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2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 国档发[1987]6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0]302号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标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国档发[1988]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92]8号文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3归档原则 3.1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指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
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3.2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单体幢号的基建工程,按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编印的《昆明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组卷细目》收集整理后,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先交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其余二份交公司档案室 3.3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是基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列入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列入基建计划;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基建工程设备开箱、竣工验收、重要生产会议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 3.4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工程档案的移交应与工程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档案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条件。
公司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督促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档案整理工作要求,完成工程档案并及时归档4归档范围 4.1由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文件材料4.1.1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4.1.1.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4.1.1.2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选址报告及审批文件 4.1.1.3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4.1.2设计基础材料 包括为建设项目而收集的各种调查资料、预测及工程地质、地形、水文气象、地震、交通、通讯等调查材料 4.1.3设计文件 4.1.3.1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书) 4.1.3.2初设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包括概算批复) 4.1.4工程管理文件 4.1.4.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 包括与征用土地有关的报告、批复(包括征地红线图、规划红线图)协议(包括林木砍伐协议、拆迁协议、补偿协议、征地协议及供水、供电、道路、通信、消防等协议,与有关的县、市政府、政府各级部门、单位和农村的会议文件、来文、复函等函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4.1.4.2承发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 包括设计、土建施工、电气安装、通信、零星工程和附属工程、监理、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投标文件、资料及其合同、协议 4.1.4.3预算书、决算书及固定资产移交有关手续文件 4.2由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文件材料4.2.1土建施工文件 4.2.1.1土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技术联系单、竣工报告、施工总结 4.2.1.2工程施工质量文件 4.2.1.2.1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 4.2.1.2.2施工过程中形成材料的试验报告等 4.2.1.2.3分部、分项单位质量评定文件 4.2.1.3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书 包括地基检验记录、钢筋工程检验记录、地下砼结构工程记录、地下防水防腐检验记录、接地校验记录、电缆管道记录等 4.2.1.4建筑工程施工记录 包括定位测量、层降观测、变形位移观测、砼施工记录、工序交接班记录 4.2.2电气施工文件 4.2.2.1电气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竣工报告、投产试运行方案、新设备投产申请书、交接验收记录、验收鉴定书及竣工资料移交清册。
4.2.2.2工程施工质量文件 包括电气安装过程中形成的电气安装记录、系统调试及分部、分项单位、质量评定文件 4.2.2.3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负责提交与工程有关的质量监督、检查性文件材料 4.2.2.3.1中心站、质监站有关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电缆敷设、接地装置、二次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检查报告及土建工程的有关质量的记录资料报告 4.2.3监理部门4.2.3.1监理单位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 4.2.3.1.1监理依据性文件(监理公司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计划书,与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4.2.3.1.2工程全过程监理资料(监理日报、月报、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书、会议记录、项目月付款申报表、工程报验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申报表、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预〈估〉算审核记录及付款签证记录、工作总结) 4.2.4工程完毕后与实物相符的全套工程竣工图 4.2.5设备文件 4.2.5.1设备材料装箱单、开箱记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 4.2.5.2设备厂家提供的成套安装图、技术规范、说明书、出厂证件及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设备特性曲线等。
4.2.5.3设备安装竣工图、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及交接验收资料 4.2.6案卷材料及案卷质量要求 4.2.6.1竣工图和施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档发[1990]17号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文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和(82)建发施字50号文颁发的《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gb/t50328-202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制 4.2.6.2文件材料案卷的分类、组卷、编目、卷皮规格及其制作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标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能源办[1991]231号文颁发的《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中供电企业6—9大类的规定 4.2.7工程档案的移交 4.2.7.1工程所涉及的资料,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应在工程验收前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不得扣留工程管理部门所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期按归档范围将文件、资料和图纸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公司档案室,凡移交给档案室的文件、资料和图纸等档案,档案室应尽快整理、鉴定上架、保管、编写检索工具以便于开发、借阅、利用。
4.2.7.2为使基建工程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合符现场实际,便于提供利用,工程竣工后,在文件资料移交时应由以下三方面人员参加: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移交公司档案室─────────负责按归档要求接收 运行或接收单位──────────负责从运行角度检查资料是否齐全4.2.7.3工程施工前,公司工程合同签订部门与乙方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写明工程竣工验收后,扣下工程总款的3—5%作为竣工图纸、资料的抵押金,待全部资料齐全由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室验收签字后再把抵押金付给施工单位 4.2.7.4为了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公司下属各部门、基层按年度在(6月30日)前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档案室报送当年设备、建筑物变更情况,并提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科技档案图纸修改补充制度》对档案进行补充、核对,保证档案与实物相符如不按年度报送变更情况或因提供档案数据不准确而造成失误,由各部门、基层自行负责 1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 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 2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 国档发[1987]6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80]302号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国标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国档发[1988]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92]8号文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3归档原则 3.1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指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3.2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 