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在建工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降 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施工现场整体环境,提高空气质 量,区住建委根据职能特点,将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地环境 治理力度,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到如下几点:1、 建设单位要按时支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以及扬尘治理所需的费用,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 进行施工要对拆迁完毕尚未开工的工地、长期停工工地的 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要对本工程开挖的、存放在施工 现场以外的裸露土方进行覆盖或绿化2、 建设、施工单位要使用具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并使 用“四统一”运输车辆,避免发生道路遗撒、车辆带泥上路 等行为3、 施工现场要符合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达到“五个 100%”标准,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专业冲洗车设备,4、 在施工工地门口悬挂“土方施工工地参建单位及负 责人公示牌”5、 在建工程配合市住建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6、 现场易挥发材料和建筑、生活垃圾要密闭运输和存 放7、 遇重污染天气,各工地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增加 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8、 进出入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不得超限超载9、 对违反以上标准的责任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并纳 入建筑企业不良信息系统,同时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市住建委 对其暂停招投标处理。
建设单位(盖章):年 月 日施工单位(盖章):年 月 日行业监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