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合成橡胶公司治理机制合成橡胶公司治理机制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 3二、 需求:下游应用极其广泛,主要应用领域为轮胎生产 4三、 必要性分析 5四、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区别 6五、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融合 8六、 企业的演进 11七、 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 16八、 内部控制演进过程总结 26九、 内部控制的起源 28十、 信息披露机制 30十一、 监督机制 36十二、 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 41十三、 证券市场与控制权配置 43十四、 项目简介 52十五、 人力资源配置分析 57劳动定员一览表 58十六、 法人治理结构 59十七、 项目风险分析 76十八、 项目风险对策 79十九、 发展规划分析 80一、 产业环境分析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扎实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做好“六稳”工作,采取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理旧账、补短板,防风险、守底线的重大举措,区域经济持续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初步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以上;新增就业首次突破xx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xx%;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居民消费价格上涨xx%;节能减排降碳完成年度目标。
今年是区域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任务十分艰巨正处在负重前行、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紧要关头,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既要正视困难迎接挑战,更要保持定力增强信心应当看到,区域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不断为区域注入新动力,区位各方面优势正在日益彰显经济运行持续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结构不断优化,新动能不断成长,高质量发展的态势正在形成并不断巩固应当看到,已经探索形成了一套新打法,拼质量、拼效益、拼结构、拼绿色度已成为区域上下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目标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成效更加明显随着营商环境的改善,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各类要素加快聚集,市场活力持续释放长期积累的突出问题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积累了宝贵经验二、 需求:下游应用极其广泛,主要应用领域为轮胎生产合成橡胶下游应用极其广泛,下游需求整体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2009年以来,全球合成橡胶消费量持续维持正增长2019年过后随着全球经济增速下滑,合成橡胶消费量也开始出现负增长合成橡胶的不同胶种对应的下游需求存在差异,两大主流胶种丁苯和顺丁橡胶的主要应用领域都是轮胎生产。
以顺丁橡胶为例,全球顺丁橡胶主要用于生产轮胎、高抗冲聚苯乙烯和ABS树脂等,2020年用于生产轮胎的消费量在消费总量中占比高达78.1%我国顺丁橡胶主要用于轮胎、制鞋、高抗冲聚苯乙烯以及ABS树脂改性等方面,其中轮胎制造业的需求量约占总需求量的70%,是国内顺丁橡胶最大的消费领域;其次是制鞋业,需求量约占10%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合成橡胶消费国,消费占比超过30%此外,欧盟、美国、日本和印度也是主要的合成橡胶消费国和地区国内合成橡胶消费结构中,目前SBC橡胶是表观消费量最大的品种,2021年占国内合成橡胶总表观消费量的26%左右SBC属于橡胶与塑料之间的弹性体材料,因具有塑料的加工工艺特性和橡胶的物理机械性能,已成为典型的橡塑物质;消费占比第二大的是丁苯橡胶,占比约25%;消费占比第三大的是顺丁橡胶,占比在21%左右与研究天然橡胶需求端重点关注全钢胎市场不同,研究合成橡胶需求端需要重点关注半钢胎市场目前轮胎子午化率已提升至90%以上,其中,子午胎又可划分为半钢胎和全钢胎,在数量占比上,半钢胎产量占比约70%,全钢胎约10%,斜胶胎约10%半钢胎轮胎尺寸小,质量轻,单条质量约在7-10公斤/条,主要用于乘用车;全钢胎轮胎尺寸较大,单胎质量在50-70公斤,主要用于货车、大型客车上,其中尤以重卡为主。
由于质量体积及用途的差异,全钢胎与半钢胎中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配方比例存在明显差异半钢胎中天胶与合成胶使用比例相当,重量占比均在25%左右而全钢胎中以天胶为主,天胶质量占比在30-40%左右,合成橡胶质量占比仅有10%左右整体来看,从轮胎需求对合成橡胶消费端的影响程度看,半钢胎的影响更大,半钢胎市场对合成橡胶的耗用量约是全钢胎市场的2-3倍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四、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区别1、两者的具体目标不同公司治理的目的是保证经济运行系统中的公平和效率,具体地说,就是在所有者(股东)、管理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建立起合乎公平和效率的经济机制在这个机制之下,所有者必须提供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基本资金,并享有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和剩余分配权;管理者必须尽责工作,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侵害投资人的利益;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损害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权益而内部控制的目的则是为了保证企业资产安全、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和经营效率的提高2、两者的控制主体不同公司治理的主体是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债权人、社区、政府),包括企业内、外部各有关方面;而内部控制的主体主要是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其他员工等,控制主体仅限于公司内部,而且控制重点主要集中于CEO及其之下的业务系统3、两者所涉及的管理内容不同公司治理的管理内容主要涉及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控制权的配置(股权结构安排)、剩余分配权的安排等;而内部控制的管理内容主要是环境控制、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4、两者所使用的手段不同公司治理的手段主要有监督和激励两种;而内部控制的手段侧重于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产保护、全面预算、运营分析、绩效考评等控制措施。
