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优惠政策

枕***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28KB
约10页
文档ID:123196612
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优惠政策_第1页
1/10

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优惠政策一、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定(一)总体规定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中央对台方针政策为指引,着力打造投资环境,以引进台湾农业资金项目、先进技术、科研机构及高素质农民入园创业为主导,结合昆明现代农业发展目的,以市场为导向、科技创新为依托、产业发展为支撑,项目为载体;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农业高新技术研发、休闲观光等产业为重点;着力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市场竞争力,推动两岸农业科技合伙交流通过4—5年的努力,把“创业园”建成特色鲜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俱佳的城乡一体化新园区 ,科技先导型两岸农业科技合伙实验示范区,云南乃至西部地区领先水平的现代设施农业实验基地、优质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发挥出辐射带动功能二)“创业园”规划定位按照创立山、水、园、林与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和谐统一环境的理念和《有关批准设立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批复》(农业部农明字()151号)文献提出的“创业园”重点发展方向和创业园建设“三心”即,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中心、现代农业观光旅游服务中心; “三带”即,精品农业展示区、农业生产示范区、现代农业观光旅游示范区;“七分区”即,优质特色水果产业区、蔬菜产业区、花卉产业区、畜禽产业区、园林绿化区、农产品加工区、仓储物流区的布局规定,形成以总体规划、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控制性具体规划为重要内容的规划体系。

做到“无障碍规划、全覆盖设计、有界面建设、全功能开发”中心功能区及产业、交通、水利、生态、旅游景观等重大专项规划必须实现控制性详规和设计全覆盖三)加强基本设施建设实行基本设施建设两年突破工程创业园”的基本设施建设纳入农业和村镇基本设施建设范畴,按照市场化方式融资,大力引进内外资,激活民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建设力度,尽快形成开发框架,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奠定良好基本四)构建招商引资平台牢固树立招商引资是 “创业园”“第一要务、第一政绩、第一责任、第一能力”的观念,环绕构建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环境、公正廉明的法治管理环境、文明和谐的人文道德环境,着力创新以“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和低交易成本、低生产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三最四低”为核心的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措施,构建支撑体系,多途径、多方式、全方位招商引资,成为汇集现代农业发展要素的高地,推动跨越发展二、“创业园”体制机制(五)“创业园” 经营管理体制创业园”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石林县人民政府对“创业园”的开发建设全面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服务、高效”的原则,在园区内行使各自职权,并根据“创业园”发展的需要,在园区设立派出机构(工作窗口),做好服务。

设立“创业园”管委会+“创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农民股份合伙性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石林县政府产主一名公司董事长或管委会主任(副县级)管理机构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内部管理架构创业园”股份有限公司是“创业园”的经营管理实体,享有创业园公司的优惠待遇 (六)“创业园”管委会(股份有限公司)职能赋予“创业园”管委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批准的“创业园”发展规划,从事“创业园”的基本设施建设、资金筹集和运用;承办规模性流转土地,开展招商引资、综合服务;协调解决园区内项目在建设和经营中的问题;制定和发布园区的具体管理规定;按职能规定,对进入园区的公司进行管理;市级、石林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创业园”内原由县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分管或由区域内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化原则负责管理的辖区内基本设施、土地房产、公安、消防、文化、教育、卫生、环境卫生、筹划生育、绿化、商业网点、工商行政管理等常规工作,仍由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七)进入“创业园”的公司进入“创业园”的公司以台商投资公司、台湾同胞(含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台湾与境内合(作)资公司为主,经批准开发现代农业项目的港、澳、侨、外资及内资公司也可进入创业园,并享有本意见规定的有关政策。

入园公司与“创业园”管委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同后,入园项目所波及的项目审批、年检等有关手续,由创业园管委会承办,统一实行免费代办,跟踪服务 三、土地使用政策 (八)土地使用方式创业园”土地使用,按照批准的“创业园”规划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农业部令第47号) 等文献规定,重要采用“不征不转”(股份合伙或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整顿综合开发方式获得使用权建设永久性设施,确需征用土地的,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容许中外客商带项目到园区投资进行划块开发九)“创业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使用)权管理创业园”管委会与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设立“创业园”承包土地经营(使用)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创业园”区域内农村承包土地经营(使用)权与项目对接贯彻工作要尽快制定实行方案,经石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行四、优惠政策入园公司在享有中台办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印发<有关增进两岸农业合伙、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告知》(中台发[]1号)拟定的优惠政策和国家、省、市有关外商投资公司优惠政策的同步,享有如下优惠政策十)财政扶持1、市财政一次性安排500万元、石林县财政安排500万元,共1000万元,作为启动“创业园”开发建设的前期经费。

