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产假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 相关规定,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 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 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 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产假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 98天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 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 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 假待遇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 “女职 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 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 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产假分类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 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 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晩育假、晩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 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 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 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 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 准其产前假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 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产假待遇产假期间的的相关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第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流产产假期限及产假工资待遇:(一)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 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① 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② 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③ 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④ 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二) 女职工在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 付劳动者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按本人休假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支付劳动 者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平均实得工资计算相关法律常识: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 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执行细节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一) 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 天二) 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十五天产假福利孕期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 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 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 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 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 时间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 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 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 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上班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 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 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 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 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丈夫护理假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 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晚育者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 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 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产前检查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 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生育保险生育就医手续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 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 医院生育津贴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生育津贴二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生育医疗费A. 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B. 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 定数报销C.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 额标准报销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A.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B.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