公司治理在管理思想上重视行为和动机的抑制与激励;而内部控制在管理思想上重视流程控制5、两者所归属的法规体系不同公司治理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公司法》、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以及企业章程之中;而内部控制则主要体现于《会计法》和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之中五、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融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既有不同点,也有相同点,既有分离区域,也有交叉领域离开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就没有完整性,当然也就不可能取得风险管理方面的成功;同时,公司治理结构同样也离不开内部控制制度,如果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做支撑,公司治理结构所追求的公平与效率的目标也必然会落空可以看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实质上是一种互动关系,即有效的公司治理对完善内部控制至关重要;反过来,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也能优化公司治理机制1、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不是主体与环境的关系迄今为止,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关系在理论上仍未有统一定论AICPA的《审计准则第55号》和COSO的《内部控制—一整体框架》这两个研究报告均把董事会及其对待内部控制的态度认定为内部控制的控制环境,由于董事会是现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所以很多人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的环境要素,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
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也是值得商榷的首先,根据哲学环境论的有关知识,环境是与主体相对应并外在于主体的如果将两者的关系定义为环境论,那么就意味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没有重叠和交叉的主体其次,环境论降低了公司治理对于内部控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按照哲学内外因理论,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外因只起一定的促进作用环境作为非决定性的外部影响因素,其需要通过内部因素的转化才能起作用这样人们就会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及其意义缩小最后,环境论也忽视了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或者说没有看到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具有一定的反向促进作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并非完全独立,存在着联系与区别因此,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不是主体与环境的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包含、相互融合的关系2、离开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就没有完整性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才能保证不同层次控制目标的一致性,只有从源头实施内部控制,才能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治理不能很好地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则企业管理当局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改进内部控制,再好的内部控制也无法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不能割裂,需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治理路径之上。
两权合一时,股东和股东会直接实施内部控制;两权分离时,利益相关者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间接控制,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设计监控制度,考核、评价经理层绩效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才能保证不同层次控制目标的一致性;只有从源头实施内部控制,才能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能够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维护某一类或少数利益相关者的权益3、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从公司治理角度认识内部控制,是正确认识内部控制的本质、发挥内部控制作用的前提,企业内部控制内涵和外延得以升华正是内部治理结构作用的结果内部控制是在公司治理解决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之间的权、责、利划分之后,作为经营者的董事会和经理为了保证受托责任的履行,而做出的主要面向次级管理人员的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如果内部控制失效,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的经营者就无法进行正确的决策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确保公司管理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董事会行使控制权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有利于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利益,实现共同治理。
在我国,事实上企业控制权相当大程度转移到管理者手中,良好的内部控制是公司法人主体正确处理各个利益相关者关系、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总之,如果内部控制不能与公司治理兼容,将导致治理成本骤增;如果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留下的空间将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由此可能演变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顽疾六、 企业的演进从企业制度的发展历史看,它经历了两个发展时期一一古典企业制度时期和现代企业制度时期古典企业制度主要以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为代表,现代企业制度主要以公司制企业为代表一)业主制企业业主制也称单一业主制,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企业制度形式,也是企业组织最传统、最简单的形式业主制企业也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它只有一个产权所有者,企业财产就是业主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出资者就是企业主,拥有完整的所有者权利,掌握企业的全部业务经营权力,独享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和独自承担所有的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负有完全的偿付责任(即无限责任)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全凭企业主的个人资信对外进行业务往来业主制企业的主要特点有:个人出资,企业的成立方式简单;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储蓄、贷款等,但不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社会集资;承担无限责任;企业收入为业主收入,业主以此向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寿命与业主个人寿命联系在一起。
