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平县老卡新寨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汇报内容一、序言云南省金平县老卡新寨金矿是一个老矿山,原为元阳县宝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现拟将采矿权转让给金平永兴矿业经贸有限公司,需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转让相关手续金平永兴矿业经贸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了《云南省金平永兴矿业经贸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工作二、矿山基本情况矿区位于金平县城280°方向,平距17千米,行政区划隶属云南省金平县铜厂乡大塘子村民委老卡村管辖开采区共由七个拐点圈定,面积1.3828平方千米据调查,矿区内无国家级、省级或县级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基础设施(交通、电力、水利设施)及水源保护区等目前周边无采矿权分布,不存在相邻矿山影响金平县老卡新寨金矿矿区由元阳县宝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8月依法取得了的采矿权后,设计开采的矿体为V1号矿体根据现场调查了解,矿山历史采矿严重,多为当地居民点私挖乱采,多处形成历史采空区(采矿遗迹),元阳县宝石开发有限公司在获得采矿证后未曾进行过正式采矿,主要进行探矿活动,开掘了一个探矿平硐即TD2,开掘深约120m,未见矿至2007年4月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延续登记时提交了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报告中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将设计开采V1矿体分布范围由于修建乡村公路扰动以及私挖乱采扰动点、扰动范围较大的区域圈定为历史采空区,采空区面积约68589m2。
而在2008年初,元阳县宝石开发有限公司已协议将金平县老卡新寨金矿采矿权转让至金平县永兴矿业有限公司,现阶段金平永兴矿业经贸有限公司延用了元阳县宝石开发有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根据现场调查了解,金平永兴矿业经贸有限公司接收金平县老卡新寨金矿的采矿权后,亦未进行正式采矿,主要是在原有探洞以西(即所在斜坡上方)约200m处新开掘了一探硐(TD1),探硐已掘深400m左右,拟对V3矿体进行地下开采,并在乡村公路一线较宽缓地段设了生活区、工业场及堆浸场目前探硐还未见矿,现已关闭根据相关要求,矿山预计后期采矿需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对象(V1矿体东部范围)进行开采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工程布置分为采矿区、生活区、堆浸场—工业场地、排土场和矿山公路五部份矿体呈似层状产于残坡积层中,矿山采用露天开采,采矿方法设计采用露天长壁式开采;设计开采规模3万吨/年,矿山可服务年限为4年三、矿山地质环境背景矿区位于红河与藤条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以哀牢山脉为界)南侧,属藤条江流域,属亚热带潮湿季风气候,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等矿区地形地貌主要为构造侵蚀—溶蚀地貌类型,相对高差533.00m出露的地层有第四系、泥盆系中统、志留系中统和奥陶系下统等,岩性变化大,岩性、岩相不稳定;区内地质构造较复杂,断裂发育8条;矿山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复杂;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总体上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属“复杂”类型四、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评估范围:以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基础,充分考虑工业场地、渣场、矿山公路等布置情况及采矿活动最终影响范围,结合地形地貌、地层、构造及冲沟展布特征及村庄坐落范围,结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整体由矿区向外扩展50~1600m,评估面积约4.68km2,即468.00hm2级别确定:评估区重要程度为较重要区,矿山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依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3.5条规定,该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确定为二级;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报批稿)》附录A“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表”,评估级别确定为一级现状评估:矿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一般发育,发育不稳定斜坡2处,现状稳定性差,危害及危险性中等;还存在弃渣点失稳的潜在危害,危险性中等,总体而言,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影响较严重矿山已占用土地及破坏植被面积1.13hm2,现状占地类型主要有林地,区内土地、植被资源被占用或破坏程度较严重;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严重,主要是历史采矿扰动区、采矿弃渣破坏,改变地貌景观,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现状下评估区内含水层被破坏较轻,水土环境被污染较轻。
