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姓 名性另U出生日期近期二寸 免冠照片身份证号民族婚姻状况家庭人口联系健康状况□健康 □一般 □残疾失业时间原工作单位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日期所学专业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取得职业资格日期职业资格名称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专技资格日期户籍地址户口性质户口登记日期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常住地址省 市 县(市)区 街道 门牌号申请人 属于 哪类人员 (在对应项 目前的“□” 处打勾)□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因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的□5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人员□ 6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 6个月以上的人员□ 9符合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属于哪类外来人员□ 1省内其他市地的农村劳动力□ 2省内其他市地的城镇失业人员□ 3外省农村劳动力□ 4外省城镇失业人员是否属于就业援助对象□是□否□ 1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残疾人□ 4零就业家庭成员者□ 5其他(口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口 2因失去土地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3劳动模范口 4军人配偶口 5烈属口 6单亲抚养未成人)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 审核意见:(盖章)经办人:年 月 日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意见:(盖章)经办人:年 月 日县(市)、区就业局审批意见:(盖章)经办人:年 月日注:1、申请办证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失业人员证明,属就业 困难人员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此表一式三份,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 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县(市)、区就业局各一份背面)失业证明材料粘贴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粘贴处户口复印件粘贴处«■■■ V Ml ■ ■■■ St ■■■ ■ I W ■ ■ ■■■ ■ ■ BV ■■■ STB ■ ■ ■ I VI! ■■ ■ -MI ■ ■ B"l! ■ ■・■・・ ■ ■ ■■ ■■■ n ■ ■ ■■■ !F・ H ■■■ ■ I Wl ■ ■ 9*B ■ ■ ■■■ ■ ■ H! ■ ■ BBT— ■ ■ WTT ■■■ <■*! ■ ■・H ■・■失业人员证明材料:1、 从各类学校毕(肄)业人员持户口、毕(肄)业证书;2、 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户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3、 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因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持户口、工商或民政 部门出具的停业、废业证明;4、 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户口和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5、 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持户口、承包土地被征用证明;6、 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持户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 安置证明;7、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持户口、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 6个月以上的人员,失业后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常住地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半年以上 暂住证原件;9、持《再就业优惠证》和《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持《再 就业优惠证》和《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以上相关失业人员证明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1、 大龄失业人员(男性年满 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 40周岁以上)持户口或本人身份证和社区出 具的失业证明;2、 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和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失业证明;3、 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低保居民综合救助优待证》原件及 复印件;5、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社区出具的失业 1年以上的证明;6、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失地证明;7、 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军人配偶提供《结婚证》、军人《军官证》或《士官证》及所在部队证明、烈属提供《烈属证明 书》;9、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子女身份证明申请书县(市)、区就业局:处贴粘件印复证份身本人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1、 主动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2、 主动求职,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 的就业岗位;3、 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持联系,如实报告就 业状况4 、每年3月31日至5月31日到户口所在地社 区年检《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参加年检不再享受 优惠政策。