业主制企业的优点有:企业建立与歇业的程序简单易行,企业产权能够较为自由地转让;经营者与所有者合一,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是完全重合的;经营者与产权关系密切、直接,利润独享,风险自担,经营的保密性强业主制企业的缺点包括无限的责任、有限的规模以及企业的寿命有限二)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创办的企业通常这种企业也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主要特点与独资企业基本相同合伙制企业所获收入应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并以此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分为一般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类在一般合伙制企业中,所有的合伙人同意提供一定比例的工作和资金,并且分享相应的利润或分担相应的亏损;每一个合伙人承担合伙制企业中的相应债务;合伙制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也可以是正式文字协议有限合伙制允许某些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每人在合伙制企业的出资额;有限合伙制通常要求至少有一人是一般合伙人,且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管理合伙制企业的费用一般较低,在复杂的准备中,无论是有限还是一般合伙制,都需要书面文件,企业经营执照和申请费用是必需的一般合伙人对所有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仅限于负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责任,如果一个一般合伙人不能履行他或她的承诺,不足部分由其他一般合伙人承担。
当一个一般合伙人死亡或撤出时,一般合伙制随之终结,但是,这一点不同于有限合伙制对于一个合伙制企业,在没有宣布解散的情况下转让产权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所有的一般合伙人必须一致同意无论如何,有限合伙人可以出售他们在企业中的利益合伙制企业要想筹集大量的资金十分困难,权益资本的贡献通常受到合伙人自身能力的限制;对合伙制的收入按照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控制权归属于一般合伙人;重大事件,如企业利润的留存数额,通常需要通过多数投票表决来确定三)公司制企业1、公司制的概念及其特点公司制企业又叫股份制企业,是指由一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公司制企业的主要特点有:筹资渠道多样化,公司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股权融资,也可以向银行贷款或者发行公司债券进行债权融资;承担有限责任,所有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净收入拥有所有权;企业经营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2、现代公司的产生现代公司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4~15世纪,当时在欧洲国家出现了一些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经营的组织形式,经营收入按事先的约定进行分配。
经营失败时,委托人只承担有限责任15世纪末,随着航海事业的繁荣和地理大发现的完成,迎来了海上贸易的黄金时代1600年,英国成立了由政府特许的、专司海外贸易的东印度公司,这被认为是第一个典型的股份公司到17世纪的时候,英国已经确立了公司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司已成为一种稳定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最早在欧洲兴起的股份公司制度是一种以资本联合为核心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是从业主制、合伙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全新的企业制度形式它有一些优于古典企业的地方:一是股份制企业筹资的可能性和规模扩张的便利性;二是降低和分散风险的可能性,由于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且可以转让股票,因此对投资者特别有吸引力:三是公司的稳定性,由于公司的法人特性,股份公司具有稳定的、延续不断的生命,只要公司的经营合理、合法,公司就可以长期地存在下去公司制企业的产生与发展,对自由竞争的经济发展,尤其对市场效率的提高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业主制、合伙制企业经济上的局限性业主制与合伙制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仅受到来自财力不足方面的限制,这种限制包括无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活动,也包括承担高风险的事业经营,更受到其“自然人”特性的制约虽然财产可以由家族世袭,但是家族世袭并不能解决企业的持续存在和长期发展的问题。
另外,市场的扩大和生产、经营技术的复杂化,越来越需要专业化的职业经营者而股票市场交易的延展,使众多零星小额资本能不断加入经济活动的行列,因此,公司制首先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其次,以法人身份出现的公司制企业,使企业不再受到“自然人”问题的困扰;最后,专业化的企业经营者的加入,适应了变化和复杂化的经济形势3、公司制的类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形式,此外还有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在我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本书中的所谓公司治理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代表七、 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治理”意为统治、掌;在经济活动中,一般含有权威、指导、控制的意思。
