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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腰沙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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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腰沙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基地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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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腰沙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基地围堰吹填工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南通滨海园区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2015 年 3 月 25 日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组长签字):日 期: 2015年3月25日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15年3月25日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通州湾腰沙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基地围堰吹填工程21.1建设地点通州湾腰沙根部海域31.1建设规模本次新建围堤全长620.8m,工程主要项目包括堤身吹填、围区吹填、抛石护脚、护坡工程、挡浪墙、路面等围堰吹填面积约为10.874公顷,新增海域使用面积9.87公顷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15 年 4 月,施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具体以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定的合同工期为准71.1资金来源自筹81.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堤身吹填、围区吹填、抛石护脚、护坡工程、挡浪墙、路面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9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112投标有效期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3.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 万元/投标单位(递交形式:银行汇票)133.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1414.1踏勘现场踏勘方式: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地点:通州湾腰沙根部海域154.3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及方式提交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17时之前回复答疑、澄清发布时间:2015年4月5日17时之前,且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自行进行下载,无需确认方 式:网上答疑(详见须知第5条)1618招标控制价 编制依据《通州湾腰沙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基地围堰吹填工程》施工图;执行《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271-2008)、交通部《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年7月1日)及配套《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等;交通部《疏浚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1997年7月1日)及配套《疏浚工程预算定额》、《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

17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750万元18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19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 件 人: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5 年4月15日9时30分 提交地点:南通滨海园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二期四楼西单元2022开 标开标时间:2015 年4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通滨海园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二期四楼西单元21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滨海园区招标办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35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其中:工期保证金为4%,质量保证金为4%,安全保证金1%,竣工资料保证金1%注:如果位于评标基准价85%以下的投标人中标,履约担保金额上调为中标价的20%履约担保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7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办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凭履约保证金交纳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履约担保金的提交形式为银行转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采用基本帐户转帐)235.1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滨海园区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南通滨海园区钱塘江路创业社区招标代理单位: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3室24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吹填区及取砂区的群众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施工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2)施工用水、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列入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3)场内外道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经现场踏勘后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4)其他: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请投标人务必认真踏勘现场并体现在施工方案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独立企业资格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其他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标准”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评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费用,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凡不缴纳招标文件等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无论何种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费用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日内可索取经南通滨海园区招标办备案的纸质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通过“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通滨海园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前附表第15项规定时间前通过邮件方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前附表第15项规定时间之前通过邮件方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文件 特别提示:任何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具体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2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回复以及招标补充通知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都将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

回复或补充的内容提交业主方同意后,招标人于前附表第15项规定时间前通过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通滨海园区()发布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操作步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回复以及招标补充通知的下载:登录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附件→下载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 5.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补充通知在“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通滨海园区网站()”公布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 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废标处理8.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商务标及电子投标文件四部分组成,具体包含内容如下:8.1资格审查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一般情况;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财务状况表;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类似工程经验;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建过的类似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相关信息须明示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2)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项目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有效证明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检测机械表;拟为本合同工程配备人员情况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情况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经历表资格条件审查应答表;其他材料;附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本项目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有效证明;2)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4)投标人认为必须的材料。

上述资格审查材料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并单独密封,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必须在开标时随带原件备查,否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概况;2)施工总体计划和关键节点计划,各项工程施工安排,施工方法的一般描述,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及衔接; 3)投入本工程的主要设备、人员及主要材料的数量;主要设备(船舶等大型设备)、材料进场计划,材料(块石等主要材料)采购、运输方案(运输船舶落实情况);4)大型临时工程方案(包括预制场地的地点、规模等落实情况);5)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程测量布控方案;6)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7)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应急预案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8)质量保修期内对工程的维护方案;9)其他应明确的事项;10)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图表项目管理机构1)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经历和经验;2)财务状况、资金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8.3 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4技术标、投标报价的EXCEL文档及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投标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电子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修改处须签字并加盖公章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2项(银行汇票),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前必须按招标人指定帐号办理符合要求的银行汇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银行汇票原件递交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招标人指定收款人:户名:南通滨海园区财政金融局,开户行:建行南通三余支行,帐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单位银行汇票投标文件中必须装有投标保证金(已办理好的银行汇票)的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五日内,根据招投标实际情况及时退还未中标人(无息)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中标公示期满后7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交齐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中标项目的; 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凡弄虚作假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 投标报价15. 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保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协调费、安装费、维护费、利润、税金、保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提出的投标报价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16.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17.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工程费用合计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气候条件风险以及地质情况等一切因素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合同单价一概不予调整竣工决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增加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8.招标控制价18.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施工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其他技术资料《通州湾腰沙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基地围堰吹填工程》施工图;执行《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271-2008)、交通部《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年7月1日)及配套《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等;交通部《疏浚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1997年7月1日)及配套《疏浚工程预算定额》、《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除招标人指定材料的暂定价(如有)外,其它材料价格参照最新发布的《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3期)中的指导价及市场价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投标人编制报价的依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数量为准,未经招标人书面认可或修改,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标段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漏报的工程子目或单价,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仍按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核准其报价。

