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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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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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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1.3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为GB 16410《家用燃气灶具》中规定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包括液化石油气型、天然气型和人工煤气型家用燃气灶具三个单元 2 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组织或配合组织向企业宣讲《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指导各审查组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审查;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组织或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审查部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6号 电 话:022-83711026 总机:022-83711022、83711023传 真:022-83717080 邮政编码:300384联 系 人:王 启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2.5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6号 电 话:022-83711028 总机:022-83711118、83711022、83711023转传 真:022-83717080 邮政编码:300384联 系 人:刘彤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辽宁省沈阳皇姑区宁山东路7号 电 话:024-86226336 024-86222627传 真:024-86226336 邮政编码:110032联 系 人:毕智涛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电 话:025-6511130传 真:025-6608930 邮政编码:210029联 系 人:汪东华企业可将所抽、封的样品送上述所批准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任一个检验机构。

3 企业取得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3.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3.2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见附件1);3.3 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3.4 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3.5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3.6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3.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4 申请和受理4.1 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4.1.3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应该做的提供家用燃气灶具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由审查部留存) 4.2 申请和受理程序4.2.1企业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中“产品名称”一栏填写“家用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产品规格。

例如:产品名称:家用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 规格型号:JZ20Y2-A、JZ12T2-A和JZ5R2-A 4.2.2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4.1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4.2.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4.2.4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 4.3无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企业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4.4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4.4.1 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经济联合体也可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在申请时注明,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都取得了生产许可证或经审查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时,经济联合体方可取证,只有以经济联合体的名称出厂的产品,方可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由经济联合体分别和每一个分公司(生产厂、点)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持经济联合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该经济联合体的证明),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由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其全部的分公司及生产厂、点在申请时注明,全部分公司及生产厂、点都必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证,其产品可以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4.4.2 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除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外,还应填写《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见附件8)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5.1 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1.1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5.1.2 审查组应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专家组成,并请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参加; 5.1.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5.1.4 审查组成员一般为2-4人 5.2 现场审查5.2.1 审查部自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5.2.2由审查部确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企业 5.2.3 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3天 5.2.4 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按《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要求》(见附件5)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组长应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 5.2.5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企业报告审查情况对现场审查合格企业中所存在的问题,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查部提交整改报告5.2.6 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企业,如不接受或不配合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应按不合格处理 5.2.7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审查部应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6 产品抽样与检验 6.1 对于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现场审查同时,根据《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见附件6)抽样,并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

审查组应对抽样过程的真实性负责6.2 企业应在封样后15日内将样品送(寄)至检验机构 6.3 检验机构在收到企业送交的抽样产品后,应确保产品检验活动符合《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并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分别由审查中心、审查部和企业各留存一份检验机构应对检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6.4 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的企业,如不接受或不配合产品检验应按不合格处理6.5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审查部应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7 审定与发证7.1 证书填写方式:家用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7.2 审查部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申证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7.3 审查部应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申证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按全许办[2002]60号文的有关要求,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请书(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原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原件一份)、产品检验报告(原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7.4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审查部汇总的合格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7.5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定 7.6 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公告 7.7 经审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审查部 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8.1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和无证查处8.2 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8.3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由审查部提出重新检验和评审方案,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并组织补充审查8.4 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包括改建、改制、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审查部,并由审查部组织重新进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后,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

8.5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将更名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6 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登报声明,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将报刊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7 获得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XK00-005-其中,XK表示生产许可证标记,00表示行业编号,005表示产品编号,表示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8.8 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他人使用8.9 销售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企业,应保证所出售的产品已获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8.10 参加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违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9 收费办法 9.1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 9.2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9.3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4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5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9.6由企业按照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496号《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 9.7 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10 附则 10.1 本实施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号文批准正式实施10.2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即行作废 附件1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1、 产品标准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第一号修改单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第二号修改单2、 重要零部件标准 在《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有关附件中所提到的“重要零部件”包括:钢化玻璃面板、旋塞阀总成、脉冲点火器、熄火保护装置和电磁阀钢化玻璃面板:《家用燃气灶具用涂层钢化玻璃面板》(报批稿)旋塞阀总成 :CJ/T 3072-1998《家用燃气器具旋塞阀总成》脉冲点火器 :QB/T 2365-98《家用燃气用具脉冲点火控制器通用技术要求》 CJ/T 3074-199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熄火保护装置:CJ 30-1999《热电式燃具熄火保护装置》(原GB 12203-90 同名国家标准)电 磁 阀 :CJ/T 132-200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自动燃气阀》 QB/T 2278.2-9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自吸电磁阀》3、 专业技术标准GB/T 13611 《城市燃气分类》GB/T 16411 《家用燃气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GB 12202 《燃气沸水器》CJ 3062 《燃气燃烧器具使用交流电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2206 《城市燃气热值测定方法》GB 12207 《城市燃气相对密度测定方法》GB 10410.1 《人工煤气组份气相色谱分析法》GB 10410.2 《天然气常量组份气相色谱分析法》GB 10410.3 《液化石油气组份气相色谱分析法》CJJ 12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GB 16914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 17905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4、 相关标准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GB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附件2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1、企业应必备的家用燃气灶具重要零部件生产设备本附件中所提到的家用燃气灶具“重要零部件”包括:钢化玻璃面板、旋塞阀总成、脉冲点火器、熄火保护装置和自吸式电磁阀。

