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具体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存根) 女士/先生: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将到期 合同期满后,公司将维持或提高双方现有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同时,因你达到法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现公司确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把你的准备选择如下: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XX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人签字: 身份证号: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知书 女士/先生: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日即将到期合同期满后,公司将维持或提高双方现有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同时,因你达到法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现公司确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把你的准备选择如下: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XX有限公司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人签字: 身份证号: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甲方必需按国家有关劳动平安与卫生的规定和标准,实行劳动爱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平安生产和职工健康对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平安的行业或工种的职工必需实行特别爱护措施,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甲方应履行照实告知义务甲方应在保证乙方平安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三、乙方从事工种(岗位):□管理;□市场营销;□询问服务;□其他(请注明) 四、工资待遇:工资必需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每月的5日发放上月工资 五、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时制度的规定,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当以主动的看法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六、在下列状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 2、职工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 3、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制度中明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4、企业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面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相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
因此,许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想方设法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躲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不是无终止时间,而是指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即期限长短无法提前预料和确定没有固定的合同终止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分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困难、工作又须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削减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像许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旦签订就无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现或者双方协商一样,同样可以解除下列状况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 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新规定,其立法本义就是为了稳定劳动关系,将“不定期劳动合同确定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限制定期劳动合同的运用,并降低定期劳动合同转为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对各地用工市场的调查表明: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内针对我国目前呈现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状,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利于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变更我国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局面另外劳动合同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了较高的违法成本,这将运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 劳动合同法构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意图自不待言,但是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有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固定工,意味着重拾铁饭碗,它将运用人单位的负担加重,并影响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概述 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员工在满意法律规定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述第(1)项,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里的十年期限包含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而且非因劳动者本人缘由发生调动的,期限合并计算 第(2)项是与国企改制对接而定,爱护一部分国企老职工的同时为国企减负 第(3)项,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在其次次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劳动者没有出现过失性辞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支配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假如劳动者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员工达到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后,还须要表示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在这一点上,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所区分 从立法的层次上来说,劳动合同法的效力明显要高于其实施条例,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只要劳动者满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除非劳动者明确表示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实践中,有解决此问题的方法。
因为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遇到这些情形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一条:员工要求与公司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4)项用人单位假如20xx年1月1日起用工时间超过一年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干脆规定双方已经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如何避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洪水猛兽,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可以予以解除的但是,一旦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为终身合同,员工的这种心态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员工的工作主动性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一旦签订或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其没有到期时间,不能到期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假如没有合法的理由而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违法辞退所以,用人单位假如可以不签,应当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尽量避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签订较长或合适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可以依据员工的状况区分对待:假如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员工属于公司业务须要,而且不会造成成本太高,公司可以考虑与之签订较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些将来不确定是否须要的员工,公司可以考虑与之签订合适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与之刚好终止。
有的公司在08年与员工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现在面临是否续签的问题,对于这种状况,企业要谨慎的作出风险分析后再确定 2、非全日制用工 企业也可实行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避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这种用工形式,公司须要完善考勤制度,留意用工时间和工资支付期限等方面的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不是无终止时间,而是指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即期限长短无法提前预料和确定没有固定的合同终止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分 一、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如何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一样,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应当根据自愿、同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实行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需留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 四、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像许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旦签订就无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现或者双方协商一样,同样可以解除下列状况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马上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 案例 张某是一家公司的老员工,在公司工作了许多年,每5年与公司签订一次劳动合同20xx年,张某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12年,但其劳动合同还有3年没有到期张某想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的人事部门告知张某其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因此没有方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如签订的话,也须要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才可以签订公司的说明是否成立呢? 评析 《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持续劳动合同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以上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有3个: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二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三是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这3个条件同时具备的状况下,双方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规定还表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只在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时发生,是对双方劳动合同续订中有关期限的一种限制性规定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而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与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应担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因此本案中,张某的劳动合同虽然还没有到期,但其已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了,已经具有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因此,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该公司应当与张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被辞退,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没有终止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同法的规定,连续签订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或是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合同本身就是爱护劳动者合法权利,激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有利手段,通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培育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稳定劳动就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稳定企业的技术和操作队伍,培育工匠精神,这些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身包含的实际意义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铁饭碗,人员的合力流淌还是法律的许可的范围,除了劳动者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外,用人单位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企业在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假如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一样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员工本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满一年发给一个月上不封顶;但是假如12个月的标准工资高于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根据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工资的3倍计发,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假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法的规定解除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企业赐予双倍的经济赔偿,即在企业工作一年,赐予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2倍进行赔偿。