公司治理”是英文的直译,日本称之为“统治结构”,我国有人将“公司治理”的英文翻译成“公司管治”“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督导机制”等狭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力与责任关系;广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指企业中关于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一)公司治理产生的背景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首次提到“公司治理”问题,这是公司治理研究的源泉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公司治理财务报告》正式出现了“公司治理”这一术语,即公司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如何分配其实,公司治理中所研究的基本问题早已存在于经济与管理实践中,已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其每一步发展往往都是针对公司失败或系统危机做出的反应如1720年英国发生南海公司泡沫,这一事件导致了英国商法和实践的革命性变化;1929年,美国的股市大危机使美国在其后推出了证券法2001年,美国安然事件爆发后,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公司治理失败的案件往往都是由舞弊、欺诈或不胜任等引起的,而这些事件又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改进。
公司治理持续的演进造就了今天的各种与公司治理有关的法律、管制措施、机构、惯例,甚至还有市场等1、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公司治理是伴随公司制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的公司制企业与由所有者自己管理的传统型企业的明显区别在于:在公司制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他们所选定的代理人,即职业经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职业经理人无法被所有者完全控制于是便存在着一种风险,即代理人有可能出于私利而选择有利于自身而不是有利于股东的行为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指出:“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打算,而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则纯是为自己打算所以,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这样,疏忽和浪费,常成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端这是最早提出的由经营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不一致而引起的代理问题20世纪20年代以前,由于代理的缺陷问题还不突出,因此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一方面,当时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形式是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这两种企业形式中,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完全或基本一致,不会产生任何分歧,从而治理问题也就不会存在;另一方面,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原先的所有者仍然拥有该企业的控股权,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仍可得到顺利的贯彻实施。
以美国为例,近代企业家如摩根、洛克菲勒、卡耐基等,不仅拥有摩根银行、标准石油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等大型企业的大量股票,而且还积极参与其经营管理,使之坚持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即使在现代,这样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如盖茨、戴尔,至今仍分别保持着他们各自开创的微软公司和戴尔电脑公司的最大股东和主要决策者的身份多年来,这两家公司一直在《财富》《福布斯》《商业周刊》等美国权威杂志的“公司排名”中名列前茅然而,所有者直接控制公司毕竟不是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主流,尤其是大规模的公司制企业,所有者更是远离企业,这在客观上为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的利益提供了可能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美国,这种可能不仅成为现实,而且已经相当突出这种控制形态被称为“管理者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经济学家开始研究所有者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管理者行为的问题,只是当时尚未直接采用“公司治理”这一词汇20世纪60年代以后,经营者支配公司的情况进一步加剧在美国,60年代初,经营者支配公司的资产占200家非金融企业总资产的85%;在日本,1970年303家最大非金融公司的50%及29家最大金融机构的90%被经营者支配;在英国,1975年最大的250家公司中有43.75%被经营者支配;在德国,1971年最大的150家制造业和商业企业中有52%被经营者支配。
在这些公司的董事会中,经理人员占了多数,不少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同时又坐上了董事长的宝座,受聘于公司所有者的管理者反过来控制了公司,导致因偏离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而造成的各种弊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公司到底被谁控制,所有者抑或经营者?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拉开了有关公司治理问题讨论的序幕;80年代,英国不少著名公司的相继倒闭以及随后出台的一系列公司治理准则,则把公司治理问题推向全球,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2、两权分离两权分离只有持续存在而非暂时的,公司治理才有存在的意义20世纪30年代开始出现的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发了理论界对公司治理的关注伯利与米恩斯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1932)一书对所有者主导型企业和经理主导型企业做了区分,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理论,从而为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代理理论奠定了基石,引起了人们对股份公司存在的代理问题可能引起公司管理效率缺失的怀疑他们说:“在所有权充分细分的情况下,经营者持有的股份即使无足轻重,它也会因此成为自我永存的实体20世纪60年代前后,鲍莫尔和威廉姆森等人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模型,这些模型的共同点是以经理(管理者)主导企业为前提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钱德勒在其颇有影响的著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中的经理革命》中通过分部门、行业的具体案例分析,进一步描述了现代公司两权分离的历史演进过程。
