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公司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编号制度文号 制度版本主办部门安全环保部 ( 设备管理部) 所属业务类别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会签部门下位制度制定者审核部门解释权归属安全环保部( 设备管理部) 签发日期废止说明生效日期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项目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防止发生缺氧、 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 保证职工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制定依据《胜利石油管理局 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胜油局发( ) 适用范围公司员工、 承包( 分包) 商作业人员、 临时用工以及外来参观人员的教育培训约束对象安全教育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业务类别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所属层级公司制度——执行类1 基本要求1.1 为加强公司/项目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防止发生缺氧、 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 保证职工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公司( 公司、 厂、 中心) 、 驻外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分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 职责与分工2.1 安全环保部( 设备管理部) 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 修订本规定负责对公司各部门、 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过程管理,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进行检查监督3管理内容与程序3.1 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3.1.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应办理许可证3.1.1.1受限空间属公司所属单位的, 按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3.1.1.2受限空间属甲方的, 按甲方的要求办理3.1.1.3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动火、 高处、 临时用电等作业时, 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3.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许可证办理程序3.1.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 应持有施工任务单, 到安全环保部 ( 设备管理部) 或分公司/项目部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1.2.2安全环保部 ( 设备管理部) 或分公司/项目部主管安全的领导, 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 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1.2.3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前, 生产及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 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 富氧、 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 高温、 负压等危害因素, 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 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3.1.2.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 生产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 生产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监护人, 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 设施进行现场检查, 对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 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 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 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3.1.2.5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并指派作业监护人; 安全环保部 ( 设备管理部) 或分公司/项目部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3.1.2.6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 临时用电、 高处等作业时, 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3.1.2.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 安全环保部 ( 设备管理部) 或分公司/项目部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完工验收栏中签名3.2 受限空间的危险识别3.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 应针对作业内容, 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 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2.2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 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3.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3.3.1 安全环保部 ( 设备管理部) 或分公司/项目部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3.3.2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 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 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 供风式防护面具、 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 保证其畅通无阻, 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3.3 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 禁止进入作业, 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 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 同时为防止人员误入, 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3.3.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 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 将受限空间吹扫、 蒸煮、 置换合格, 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 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 阀门应加盲板隔离, 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 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3.3.5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 可采用自然通风, 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 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 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3.3.6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 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 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 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 严禁合闸”警示牌, 必要时派专人监护3.3.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 炉、 塔、 釜、 罐等) 和特别潮湿、 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 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 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其接线箱( 板) 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 气体等介质的, 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 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 使用防爆工具, 严禁携带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它非防爆器材 3.3.8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 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 应对上、 中、 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 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 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 爆炸下限小于4%时, 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 氧含量19.5%-23.5%为合格) ,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 H2S最高允许浓度不得大于10ppm) , 分析结果报出后, 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
受限空间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 作业期间至少每隔4小时复测一次, 如有一项不合格, 应立即停止作业 3.3.9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 作业前业主方应进行工艺处理, 采取蒸煮、 置换等方法, 并做聚合物加热等试验 3.3.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不得使用卷扬机、 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 材料须进行登记, 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3.3.11在特殊情况下(如油罐清罐、 氮气状态下), 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 空气呼吸器等佩戴长管面具时, 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 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 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 并有专人监护 3.3.12出现有人中毒、 窒息的紧急情况, 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 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3.3.13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 应立即停止作业, 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 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作业结束后, 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无误后, 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双方签字验收3.3.14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 应立即停止作业, 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 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3.4 对作业监护人的要求:3.4.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 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 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 懂急救知识; 3.4.2作业单位和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 双方应各派一名作业监护人; 3.4.3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 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 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4.5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 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 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 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 应及时制止作业, 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3.4.6安全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 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3.4.7 作业监护人要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并负责保管3.5 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要求:3.5.1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3.5.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 地点( 位号) 、 时间、 要求, 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5.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 监护人同意后, 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3.5.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 安全措施不落实、 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并向上级报告3.5.5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 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安全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3.5.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 应立即向安全监护人发出信号, 迅速撤离现场, 严禁在有毒、 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3.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3.6.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 不应涂改; 如确需修改时, 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安全措施、 气体检测、 评估等栏目不够时, 应另加附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 保存期为1年3.6.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 第一联由安全环保部 ( 设备管理部) 或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 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 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 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3.6.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 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 其它人不应代签, 作业人员、 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3.6.4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 再次作业前, 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 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 需要重新办理 3.7本规定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 应在双方安全合同中或经过对方承诺等形式书面明示本规定对内部员工的要求应经过有效方法予以公示, 并纳入安全教育、 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 作业指导书等范围内规范管理, 确保相关员工周知3.8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 规范、 法规执行4 相关文件《胜利石油管理局 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胜油局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化安字[ ]466号5 记录《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见附表) 附件: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 联编 号施工单位所属单位设施名称原有介质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内容填写人作业人监护人采样分析数 据分析项目氧含量可燃气分析人分析结果采样时间开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 要 安 全 措 施确认人生产方施工方1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 管线加盲板隔离, 列出盲板清单, 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3设备经过置换、 吹扫、 蒸煮4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 温度适宜人员作业; 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但设备内缺氧时, 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5相关设备进行处理, 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 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设专人监护6检查受限空间内部, 具备作业条件, 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7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 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8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 气体的受限空间, 应分析可燃、 有毒有害气体含量9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 如内部附件、 集渣坑等10作业监护措施: 消防器材( ) 、 救生绳( ) 、 气防装备( ) 11其它补充措施12危害识别施工作业负责人意见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意见三级单位主管生产安全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注: 表中无项目内容的用”———”填写完工验收 注: 表中无项目内容的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