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担保的法律构成1.主体:包括担保权人和担保义务人.2.客体: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有价证券等人身不能成为担保的客体3.内容:指担保权的不同属性在人的担保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在物的担保中,担保权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v担保的种类担保的种类1、一般担保、一般担保 指法律以债务人所有的全部财产担指法律以债务人所有的全部财产担保合同债的履行保合同债的履行2、特别担保、特别担保 是以债务人特定财产或特定人的一是以债务人特定财产或特定人的一般财产所作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般财产所作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的担保金钱的担保人的担保又称信用担保,是由自然人或法人以自人的担保又称信用担保,是由自然人或法人以自身的资产和信用为他人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债务身的资产和信用为他人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由担保人负责清偿人的担人不履行债务时,则由担保人负责清偿人的担保有保证和银行担保保有保证和银行担保物的担保,是由自然人或法人以其自身的财产为物的担保,是由自然人或法人以其自身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
留置金钱的担保,即定金担保金钱的担保,即定金担保v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在经济往来中,有时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该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人而言被称为反担保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设定反担保的目的在于对抗担保风险v担保设立的效力担保设立的效力1、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担保合同因自身不符合合同的有效条件而、担保合同因自身不符合合同的有效条件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v担保的效力担保的效力1、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在人的担、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在人的担保中,可直接请求担保人清偿,在物保中,可直接请求担保人清偿,在物的担保中,有优先受偿权。
的担保中,有优先受偿权2、担保对于保证人的效力负有担保债、担保对于保证人的效力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权实现的义务3、担保对于被担保人的效力担保并不、担保对于被担保人的效力担保并不减轻或削弱被担保人的义务在一定减轻或削弱被担保人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负有向担保人返还的义务条件下,负有向担保人返还的义务v保证方式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即主合同纠纷、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即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制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人在其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应当约定,当事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应当约定,若不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责任保若不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责任保证v保证期间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保证期间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同中约定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一般保证的、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保证人责任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保证人责任免除债权人已经起诉或申请仲裁的,保证债权人已经起诉或申请仲裁的,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中断v保证责任保证责任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原保证有效另有约定的,按照三人的,原保证有效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v保证说明: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应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如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2.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前,可预先行使追偿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v抵押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1.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物的孳息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物的孳息2.