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人血白蛋白公司董事会方案人血白蛋白公司董事会方案目录一、 项目概况 2二、 股东大会决议 5三、 股东权利及股东(大)会形式 6四、 高级管理人员 11五、 管理层的责任 14六、 监事会 16七、 监事 18八、 董事长及其职责 22九、 董事及其职责 25十、 公司简介 30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31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1十一、 组织架构分析 32劳动定员一览表 32十二、 SWOT分析说明 34十三、 法人治理 42一、 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x有限公司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3、项目建设地点:xx4、项目联系人:毛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小企业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出口增长放缓从国内看,发展阶段的转变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增长动力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新常态对经济发展带来新挑战,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环境,公司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
公司发展面临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加速实施,企业发展基本面向好的势头更加巩固公司将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依靠创业创新开辟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新突破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和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提升供应链构建与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研发。
集团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自主创新、持续改进,以技术领先求发展的方针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97.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43234.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4160.0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01%;建设期利息937.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7%;流动资金8137.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82%五)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43234.65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24111.36万元六)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9123.29万元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902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70149.95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4671.21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6.26%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43年(含建设期24个月)。
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33224.20万元(产值)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24个月的时间二、 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是指公司股东大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大会会议做出决议时,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因此可以看出,我国股东大会投票的基本原则是一股一票原则,也称为股票平等原则,即股东原则上以其持有的股份数享有与其股份数同等的投票权一股一票原则是股东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公司立法的通例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按其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普通事项决议和特别事项决议一般来说,关于普通事项的决议必须要得到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半数以上投票同意时,此决议方能生效;而特别事项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下事项之一适用特别事项决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特别决议。
三、 股东权利及股东(大)会形式(一)股东权利股东权利是指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楚、明确的权利股东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可能会有所差别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权利也不一样在我国,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知情质询权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及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股东拥有对违规决议的撤销请求权,如果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4、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5、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6、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8、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召集权我国《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综上分析,我们认为股权可分为自益权(财产性的权利)和共益权(非财产性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指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抵押和继承的权利,股份购买请求权,股份转换请求权,剩余财产索取权等;共益权如股东大会出席权,重大事项表决权及审批权,查阅公司各种文件账表的权利,质询权,对董事的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二)股东大会的形式股东大会(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是指公司一年一次必须召开的会议,它一般由董事会组织召开,董事长是大会的当然主席;股东大会必须达到一定的法定人数时才能召开各国对法定人数的要求不尽相同,计算方法也不一样有的按股东人数的比例确定,有的按股权的比例确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在会前若干天将会议日期、地点、议程书面通知股东并登报予以公告股东大会从会期上看,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1、年度会议年度会议一般情况下是在公司的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2、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则是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通常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或董事会)、监事(或监事会)提议而召开的在以下特定事项发生的两个月内,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股东大会的特征及职权1、股东大会的特征(1)股东大会是公司内部的最高权力机构。