伯利和米恩斯将两权分离的原因归结为股权分散化,如1929年美国最大规模的铁路公司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最大规模的公用事业美国与电报公司和最大规模的产业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的最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占已发行股票的比例分别是0.34%、0.7%和0.9%即使综合铁路公司前20大股东1929年的全部股份数,也只占全体的2.7%,电报公司的这一数字为4.0%,钢铁公司的这一数字为5.1%随着股份的分散化,两权分离程度也在扩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在弱化本来股东可以通过行使投票权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表达其意志,然而股份公司的成长以及股份的分散化使得股东所拥有的直接投票权变成了委托投票权当股东的权力被削弱的时候经理人开始作为公司的实际决策者登上舞台,他们虽然不是公司的所有者,但是他们手中的控制权决定了公司的发展战略,控制权的增加扩大了经营者决策的灵活性同时,由于股份的分散化降低了股东的监督动力,无论公司的经营者多么无能或腐败,那些拥有少数股份的股东像潜在集团的任何成员一样,不会有动力对公司的经营者发难在日本和德国,法人相互持股是公司股权结构的一大特点在日本,不少交叉持股是发生在同一个集团内部的不同法人之间。
法人间相互持股并不以经营者对股东更负责任为要旨,而是旨在加强各法人间的联系总之,无论是日本和德国(以下简称“日德”)的法人相互持股,还是英国和美国(以下简称“英美”)的机构投资者,都不可能消除两权分离的状况,即公司经营者控制所存在的风险两权分离是持续存在的,公司治理也就成了公司发展中的必然选择二)公司治理产生的动因公司治理问题早已存在,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1、经理人的高薪引起了股东和社会的不满据统计,1957年整个美国只有13个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年薪达到40万美元;到1970年,财富500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的平均年薪是40万美元;到1985年,美国大公司执行董事的年薪基本都在40万~67万美元:1988年美国300强公司CEO的平均年薪是95.2万美元;到1990年,《商业周刊》调查中的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平均工资和奖金达到120万美元,如果加上股票期权和其他长期薪酬计划的收入,平均总薪酬则达到195万美元LucianBebchuk与JesseFried在哈佛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没有业绩的薪酬:高管报酬未实现的许诺》中,列举了很多企业的例子,指出美国企业的CEO没有任何财务风险,不管企业业绩好坏,始终获得令人咂舌的薪水。
在英国,《金融时报》发布的数据显示,富时100指数成份股公司首席执行官的总收入,1999年为英国全职员工收入中位数的47倍,2009年跃升至88倍据英国研究机构“收入数据公司”2011年10月底发布的数据,过去的一年中,构成伦敦金融时报100指数的公司董事收入平均增长了49%,其中奖金平均增加了23%,从2010年的73.7万英镑增至90.6万英镑,而且这些上涨都与公司的业绩毫无关系2、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机构投资者对待公司治理的态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一逐渐从消极的间接治理向积极的直接治理转变,西方学者将此称为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股东进一步法人化和机构化的趋势,使得英美国家股东高度分散化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养老金和共同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股份到90年代末,在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美国1000所规模最大公司的60%股权,而在其中三分之二的公司内,他们更集体持有超过50%的股权在英国,差不多75%的英国股票皆由机构投资者持有,其中三分之一由退休基金持有由于资产规模大,持股比例高,机构投资者卖出股份(用脚投票)会导致市场的剧烈震荡。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选择只能是继续持有股票,而相对长期地持有股票就不能不对公司业绩的持续下滑做出反应,否则将进一步损害其利益因此,“用脚投票”改为“用手投票”,积极介入公司治理是机构投资者的必然选择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改变了企业的权力结构,同时导致了西方国家治理结构的革命性变革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投资者资本主义”将替代“经理资本主义”3、恶意收购对利益相关者的损害20世纪80年代,美国掀起了一股兼并收购的浪潮在这一浪潮中,股东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接受并购协议,损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种股东接受“恶意收购”的短期获利行为,往往是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相违背的一个企业在发展中,已经建立起一系列的人力资本、供销网络、债务关系等,这些安排如果任意被股东的短期获利动机所打断,必将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率在这一背景下,美国许多州从80年代末开始修改公司法,允许经理对比股东更广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从而给予了经理拒绝“恶意收购”的法律依据,因为尽管“恶意收购”给股东带来暴利,但它损害了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4、公司丑闻案件是引发各国公司治理改革的直接动力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不少著名公司如蓝箭、克拉罗尔、波莉、佩克等相继倒闭,引发了英国上下对公司治理的讨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人们对东亚的公司治理模式有了清楚的认识;2001年以安然、世界通信、施乐事件为代表的美国会计丑闻又暴露了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重大缺陷;2008年,法国兴业银行重大诈骗案件,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等公司轰然倒下,显示了风险管控的缺失。
为什么不少声势浩大的公司悄然倒闭关门?为什么近来各种股东诉讼案件的数量大增?伴随着诸多知名公司(包括我国的银广夏、蓝田股份、三鹿公司和万福生科等)丑闻的接连被披露,如何加强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课题在惨痛的教训刺激下,各国整个管理领域对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的需求日益强烈5、投资者投资对象的选择投资对象是指投资者准备投资的证券品种,它是根据投资收益目标来确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无法满足某一特定市场内的所有投资者,至少无法让所有投资者得到同样的满足国际著名的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2001年发表的一份投资者意向报告表明:四分之三的投资者表示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公司治理与该公司的财务指标一样重要;80%的投资者表示,他们愿意出更高的价钱去购买公司治理好的公司的股票;在财务状况类似的情况下,投资人愿意为“治理良好”的亚洲企业多付20%~27%的溢价,愿为“治理良好”的北美企业多付14%的溢价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司治理状况往往比单纯的财务指标更重要6、新型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公司治理模式是公司制度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在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家族模式3种主要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出现新型公司治理模式。
