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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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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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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青菜塘煤矿防治瓦斯(2010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间:2010年元月 1日青菜塘煤矿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依据《中化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保 障矿山企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矿山瓦斯安全 事故的发生,针对瓦斯的特点及危害程度,参考《煤矿安全 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国家、行业标准,结合 本矿的实际,制定本矿 2010 年度的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一、瓦斯突出危险源监控安全技术措施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是瓦斯压力、煤质条件、地质 条件以及开采方式等综合影响的结果,采掘活动中应严格按 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及其他国 家制定的行业标准采取预防措施对青菜塘煤矿的各突出煤层,在开采新水平、新采区时, 必须按照新水平、新采区的防突设计要求进行采掘等生产活 动矿井采掘管理、矿井装备选择、技术措施等各项工作, 必须严格依照防突要求来进行2、预警行动煤与瓦斯突出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在突出前大都有预 兆出现,即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当出现下述一种或几种 预兆时,应当引起特别注意有声预兆:煤体中出现劈裂声、炮声、闷雷声;无声预兆: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支架来压、掉 碴、煤面外鼓、片帮、瓦斯浓度增大、瓦斯涌出忽大忽小以 及打钻顶钻、夹钻、钻孔喷孔。

3、防护措施:1)、控制突出煤层层位、确定安全岩柱厚度2)、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孔、 在工作面距煤层法定距离 为 7 米,必须进行瓦斯压力测定工作,其中任意一测压孔测 定的煤体综合瓦斯压力达到或超过 0.74MPa 时,则按突出危 险区进行管理3)、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一)、区域防治措施:一是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是区域防突措施在工作面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体瓦 斯,预抽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为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 20 米 (沿煤层层面),同时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郭线 的最小距离到少 15米,钻孔必须一次穿透各煤层至顶板三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当预抽钻孔单孔抽放瓦斯浓度 均小于 10%后,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即在工作面测压钻 孔,测定煤体残余瓦斯压力,此测压钻孔必须与预抽钻孔等 错开布置,不得与预抽钻孔交叉,否则视为废孔必须重新进 行补打当测定的煤体残余瓦斯压力达到或超过 0.74MPa 时, 必须采取延长抽放时间或补打抽放钻孔的措施进行消突,直 到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按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管理四是区域验证:当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或采取区域 防突措施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 标法进行区域验证。

1)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①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即在工作面向前方煤体施工 3 个 直径 42mm 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② 预测钻孔必须与前探孔、预抽钻孔等错开布置③ 钻孔钻进到煤层时,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 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④ 当 测 定 的 钻 屑 瓦 斯 解 吸 指 标 K1 值 小 于 0.5mL/ (g・minl/2)、钻屑量Smax值小于6. 0K g / m时且在施工预测钻孔过程中没有发生瓦斯异常、喷钻、工作面响煤炮等 突出预兆的情况下,则为无突出危险,否则视为有突出危险5、 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进行消突评价,并制 作防突工作面施工申请报告报煤炭局,安监局批准,在经得 批准的充许范围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采掘作 业6、 当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在区域验证施工钻孔等 发现了喷孔、卡钻、顶钻等突出预兆时,则必须执行局部综 合防突措施二)、局部防治措施: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预测预报工作: 工作面距各煤层底板 5 米,在煤层底板施工钻孔打穿煤层的 钻孔,孔对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的预测预报检验,采用钻 霄指标方法检验K1值指标和钻霄量,K1值指标为0.5 mL/(g・minl/2),钻霄量为6kg/m。

测定钻霄量和K1值不管 工作面的 K1 值和钻霄量是否超标,按照青菜塘煤矿防突设 计工作面揭煤前必须进行瓦斯预抽工作和施工瓦斯排放钻 孔二)、瓦斯防治措施:(一)工作面瓦斯预抽放工作:1、 工作面现施工瓦斯抽放钻孔,对煤层进行瓦斯预抽放, 瓦斯抽放钻孔施工的技术参数必须经过计算,必须控制各煤 层巷道的顶部 5 米以上,控制巷道两帮也是 5 米,下部3 米 以上2、 瓦斯抽放孔的密封,施工瓦斯抽放钻孔和瓦斯抽放工 作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二)工作面揭煤前的瓦斯排放钻施工:1、 工作面经过瓦斯预抽放后,经检验效果失败,工作 面必须施工瓦斯排放钻孔2、 从工作面往各煤层施工瓦斯排放钻孔,对煤层进行 瓦斯排放,瓦斯排放钻孔施工的技术参数必须经过计算,必 须控制各煤层巷道的顶部 2—4 米,控制巷道两帮也是 2—4 米3、施工瓦斯排放钻孔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三)、瓦斯防治措施的效果检验:1、工作面防治突出的措施执行后,采用钻霄指标方法检 验措施效果检验孔的个数必须经过计算,控制巷道的上部 和两侧,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控制范围的边缘线上2、采用钻霄指标方法检验K1值指标和钻霄量,K1值指 标为0.5,钻霄量为 6kg。