综合确定评估区现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严重具体到评估区、矿区的不同地段,将评估区范围划分为环境影响较严重区、较轻区两种级区其中影响较严重区主要分布于评估区中部,面积0.1049km2;除Ⅱ之外的其他地区为较轻区域,面积4.5751km2预测评估:矿业活动对地质灾害环境问题影响严重,其中①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一般发育,主要有潜在不稳定边坡,矿业活动有加剧其危害的可能性;矿业活动引发的灾害主要是露天开采引发开采边坡滑坡、崩塌灾害;矿区道路、堆浸场-工业场区及办公生活区开挖引发边坡局部坍塌灾害;排土场引发渣体滑坡、崩坍、泥石流灾害;矿山各工程区可能遭受岩溶塌陷的危害;矿业活动引发或加剧、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大,危险性中等-大②随着矿业开发活动的加剧,闭坑后,预计累计占地6.27hm2,占用的土地以林地为主,对土地资源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③评估区内无各类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和风景旅游区,矿山场地建设、弃渣堆放及地下开采对原生地形地貌改变较大,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④矿业活动将改变采区地表径流方向,但对矿区地表水流量影响较小,另外,矿区地下水位埋深较深,矿山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较轻,对含水层破坏较轻;矿区采用湿法堆浸,用氰化钠溶液进行喷淋分离,废渣废水处治不当将造成水土壤环境污染较严重。
把评估区划分为危险性大(Ⅰ)区、危险性小(Ⅲ)区两级区采矿工程主要分布在危险性大区,矿山建设总体上危险性大,因此,矿山开采建设适宜性等级为适宜性差五、治理恢复分区根据现状评估及预测评估结论,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结果,评估区内矿业活动强烈,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大的地区划定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除影响严重区之外的区域,基本无本矿山采矿工程分布,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Ⅲ)依此进一步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区)、一般防治区(C区)矿区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A区)位于评估区中部,该区面积1.267km2,矿业活动频繁,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大;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C区):评估区之内、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面积3.413km2六、防治工程简述重点防治区:现有地质环境问题治理:1、现有地质灾害防治:BW1 BW2两处潜在不稳定边坡采取局部削坡,于后缘外围设截水沟;削坡后于坡面采取植被恢复措施2、原有弃渣点防治: Z1弃渣堆考虑于后缘周边设截水沟Z2、Z3两个弃渣点可直接将弃渣清理回填至原采坑内堆积,再对弃渣点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Z4弃渣堆考虑在其坡脚部位设挡土墙拦挡,坡顶以及坡脚下部流失区进行局部土方清理,回填至采空区内,再在后缘设截水沟,并于渣面采取植被恢复。
3、历史采空区防治:设计主要在近期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局部采坑边坡采取局部削坡,清除危岩体,削坡后于坡面采取植被恢复措施4、历史探矿破坏区:原矿山主要存在探矿活动,开掘有两个平硐,现已废弃,本期设计针对原有老矿洞进行封堵5、冲沟:设拦砂坝防护露天采场区防治:采区开采应严格按稳定边坡进行开挖,并修整边坡、清除危石,周边按开发方案修建截水沟闭坑后,增加坡面台阶排水设施,对采空区进行土地清理平整,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排土场区防治:建议矿山业主严格按开采设计要求,完善排土场区的拦挡及周边截排水工程矿山道路防治工程:近期进行浆砌石网格护坡,种植行道树矿山工程区生态恢复工程:闭坑后,对各工程扰动区即生活区、工业场区、矿山公路、排土场进行植被恢复,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覆土恢复植被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建设区扰动破坏情况、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场边坡变形、固体废弃物排放及综合利用、可能引发灾害点及隐患点、地表水土污染、地下水等监测一般防治区:拟采用加大预防和保护措施的方法达到保护和恢复矿山开采对本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及破坏本矿山监测范围为整个评估区,根据工程建设生产活动特点,重点监测区为采场区以及矿山各工程区,共布设监测点9个。
七、治理经费估算结果按照上述防治工程实施方案,根据设计估算工程量,遵循相关规范及定额标准,结合当地材料费、人工费的实际水平,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所需经费进行估算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估算总投资199.3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80.00万元,植物措施费29.28万元,临时措施2.19万元,地质环境监测费41.50万元,独立费用35.09万元,基本预备费11.28万元基建期(2011年~2012年)投资128.29万元,生产运行期(2013年~2015年)投资31.96万元,规划闭坑治理期(2016年)投资39.09万元治理费用由业主列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八、结论及建议本方案实施后,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并能够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且本方案实施在政策、资金及技术方面均有保障,本方案的实施是可行的由于本矿区采用湿法堆浸,用氰化钠溶液进行喷淋分离,废渣废水处治不当将造成水土壤环境污染较严重建议矿山应采取适宜的污水处理工程,使矿山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