单体幢号的基建工程,按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编印的《昆明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组卷细目》收集整理后,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先交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其余二份交公司档案室 3.3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是基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列入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列入基建计划;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基建工程设备开箱、竣工验收、重要生产会议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 3.4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工程档案的移交应与工程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档案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条件公司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督促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档案整理工作要求,完成工程档案并及时归档。
4归档范围 4.1由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4.1.1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4.1.1.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4.1.1.2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选址报告及审批文件 4.1.1.3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4.1.2设计基础材料 包括为建设项目而收集的各种调查资料、预测及工程地质、地形、水文气象、地震、交通、通讯等调查材料 4.1.3设计文件 4.1.3.1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书) 4.1.3.2初设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包括概算批复) 4.1.4工程管理文件 4.1.4.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 包括与征用土地有关的报告、批复(包括征地红线图、规划红线图)协议(包括林木砍伐协议、拆迁协议、补偿协议、征地协议及供水、供电、道路、通信、消防等协议,与有关的县、市政府、政府各级部门、单位和 农村的会议文件、来文、复函等函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 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4.1.4.2承发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 包括设计、土建施工、电气安装、通信、零星工程和附属工程、监理、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投标文件、资料及其合同、协议。
4.1.4.3预算书、决算书及固定资产移交有关手续文件 4.2由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4.2.1土建施工文件 4.2.1.1土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技术联系单、竣工报告、施工总结 4.2.1.2工程施工质量文件 4.2.1.2.1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 4.2.1.2.2施工过程中形成材料的试验报告等 4.2.1.2.3分部、分项单位质量评定文件 4.2.1.3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书 包括地基检验记录、钢筋工程检验记录、地下砼结构工程记录、地下防水防腐检验记录、接地校验记录、电缆管道记录等 4.2.1.4建筑工程施工记录 包括定位测量、层降观测、变形位移观测、砼施工记录、工序交接班记录 4.2.2电气施工文件 4.2.2.1电气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竣工报告、投产试运行方案、新设备投产申请书、交接验收记录、验收鉴定书及竣工资料移交清册。
4.2.2.2工程施工质量文件 包括电气安装过程中形成的电气安装记录、系统调试及分部、分项单位、质量评定文件 4.2.2.3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负责提交与工程有关的质量监督、检查性文件材料 4.2.2.3.1中心站、质监站有关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电缆敷设、接地装置、 二次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检查报告及土建工程的有关质量的记录资料报告 4.2.3监理部门 4.2.3.1监理单位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 4.2.3.1.1监理依据性文件(监理公司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计划书,与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4.2.3.1.2工程全过程监理资料(监理日报、月报、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书、会议记录、项目月付款申报表、工程报验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申报表、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预〈估〉算审核记录及付 款签证记录、工作总结) 4.2.4工程完毕后与实物相符的全套工程竣工图 4.2.5设备文件 4.2.5.1设备材料装箱单、开箱记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
4.2.5.2设备厂家提供的成套安装图、技术规范、说明书、出厂证件及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设备特性曲线等 4.2.5.3设备安装竣工图、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及交接验收资料 4.2.6案卷材料及案卷质量要求 4.2.6.1竣工图和施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档发[1990]17号 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文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和(82)建发施字50号文颁发的《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gb/t50328-202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制 4.2.6.2文件材料案卷的分类、组卷、编目、卷皮规格及其制作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标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能源办 [1991]231号文颁发的《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中供电企业6—9大类的规定 4.2.7工程档案的移交 4.2.7.1工程所涉及的资料,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应在工程验收前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不得扣留工程管理部门所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期按归档范围将文件、资料和图纸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公司档案室,凡移交给档 案室的文件、资料和图纸等档案,档案室应尽快整理、鉴定上 架、保管、编写检索工具以便于开发、借阅、利用。
4.2.7.2为使基建工程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合符现场实际,便于提供利用,工程竣工后,在文件资料移交时应由以下三方面人员参加: 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移交 公司档案室─────────负责按归档要求接收 运行或接收单位──────────负责从运行角度检查资料是否齐全 4.2.7.3工程施工前,公司工程合同签订部门与乙方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写明工程竣工验收后,扣下工程总款的3—5%作为竣工图纸、资料的抵押金,待全部资料齐全由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室验收签字后再把抵押金付给施工单位 4.2.7.4为了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公司下属各部门、基层按年度在(6月30日)前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档案室报送当年设备、建筑物变更情况,并提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科技档案图纸修改补充制度》对档案进行补充、核对,保证档案与实物相符如不按年度报送变更情况或因提供档案数据不准确而造成失误,由各部门、基层自行负责 第三篇:电力电力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电力电力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9.1编制依据 9.1.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9.1.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 9.1.3《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细规则》能源办[1991]231号 9.1.4关于印发《四川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治理考核细则》的通知 9.2总则 9.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的法律、法规和治理办法,加强工程档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在领导决策、企业治理和技术进步中的作用,为四川电网建设的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9.2.2工程档案是指从建设项目(工程)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生产预备到竣工投产全过程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等 9.2.3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承包商应负责完成各自职责工作范围或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档案文件的编制 9.2.4监理全面负责对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文件的整理和编制,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工程项目竣工档案文件的整理、编制和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2.5工程档案文件资料应为文本文件,整理、编制、移交 9.3档案治理机构及其职责 9.3.1工程档案治理机构 9.3.1.1根据川电总[2021]50号文件精神,工程档案治理工作由工程监理部负责组织治理实施,要求由工程项目总监牵头成立工程档案治理协调工作组。
