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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湖南省计划生育二胎政策何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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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湖南省计划生育二胎政策何时出台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X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合用于户籍或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第三条实施计划生育是中国的基础国策公民有正当生育的权利,有依法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施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采取综合方法,控制人口数量,提升人口素质,改进人口结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由关键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个体私营企业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该帮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该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正当权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人口发展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计划,将其纳入当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制订和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详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该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的内容,并确定人员详细管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实施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依据需要设置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配置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接收当地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或其它基层组织,能够依据实际需要和已婚育龄人员或负有计划生育帮助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签署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第十条流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聘用已婚育龄流感人口或将房屋出租给已婚育龄流感人口的,应该立即汇报当地村民委员会,并配合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该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学校应该依据受教育者的特征,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性健康教育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对贫困地域、少数民族地域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给关键扶持  激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和相关单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中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其关键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不得评先授奖和晋职晋级  第三章生育调整  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儿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要求条件的,能够申请再生育一个儿女  严禁违法生育、非法收养,严禁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严禁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能够再生育一个儿女: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判定组织判定,两个儿女中一个有残疾或第一胎系多胞胎都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能够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儿女数量累计为两个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儿女,另一方有一个儿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儿女的。

  前款所称儿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儿女收养的儿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儿女不计算儿女数第十六条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立即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要求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儿女的夫妻,应该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  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情况证实;  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项要求情形的,应该提供病残儿医学判定证实文件;  其它符合本条例要求生育条件的证实  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实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该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无偿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公民提出的病残儿医学判定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后,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教授进行医学判定。

对判定结论有异议的,能够向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判定再判定为终局判定  第十九条提倡已经生育两个以上儿女且不符正当定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选择长期有效避孕方法  不符正当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应该立即终止妊娠对未立即终止妊娠的,由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终止妊娠  第二十条符正当定生育条件,且患有不孕症的夫妻,能够依法选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儿女医疗机构施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该查验受术者的生育服务登记信息或生育证  第四章奖励和社会保障  第二十一条复正当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要求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第二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儿女期间,夫妻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儿女的,发给《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下列优待:  从领证之月起到儿女十四面岁止,每个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儿女保健费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二分之一;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赔偿费时,对独生儿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儿女家庭给照料。

  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对独生儿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就业和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优待  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儿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要求的其它奖励和优待  第二十三条取得《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儿女期间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达成要求的年纪时,根据要求享受相关奖励待遇  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和取得《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儿女意外伤残、死亡的,由人民政府根据要求发给救助金  人民政府兴建的养老机构在接纳有儿女的老人时,对独生儿女父母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给优先优惠XX年12月31日前年满三十五周岁的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的男性达成要求的年纪时,未生育也未收养儿女的,享受本条第一款要求的待遇  第二十四条领取《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后依法生育儿女的,自儿女出生之月起注销其《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相关奖励优待;已领取的奖金,独生儿女保健费,多分配的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赔偿费,奖励扶助金,政府和集体为其投入的保险费,不需退还违法生育儿女的,上述费用应该退还  第二十五条实施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无偿享受下列基础项目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发放避孕药具和孕情环情监测;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其技术常规要求的各项医学检验;  输卵管结扎术及其技术常规要求的各项医学检验;  人工终止妊娠术及其技术常规要求的各项医学检验;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疗和诊疗。

  前款所需经费,农村居民由各级财政核拨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百分比分担;城镇居民按要求在基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与社会保险或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项目标,由所在单位支付或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实施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开展小额贷款、项目开发、科技扶持、以工代赈、扶贫助教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给优待  第二十七条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判定教授组判定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提供无偿诊疗和尤其扶助  单位职员诊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期间,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按要求休假期间,视为出勤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给合适照料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给奖励: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地方或单位;  落实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  长久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无事故的技术人员;  在节育技术、避孕药具和和计划生育相关的生殖保健技术的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预防或降低出生缺点,提升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条夫妻双方或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应该采取长期有效避孕方法或施行结扎手术;怀孕后经产前诊疗发觉胎儿有严重缺点的,应该立即终止妊娠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该采取方法,保障公民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升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优生优育指导和出生缺点防治工作,为育龄人员建立婚前、孕前保健档案,加强婚前卫生指导和孕前、孕期保健服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孕情检验、随访服务,负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和出生缺点防治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需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根据同意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需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从事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人员还应该具有对应的执业资格  严禁个人和不具有资质条件的单位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四条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必需严格遵守手术常规,保障受术者的安全和手术的有效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处理  第三十五条严禁采取超声技术和其它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判定。

为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孕妇所孕胎儿性别经产前诊疗,医学上需要进行胎儿性别判定的,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设置的母婴保健医学技术判定组织同意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其余人工终止妊娠妊娠十四面以上的已婚妇女拟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需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出示相关证实,施术单位应该在术前查验,并按要求登记、存档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该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组织供给、发放和管理工作,协同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所属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担本行政区域计划生育药具及用具的无偿发放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法生育儿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要求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符合再生育一个儿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根据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违法多生育一个儿女的,根据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立即终止妊娠的,应该从重征收;重婚或和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儿女的,根据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儿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儿女的,应该在儿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儿女的,依儿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项要求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相关部门帮助的,相关部门应该给予帮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发生育证作废,并不再安排生育;违法生育的,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项要求标准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其余人工终止妊娠的;  谎报婴儿死亡的;  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的  第三十九条对根据本条例要求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公民,还应该根据下列要求处理:  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生育儿女的,依法给降级、免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它人员由所在单位或组织给纪律处分。

  节育手术费用自理  违法多生育儿女的,不得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晋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在推荐和介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组员候选人时,被推荐人或候选人假如有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应该如实介绍,不得隐瞒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该对涉嫌违法生育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对有显著证据证实涉嫌违法生育且拒不认可的,能够要求当事人进行技术判定,并做好保密工作,当事人应该配合  技术判定结果证实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技术判定费及当事人因技术判定发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由当事人负担;技术判定结果证实当事人未违法生育的,上述费用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担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更正,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  非法为她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利用超声技术和其它技术手段为她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判定或选择性其余人工终止妊娠的;  进行假医学判定、出具假生育证实的。

  湖南产假XX年新要求  XX年产假的要求为:女职员单胎顺产者,给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员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员可享受陪产假3天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XX高龄产妇二胎产假政策要求生育二胎时,产假有以下改变1.独生二孩的产假也做出最新的要求:生二胎产假比生第一胎少独生二孩的产假也做出最新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员劳动保护尤其要求》要求: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相关责任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论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全部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一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高龄孕妇晚育假政策要求至于晚育假,即使在新法中也被取消,但修正案第三条也要求:“符正当律、法规要求生育儿女的夫妻,能够取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它福利待遇这代表着生养一孩、二孩的父母,全部将获延长的生育假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XX湖南二胎新政实施后生育二胎但未办准生证的怎么办?关键提醒:在湖南省“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后生育二胎但还没办理准生证的,需要在6月30日前按要求补办准生证,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具体内容由法律经验xx为您介绍湖南二胎新政实施后生育二胎但未办准生证的怎么办?  湖南省单独二胎政策在XX年3月28日正式实施针对“单独夫妇”生育二孩,判定是否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间节点是3月28日,也就是本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的时间但从3月28日至4月29日《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措施》出台的30天时间里,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实际上无法办理《再生育证》因此也有一部分单独二胎夫妇还没办理二胎准生证  注意:  只要在XX年6月30日前按要求书面申请补办《再生育证》,就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逾期未书面申请补办的,则将依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要求,根据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再生育证》的情形,对其按夫妇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后再行补办生育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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