申请人: 年 月 日黑龙江省行政区划代码表黑龙江省230000230100哈尔滨市230101市辖区230102道里区230103南岗区230104道外区230106香坊区230108平房区230121呼兰区230181阿城区230123依兰县230124方正县230125宾县230126巴彦县230127木兰县230128通河县230129 延寿县230182双城市230183尚志市230184五、r , 、.常市230200齐齐哈尔市230201市辖区230202龙沙区230203建华区230204铁锋区230205昂昂溪区230206富拉尔基区230207碾子山区230208梅里斯达斡尔族区230221龙江县230223依安县230224泰来县230225甘南县230227富裕县230229克山县230230克东县230231拜泉县230281 讷河市230300鸡西市230301市辖区230302鸡冠区230303 恒山区230304滴道区230305梨树区230306 城子河区230307麻山区230321鸡东县230381 虎林市 230382 密山市230400鹤岗市230401市辖区230402向阳区230403工农区230404南山区230405兴安区230406东山区230407兴山区230421萝北县230422绥滨县230500双鸭山市230501市辖区230502尖山区230503岭东区230505四方台区230506宝山区230521集贤县230522友谊县230523宝清县230524饶河县230600230601 凤区230604同区230621甸县230624230700230701 岔区230704峦区230707屯区230710河区230713星区230716力市大庆市市辖区230602萨尔图区230603龙让胡路区230605红岗区230606大肇州县230622肇源县230623林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伊春市市辖区230702伊春区230703南友好区230705西林区230706翠新青区230708美溪区230709金山五营区230711乌马河区230712汤旺带岭区230714乌伊岭区230715红上甘岭区230722嘉荫县230781铁230800 佳木斯市230801市辖区230802永红区230803向阳区230804前进区230805东风区230811郊区230822桦南县230826桦川县230828汤原县230833抚远县230881同江市230882富锦市230900七台河市230901市辖区230902新兴区230903桃山区230904茄子河区230921勃利县231000牡丹江市231001市辖区231002东安区231003阳明区231004爱民区231005西安区231024东宁县231025林口县231081绥芬河市231083海林市231084宁安市231085穆棱市231100黑河市231101市辖区231102爱辉区231121嫩江县231123安市231182逊克县五大连池市231124孙吴县231181北231200绥化市231201市辖区231202北林区231221望奎县231222兰西县231223青冈县231224庆安县231225明水县231226绥棱县231281安达市231282肇东市231283海伦市232700大兴安岭地区232721呼玛县232722塔河县232723漠河县附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栏目解释及填写说明一、证件信息(一)证件编号〔栏目解释〕指该证件的编号,共 16 位。
其中,第 1-6 位 为证件发放机构所在地的区 (县)行政区划代码, 根据相关国家 标准确定;第 7、 8 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义编码;第 9 、10 位为发放年份代码;第 11-16 位为发证机构所在地区该 年份发放证书的顺序编码〔填写要求〕1.证件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2.行政区划代码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 码》( GB/T 2260-2007 )国家标准执行3.未进行自定义编码的,该 2 位数字统一编为“ 00 ” 4.发放年份代码使用该发放年份后两位数字作为编码 5.证件编号实行一人一号,换发证书的,证书编号保持不 变〔例〕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 130103 ,未自定义编码,该 区 2011 年发放的第 15 本证书编号应为: “ ”二)发证机构〔栏目解释〕指具体发放该证件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名 称〔填写要求〕1.机构名称使用该机构全称并包括该机构所属行政区划名 称2.机构名称中包含数字的,数字大小写方式以当地习惯为 准3.机构名称加盖骑字公章后方为有效〔例〕“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就业管理局”三)发证日期〔栏目解释〕指该证件发放的具体日期〔填写要求〕 年、月、 日信息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完整, 年 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 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
〔例〕“ 2011 ”年“ 05 ”月“ 22 ”日二、个人基本情况(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 〔填写要求〕与持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记录一致二)照片〔栏目解释〕指持证人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填写要求〕1.照片可采用粘贴方式或直接打印方式2.粘贴照片的应当加盖发证机构钢印;直接打印照片的,可免加盖钢印三、户籍性质、户籍地址及变更情况 记录持证人办理此证相关业务时的户籍性质、 户籍地址及变 更情况,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式一)日期 〔栏目解释〕指持证人户籍的首次登记日期及发生变更的日 期,包括年、月、日〔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22 ”二)户籍性质〔栏目解释〕 指持证人的户籍性质, 包括:(1)农业;(2) 非农业;( 3 )居民户〔填写要求〕以户口簿记录为准,在“农业、非农业、 居民 户”中选择一项填写,无标点符号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 口划分的,统一填写“居民户”〔例〕“居民户”三)详细地址〔栏目解释〕指持证人的户籍地址。