组长由工程项目总监担任,副组长由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担任 9.3.1.2指挥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物资供给商应设置工程档案治理机构,明确工程档案治理的责任人,并配备一名专(兼)职人员做工程档案工作 9.3.2档案治理职责 9.3.2.1指挥部 9.3.2.1.1负责工程档案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的工程阶段性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移交 9.3.2.1.2负责工程依据性文件的收集、归档、立卷、移交如项目可研报告、立项、审批、初设审批、概算、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等 9.3.2.1.3负责工程建设性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如工程建设大纲、各种协调会纪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启动方案、启动会议纪要、工程建设总结等 9.3.2.2监理 9.3.2.2.1全面负责组织档案文件的立卷、归档、验收和移交工作,协调解决工程档案治理有关问题 9.3.2.2.2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移交,如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阶段监理检查纪要、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等 9.3.2.2.3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承包商日常的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
9.3.2.3设计 9.3.2.3.1负责工程设计文件的提供,如工程设计基础资料、施工图及设计修改等文件 9.3.2.3.2负责提交红线图,跨越等协议性文件 9.3.2.3.3负责220kv及以上工程的竣工图的编制 9.3.2.4施工承包商 9.3.2.4.1负责施工治理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立卷、移交如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治理措施、非凡跨越措施、工程技术文件、验收申请、开竣工报告、工程总结等 9.3.2.4.2负责工程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立卷、移交,如竣工图、设计修改、设计联系单等 9.3.2.4.3负责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立卷、移交,如施工记录 9.3.2.4.4负责工程材料设备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立卷、移交,如材料设备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复试报告、设备开箱记录等 9.3.2.4.5负责工程竣工交接记录、签证文件、竣工报告、监督检查报告、工程总结的收集、整理、立卷、移交 9.3.2.4.6负责工程赔偿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立卷、移交 9.3.2.5物资设备供给商 9.3.2.5.1负责提交物资设备的技术招标书及订货合同(副本) 9.3.2.5.2负责提交物资设备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开箱记录等文件资料。
9.3.3归档范围及立卷单位 监理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召开会议对归档范围及立卷单位内容的讨论,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归档范围及立卷单位“执行 9.3.4档案材料整理 9.3.4.1工程依据性文件 9.3.4.1.1原件与复印件的问题凡本指挥部的发文均应原件归档收文:凡对方主送或转发文可复印件归档 9.3.4.1.2工程依据性文件要求收集齐全、完整案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9.3.4.2工程设计文件 9.3.4.2.1设计文件按工程项目图纸总目录,工程全部设计文件应齐全、系统、完整图纸一般应竣工蓝图归档设计施工图的文件排序,一般按设计院卷册排列、编目 9.3.4.2.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材料代用单等,要求齐全、完整 9.3.4.3工程施工文件 9.3.4.3.1水泥、钢材等原材料试验报告要有编号、试验日期、规格、型号、试验单位加盖公章与签名 9.3.4.3.2工程测量记录及施工记录应使用国家电力公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记录表,记录表式要规范,数据准确,签字应齐全。
9.3.4.3.3隐蔽工程记录与中间验收应有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工代签字 9.3.4.3.4质量监督文件监督检查报告分为基础、杆塔、投产前等监督检查报告 9.3.4.3.5设备出厂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开箱(开包)记录、备品备件单、设备说明书、图纸、维护手册等 9.3.4.3.6编制竣工图原则: •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章 •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的,可按设计变更进行修改加盖竣工章 •凡结构形式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不能再在原图上修改,应由设计重新绘制后加盖竣工章 9.3.4.3.7竣工章的标准、格式及加盖竣工章的要求: 竣工图规格按省公司文件规定执行加盖竣工图章一律使用红色泥盖印,竣工图章在施工图右下角设计图标上方,若图标上方有图表或文字,可盖在图标四周不压盖图表和文字的地方 竣工图章中签名及日期填写必须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书写或盖章 9.4.4归档要求 9.4.4.1归档的文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满足生产(使用)、治理、维护、改建的需要。
•完整是指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要与建设进程同步进行,在项目的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的全过程中,各种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都要归档 •准确是指对归档文件材料的记载必须与实物相符,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治理各项活动中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系统是指归档的文件材料,同一卷文件要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做到层次分明,有机联系,符合其形成的规律 9.4.4.2工程档案归档文件应编卷、册、分册,每卷应有总目录及分目录册下可分为分册,由立卷单位根据内容多少划分 9.4.4.3工程档案归档文本文件应用计算机打印,但签字应本人亲自手签字 9.4.4.4工程档案文件资料应为文本文件,工程档案资料文件应移交运行单位二套 9.4.4.5工程档案文件纸张一律采用a4纸张 9.4.4.6案卷装订要求: •案卷内材料尺寸应统一; •装订的案卷四边应齐整; •装订用棉线,不答应有金属物 9.4.5归档和移交时间 9.4.5.1一般性文件材料及合同协议在文书处理完毕和合同、协议履行完毕后即归档 9.4.5.2初步设计阶段形成的材料,在初设审查批复后即归档。
9.4.5.3监理、施工、设备招投标文件,一般在决标后即归档 9.4.5.4各专业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在工作告一段落后即归档 9.4.5.5设备开箱技术文件及图纸,现场开箱(开包)由施工承包商收集后即归档 9.4.5.6工程档案文本文件应在工程投运后三个月内移交 第四篇: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1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1.1.1公司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公司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1.1.2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1.1.3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工长、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1.2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1.2.1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1.2..2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1.2.3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1.2.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1.2.5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1.2.6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1.2.7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工长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1.2..8建筑与结构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a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b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c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d焊接试验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x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e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f节能、保温测试记录g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h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3)施工记录a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b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c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d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e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f沉降观测记录符合第八章有关规定g施工测温记录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h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i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j屋面淋水试验记录k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l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m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n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o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a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b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c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防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