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事实上是一场治理危机,人们开始研究东亚公司的治理模式转轨经济国家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又促使人们探讨内部人控制模式内部人控制是在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即内部人手中,股东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八、 内部控制演进过程总结从内部控制概念及理论演变的过程上分析可以推断出以下几点1、内部控制的目标范围由小到大,目标层次由低到高早期的内部牵制关注于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以防弊为主要目标而制度二分法及结构分析法则在此基础上把内部控制目标延伸到了提高业务效率,促进经营方针、组织计划的贯彻,以防弊和兴利为共同目标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则明确提出了内部控制为经营效率、财务信息可靠、遵循性三个方面提供合理保证ERM框架将目标分为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及遵循性目标四种类型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基础上增加了战略目标,并将报告目标扩展为企业所有对内和对外报告ERM框架明确提出终极目标为增加利益相关者的价值由此可见,内部控制目标日益扩展,层次由管理的业务层上升到自战略层而下的整个管理过程。
2、内部控制的架构由一维的扁平结构演变为三维的立体架构制度二分法将内部控制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这是一种简单的“扁平式”的分类内部控制结构首次提出了“结构”的概念,认为内部控制由三个要素组成了一个三角结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在此基础上丰富了要素,并且明确了要素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ERM框架则提出了立方体的三维结构四个目标代表水平面,八个要素代表垂直面,企业整体层、部门、经营单元及附属公司代表纵深面3、内部控制要素由模糊变为清晰且细化内部控制结构首次提出了构成要素,包括控制环境、控制程序及会计制度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扩大了要素内容,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监控以及信息与沟通五大要素,提出了许多之前没有包括的要素,如风险评估及监控ERM框架对整合框架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监控八个要素4、内部控制与公司管理的边界越来越融合从内部控制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到,内部控制从公司管理的职能之一演变为与公司管理逐渐融合传统的内部控制职能中,内部牵制承担的是控制的一小部分职责,内部会计控制在保护财产安全及财务信息可靠方面发挥控制职能,内部管理控制则注重于与组织计划的相符以及业务效率等方面。
演变后的内部控制结构首次提出了控制环境的要素,在控制环境中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思想及经营作风,已涉入战略管理的层次,只是被动反映其静态内容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除此以外提及的风险评估要素,要求识别对组织目标能产生影响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其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对以风险为导向的战略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初探ERM框架则全面反映了公司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从战略目标设定时考虑风险一直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以及具体的控制活动,该框架隐含的控制已和公司管理相融合,涉及公司管理的所有层次,控制与管理的职能和界限已经模糊九、 内部控制的起源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河中,早已融入了内部控制的基本思想根据史料记载,远在公元前3600年前的美索不达米亚文化时代,就存在着极简单的内部控制实践例如,古埃及在法老统治时期,就设有监督官负责对全国各级机构和官吏是否忠实履行受托事项、财政收支记录是否准确无误等加以监督但是,由于社会生产力处于手工劳动阶段,技术水平低下,交通不便,人与人之间社会联系的成本高、有效性低,经济组织和社会活动一般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规模小、结构简单因此,当时的管理是建立在个人观察、判断和直观基础上的传统经验管理,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理论,也不可能提出“内部控制”的概念,这一时期的内部控制实践仅仅是人们无意识的行为。
15世纪末,借贷复式记账法在意大利出现自此开始对管理钱、财、物的不同岗位进行分离设立,并利用其钩稽关系进行交互核对这种方法直到19世纪末期,都还一直被认为是保证所有钱物和账目正确无误的理想牵制方法20世纪初期,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分离一些企业在非常激烈的竞争中,逐步摸索出了一些组织、调节、制约和检查企业生产活动的办法,即按照人们的主观设想,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以防范和揭露错误这种设想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无意识地犯同样错误的可能性很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地合伙舞弊的可能性也大大低于单独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舞弊的可能性这个时期的内部控制主要以差错防弊、保证资产安全为目的,以钱、财、物三分管为主要控制理念按照这种设想建立起来的会计工作制度,就是内部牵制制度从内容上看,内部牵制主要包括四项职能:实物牵制,如把保险柜的钥匙交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保管,这样如果不同时使用两把以上的钥匙,保险柜就无法打开;物理牵制,如仓库的门不按正确的程序操作就打不开,甚至还会自动报警;分权控制,如把每项业务都分别由不同的人或者部门去处理,以预防舞弊或者错误的发生;簿记控制,如定期将明细账和总账进行核对。
