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员劳动保护2021 2021女职员劳动保护尤其要求全文 女职员享受一定的动权利,这就需要你去了解一下女职员劳动保护尤其要求了下面XX整理的女职员劳动保护尤其要求全文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女职员劳动保护尤其要求全文 中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女职员劳动保护尤其要求》已经2021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女职员劳动保护尤其要求 第一条 为了降低和处理女职员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员健康,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员,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该加强女职员劳动保护,采取方法改进女职员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该遵守女职员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要求用人单位应该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员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通知女职员 女职员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要求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员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员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给予解聘、和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协议 第六条 女职员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医疗机构的证实,给予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员,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该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员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验,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员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员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与生育保险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员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与生育保险的,根据女职员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员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根据生育保险要求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与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与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员,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该在天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员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天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员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女职员的需要,建立女职员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处理女职员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该预防和阻止对女职员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要求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更正,根据受侵害女职员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要求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更正,根据受侵害女职员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要求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作业,或提请相关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要求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要求,侵害女职员正当权益的,女职员能够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感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要求,侵害女职员正当权益,造成女职员损害的,依法给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女职员劳动保护要求》同时废止 附录: 女职员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女职员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矿山井下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要求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出20千克的作业,或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出25千克的作业 二、女职员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要求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要求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要求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要求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员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从事抗癌药品、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要求的高处作业;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要求的冷水作业;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要求的低温作业; 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要求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要求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要求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员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更多出色“女职员劳动保护尤其要求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