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 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保证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 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领导2.2 设备安全课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 管理内容 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公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的监督管理 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单位对其安全 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公司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和 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3.5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职责 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各单位的从业人数超过 人 的也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二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不足 人的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3.5.2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a) 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任职资格证,人员数量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配备;b) 专业搭配合理,分工明确,并有各岗位职责规定; 公司的安全监督机构由公司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主管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任命或者免职,必须及时报中电 装备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3.6 安全监督机构职责:3.6.1监督各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事故预防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 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3.6.2 监督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备设施 的安全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 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3.6.5 监督所属单位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 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3.6.7 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 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3.6.8 参与公司规划、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 验收等工作。
3.6.9 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 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向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3.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b) 熟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熟悉本企业的 生产过程;c) 身体健康3.7.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3.7.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权:a) 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情况;b)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c)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 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d) 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生产监 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 级反映3.7.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a)在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b) 在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解释理由的义务;c) 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d) 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e) 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的义务。
3.8 安全生产措施与保障3.8.1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3.8.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3.8.3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a)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b)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c) 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d)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e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f)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g)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 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3.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公司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 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12 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做出批评、检举和 控告3.13 工会发现单位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 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的建议;当发现危 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 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3.14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 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 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三同 时”)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3.15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 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3.16 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定 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有关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3.1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 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3.1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19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 验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 产和使用3.20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地方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和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 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 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和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 监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3.23 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 证3.24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 当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完毕的,应当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采取可靠的安全 保障措施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记录在案3.25 加强对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以下简称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工程项目 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措施费用应当纳入工程 项目承包费用 公司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包单位应当服从统一管理, 并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3.27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 急救援装备与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并按照规定对事故 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3.28 建立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事故记录、从业人员健 康监护记录、危险源管理记录、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 账、“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资料、有关设计资料及图纸、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 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告、记录 等及时归档3.29 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3.30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31 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对超过使用年限 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设备,及时予以报废。
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 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3.32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3.3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公司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 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 规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3.35 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实施检查分为:3.35.1 经常性检查:8)公司各单位的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进行检查,并填写《班组 安全检查记录》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查发现违 章行为、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b) 公司各单位的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本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安 全检查记录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的要向 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c)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生产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检,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 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领导报 告。
3.35.2 专项检查:8)由安全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针对公司特种设备、劳保用品、危险化 学品的使用管理等进行专门检查b)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季节特点组织防火、防暑降温、防寒、防汛等检查,并 形成检查报告3.35.3 定期检查:8)由安全监督部门配合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 况进行检查b)由公司办牵头,安全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对所属单位以及重点防范 部位进行节假日前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3.35.4 检查内容a) 查思想:检查各级人员对安全的认识,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检 查全体员工的意识和素质b) 查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c) 查纪律: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d) 查领导:检查安全工作的管理情况e) 查隐患:检查在用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以及生产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3.36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3.37 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能力4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年 月 日主席令第七十号)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 号)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二)一、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 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 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 度。
二、 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三、 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 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 核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 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 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 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 查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 证工作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 理.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 导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 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 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 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 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2) 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 实际执行情况3) 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 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 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4) 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 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5) 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 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6) 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 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进行监督检查7) 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 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8) 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 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