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9给排水与采暖 (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防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的检查记录 ——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防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3)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4)施工记录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10建筑电气 (1)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施工记录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11通风与空调 (1)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防腐保温材料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
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防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7)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8)风量、温度测试记录(9)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10)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11)施工记录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12电梯 (1)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4)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5)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6)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7)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8)施工记录(9)电梯运行记录 (10)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11)隐蔽验收表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13智能建筑(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隐蔽验收表 (3)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4)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5)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6)系统检测报告(7)系统试运行记录 (8)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14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12.3.15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1.3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1.4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1.4.1组卷(1)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1.4.2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1.5验收与移交 1.5.1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区域/专业公司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1.5.2施工技术资料在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双方承办。
第五篇:电力工程管理制度目录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标准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奖罚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1、尘毒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2、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3、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6、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7、生活健康监督管理制度 18、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 19、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20、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 1.1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权力机构; 1.2审定公司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施工(生产)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1.3审批重伤及以上的事故报告书,对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2公司领导的安全职责 2.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2.1.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1.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1.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公司其他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公司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公司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3.1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2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 4.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4.1.1建立、健全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组织实施公司、分公司或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3保证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4督促、检查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施工单位其他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施工单位其他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本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施工单位(项目)职能科室的安全职责 5.1施工单位(项目)职能科室负责人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2施工单位(项目)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施工班组人员安全职责6.1施工班组长安全职责6.1.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6.1.2负责组织学习与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规程和措施,并向本班组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6.1.3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现场安全检查及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项安全活动记录 6.1.4根据本队(班)人员情况,合理分配工作,工作中督促和检查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工器具,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1.5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队(班)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
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6.1.6负责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凡不能解决的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6.1.7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6.2施工班组技术员安全职责 6.2.1负责本队(班)安全技术工作协助队(班)长组织本队(班)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安全施工措施 6.2.2做好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6.2.3协助队(班)长进行本队(班)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6.2.4参加本队(班)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调查分析 6.3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6.3.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6.3.2正确佩戴使用、维护和保管好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6.3.3特种作业及特殊工艺作业必须取证上岗 7.3.4工作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3.5接受安全施工(生产)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