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合同文本材料合同文本编制仅供参考审核批准生效日期地址: :: 邮编: 货物购销合同书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 货物购销合同供方: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质量、数量、金额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 总金额备注合计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本产品为特殊产品,双方按下列技术要求执行: 2、本产品附件的质量要求为: 3、需方对产品实行抽样检验质量,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检,如抽检的产品数量中合格品比例达不到98%,视为整批产品不合格,供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
4、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字封存,作为检验的依据5、本产品的质保期为 年三、产品的计量方法1、双方采取现场 (随机抽测、丈量、过磅等)方法进行计量 2、如计量与送料单数量少于 %时,无条件以此计量为准计算每批产品的最终确定计量缺少的数量由供方在限定的时间内补齐,否则由需方3倍的数量扣除货款3、需方保留对供方因缺货或延期供货,而导致工期延误的索赔权利四、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产品包装标准 供方擅自降低合同规定的包装标准的,需方有权相应降低产品价格2、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费用由供方承担,包装物由需方回收五、交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交货期限及到达使用地的费用负担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1)供方送货,供方应将货物运送至需方指定的地点,运费及卸货费用供方自行负担2)需方自提自运,运费及卸货费用需方自行负担3)供方托运,供方应要求托运方将货物运送至需方指定的地点,托运费及卸货费用供方自行负担4、交货地点: 5、运输方式: 6、产品的交货单位: 需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的,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提前安排运输计划。
5、交货期限:供方送货或托运的,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确定的交货日期按时送至到货地点,实际交货提前的,所发生的费用需方不承担逾期交货的,供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六、货物验收1、验收方式:供方送货的,供方应将货物交付需方工地负责人或工地负责人书面指定的人员,双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无争议后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供方未将货物交付需方指定人员或现场没有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货物缺损、丢失的,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验收争议解决方式:如果需方现场验收人员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需方验收人员对争议货物不予验收,退货给供方,对没有争议的货物按上述验收方式交接需方退货后要求供方补足货物的,供方应按双方另行商定的日期按时补足,并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需方退货后,供方补足货物难以满足工期需要的,需方可以从第三人处采购相同类型的货物替代供方的货物,第三方供应的货物单价超出本合同约定单价的,差额部分由供方承担,从已供货款中扣除3、需方在货物开封后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及时记录在三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二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产品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需方应在产品正式安装运转后的6个月内提出质量异议,逾期视为质量合格6、材料验收:供方必须提供产品真实可靠的合格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红章),提供的证件内容必须满足需方工程存档需要,如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延迟至提供齐全日支付应付款,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7、配件验收:属于机电设备产品,供方应当提供随主机的合格辅机、配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并提供成套供应清单8、试检验要求:若材料抽检不合格、达不到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检验试验费由供方自行负担七、货款的结算和支付期间1、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进行结算,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单方不得变更货物价格供方逾期交货的,遇市场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2、按需方实际收到验收合格货物数量为结算依据3、货款支付时间: 4、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国家税务发票,若使用虚假发票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八、乙方的违约责任1、供方不能按要求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格产品,若在验收时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供方除立即将该批次产品清运出场外,还须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交付后,因供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业主及需方损失的,其责任及损失均由供方负担,需方有权就此损失及责任向供方进行追索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4.供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进行合同转让,一经发现,双方解除合同,并由供方承担合同价款50%的违约金十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向需方提前提出停止供货要求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需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十二、不可抗力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征得对方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签订合同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证等证件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2、供方应保证需方在采购、施工过程中避免该产品及工法涉及专利等的诉讼,若发生,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3、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四、纠纷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留存两份供 方: 需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