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将股东大会界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内部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非常设机构股东大会只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而不是日常业务执行机关或代表机关,除了每年的例行年会和特别会议外,是找不到其踪影的2、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股东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7)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四、 高级管理人员(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根据2013年修订的《公司法》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现代企业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西门子创始人乔治•西门子曾这样总结他的管理心得:“没有有效的高层管理,企业只不过是一堆应予拍卖的办公室家具而已。
在管理大师德鲁克看来,如果不把高层管理的任务看作是一种独特的职能、一种独特的工作,并按此进行组织,那么它就不能完成在高管团队中,最重要的角色是经理人经理人是指在一个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由企业在职业经理人市场(包括社会职业经理人市场和企业内部职业经理人市场)中聘任经理人的主要职能是辅助法定业务执行机关执行具体业务,具体实施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它并非公司强制设置的机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置与否经理人与公司是有偿委任的关系,经理人的报酬及分配方法,由董事会特别决议确定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经理人可以指总经理、经理、副总经理、副经理等通常一个公司的经理人人数是不确定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设置经理人的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一届的任期,任期由公司章程决定二)经理人的任职资格1、积极资格经理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经理人可以是董事,也可以不是董事;经理人必须是自然人;经理人可以具有本国国籍,也可以没有本国国籍;经理人必须在国内有住所或居所2、消极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另外,国家公务员、军人、公证人、律师等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人,监事不能兼任同一公司的经理人三)经理人的委任和退任经理人的委任由董事会负责,以普通决议形式进行当出现以下退任事由时,经理人应当退任1)委任终止事由发生,如经理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2)辞职经理人可随时辞职,无需董事会通过但除因非可归责于经理人的事由而致使经理人不得不辞职外,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经理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3)决议解任董事会可随时解任经理人除因非可,归责为公司的事由而致使公司不得不将经理人解任外,若在不利于经理人的时候将其解任,公司应负损害赔偿责任4)失格解任当发生经理人“消极资格”中所列事项之一时,失格解任事由出现时经理人应当退任四)经理人的权限1、一般事务管理权一般事务管理权主要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在公司所造具的会计表册上签名盖章;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公司代表权经理人对于第三人的关系,就所任事务有代表公司实行诉讼上或诉讼外行为的权限,但必须要有公司的书面授权3、经理人的权利经理人的权利包括向公司请求预付处理委任事务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向公司请求偿还因处理委任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及自支出时起的利息的权利;向公司请求代其清偿因处理委任事务所负担的必要债务,未至清偿期的,请求公司提供担保的权利;向公司请求赔偿其处理委任事务时,因非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害的权利五、 管理层的责任(一)公司治理的管理职能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潜在的利益冲突、经济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股东缺少信任管理层的理由管理层可能具有不同于股东的动机,并受诸如财务报告与其他公司治理参与者(董事)的关系等影响,当有机会时,管理层就可能不按公司和股东的最佳利益行动,而采取有利于自己私利的行为因此,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建立和维护治理机制以协调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冲突,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和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管理层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下对所有的管理职能负全部责任,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等二)管理层的能力和尽职公司管理层的任务包括完成上述管理框架中的使命和任务,那么管理层能否自觉有效地完成这些任务呢?答案是不肯定的。
当管理层没有能力的时候或不尽职的时候,都不能做好这些工作在现代公司治理框架中,特别强调管理层的激励和监督,原因之一就是在企业的损失中,由于管理层不尽力的损失是最为严重的损失企业很多问题,重要原因就是管理层无能,或者是管理层有能力但不尽职所致管理者不尽职的情况,主要是指公司的实际控制者为了一己私利,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体来说,虽然职业经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动,可以是与投资者受益的最大化相一致的但在很多情况下,职业经理的利益最大化往往会与投资者的收益最大化目标完全不同于是,管理者就会利用手中所掌握的资源为自己牟利,而不为投资者的权益努力工作,甚至以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方式为自己牟利,这种情况被称为“管理腐败”六、 监事会(一)监事会的定义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监督的内部机构,对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与管理,一般情况下无权对外代表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1、会议召集次数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2、会议召集权人监事会会议必须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监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效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3、会议出席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被代理监事的权利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监事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三)监事会权限监事会权限包括:(1)检查公司的财务,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2)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列席董事会会议;(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7)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监事会决议1、表决权数每一个监事平等地享有一票表决权2、表决权行使(1)行使方式:监事出席监事会,在监事会上行使表决权2)表决方式:记名、无记名投票,如有两名以上监事要求无记名投票方式,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表决方式3、表决方法由三分之二的监事出席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换句话说监事会决议至少需要公司监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意七、 监事(一)监事的定义监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亦称“监察人”,主要监察股份公司业务执行情况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或监察委员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二)监事的人数、任期及资格1、监事的人数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监事的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3、监事的任职资格(1)积极资格监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监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必须指派自然人代表其行使职务,可随时改派);监事可以具有本国国籍,也可以没有本国国籍;监事会中至少有一人在国内有住所2)消极资格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②国家公务员、军人、公证人、律师等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③董事、经理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同一公司的监事三)监事的权限1、监督权(1)业务执行监督权。