此后市财政根据项目进展及招商引资状况再安排贴息资金,支持“创业园”基本设施建设2、整合建设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将“创业园”的基本设施、产业、农业科技、生态环境、公益性社会事业、新农村建设等工程纳入全市的年度筹划从起,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实行、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互相配套、形成合力”的原则,重点整合市、县级有关部门年度安排的农业产业发展、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科技示范、高新技术研发、土地整顿、农业综合开发、乡村道路建设、水源水库配套、饮水安全、电力、新农村整村推动、乡村旅游、防护林建设、排污系统、农村原则化学校建设、农民技能培训等项目资金向“创业园”倾斜十一)拓宽投资渠道牢固树立抢抓机遇、上项目、增投资、促发展的意识,紧紧抓住中央扩大投资、拉动内需和支持农村民生及基本设施建设的机遇,着力抓好项目筛选,研究贯彻资源整合与配备政策;完善协调服务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联合审批核准制度,共同推动重点项目的报批、用地、环评和资金贯彻等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量多的项目进入中央、省筹划盘子十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对入园公司实行“五全返、三减半返”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收支两条线措施管理,由石林县财政局返还“创业园”公司)。

即,对入园的公司从6 月 1 日起至5月31日期间,实行增值税、公司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市、县级留成部分实征实返政策;从6月1日起至5月31日期间,实行实征减半返还政策实行实征减半返还政策后,市留成部分留给“创业园”区具体实行税种和年度,根据投资项目类型、规模、投资年限等要素拟定十三)扶持农业龙头公司达到市级农业龙头公司原则的入园公司,经公司申报被认定为市级农业龙头公司的,可享有市级农业龙头公司的有关扶持政策;对符合国家、省级农业龙头公司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关享有有关的扶持政策 (十四)收费政策对市、县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上级规定代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原则收取入园从事农业合伙、符合条件的公司实行注册登记零收费,由此产生的注册登记费,由登记机关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为公司“买单”对入园从事农业合伙的台湾农民,可以直接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3年内工商部门实行登记管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十五)支持技术创新政策积极支持台资公司建立产业研发中心和公司技术中心,并享有有关政策优惠对获得驰名商标、出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台资公司,视同内资公司予以资金扶持和奖励政策。

对国内出名品牌台资公司来我市投资办厂的,可享有同等政策优惠十六)鼓励台企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技术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超过35%对规定成果鉴定的项目,县科技部门负责及时报请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成果鉴定,并提供全程服务十七)支持出口政策对台资公司采用大陆农业原料生产加工出口的产品,除不得退税的出口货品范畴外,可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台资公司为履行农产品出口合同而进口的用于出口产品的原材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海关予以保税进口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引目录》鼓励类的台资公司进口自用的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外)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凭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等部门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到海关办理免税手续十八)台商生活优惠政策台商在昆明投资或购买房产、就业、学习或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居留签注在“创业园”的投资商及投资商聘任的高档管理人员和专家的子女,可就近安排到我市所属公办中小学就读,享有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五、其他有关政策(十九)扩大石林县管理审批权按照责权统一、运转协调的原则,将最后审批权在市级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放石林县政府行使。

石林县对“创业园”项目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严格限时办结对需要市级审批或转报上级审批的事项,要积极协调,简化程序,加快办理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下放权限的事项和措施,切实贯彻到位 (二十)金融贷款服务以“银政”、“银农”、“ 银企”合伙为载体,按照“政府搭台、项目支撑、市场运作、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争取政策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伙性金融和其她金融组织对创业园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台资公司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加大贷款投入力度,逐年提高公司贷款比例,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协助解决台资中小公司的贷款问题,支持台商成立信用担保公司和参股信用担保公司台资公司自有资产(海关监管的须报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作为抵押物,经金融机构评估后予以办理贷款台资农业公司享有国家和省有关农业补贴政策,其地面农作物或水产养殖物经金融机构评估后,可以由商业银行或信用联社予以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二十一)安顿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以农民科技素质工程为载体,构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体系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创业园政府投资实行的交通、水利、环境、市政基本设施、公益性社会事业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要尽量安排本地农民工就业;由公司投资实行的经营性项目,鼓励使用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由政府出资进行技能定向培养,公司招用农村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一定比例的,可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给以一定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贷款。

二十二)切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的领导,分管对台工作的负责同志是本地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挥市、县台办及有关部门要充足发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受理解决台商投诉的有关事宜,为台商发明优良的发展环境为加强对 “创业园”开发建设工作的指引,协调解决好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创业园”高效发展,成立“创业园”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如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石林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支持“创业园”开发建设的工作合力。

下载提示
相关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