对抵押物设定多项抵押的权利但应控制在抵押对抵押物设定多项抵押的权利但应控制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物价值范围内设定多项抵押的,登记者优先,时间顺序优先设定多项抵押的,登记者优先,时间顺序优先3.对抵押物的出租权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资产抵押对抵押物的出租权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资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4.对抵押物的处分权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对抵押物的处分权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行为无效v抵押人的义务抵押人的义务 主要是妥善保管抵押物,抵押人有义务采取各种主要是妥善保管抵押物,抵押人有义务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抵押物的毁损、灭失和价值减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抵押物的毁损、灭失和价值减少。
少因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因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其减少的价值相当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其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物灭失而抵押权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抵押物灭失而抵押权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应作为抵押财产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v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1.抵押权的保全权主要包括停止侵抵押权的保全权主要包括停止侵害和排除妨害请求权、恢复原状请害和排除妨害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提供相应担保请求权和损害求权、提供相应担保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赔偿请求权2.孳息的收取权抵押物被法院扣押孳息的收取权抵押物被法院扣押后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抵押权后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抵押权人应当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义人应当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义务人。
务人3.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v动产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动产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1.对质物的占有和留置权即使质物的所有者已经由出质对质物的占有和留置权即使质物的所有者已经由出质人转让给他人,质权人仍然享有留置权,并有权拒绝任人转让给他人,质权人仍然享有留置权,并有权拒绝任何第三人提出的交付质物的要求何第三人提出的交付质物的要求2.质物孶息的收取权若未约定孳息由出质人收取或第三质物孶息的收取权若未约定孳息由出质人收取或第三人收取时,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孶息,但孶息人收取时,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孶息,但孶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孶息的费用应当先冲抵收取孶息的费用3.预先拍卖或变卖质物权如果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预先拍卖或变卖质物权如果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和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拍卖或和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人提存4.费用偿还请求权质权人对于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费用偿还请求权质权人对于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偿还请求权有偿还请求权5.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v动产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动产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1.对质物的处分权对质物的处分权2.质物孶息的收取权质物孶息的收取权3.除去权利侵害和返还质物的请求权除去权利侵害和返还质物的请求权4.追偿权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追偿权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1.1992年年7月月,沙市市政府与澳门姬蒙集团、沙市合成纤维沙市市政府与澳门姬蒙集团、沙市合成纤维厂签订了一份纪要厂签订了一份纪要,就合纤厂二期工程筹资问题达成一致就合纤厂二期工程筹资问题达成一致:暂定姬蒙公司以合资、融资的方式补足工程所需缺口资金暂定姬蒙公司以合资、融资的方式补足工程所需缺口资金.市政府和财政局向澳商出具了担保金额栏空缺的市政府和财政局向澳商出具了担保金额栏空缺的不可撤不可撤销担保书销担保书,并承诺并承诺:“作为独立、分别和持续性的担保作为独立、分别和持续性的担保,并并无期限无期限,担保人的还款责任与借款人并无区别担保人的还款责任与借款人并无区别,一经要求一经要求,即即无条件偿还借款。
