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用水制备管理规定3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颁发部门工艺用水制备管理规定接收部门生效日期管理标准---生产制定人制定日期文件编号审核人审核日期文件页数共 2 页批准人批准日期分发部门1 目的 建立工艺用水制备的管理规定,确保工艺用水质量符合中国药典标准2 范围 纯化水的制备管理3 责任 生产部、技术部、质管部、生产车间及制水岗位操作人员4 内容4.1 制水操作人员应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工艺用水制备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工艺用水质量4.2 掌握离子交换系统的运行规律,对出水质量进行严密监控,并按标准进行检测,按照树脂的交换情况与再行周期适时进行树脂再生或添加新树脂4.3 加强对水质的自检,采用理化仪器,按照规定的频次对水质进行必要的理化项目的快速测定,发现异常或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增加取样检验频次4.4 一般情况下,对贮存、输送纯化水的设备、管道,特别是静止管道(24小时不流动)应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并抽样送化验室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4.5 注射用水在一般情况下4-8小时内使用,超过贮存期应排放4.6 操作人员应经常对制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