3、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 认为措施有效并,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报矿技术负 责人审批下达作业单;反之,则认为措施无效,并填写防治 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重新进行补充措 施四)、安全防护措施:(一)、震动放炮的安全措施:按震动放炮的安全措施执行 (二)、井下必须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安装在井下 的压缩空气管路上,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 25 —40m 进风侧巷道中,放炮地点、撤离人员停留处,警戒人 员站岗处,以及回风巷道有人作业处长距离掘进巷道中, 每隔 50m 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每组压风自救系统可供 5 —8 人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 0.3m3/min三)、在井下设置一个避难硐室,避难硐室的长度为 5 米,高度不小于 2 米,其出口设置一道木质防爆门,门必须 向外开启避难硐室必须坚固密封,支护必须保证完好,室 内必须安装 8个压风自救装置、水管、直通地面的机和 足够的自救器压风自救系统必须有减压装置,且带有阀门 控制的呼吸管嘴避难硐室应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 量的自救器四)、在突出煤层工作面爆破时,工作面往后 5 米及15 米处各安装一道防突档栏,档栏槽钢必须伸入巷道两帮 40 公分,档栏采用 16 公分以上的圆木,并排并用铁丝扎好扎 牢。

五)、远距离松动放炮:工作面施工采用远距离松动 爆破作业,爆破地点设在进风流的西进风大巷的避难硐室 内,放炮采用瞬发电雷管发爆器启爆,炮眼布置必须合理 工作面爆破效果不好严禁作业,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和手镐 落煤二、矿井瓦斯防治 一)通风瓦斯管理1、 建立以矿长为首的通风瓦斯综合防治管理机构,不 定期地研究瓦斯治理与通风管理等有关问题,并要提出解决 办法形成文字纪要,明确各责任人的责任2、 各采区、各煤层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回采工作面必 须在构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避免串联通风,扩散 通风、老塘漏风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通风方式3、各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风量设 计,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以风定掘”的原则4、 技术部门负责对各采掘工作面“每旬一测风”并报 矿技术负责人审核备案5、 各采掘工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要求,保证各巷 道有足够的通风断面,维护好系统巷道6、 生产、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各班带班长必须 定期对通风系统巷道进行检查7、 严格盲巷分析会制度和无计划停风停电分析会制 度,加强盲巷管理,根据盲巷的性质分别予以封闭和设置栅 栏掘进工作面严格按开工单开工,禁止乱开巷道,造成人 为盲巷。

如造成人为盲巷或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一经发 生,分别由矿技术负责人及机电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分析责 任,予以行政责任追究处理8、建立健全完善瓦斯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 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检查次数必须符 合《安全规程》要求9、 放炮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 锁”放炮制度,严禁放明炮、糊炮和未到指定地点放炮10、 加强局部通风质量的管理,对长距离通风工作面要采取特殊技术、管理措施,确保各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风11、 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按《安全规程》 要求执行.12 建立健全通风瓦斯检查日报表制度,日报表报矿技 术负责人审查签字13 积极开展查“三违”查“隐患”等活动,对责任人 要从严处罚,及时督促隐患的整改工作 二)瓦斯爆炸灾害预防(一)、加强通风管理:1、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新鲜风流中,距 回风口不得少于 10 米2、风筒吊挂要平直,拐弯处应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 能拐死弯风筒应无破口,接头应严密不漏风,异径风筒要 设过渡节,先大后小,不能花接3、严格风筒“三个末端”管理,即风筒末端距掘进工 作面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筒末端出口风量要大于 40m3 / min,风筒末端处回风瓦斯浓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4、高、突矿井(区域或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和 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要实现“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 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低 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要分开5、局部通风机要挂牌指定专人管理或派专人看管6、局部通风机不准任意开停,有计划停电停风要编制 安全措施,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试验低压检漏装置 而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有电工、瓦检工和专管局部通风机 的人员或掘进班组长同时在场,方可进行工作;停风停电前, 必须先撤出人员和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符合规定后,安装瓦斯排放三级措施,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 风机7、一台局部通风机只准给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 单台局部通风机供多头的通风方式8、通风距离长且瓦斯涌出量较大的掘进工作面要推广 双风机、双电源、自动换机、自动分风装置,以保证局部通 风机发生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确保掘进工 作面不间断供风9、安设局部通风机的进风巷道所通过的风量,要大于 局部通风机吸风量 1.43 倍,以保证局部通风机不发生循环 风10、由于机电故障等无计划停风或节假日检修等有计划 停风已经形成瓦斯积聚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进行排放瓦斯 工作,只有在排放后恢复正常通风、瓦斯符合规定的情况下, 方可入内进行生产活动。