作为一种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几乎不涉及信息的真实性和工作效率的提高问题,因此,其范围和管理作用都比较有限到20世纪40年代末期,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空前提高,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股份有限公司迅速发展,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企业迫切需要在管理上采用更为完善、有效的控制方法为了适应股份日益分散的实际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西方国家纷纷以法律的形式要求企业披露会计信息,这样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传统的内部牵制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上述企业管理和会计信息披露的需要,现代意义上的内部控制的产生已经成为一种必然十、 信息披露机制(一)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证券市场特性与上市公司特性在证券法律制度上的反映。
世界各国证券立法无不将上市公司的各种信息披露作为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信息披露制度源于英国和美国英国的“南海泡沫事件”导致了1720年“诈欺防止法案”的出台,而后1844年英国合股公司法中关于“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首次确立了强制性信息披露原则但是,当今世界信息披露制度最完善、最成熟的立法在美国它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最初源于1911年堪萨斯州的《蓝天法》1929年华尔街证券市场的大阵痛,以及阵痛前的非法投机、欺诈与操纵行为,促使了美国联邦政府1933年的《证券法》和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的颁布在1933年的《证券法》中美国首次规定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这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信息披露制度二)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自愿的信息披露被定为规定的最低限度之上的任何信息披露改进信息披露会带来透明度的改善,而透明度则是全球公司治理改革的最重要目的之一1、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中的基本作用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中的基本作用为:提高和改进信息披露,可以使公司向股东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有效节约代理成本没有结构化的信息披露体系,尤其是财务报告,股东很难得到所投资的公司可靠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只要能够保证公司相关信息被充分披露,股东就可以很好地监督公司的管理会计和审计部门是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体系的基本要素在公司治理中,会计信息披露是监管公司与管理层契约的核心,成为约束管理层行为的必要手段2、信息披露对公司治理作用机制财务会计信息帮助股东监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层的作用机制,是通过公司绩效和管理层薪酬的直接联系实现的代理理论指出,减少代理问题的一种方法是要求股东以及其他资金提供者与公司管理层签订明确(或隐含)的契约,管理层按要求披露契约履行情况的相关信息,从而使股东能够评估管理层利用公司资源为股东及其他资金提供者利益服务的程度,进而实现监管作用三)信息披露制度的特征从信息披露制度的主体上看,它是以发行人为主线、由多方主体共同参加的制度从各主体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其的地位看,大体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他们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体,所发布的信息往往是有关证券市场的大政方针;第二类是证券发行人,他们是信息披露的一般主体,依法承担披露义务,是证券市场信息的主要披露人;第三类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他们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体,一般没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它们才履行披露义务;第四类是其他机构,如股票交易场所等自律组织、各类证券中介机构,它们是制定一些市场交易规则,有时也发布极为重要的信息,如交易制度的改革等,因此也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四)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真实、准确、完整原则真实、准确和完整主要指的是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性是信息披露的首要原则,真实性要求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必须是客观真实的,而且披露的信息必须与客观发生的事实相一致,发行人要确保所披露的重要事件和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完整性原则又称充分性原则,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在数量上和性质上能够保证投资者形成足够的投资判断意识准确性原则要求发行人披露信息必须准确表达其含义,所引用的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充分、客观、公正,信息披露文件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2、及时原则及时原则又称时效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期报告的法定期间不能超越;二是重要事实的及时报告制度,当原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时,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改和补充,使投资者获得最新真实有效的信息任何信息都存在时效性问题,不同的信息披露遵循不同的时间规则3、风险揭示原则发行人在公开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告书、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在有关部分简要披露发行人及其所属行业、市场竞争和盈利等方面的现状及前景,并向投资者简述相关的风险。
