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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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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选举工作实施方案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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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依照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通知》(中发[2011]4号)、《中共海南省委转发<中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发[2011]9号)以及《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转发<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白委[2011]5号)精神和(白选办[2011])04号通知要求,2011年下半年度,我乡将进行乡级人大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这次选举是我乡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我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乡委、乡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组织法、选举法和白沙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为依据,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委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为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促进我乡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由党委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管干部原则,保证换届选举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发扬民主在党委的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创造有利于选民和代表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他们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他们参加选举,有效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组织法、选举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精神,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和步骤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同一时间进行选民登记和公布选民名单,安排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和公布,并同时同地分别选举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时间安排从2011年6月20曰至8月14日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6月20日至7月22日,制定我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撰写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文件材料。

2、7月23日至8月14日,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乡人大要依照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举的具体工作乡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乡人大任命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乡选举委员会成员中要有党政办、人大、两办两中心、人民团体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但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能是代表候选人,如果是代表候选人的要退出,再补其他人员进来为了全面负责指导和协调全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我乡选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小组,我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设副组长1人,成员1—3名,具体负责本选区选举工作 3、2011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14日,召开全乡换届选举动员会 4、20 11年8月2日至14日,抓好骨干培训我乡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培训农村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成员,通过培训,要使骨干掌握法定的工作程序,在实际工作中懂操作、会运用 5、开展宣传活动编写学习宣传提纲,编印换届选举有关材料充分利用电视、标语、横幅和召开大小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两法",增强选民和代表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宣传工作要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 . 6、2011年7月30日至8月5日,划分选区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合理划分选区由于我乡要同时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划分选区要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为此要统筹兼顾代表选举的选区划分,尽量使每个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包含若干个乡级人大代表选区,以方便选民参加选举在划分选区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1)选区的划分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2)选区大小的划分以选出一至三名代表为原则;(3)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和县每一个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4)在选举县代表时,乡划分选区一般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划选区,城乡一般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划选区,选民不足以划为一个选区的,也可以与自然村合并为一个选区;在选举乡代表时,乡划分选区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选民不足以划分一个选区的,也可以与邻近自然村合并为一个选区 7、2011年8月6日至8月14日,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政策性和技术性,是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基础性工作代表名额确定后,不再变动代表名额原则上要一次性足额分配到各选区考虑到选举工作的需要,可在分配到选区中的代表名额中预留4至5名为机动名额。

代表名额分配实行城乡同比例,即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保证来自基层的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20%,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下派代表总数不超过20%,乡党政代表安排3至5名为宜汉族代表的名额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要保留一定数量的连任代表,不低于30%,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政府及其部门组成人员除确因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宜提名为代表候选人非中共党员代表比例不低于35%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等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意质量,比例适当乡名额分配方案,报乡党委批准后,由乡选举委员会分配代表名额到各选区 (二)选民登记阶段时间安排从2011年8月15日至10月26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对选民和代表来源情况进行摸底,根据情况确定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 2、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做好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是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确认选民合法身份的必经法律程序,在选民登记中要注意掌握几项工作: (1)选民以年满18周岁的年龄计算,以当地选举曰(2011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

并按公历计算 (2)对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原则上应坚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参选,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流动选民登记参选对外出人员,可以采取通知、登报、发公告等形式,通知其回户口所在地登记,保证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选民,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一是在现居住地有固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二是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或者有两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的;三是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两年的 (3)对于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4)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予登记,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人,正在被劳动教养和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准予行使选举权利,并要进行选民登记,并确认其选举权利 (5)2011年10月26目前,各选区应公布选区选民名单 (6)2011年10月27日至11月12日,颁发选民证。

(7)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 (三)提名推荐、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时间安排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1月8日,向选民公布、介绍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简历 4、11月1日至11月7日,各选区选民对代表候选人进行反复酝酿、讨论和协商选举委员会按照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6、2011年11月8日前,各选区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同时公布正式候选人的情况、简历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公布后,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出选举如果提出拒绝接受提名,选举委员会仍可将其列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7、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注意把握好代表候选人的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 (2)热爱人大代表工作,能够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做出显著的成绩,为选民所拥戴; (3)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4)有能够参加代表的各项活动,履行代表职责的身体素质 8、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

各选区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时间安排:2011年11月9日至12曰 (四)投票选举代表阶段时间安排从2011年11月9日至12日11月15曰为全乡代表选举日其主要工作是: 1、认真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是制定选举办法、填写选票、制作票箱,推荐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布置选举会场和投票站等 2、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组织好选民进行投票选举代表选举委员会要委派主持人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为便于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可多设投票站对因老弱病残等不便到投票站或参加选举大会亲自投票的,或者因选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可以设流动票箱上门组织投票因故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而且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3、向选民公布当选票数和当选代表名单按照选举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乡人大代表选出后,乡选举委员会要分别依法审查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然后在选举后的3天内按选区张榜公布当选的乡人大代表名单,并发给代表当选证书。

4、要认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在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认真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提交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五)召开乡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阶段,其主要工作是:l、做好召开大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向乡党委呈报召开新一届人大会的请示2)成立筹备机构要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做好筹备工作3)起草会议文件:工作报告、名单草案、其它文件 (4)培训代表 2、制定选举办法 3、201 1年11月30日前,召开乡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三、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各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坚决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四、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导权、主动权要以换届为契机,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动员和引导人民群众积极自觉地参加选举活动,正确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乡人大换届选举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不松、秩序不乱、工作不散,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五、切实加强党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搞好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人大要切实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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