〔填写要求〕与户口簿记录一致四、常住地址及变更情况 记录持证人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地址及变更情况, 采用逐条 顺序记载方式常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的,直接填写户籍地址, 不得空缺一)日期〔栏目解释〕指持证人在常住地居住的起始日期,包括年、 月、日,以相关机构书面证明为准〔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22 ”二)详细地址〔栏目解释〕 指持证人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 包括省 (自治区、直辖市)、区(县)、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填写要求〕 地址名称中包含数字的, 数字大小写方式以当 地习惯为准五、学历及变更情况 记录持证人具有的学历情况及学历变化情况, 采用逐条顺序 记载方式无法提供学历证明的,此项可不填写一)日期〔栏目解释〕指持证人学历证书的发放日期,包括年、月, 以学历证书记录为准〔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的顺序,按照“YYYYMM ”格式填写完整;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缩 写;月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
〔例〕“ 201105 ”二)毕业于何校何专业〔栏目解释〕 指学历证书上记载的毕业学校和专业, 以国家 认可的学历证书记录为准〔填写要求〕直接填写学历证书上的毕业学校名称和专业名 称〔例〕“北京大学法律专业”三)学历〔栏目解释〕具体包括:(1)初中及以下;(2)高中;(3) 中专职校;( 4 )大专;( 5)本科;( 6)研究生及以上〔填写要求〕以学历证书记录为准, 在“初中及以下、高中、 中专职校、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中选择一项填写,无标 点符号〔例〕“大专”四)备注 〔栏目解释〕指经办机构需要对持证人的学历及变更情况进 行记载的其他事项六、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及变更情况 记录持证人具有的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以 及变化情况, 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式 无法提供职业资格和专业 技术职务书面证明材料的,此项可不填写一)日期〔栏目解释〕 指持证人职业资格证书颁发、 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日期,包括年、月、日,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 技术职务证书为准〔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
〔例〕“ 20110522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与等级〔栏目解释〕指持证人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 的等级,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 为准〔填写要求〕以“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在前, “等 级”在后的顺序填写,两者之间加全角符号〔例〕“维修电工,中级”三)备注〔栏目解释〕 指经办机构需要对持证人的职业资格、 专业技 术职务及变更情况进行记载的其他事项七、就业登记情况记录持证人办理就业登记的情况, 包括实现就业情况和终止 就业情况,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式一)日期〔栏目解释〕指持证人或用人单位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办理就业登记的具体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22 ”二)登记类型〔栏目解释〕指本次就业登记的登记类型,包括:( 1)实 现就业;( 2)终止就业〔填写要求〕在“实现就业、终止就业”中选择一项填写, 无标点符号〔例〕“实现就业”三)实现 / 终止就业日期〔栏目解释〕 指持证人实现就业和终止就业的具体日期, 包 括年、月、日。
其中,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以建立、终止 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为准;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的,以相关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22 ”四)就业单位名称或自主就业类型〔栏目解释〕1.就业单位名称:指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名称2 .自主就业类型:指持证人自主就业的形式,包括:( 1) 个体经营;( 2 )灵活就业;( 3)其他〔填写要求〕1.就业单位名称使用该单位全称名称中包含数字的,数 字大小写方式以当地习惯为准2.持证人自主就业的,在“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其他” 中选择一项填写,无标点符号3.就业登记类型为“终止就业”的,此栏填写持证人在终 止就业前的所在单位名称或自主就业类型〔例〕“个体经营”五)经办机构和经办人〔栏目解释〕指经办就业登记的机构名称和经办人员姓名 〔填写要求〕填写经办人员姓名并加盖经办机构专用章八、失业登记情况记录持证人办理失业登记的情况, 包括进行失业登记情况和 注销失业登记情况,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式。
一)日期〔栏目解释〕指持证人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或注销失业 登记的具体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22 ”二)登记类型〔栏目解释〕指本次失业登记的登记类型,包括:( 1)登 记失业;( 2)退出登记〔填写要求〕在“登记失业、退出登记”中选择一项填写, 无标点符号〔例〕“登记失业”三)失业 / 退出失业日期〔栏目解释〕指持证人进入失业状态或终止失业状态的具体 日期,包括年、月、日,以相关书面材料为准,不能证明实际发 生日期的以登记日期为准〔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22 ”四)失业登记 / 注销失业登记原因〔栏目解释〕 指《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和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符合失业登记和注销失业登记条件的劳动者进行失业 登记和注销失业登记的具体原因。
下述填写要求中的两类填写类 型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所确定的两类具体项目执行〔填写要求〕1 .进行失业登记的,在下列 7 个类型中选择一项填写(不 含序号):(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2)从用人单位失业(3)个体业主停止经营(4)按有关规定失地、失林、失海劳动者(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7)其他2 .进行注销失业登记的,在下列 11 个原因中选择一项填 写(不含序号):(1)被用人单位录用(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8)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服务(9)未按规定与公共服务机构联系(10)其他〔例〕“被用人单位录用”三)经办机构和经办人〔栏目解释〕指经办失业登记的机构名称和经办人员姓名 〔填写要求〕填写经办人员姓名并加盖经办机构专用章九、就业援助卡就业援助卡包括一页纸的正反两面, 是就业援助对象的专用 卡该卡正面用来登记持证人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情况以及 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情况, 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式; 反面印 刷就业援助政策措施。