监事可以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查核簿册和文件,并有权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2)公司会计审核权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营业年度终了时所造具的各种会计表册(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损益表)进行核对账簿,调查实际情况,将其意见做成报告书向股东大会提出报告3)董事会停止违法行为的请求权当董事会执行业务有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行为,或经营登记范围以外的业务时,有权通知董事会停止其行为4)其他监督权可调查公司设立经过,审查清算人就任时所造具的会计表册、审查普通清算人在清算完结时所造具的清算期内的会计表册2、公司代表权监事一般不能代表公司的权限,但在特殊情况下有权代表公司,监事可代表的内容包括:代表公司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设立、修改章程,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变更、合并、解散等各项登记的权限;与董事进行诉讼(若法院另外没有规定,股东大会也没有另选他人);与董事进行交易(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与公司发生交易时);在监督业务执行和审核公司会计中可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审核3、股东大会召集权监事认为有必要或受法院命令而召集股东大会4、监事的权利监事的权利包括:向公司请求预付处理委任事务必要费用的权利;向公司请求偿还因处理委任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及自支出时起的利息的权利;向公司请求代其清偿因处理委任事务所负担的必要债务,未至清偿期的,请求公司提供担保的权利;向公司请求赔偿其处理委任事务时,因非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害的权利。
八、 董事长及其职责(一)董事长的定义董事长是公司或集团的最高负责人,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统领董事会《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二)董事长的人数、任期和资格1、董事长的人数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只设置一名董事长2、董事长的任期董事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其为董事的任期,可连选连任,具体由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任期届满不及改选时,董事长应延长其执行业务至改选董事就任为止3、董事长的任职资格(1)积极资格董事长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但必须是自然人;董事长必须具有本国国籍;董事长必须在国内有住所2)消极资格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国家公务员、军人、公证人、律师等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长;监事不能兼任同一公司的董事长。
4、董事长的选任及退任董事长的人选由董事会在董事中互选,并以特别决议的形式导致董事长退任的情形有:第一,董事长失去董事身份导致董事长失去董事身份的事由就是董事退任的事由第二,解任董事会解任董事长,董事长并不失去董事身份,董事会解任董事长应以特别决议进行三)董事长的权限1、公司代表权董事长的公司代表权包括:董事长有代表公司的权限,不得以章程剥夺(但是,公司与董事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监事代表公司,股东大会也可另选他人代表公司;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与公司发生交易时,由监事代表公司);代表公司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设立、修改章程、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变更、合并、解散等各项登记的权限;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2、业务执行权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有业务执行的处理权和董事会职代行权,并承担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3、董事长的权利董事长的权利包括:向公司请求预付处理委任事务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向公司请求偿还因处理委任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及自支出时起的利息的权利;向公司请求代其清偿因处理委任事务所负担的必要债务,未至清偿期的,请求公司提供担保的权利;向公司请求赔偿其处理委任事务时,因非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害的权利。
九、 董事及其职责(一)董事的概念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国家(地区)给予了不同的规定例如,美国、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家规定,董事须是自然人,法人不能担任董事,而英国、比利时、荷兰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规定,法人可以担任董事,但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人做其常任代表董事是董事会成员,是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参与者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但董事不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公司的名义持有受托财产,而且是以冒商业风险、以盈利为基本原则托管公司财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定期是指从任期那天算起,满3年改选,但可连选连任董事被解聘的原因有:任期届满而未能连任;违反股东大会决议;股份转让;本人辞职;其他,如董事会解散、董事死亡、公司破产、董事丧失行为能力等董事可分为内部董事、外部董事与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
其中,(1)内部董事是指那些同时也是公司职员的董事2)外部董事是指那些不属于公司职员的董事3)执行董事是指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他们既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同时也在其管理岗位上执行董事会的决策显然,执行董事都是内部董事总经理是必然的内部董事,因为他是具体经管公司日常业务的关键人物内部董事中还可以有几位常务副总经理,这些公司经理人员参加董事会有助于外部董事直接接触经理人员,深入评价管理工作的成效内部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不一日本大部分企业的董事会都是由内部董事组成的4)非执行董事是指公司从外部聘请的在战略管理、金融、投资、财务、法律、公共关系等方面具有专长的知名人士他们通常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学者或其他公司的总裁、董事长,只参与董事会决策而不参与高层管理和决策的执行非执行董事明显包括了外部董事除此之外,那些兼任公司中低层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的董事,也视作非执行董事在实践中,由于中低层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担任董事的情况比较少见,因此,一般而言,内部董事与执行董事、外部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含义几乎一致二)董事的人数、任期与资格1、董事的人数《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同时在第五十一条中指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董事的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3、董事的任职资格(1)积极资格积极资格就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具备的任职资格情形作为公司的董事,其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除董事长外,董事可以具有本国国籍,也可以没有本国国籍;除董事长外,董事可以在国内有住所,也可以在国内没有住所2)消极资格消极资格就是不能担任的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国家公务员、军人、公证人、律师等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不能兼任同一公司的董事。