无条件偿还借款此后此后,合纤厂厂长将合纤厂厂长将205万英磅、万英磅、2050万德国马克填充在万德国马克填充在担保书的金额空缺处担保书的金额空缺处.从从1992年开始年开始,合纤厂陆续向姬蒙集合纤厂陆续向姬蒙集团还款团还款,然而然而,市场突变市场突变,企业陷入困境企业陷入困境,直到超过还款期限一直到超过还款期限一年多后的年多后的96年年6月月,确认合纤厂仍欠澳商确认合纤厂仍欠澳商260万美元v为追讨款项,澳商曾多次致函荆州市政府及合纤公司,均为追讨款项,澳商曾多次致函荆州市政府及合纤公司,均无结果一纸诉状将荆州市政府、市财政局和合纤公司推无结果一纸诉状将荆州市政府、市财政局和合纤公司推上了被告席由此引出厂湖北省首起外商状告地方政府案上了被告席由此引出厂湖北省首起外商状告地方政府案v澳商申诉,合纤厂迟迟不履行还款责任,市政府的态度也澳商申诉,合纤厂迟迟不履行还款责任,市政府的态度也越来越暖昧,越来越暖昧,v荆州市认为,与澳商签定还款合同的是合纤厂与荆州市认为,与澳商签定还款合同的是合纤厂与澳方的合资企业,其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合纤澳方的合资企业,其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合纤厂在担保书上所填金额超出了最初的约定,未经厂在担保书上所填金额超出了最初的约定,未经请示和事后追认,而市政府原先承诺的担保款项请示和事后追认,而市政府原先承诺的担保款项已经还清,故不应对已经还清,故不应对260万美元承担担保责任。
万美元承担担保责任而澳商则指出,所谓合资企业只是沙市为了立项而澳商则指出,所谓合资企业只是沙市为了立项和借款尽快审批而采取的和借款尽快审批而采取的“变通手法变通手法”,实际上,实际上是一种假合资,他们从未注入一分钱其代理人是一种假合资,他们从未注入一分钱其代理人杨霞也认为,担保书中双方明确约定由澳门法院杨霞也认为,担保书中双方明确约定由澳门法院管辖及依据澳门法律作解释,而澳门法律规定政管辖及依据澳门法律作解释,而澳门法律规定政府担保是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无法推脱:市政府府担保是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无法推脱:市政府出具了金额数目空白的担保书,即属出具了金额数目空白的担保书,即属“全权委托全权委托”行为,即使事后金额填得再大,也必须承担法律行为,即使事后金额填得再大,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2.某林场在所驻地乡政府的保证下某林场在所驻地乡政府的保证下,与山东一林业专业户签订了树苗购与山东一林业专业户签订了树苗购销合同,并随之签定了保证合同,销合同,并随之签定了保证合同,规定在林业专业户不能偿还贷款时,规定在林业专业户不能偿还贷款时,由乡政府代偿后林场供给林业专由乡政府代偿后林场供给林业专业户树苗业户树苗 2000棵,价值棵,价值 10000元。
元但由于林业专业户经营不善,拒付但由于林业专业户经营不善,拒付货款,该林场要求乡政府偿还,但货款,该林场要求乡政府偿还,但乡政府以乡政府以“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人”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为由拒不履行义务3.1995年某市甲厂与某县乙厂签订一份吊车年某市甲厂与某县乙厂签订一份吊车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价款十五万元,且如一方违约,价款十五万元,且如一方违约,应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期间甲厂要求乙应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期间甲厂要求乙厂提供担保,乙厂找到丙公司希望提供担厂提供担保,乙厂找到丙公司希望提供担保,丙公司与甲厂签定了一般保证的担保保,丙公司与甲厂签定了一般保证的担保合问后来,甲厂按时发货,但乙厂以吊合问后来,甲厂按时发货,但乙厂以吊车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并全部退还车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并全部退还于是甲厂起诉到人民法院被告为乙厂和于是甲厂起诉到人民法院被告为乙厂和丙公司法院经过调查,结果为吊车质量丙公司法院经过调查,结果为吊车质量合格问:合格问:(l)乙厂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乙厂如何承担违约责任?(2)把丙公司作为被告是否正确?)把丙公司作为被告是否正确?(3)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4.1995年年3月月25日日,J省某贸易公司与省某贸易公司与F省某地区渔具省某地区渔具厂签订了一份联合经营厂签订了一份联合经营1000吨黄麻的协议吨黄麻的协议.协议规协议规定定:贸易公司负责贸易公司负责1000吨黄麻的购销业务吨黄麻的购销业务,渔具厂负渔具厂负责责1000吨黄麻的经营资金吨黄麻的经营资金161万元万元;合同期满合同期满,渔具渔具厂得定额利润厂得定额利润7万元万元;1995年年4月月19日前日前,贸易公司必贸易公司必须返还本利计须返还本利计168万元万元.协议还规定协议还规定,贸易公司必须由贸易公司必须由其开户银行其开户银行A 银行担保银行担保,协议方能生效协议方能生效.协议经协议经A银银行盖章担保后行盖章担保后,渔具厂依约投入了渔具厂依约投入了161万元资金万元资金.至合至合同期满同期满,贸易公司亏损了贸易公司亏损了8万元万元,分文未返还渔具厂分文未返还渔具厂.渔具厂多次催讨渔具厂多次催讨,贸易公司仍欠贸易公司仍欠62万元万元.贸易公司已贸易公司已濒临倒闭濒临倒闭,显然无法再返还欠款显然无法再返还欠款.为避免巨大损失为避免巨大损失,渔渔具厂于具厂于6月月20日向法院起诉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要求担保人A银行承担银行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问:联营合同无效,保证人还承担保证问:联营合同无效,保证人还承担保证责任吗?责任吗?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发现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发现并确认贸易公司与渔具厂之间的联并确认贸易公司与渔具厂之间的联营协议为无效合同。