一)日期〔栏目解释〕指持证人被认定为是或不是就业援助对象的日 期,包括年、月、日〔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22 ”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 〔栏目解释〕指依据《就业促进法》 等法律法规,将持证人 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类别和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情况〔填写要求〕1 .认定为是就业援助对象的,在下列 8 个类型中选择一项 或几项填写, 具体填写项目选择该类别后括号内的内容 (选择多 项的,各项中间加全角逗号; 每个类别后括号内的内容为该类别 的规范化简写):(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企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国企关闭破产安置 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 1 年以上的城镇登 记失业人员(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6)残疾人(残疾人)(7)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8)其他(其他)〔例〕“国企下岗失业人员”。
2 .认定为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在下列 10 个原因中 选择一项填写, 具体填写项目选择该类别后括号内的内容 (每个 类别后括号内的内容为该类别的规范化简写):(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单位就业)(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 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 体就业)(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灵活就业)(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丧失劳动能力)(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退出市场)(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判刑劳教)(8)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不接受服 务)(9)连续 6 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未主动联 系)(10)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例〕“灵活就业”三)认定机构和经办人 〔栏目解释〕指认定持证人为就业援助对象的经办机构名称 和经办人员姓名〔填写要求〕填写经办人员姓名并加盖经办机构专用章 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 记录持证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情况, 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 式一)日期〔栏目解释〕指核准持证人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日期, 包括年、月、日。
〔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22 ”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及期限 〔栏目解释〕1.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指为其办理享受相关就业扶持 政策的具体类型 包括:( 1)公益性岗位补贴; (2)社会保险 补贴;( 3)职业介绍补贴;( 4)职业培训补贴;( 5)职业技 能鉴定补贴; (6)税收优惠政策; (7)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 策;( 8)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9)其他就业扶持政策2.期限:指持证人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起止日期,包 括年、月、日〔填写要求〕 1.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在“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 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税收优惠政策、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其他就业扶 持政策” 中选择一项或几项填写 选择多项的,各项中间加全角 逗号2.相关政策有享受期限的,紧接所享受的就业扶持政策内 容,按照“( YYYYMMDD- YYYYMMDD )”的格式注明享受 政策的起止日期,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与起止日期之间无字 符。
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20110522-20140521 )”三)经办机构和经办人 〔栏目解释〕指为持证人办理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经办机构 名称和经办人员姓名〔填写要求〕填写经办人员姓名并加盖经办机构专用章 十一、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情况(自选页) 记录持证人接受就业服务的情况,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式一)日期〔栏目解释〕指持证人在经办机构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 具体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 按照 “YYYYMMDD ”格式填写完整; 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 缩写;月、日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22 ”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内容〔栏目解释〕指持证人接受就业服务的具体项目, 包括:(1) 职业介绍;( 2)职业指导;( 3)创业服务;( 4)职业培训; (5)其他服务〔填写要求〕 1.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其他 服务”中选择一项或几项填写。