4、保护商业秘密原则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验信息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致使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属于商业秘密,应到受到保护发行人信息公开前,任何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泄露有关的信息,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商业秘密不受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的约束五)信息披露的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其中,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主要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事件包括:(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 监督机制(一)监督机制的概念监督机制是指公司的利益相关者针对公司经营者的经营成果、经营行为或决策所进行的一系列客观而及时的审核、监察与督导的行动公司内部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理是设计和安排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一般原理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制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和制约,也包括它们之间权力的相互制衡与监督二)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设计原理现代公司作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典型企业组织形式,其最大特点就是公司财产的原始所有者远离对公司经营者的控制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利益,现代公司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一套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这种权力的相互制衡实际上是权力的相互监督公司内部权力的分立、监督与制衡原理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作为财产的最终所有者的股东不能直接从事公司经营管理股东远离公司的直接治理而又不能不关心公司经营绩效,作为出资者表达其意志的公司权力机关—一股东大会的成立旨在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约束与监督,确保股东利益其次,股东大会在保留重大方针政策决策权的同时,将其他决策权交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行使,这样公司治理权力出现第一次分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力巨大,对内是决策者和指挥者,对外是公司的代表和权力象征。
当董事会将公司具体经营业务和行政管理交其聘任的经理人员负责时,董事会作为经营者的权力出现了分离,公司权力出现了第二次分工董事会为了保证其决策的贯彻,必然对经理人员进行约束与监督(包括罢免经理人员),防止其行为损害和偏离公司的经营方向最后,尽管董事会拥有任免经理层的权力,但经理层的权力一旦形成,可能会事实上控制董事会甚至任命自己为董事长或CEO此外,还可能存在董事与经理人员合谋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有些公司成立了出资者代表的专职监督机关一监事会,以便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全面的、独立的和强有力的监督三)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主要内容1、股东与股东大会的监督机制(1)股东的监督股东的监督表现为“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两种形式用手投票,即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投票否决董事会的提案或其他决议案,或者通过决议替换不称职的或者对现有亏损承担责任的董事会成员,从而促使经理层人员的更换用脚投票,即在预期收益下降时,通过股票市场或其他方式抛售或者转让股票股东的监督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股东的极端分散性使得众多中小股东的个人投票微不足道,任凭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另一方面,由于众多小股东从证券市场获取信息成本高昂,他们往往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报告不够关心,“用脚投票”时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2)股东大会的监督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监督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监督,理论上说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性但是,股东大会不是常设机关,其监督权的行使往往交给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或者部分地交给董事会,仅保留对公司经营结果的审查权和决定权具体地说,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董事、经理的监督表现为:选举和罢免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对玩忽职守、未能尽到受托责任的董事提起诉讼;对公司董事会经理人员的经营活动及有关的账目文件具有阅览权,以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此即知情权和监察权;通过公司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2、董事会的监督机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实际上是代理与被代理、被委托与委托关系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常设机构,而股东大会只是在特定时间召开,也就是说,股东大会只有在特定时间才会行使权力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董事会委托经理、副经理等具体执行公司日常管理事务董事会所做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董事会的监督表现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表现为一种制衡关系,其通过行使聘任或者解雇经理层人员、制订重大和长期战略来约束经理层人员的行为,以监督其决议是否得到贯彻执行以及经理人员是否称职。
但由于董事只是股东的受托人,有些董事本身是股东,而有些董事不是股东,而且由于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分享经营权,因此可能存在董事人员偷懒,或与经理人员合谋损害股东利益等问题因此,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是有限度的3、监事会的监督机制监事会是公司专事监督职能的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监事会以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为监督对象监事会可以进行会计监督和业务监督,可以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议,以便了解决策情况,同时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一般认为,监事会的监督机制具体表现在:通知经营管理机构停止违法或越权行为;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审查文件账册,并有权要求董事会提供情况;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向股东大会报告;当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一般是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从理论上说(也有国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