11、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停风,并设栅栏、切断 电源、加强检查长期停工的掘进工作面要在24h内封闭完 好,并定期检查12、 巷道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掘进巷道与其他 巷道贯通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调整通风系统的 安全措施,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被贯通的巷道要保持正 常通风,贯通前每放一次炮,直至贯通贯通后,必须立即 调整通风系统,保证有足够风量,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 统稳定、正常、可靠、瓦斯浓度在 1%以下后,方可恢复其 他工作13、 井下应尽量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盲巷与生产无关 的报废巷道或旧巷,必须及时充填或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封 闭14、 对于掘进施工的独头巷道,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正 常运转,临时停工也不得停风如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要立即切断巷道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电 源(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可自动断电)和撤出所有人员,在巷 道口设置栅栏,并挂有明显警标,严禁人员入内,瓦检工每 班在栅栏处至少检查一次如果发现栅栏内侧 1m 处瓦斯浓 度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允许浓度的,必须在 24h 内 予以密闭15、 长期停工、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岩石巷道也必须封闭, 没有瓦斯涌出或涌出量不大(积存瓦斯浓度不超过 3%)的 岩巷可不封闭,但必须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 员入内并定期检查。

16 凡封闭的巷道,要对密闭坚持定期检查,至少每天一 次,并对密闭质量、内外压差、密闭内气体成分、温度等进 行检测和分析,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17 恢复有瓦斯积存的盲巷或打开密闭时,瓦斯处理工作 应特别慎重,事先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 批准处理前应由救护队佩带呼吸器进入瓦斯浓度并估算积 聚的瓦斯数量,然后按“分级管理”的规定排放瓦斯18、排放瓦斯分级管理的规定(1)一级管理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3% 的掘进工作面,由通风区长、队长和瓦检工负责就地排放2)二级管理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瓦斯风流 途经路线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而不影响其他采掘工作面的 安全,为二级排放排放前必须编制排放措施,并由矿总工 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3)三级管理排放盲巷或已封闭的停风区积聚瓦斯 时,若瓦斯浓度超过 3%,排放瓦斯风流途经路线长,影响 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其他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为 三级排放排放前必须编制排放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批准4)批准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 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 备查。

5)排放时,必须有安全监察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监督安全措施的逐条落实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 立即停止,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6)只有检查该区瓦斯浓度达到安全规定后,才允许 其他人员进入该区工作19、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1)计算排放的瓦斯量、供风量和排放时间,制定控 制排放瓦斯的方法,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风流与全 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1.5%,并确在排出的瓦 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安设甲烷报警断电仪2)定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控制风流设施的 位置、各种电气设备的位置、通讯位置、甲烷传感器的 检测位置等,必须做到文、图齐全,并在图上注明3)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 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 电、撤人、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他人员 进入4)定排放瓦斯的流经过的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 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 示牌和专人看管5)瓦斯排放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只有在供电系 统和电气设备完好,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1%时, 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6)加强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明确排放瓦斯人员名 单,要落实责任。

20、加强放炮过程中的瓦斯管理:(1)、严格落实“一炮三检”管理制度(2)、严格落实“三人连锁放炮”管理制度 (二)加强瓦斯引爆火源的治理1. 防止明火(1)禁止在井口房、通风机房、瓦斯机房周围 20m 以 内使用明火、吸烟或用火炉取暖2)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化纤衣服入井;严禁 携带易燃品入井,必须带入井下的易燃品要经矿总工程师批 准3)井下禁止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4)不得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施焊作业如必需在 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道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使 用喷灯焊接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并 遵守《规程》有关规定回风巷不准进行施焊作业5)严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 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 禁乱仍乱放和抛洒在巷道、硐室或采空区内6)防止煤炭氧化自然,加强火区检查与管理,定期 采气分析,防止复燃2. 防止炮火(1)严格火药、放炮管路,井下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 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艺2)瓦斯矿井要使用安全炸药,不合格或变质的炸药 不准使用3)炮眼深度和装药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 眼黄泥装填要满、要实,防止放炮打筒,坚持使用水炮泥。

4)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放炮母线与 放炮器的联结要牢固,防止产生电火花;放炮员尽量在入风 流中启动放炮器5)禁止放明炮、糊炮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换牌放炮” 制度3. 防止电火(1)瓦斯矿井必须采用矿用安全型、防爆器和安全火 花型的电器设备对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要定期、经常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和修理;否则,不准使用2)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和防短路保护装 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治井下杂散电流3)所有电缆接头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4)修理开关、接线盒等不准带电作业5)局部通风机开关要设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检漏装置等6)发放的矿灯要符合要求;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 和撞击灯头和灯盒4. 其他引火源的治理(1)矿井中使用的如塑料、橡胶、树脂等高分子材料 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规定值其中,洒水、排水的塑料 管壁表面电阻应小于 10,压风用管壁表面电阻应小于 10, 喷浆用管壁表面电阻应小于 10,抽放瓦斯用管壁表面电阻应 小于 102)在破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在摩擦 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使用难引燃性能的合金工 具综合机械化机组作业的采掘工作面遇到坚硬岩石时,应 采用放炮处理,机组截齿处应采取喷水降温措施。

六枝特区青菜塘煤矿2010 年元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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