同时认为营协议为无效合同同时认为A银银行应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行应承担连带责任,判决A银行返银行返还还161万元投资款及贸易公司应向万元投资款及贸易公司应向渔具厂支付的渔具厂支付的7万元定额利润及违万元定额利润及违约金约金0.7万元5合伙组织解散后,合伙人仍要承担保证责任吗?合伙组织解散后,合伙人仍要承担保证责任吗?B市某综合加工厂因生产进料需要,于市某综合加工厂因生产进料需要,于1995年年9月月25日与日与某银行签订了贷款某银行签订了贷款30万元的合同,贷款期限为万元的合同,贷款期限为6个月,由个月,由某食品厂充当保证人,并在该借款合同保证人栏目上签字某食品厂充当保证人,并在该借款合同保证人栏目上签字盖章合同履行不久,食品厂于盖章合同履行不久,食品厂于1995年年12月解散,但尚未月解散,但尚未办理注销手续贷款到期后,加工厂因经营管理不善未能办理注销手续贷款到期后,加工厂因经营管理不善未能按期还贷经多次催收,尚欠按期还贷经多次催收,尚欠20万元本息未还此间,银万元本息未还此间,银行了解到食品厂在登记时为集体所有制性质,注册资金行了解到食品厂在登记时为集体所有制性质,注册资金30万元,但实际上是由王某牵头组建的个人合伙组织,合伙万元,但实际上是由王某牵头组建的个人合伙组织,合伙人有人有5个,各出资个,各出资6万元。
为此,银行要求王某等承担保证万元为此,银行要求王某等承担保证责任王某等不承担保证责任,银行遂诉诸法院,耍求王责任王某等不承担保证责任,银行遂诉诸法院,耍求王某等某等5个合伙人连带承担清偿责任王某等辩称:食品厂个合伙人连带承担清偿责任王某等辩称:食品厂解散时,曾在报纸上刊登了清理债权债务声明,明确规定解散时,曾在报纸上刊登了清理债权债务声明,明确规定了债务清理期限,并声明对过期债务不予清偿现银行要了债务清理期限,并声明对过期债务不予清偿现银行要求已解散的食品厂承担还款保证责任,显然不当求已解散的食品厂承担还款保证责任,显然不当7某城镇运输专业户王某想自办一个煤场卖煤某城镇运输专业户王某想自办一个煤场卖煤,但资金不但资金不足足.1995年年11月月6民王某找到同县城的另一运输专业户刘某民王某找到同县城的另一运输专业户刘某.提出借款提出借款2万元刘某担心王某的煤场办不好万元刘某担心王某的煤场办不好,将来无法还将来无法还债债,要求王某以其一辆要求王某以其一辆“黄河黄河”牌卡车作抵押才能借款牌卡车作抵押才能借款.王王某答应某答应,双方签订了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刘某借给王某刘某借给王某2万元现万元现金金,月息月息0.8,半年后连本带息归还半年后连本带息归还,如到期后王某无法偿如到期后王某无法偿还还,刘某可将王某的刘某可将王某的“黄河黄河”牌卡车变卖后受偿牌卡车变卖后受偿.两人签订两人签订合同后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合同后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刘某将刘某将2万元现万元现金交给王某金交给王某.王某经营的煤场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王某经营的煤场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不得不关闭,眼看还款期到,王某担心刘某将来廉价变不得不关闭,眼看还款期到,王某担心刘某将来廉价变卖其卡车,自己会遭受损失,便自行将卡车卖给外县一卖其卡车,自己会遭受损失,便自行将卡车卖给外县一个体户李某,得款个体户李某,得款2.1万元。
双方办理了有关过户手续双方办理了有关过户手续1996年年5月月4日,王某带着车款准备去还债,不料途中车日,王某带着车款准备去还债,不料途中车款全部被盗刘某得知此事后,知道王某再无力还款,款全部被盗刘某得知此事后,知道王某再无力还款,便向法院起诉,要求从个体户李某处追回变卖的卡车受便向法院起诉,要求从个体户李某处追回变卖的卡车受偿偿 8.1995年年10月月3日日,某厂职工杨某停薪留职某厂职工杨某停薪留职,要开办一家饮要开办一家饮食店食店,因资金不足因资金不足,向本厂职工徐某借款向本厂职工徐某借款4000元元.双方书面双方书面约定:约定:1年还本付息年还本付息,杨某将其一件高档进口电子琴交给杨某将其一件高档进口电子琴交给徐某作担保徐某作担保.10天后天后,徐某要杨某带电子琴到徐某家取款徐某要杨某带电子琴到徐某家取款,杨某称电子琴几天前被其弟借走杨某称电子琴几天前被其弟借走,过几天才能还回来过几天才能还回来,现现急需现款急需现款,请徐某先把钱借给他请徐某先把钱借给他,如果到时不还如果到时不还,电子琴任电子琴任徐某处理徐某处理.于是徐某当场交给杨某于是徐某当场交给杨某4000元现金元现金.不久,杨不久,杨某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又将电子琴交给其邻居孙某某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又将电子琴交给其邻居孙某作质押,借得现款作质押,借得现款2000元。
徐某得知此事后,认为杨某元徐某得知此事后,认为杨某在戏弄自己,要求杨某马上将电子琴交给自己,否则就在戏弄自己,要求杨某马上将电子琴交给自己,否则就解除合同杨某请求宽限几日,徐某不允,表示要将电解除合同杨某请求宽限几日,徐某不允,表示要将电子琴折价抵偿杨某说电子琴在孙某处,如孙某同意,子琴折价抵偿杨某说电子琴在孙某处,如孙某同意,你随便处理于是徐某找到孙某索要电子琴,但遭到孙你随便处理于是徐某找到孙某索要电子琴,但遭到孙某拒绝,徐某认为自己设质在先某拒绝,徐某认为自己设质在先,便强行搬走电子琴便强行搬走电子琴孙某遂告到法院,要求徐某返还电子琴孙某遂告到法院,要求徐某返还电子琴9.转质后质物意外灭失转质后质物意外灭失,谁承担责任?谁承担责任?某厂职工王某欲开办一时装店某厂职工王某欲开办一时装店,便向李某借便向李某借款款8000元元,并将一辆价值并将一辆价值10000元的摩托车交李元的摩托车交李某作质押某作质押.双方书面约定双方书面约定,1年还本付息年还本付息.质押情况质押情况也载入合同也载入合同.2个月后个月后,李某的爱人生病急需用钱李某的爱人生病急需用钱,便向朋友刘某借款便向朋友刘某借款,刘某要其提供担保刘某要其提供担保,李某未经李某未经王某同意就将王某的摩托车交给刘某王某同意就将王某的摩托车交给刘某,借得现款借得现款4000元元,并书面约定并书面约定:刘某以摩托车作抵刘某以摩托车作抵,借款借款4000元元,五年还本付息五年还本付息.此后不久此后不久,刘某家因雷击刘某家因雷击失火失火,致使房屋及里面的东西全部烧毁致使房屋及里面的东西全部烧毁,摩托车也摩托车也成了一堆废铁成了一堆废铁.王某得知后王某得知后,要求刘某赔偿损失要求刘某赔偿损失,遭刘某拒绝遭刘某拒绝,于是王某向法院起诉于是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承担要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法院立案后法院立案后,通知李某参加诉讼通知李某参加诉讼.10.1995年年10月,张某带一台黑白电视机到某修理部维修,月,张某带一台黑白电视机到某修理部维修,修理部留下电视机,要张某修理部留下电视机,要张某10天后交费取货。