这里补偿和赔偿的关键是企业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是和员工本人协商一样,是否提前30天书面通知等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获得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以外,假如企业缴纳了失业保险的,还可以获得失业保险金当然能否得到失业保险金的关键还是要看所在的企业是否缴纳了失业保险,假如所在的企业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这是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需赐予经济赔偿;假如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最高可以获得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能够顺当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说明企业是缴纳了社会保险的,所以有可能是获得经济补偿而不是经济赔偿,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属于操作层面的阅历之谈,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详细规定,但也是一种实践阅历的总结 综上所述,假如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企业单方面辞退的,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关键因素还是要看属于是否协商一样或是是否属于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假如企业缴纳了失业保险的,还可以获得失业保险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状况 第一条甲方:北京优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城A1座3004室 其次条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在京居住地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须要,担当岗位工作 第五条乙方工作职责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支配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将根据国家规定 五、劳动酬劳 第八条甲方每月月底最终一个工作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担当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供应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甲方依据生产岗位的须要,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平安、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 第十四条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简历平安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平安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削减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其次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干脆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效力 其次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优达物流有限公司乙方:本人已细阅及完全明白本合同意 思并情愿接受其约束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人: 日期:日期: 乙方签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9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对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也不代表成了单位的“永久员工”就可以放任自流,假如严峻违反规章制度或严峻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并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缘由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样看法,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形: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十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五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还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这五种情形是: (一)劳动者起先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确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劳动合同可以续签: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样,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状况下接着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马上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持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酬劳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样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酬劳作为劳动酬劳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改变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1、若双方协商一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样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样,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怜悯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怜悯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怜悯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怜悯形 (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怜悯形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受其约束: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形是在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即用人单位面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上述权力时,还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怜悯形该情形也分两种: 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才有权力行使: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供应劳动条件的。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需留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1 一、 详细解析: 关于此,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是很明确的,该法第49条第3款规定了,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拒绝的留意这里除了满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外,还有一个附加的条件就是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详细情形可比照参看下面的法条规定),这些条件要同时满意 另外,还要留意一点,不是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就肯定不能解雇员工,假如出现了《劳动法》中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比如严峻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此时依旧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2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分为合意签订、强制签订和视为签订三种情形 合意签订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均有合意签订的规定,也即只要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事宜达成一样,双便利可以签订 强制签订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签订,《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有着不同的规定 依据《劳动法》其次十条其次款之规定,强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需具备三个要件: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3)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要件缺一不行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强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了扩大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其次款之规定,在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视为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创设的“视为”制度,也即假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被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当对合同内容多加协商,若是在事后发生合同纠纷,刚好托付律师是个很好的选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3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缘由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样看法,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有许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酬劳、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根据自愿、同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实行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需留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 J某于22年9月与其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3年5月,J某因有意损害他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一年执行宣判后,公司通知J某解除劳动合同J某认为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虽然因有意损害被判刑,但缓期执行中仍能在单位上班因此,询问崇文区法律救济中心他是否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J某询问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二是缓期执行期间能否保留劳动合同《劳动法》其次十五条规定:假如劳动者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的全部形式,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在期限方面有别于其他劳动合同,但它仍旧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劳动合同的属性因此,只要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 另外,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缓期执行,缓期执行是量刑的一种,被缓期执行者仍是罪犯,不享有一般劳动者的潜力因此,公司与J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 员工离开公司的缘由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详细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缘由,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的确是生产经营困难等缘由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状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的确是生产经营困难等缘由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公司若不供应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留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下是具体内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样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只要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要求该十年劳动关系都要有书面劳动合同证明 此外,这里指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时间应当是连续的,其起算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而非有些读者所误会的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其次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缘由从原用人单位被支配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践中,假如劳动者与同一个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有间断,但是间断时间不长(如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状况下还是会认为是连续工作,而不会重新计算,这是司法实践对劳动者的爱护,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空隙剥夺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里的用人单位对象一般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此类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适用于该条款规定 但这里规定的较为严格,就是“双十”规则,即既要满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规定,同时还要满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规定劳动者只有同时满意“双十”规定,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用人单位才无权拒绝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避开用人单位实行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方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就要留意不能将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过短,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两大难点: 1、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即因合同期满终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需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字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优待,如《劳动合同法》第41条其次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就包括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五、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 假如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获得以下补偿:(1)与用人单位仍旧存在劳动关系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见违法解除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提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同样应当尽职尽责为用人单位供应劳动,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等,否则同样有可能被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