2.选择多项的,各项中间加全角逗号〔例〕“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三)经办机构和经办人栏目解释〕指登记持证人接受就业服务情况的经办机构名称和经办人员姓名 〔填写要求〕填写经办人员姓名并加盖经办机构专用章 十二、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情况(自选页) 记录持证人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情况 享受情况按照 从上至下、从左至右的顺序,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式,共 3 页, 每页可记录一次待遇核定和 12 个月的待遇享受情况各地可自行设计本地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情况各栏目 内容对于不在本证件中记录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情况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这 3 页用于“其他记载事项”页一)缴费年限、核定期限、核定领取期限、失业保险 金标准、医疗补助金标准〔栏目解释〕 指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和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的月数、日期和金额标准〔填写要求〕 1.月数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2.年月信息填写完整,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缩写; 月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3 .失业保险金标准、医疗补助金标准使用阿拉伯数字,精 确到小数点后 2 位〔例〕“ 6”个月,“ 2011 ”年“05 ”月,“ 200.00 ”元/ 月。
二)其他 〔栏目解释〕指不属于该栏以上列出的内容且需要记载的其 他标准三)审核单位栏目解释〕指审核该页记载项目相关手续的经办机构名称、经办人员姓名和审核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要求〕1 .年月日信息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完整,年份使用 4 位数 字,不得使用缩写; 月、日各使用 2 位数字, 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2.可加盖审核单位专用章四)领取年月〔栏目解释〕指持证人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的日期, 包括年、 月〔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的顺序,按照 “YYYYMM ”格式填写完整;年份使用 4 位数字,不得使用缩 写;月使用 2 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 0”补足〔例〕“ 201105 ”五)失业保险金(元) 、其他(元) 〔栏目解释〕指持证人依据核定标准实际领取的当月失业保 险金和其他政策待遇金额,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十三、其他记载事项(自定义页)“其他记载事项(自定义页)”为 2页,用于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本证件中记录其他相关信息对于需要进行自定义设计的地区,这2 页的具体内容、项目、 填写办法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自 行设计和制定。
对于不进行自定义设计的地区,这 2页用于“其他记载事项”页十四、其他记载事项 记录本证件所列项目中未能记录的持证人其他相关信息或 需要备注的事项, 具体记载要求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十五、关于本证件的其他事项说明(一)关于部分内容的选项增加 对于就业登记情况中的 “自主就业类型” 、失业登记情况中 的“失业登记类型”和“注销失业登记原因”、就业援助对象认 定情况中的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类型” 和“被认定为退出 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原因” 、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及期限中的 “就业扶持政策内容” 、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的 “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项目” 等部分, 各地可根据本地的相关规定, 增加其他 选项,但不得与统一规定的项目类型交叉重叠对于本地规定的类型选项属于统一规定类型的子项目的, 在 本证件相关部位应填写统一类型名称, 在“其他记载事项” 页中 记载相关信息二)关于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标注 按照政策规定,在受理申请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时: 1.对符合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对象条件的劳动者,通过 审核可以享受政策的, 应在本证件第 9 页“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 容及期限”栏中,标注“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2.对符合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对象条件的企业,通过审 核可以享受政策的, 应在本证件第 9 页“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 及期限”栏中,标注“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三)关于本附件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文中所称“栏目解释”是指《就业失业登记证》各栏目的具体含义2.文中所称“填写要求”是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当填 写内容、格式的具体要求3.文中所称“例”是对《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应栏目的填 写示例,以引号内引用的部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