三)董事的选任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四)董事的权限董事的权限主要包括业务执行权、董事会参与权、公司代表权和董事的权利等业务执行权是指董事对董事会决定议事的重大问题具体执行、对日常事务的议事决定并具体实施自己所决定的议事的具体执行权董事可以出席董事会并对决议事项投票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限董事一般没有代表公司的权限,但除代表公司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设立、修改章程、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变更、合并、解散等各项登记的权限,申请募集公司债、发行新股审核的代表权,在公司证券(股票、公司债券)上签名盖章等特殊情况董事的权利主要包括向公司请求预付处理委任事务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向公司请求偿还因处理委任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及自支出时起的利息的权利;向公司请求代其清偿因处理委任事务所负担的必要债务,未至清偿期的,请求公司提供担保的权利;向公司请求赔偿其处理委任事务时,因非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害的权利。
十、 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毛xx3、注册资本:118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1-1-247、营业期限:2011-1-24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和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提升供应链构建与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研发集团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自主创新、持续改进,以技术领先求发展的方针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4829.9011863.9211122.42负债总额6021.934817.544516.45股东权益合计8807.977046.386605.98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65720.5052576.4049290.38营业利润12083.929667.149062.94利润总额9900.367920.297425.27净利润7425.275791.715346.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25.275791.715346.19十一、 组织架构分析(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x有限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671人。
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名称劳动定员(人)备注1生产操作岗位436正常运营年份2技术指导岗位67〃3管理工作岗位67〃4质量检测岗位101〃合计671〃(二)员工技能培训1、为了得到文化技术素质较高、操作熟练的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对人员的培训工作,这是提高企业效益、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保证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应选择国内外同类型生产设备对操作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在上岗前熟悉操作,以保证设备顺利开车及安全生产2、人员培训工作在设备安装前完成,以便操作人员能在设备安装阶段熟悉现场配置和生产工艺流程,并作好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人员的培训工作考虑在国内相似工厂进行3、项目建设单位将对新增各类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上岗人员需经所应聘岗位和职责范围进行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新增员工在上岗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培训部门按岗位职责范围,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届时聘请劳动就业局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请消防部门和电力部门讲授安全操作知识,同时加强公司经营理念综合培训,教育员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5、本期工程项目需进行培训的人员主要包括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新增人员岗前培训采用集中授课,统一考核的方式,其培训内容及程序入厂军训→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培训→法制培训→消防、安全培训→技术理论培训(设备操作程序及原理、加工工艺、检测方法、设备维修与保养,各种原材料、辅料、备品零部件的识别及使用方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培训→考试、考核。
6、项目建设单位将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培训制度化,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为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十二、 SWOT分析说明(一)优势分析(S)1、公司具有技术研发优势,创新能力突出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较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与质量优势此外,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线为使用自有技术开发而成2、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产品应用与市场开拓并进的核心团队公司的核心团队由多名具备行业多年研发、经营管理与市场经验的资深人士组成,与公司利益捆绑一致公司稳定的核心团队促使公司形成了高效务实、团结协作的企业文化和稳定的干部队伍,为公司保持持续技术创新和不断扩张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资源保障3、公司具有优质的行业头部客户群体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较高的客户认可度公司通过与优质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行业的核心需求、产品变化趋势、最新技术要求的理解更为深刻,有利于研发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产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4、公司在行业中占据较为有利的竞争地位公司经过多年深耕,已在技术、品牌、运营效率等多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同时随着行业的深度整合,行业集中度提升,下游客户为保障其自身原材料供应的安全与稳定,在现有竞争格局下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亦不断提升。
公司较为有利的竞争地位是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二)劣势分析(W)1、资本实力不足公司发展主要依赖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公司产能建设、研发投入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较大,目前的信贷模式难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制约公司发展尤其面对国外主要竞争对手的资本实力,以及智能制造产业升级需求,公司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增强自身的竞争力2、产能瓶颈制约公司产品核心技术国内领先,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但未来随着业务规模扩大、产品质量和性能不断提升,订单逐年增加,公司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面对未来逐年上升的产品需求量,产能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可能会削弱公司未来在国内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三)机会分析(O)1、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