天后交费取货10天后,天后,张某如约来修理部取电视机,修理人告知张某修理费共张某如约来修理部取电视机,修理人告知张某修理费共计计140元,并向张出示了价目表张某认为费用太高,元,并向张出示了价目表张某认为费用太高,拒绝支付于是修理部留下电视机,并告知张某尽快付拒绝支付于是修理部留下电视机,并告知张某尽快付清修理费,否则修理部将变卖电视机受偿此后过了半清修理费,否则修理部将变卖电视机受偿此后过了半年,张某既未索要电视机,也未付修理费一天,张某年,张某既未索要电视机,也未付修理费一天,张某又带一台彩电到这家修理部,双方约定又带一台彩电到这家修理部,双方约定1个月交费取货个月交费取货待张某来取货交费时,修理人称彩电的修理费是待张某来取货交费时,修理人称彩电的修理费是200元,元,加上黑白电视机的修理费,共计加上黑白电视机的修理费,共计340元张某只付了元张某只付了200元彩电修理费,并说元彩电修理费,并说140元黑白电视机的修理费,可以元黑白电视机的修理费,可以用黑白电视机作抵偿修理部说:彩电才好卖,黑白电用黑白电视机作抵偿修理部说:彩电才好卖,黑白电视机没人要,还是你自己拿回去处理好了最后,修理视机没人要,还是你自己拿回去处理好了。
最后,修理部退还了黑白电视机,扣留了彩电,告知张某部退还了黑白电视机,扣留了彩电,告知张某2个月内个月内付清付清140元修理费,否则变卖彩电抵偿张某不同意,元修理费,否则变卖彩电抵偿张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修理部返还彩电双方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修理部返还彩电11.A水泥厂与水泥厂与B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公司签订1000吨水吨水泥销售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经过公证泥销售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经过公证后方为有效合同中同时规定了定金后方为有效合同中同时规定了定金条款,由条款,由B公司交付给公司交付给 A厂厂 5的货款的货款作为定金但后来该合同未经公证,作为定金但后来该合同未经公证,B公司即交付了定金,公司即交付了定金,A厂也收受了定金厂也收受了定金A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无法交付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无法交付1000吨吨水泥,水泥,B公司要求公司要求 A厂双倍返还定金,厂双倍返还定金,而而 A厂不同意,它认为合同未经公证厂不同意,它认为合同未经公证尚未生效,自然定金条款也尚未生效,尚未生效,自然定金条款也尚未生效,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请问: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请问:A厂的主厂的主张有法律依据吗?张有法律依据吗?(二)担保的法律构成1.主体:包括担保权人和担保义务人2.客体: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有价证券等。
人身不能成为担保的客体3.内容:指担保权的不同属性在人的担保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在物的担保中,担保权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3.担保与反担保 是指在经济往来中,有时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该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人而言被称为反担保设定反担保的目的在于对抗担保风险保证说明: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应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2.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前,可预先行使追偿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二)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1.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对抵押物的占有权2.对抵押物设定多项抵押的权利对抵押物设定多项抵押的权利3.对抵押物的出租权对抵押物的出租权4.对抵押物的处分权对抵押物的处分权抵押人的义务主要是妥善保管抵抵押人的义务主要是妥善保管抵押物,抵押人有义务采取各种必押物,抵押人有义务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抵押物的毁损、要的措施以防止抵押物的毁损、灭失和价值减少灭失和价值减少。
三)抵押权人的权利(三)抵押权人的权利1.抵押权的保全权抵押权的保全权2.孳息的收取权孳息的收取权3.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动产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动产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1.对质物的占有和留置权对质物的占有和留置权2.质物孶息的收取权质物孶息的收取权3.预行拍卖和变卖质物权预行拍卖和变卖质物权4.费用偿还请求权费用偿还请求权5.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动产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动产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1.对质物的处分权对质物的处分权2.质物孶息的收取权质物孶息的收取权3.除去权利侵害和返还质物的请求权除去权利侵害和返还质物的请求权4.物上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物上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