悉工程合同有关要求□□□  检查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2作业文件 2.1编制<三大措施>,并经过审核□□□ 2.2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2.3办理停电申请□□□ 2.4办理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单□□□ 2.5提交工作票,并审核合格。

□□□ 2.6提交危险点预控措施单□□□  检查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3开工前检查 3.1合同及资质审查内容在现场得到落实□□□ 3.2所有人员经过两级培训,授予工作牌□□□ 3.3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4PPE齐备,状态完好□□□ 3.5安全工器具检查合格□□□ 3.6施工工具、设备检查合格□□□ 3.7所有人员学习了施工方案、三措□□□ 检查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4工作许可 4.1根据工作票要求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变电)□□□ 4.2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变电)□□□ 4.3工作负责人落实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位和其它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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