19.2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其数值为50万元,投标人应将暂列金额一并计入投标总价内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19.3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招标人制定的本标段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19.4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保险费需满足如下要求:承包人务必综合考虑本项目内、外的一切风险承包人必须以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名义共同为本合同工程足额投保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应充分估计本工程实施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同时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该保险范围内、外的一切风险和费用19.5临时水域(临时施工水域、临时通航水域)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自行考虑占用范围、时间,由承包人向当地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手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可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临时水域退还前,承包人应恢复到临时水域使用前的状况未经审批的占用和超过批准的占用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有关行政部门发生的费用凡涉及承包人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9.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19.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投标人应充分认识到本工程的场地条件、自然条件、施工安全要求的特点和难点,在投标时予以考虑本工程临时用地、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解决,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施工要考虑保证通航、渔民下海通道、道路安全营运及通行畅通的需要,所采取的措施应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还必须充分考虑和理解工程的相互交叉和干扰,尽可能为其它承包人提供方便,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招标人和现场监理的协调,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应计入报价中,在实际施工中,招标人不另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期间不得损坏和污染招标人已完成的其他任何工程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的意见(苏交招[2009]6号)”的规定,对投标人及其分包人为本工程所使用的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交通项目短期使用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的,投标人应当承诺使用的农民工参加了其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参加了用工所在地不同保障层次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与之相关的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预留金)的1.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对其计算方法进行修改19.8 本工程因通讯和施工用水、电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施工时,由投标人自行挂表计量,并按月按实结算与支付,招标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19.9承包人须在工程完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施工便道的拆除等,将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完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19.10为满足本工程合格验收所必须的自检项目和材料、构筑物等试件制作及相关委托检验费用等,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作调整19.11中标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2间不少于2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并配备基本的桌椅,橱柜等办公设施和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负责合同期内的维护维修以及安全保卫工作。

合同价中已包含所有费用(含办公用水、电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19.12中标人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对渔民下海通道进行迁移,原下海通道的拆除、新通道的修建等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一般项目中,在结算时不作调整19.13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19.14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19.15投标文件的格式必须表式齐全,不得缺少单价构成分析表、材料投标价格汇总表等附表否则评委会可视为该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要内容,属内容不全,系评标委员会认定的重大偏差19.16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准备 肆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0.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评标办法,投标文件分四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材料”,第二册为“技术标”,第三册为“商务标”,第四册为“电子标书”,投标文件的第一、二、三、四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商务标”,“电子标书”,同时封袋上还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20.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9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3.2 种方式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23.3综合评分法 24.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单位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5.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资格及投标文件审查2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已经载明的资格后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审查投标人资格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退回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招标人须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6.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全部被审查资料原件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如无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原件核对工作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进行26.3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26.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或其他公平方式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7.5.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7.6.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材料不一致的; 27.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7.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7.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27.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7.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7.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27.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7.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27.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7.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27.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7.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8.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投标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 29.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七)、授予合同33 定标后,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评委会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人34、中标通知书34.1 在投标书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或的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单位签发34.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5、合同协议书签署35.1 签订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为转帐35.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6.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开标顺序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第一~第三名中标候选人二、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评分中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前;当该项也相同时,按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三、审查标准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

只有资格条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下阶段评审3.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格式见第六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格式见第六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是否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7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8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国家注册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9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0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①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本项目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有效证明1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①承诺书(格式自定)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1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担任过类似海上围堤吹填工程项目负责人(①“近五年”是指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往前推算五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在7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海上围堤吹填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齐全。

13其他材料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包含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地方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14固化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固化清单,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原有锁定内容进行修改说明①上述条款(除14条)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②上述内容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符合“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3.2详细评审标准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1)综合评审、赋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详细评审赋分汇总表序号赋分项目赋分依据赋分值1技术标评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企业业绩和信誉等20分2商务标评分投标报价80分合计赋分100分①技术标评审(20分):技术评价赋分表序号赋分项目赋分依据赋分一、施工组织设计(15分)1施工布置工程概况: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2分2施工进度施工总体计划和关键节点计划,各项工程施工安排,施工方法的一般描述,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及衔接是否合理3分3临时方案临时工程方案(包括预制场地的地点、规模等落实情况)合理1分4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程测量布控方案是否合理3分5重点和难点工程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是否可行 3分6文明工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措施文明工地建设措施有保证,安全生产措施及施工期环保措施可行2分7与其他承包人配合承诺与其他承包人很好配合并有措施的1分二、项目管理机构(5分)8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经历和经验对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配置情况、人员素质、经验、综合水平及投入数量进行评分,满分2分2分9财务状况、资金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财务指标是否良好、资金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完善进行评分。

3分合计赋分20分2)商务标评审(80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评审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评标基准价=参与计算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①若参加投标的有效报价<7个,则全部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②若参加投标的有效报价<12个且≥7个,则去掉1个最高有效报价和1个最低有效报价后其余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③若参加投标的有效报价≥12个,则去掉2个最高有效报价和2个最低有效报价后其余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K值设定为0.98、0.975、0.97、0.965、0.96,K值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产生④选中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一经确定,不受任何情况的影响而作调整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⑤若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能参加评标价计算,则评委会应确认本次招标失败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得8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扣完为止计算得分时,分值内插处理。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四、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说 明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 通用合同条款”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编制而成为便于阅读,本招标文件不加修改的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 “第四章 通用合同条款”正文原文内容,如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工程和设备.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4 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投标函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 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 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11.1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1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11.3款、第 11.4 款和第 11.6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9.2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 19.3 款约定所作的延长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7 质量保证金(或称质量保证金):指按第 17.4.1 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 其他.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 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图纸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的约定办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 项、第 1.6.2 项、第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 联络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 第 1.7.1 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投标函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 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 化石、文物1.10.1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 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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