2、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四)威胁分析(T)1、技术风险(1)技术更新的风险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对行业新进入者存在着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需要自行研制工艺以保证产成品的稳定性作为新兴行业,其生产技术和产品性能处于快速革新中,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如果公司在技术革新和研发成果应用等方面不能与时俱进,将可能被其他具有新产品、新技术的公司赶超,从而影响公司发展前景2)人才流失的风险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技术含量较高,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对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优秀的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
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晋升体系、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可能会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现有管理团队成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也可能流失,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技术失密的风险公司在核心技术上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上述措施仍无法完全避免公司核心技术的失密风险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的内控和保密机制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因行业中可能的不正当竞争等使得核心技术泄密,则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2、经营风险(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发展受行业整体景气指数影响较大行业与我国乃至全球的宏观经济走势联系紧密,使得公司面临着一定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近年来,国际宏观经济复苏程度较为有限,且我国宏观经济也正处于由高增长转向平稳增长的过渡时期未来,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无法好转,将可能影响到行业的外部需求,从而使得公司面临产品需求、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2)产业政策变化、下游行业波动及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行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受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均衡程度、市场需求、其他能源竞争比较优势等因素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性。
未来若主要客户因产业政策变化、下游行业波动或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而公司未能及时增加其他客户销售,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3)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供应商集中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以转移成本波动的压力,或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行情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则有可能面临原料采购成本大幅波动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该等合作关系能保障公司原料的稳定供应、提升采购效率,但若主要原料供应商未来在产品价格、质量、供应及时性等方面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3、市场竞争风险近年来相关行业发展迅速,行业集中度较高,竞争优势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业内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竞争焦点也由原来的重规模转向企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包括产品品质、技术研发、市场营销、资金实力、商业模式创新等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日益增强的市场竞争压力,不能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质量、营销、服务、品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领先地位,无法进一步扩大重点产品以及新研发产品的市场份额,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同业企业市场竞争风险。
4、内控风险近年来,公司业务不断成长,资产规模持续扩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迅速增长,特别是未来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及营业收入将进一步上升,从而在公司管理、科研开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以及充实相关高素质人才以适应公司未来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5、财务风险(1)毛利率波动及低于同行业的风险公司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产品结构变化、市场竞争程度、技术升级迭代等因素的影响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等情况发生,公司毛利率将存在波动加剧的风险,公司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状况可能一直持续,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2)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应收款项金额可能上升如果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下游客户因经营过程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产品质量不理想等因素导致其经营出现困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或者无法承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3)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账龄半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实际发生比例超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将对公司的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6、法律风险(1)知识产权保护风险若公司被竞争对手诉诸知识产权争端,或者公司自身的知识产权被竞争对手侵犯而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后仍无法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竞争地位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产品质量、劳动纠纷责任等风险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产品质量瑕疵、劳动纠纷等其他潜在事由引发诉讼和索赔风险如果公司遭遇诉讼和索赔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企业形象与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十三、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8、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