1.1 钢化玻璃面板应必备磨边设备、钻孔设备、切割设备1.2 旋塞阀总成 旋塞阀总成根据产品功能分为普通型和安全型(带熄火保护功能)两个系列应必备装配流水线、精密机床、机械加工机床1.3 脉冲点火器 脉冲点火器根据产品功能分为普通型和安全型(与电磁阀或热电偶配套使用)两个系列应必备焊接设备、切脚设备、产品老化设备、流水生产线 1.4 熄火保护装置 熄火保护装置根据产品结构分为单线圈和双线圈两个系列应必备机械加工机床、研磨设备、热处理设备、表面处理设备、焊接设备、装配流水线、工艺装备(刀具、量具、夹具、辅具)1.5 自吸式电磁阀应必备机械加工机床、研磨设备、热处理设备、自动绕线机、装配流水线、工艺装备(刀具、量具、夹具、辅具)家用燃气灶具生产企业如向供应商采购上述一种或若干种重要零部件,则不需要具有相应重要零部件的必备生产设备但在选定该供应商作为本企业该种重要零部件的合格供应商时,应要求其具有上述相应重要零部件的必备生产设备2、企业应必备的家用燃气灶具整机生产设备2.1手动或自动装配流水生产线2.2企业必须具有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燃气供应,并且能够满足生产所需供气量要求。

2.3企业必须具有成品抽样检验所需要使用的燃气供应装置-配气装置液化石油气可由当地提供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必须由配气装置进行配气;检验用气必须保证一定的精度(配制燃气与标准燃气的华白数、燃烧势偏差 5%),并且必须能够满足检验能力的要求;企业应具有界限气的配制能力 附件3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检验仪器1、企业应必备的家用燃气灶具重要零部件装配前检验用仪器重要零部件名称检验项目所需检验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准确度钢化玻璃面板结构尺寸塞尺--游标卡尺0~300mm0.02mm钢板尺0~1000mm0.5mm耐重力冲击金属块1800g-耐重力冲击试验装置--耐热冲击金属锡500g 、232℃熔化旋塞阀总成气密性气密检漏仪满足需要-脉冲点火器基本参数毫安表―精度0.5级直流电压表―精度0.5级熄火保护装置气密性气密检漏仪满足需要-开、闭阀时间秒表30min0.2s自吸式电磁阀气密性气密检漏仪满足要求-开阀电压、开阀保持电压、释放电压自吸阀性能测试仪满足要求-2、企业应必备的家用燃气灶具成品抽样检验用仪器序号用 途(检验项目)仪器设备名称种 类 及 规 格种 类规格、量程准确度1室温和燃气温度温度计-0~50℃0.5℃水 温-0~100℃0.2℃2大气压力测定大气压计动、定槽式水银气压计或:空盒式气压计81kPa~107kPa0.1 kPa3燃气压力U型压力计或压力表-0~5000Pa10Pa4时 间秒表--0.1s5质量衡 器-0~15kg10g6燃气流量气体流量计湿式或干式满足实际使用需要0.1-0.2 L7燃气参数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或,热量计和燃气相对密度仪水流式热量计----8基本设备试验锅具铝制标准试验锅具(包括试验锅、搅拌器和环形烟气取样器),试验锅直径规格为22mm-36mm9噪 声声级计-40~120dB1 dB10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CO(CO2、O2)浓度测定仪红外气体分析仪或燃烧效率测定仪 CO 0~2000ppm CO2 0~15% O2 0~21%10ppm0.01%0.01%11气密性试验气体检漏仪---12玻璃面板耐热、耐重力冲击试验金属锡232℃熔化500g-圆钢饼质量1800g,直径120mm,底部圆角R10,表面光滑附件4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各检验过程的检验项目要求1、重要零部件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在本附件中所提到的“重要零部件”包括:钢化玻璃面板、旋塞阀总成、脉冲点火器、熄火保护装置和自吸式电磁阀。

1.1钢化玻璃面板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检验项目技术要求逐件检验产品标识产品应通过使用适当的标识(如标签、标记等)能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单位△耐热冲击应无破裂抽检耐重力冲击应无破裂抽检耐温差应无破裂,涂层面不变色、不脱落破碎状态1、 面板破碎后,整体基本无散落,目测无飞溅,碎片长度不得超过75mm;2、 用5050mm计数框计算碎片数应大于40块,碎片边缘应无刀刃状外观1、表面应无明显的划伤、爆边、色差、色斑、霉斑和针孔;2、印刷图案应字样清晰,不应有断线、毛边及锯齿形△结构尺寸1、 长、宽、孔径、孔距、对角线等外形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2、 弯曲度应符合标准规定抽检耐酸涂层面不变色、不脱落耐碱涂层面不变色、不脱落1.2旋塞阀总成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检验项目技术要求逐只检验产品标识产品应通过使用适当的标识(如标签、标记等)能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单位△性能要求气密性旋塞阀旋塞阀主体在4.2kPa压力下的内漏量和外漏量:<0.03L/hΔ截止阀旋塞阀主体以外的截止阀在4.2kPa压力下的内漏量和外漏量:<0.03L/h附加装置性能压电点火器点火率:≥90%抽检熄火保护装置开阀时间≤5s;闭阀时间≤30s耐丝扣拧进耐丝扣拧进试验后,气密性符合要求耐静态荷载耐静态荷载试验后,气密性符合要求耐用性反复操作30000次,气密性、操作力矩和附加装置性能符合要求耐振性振动30min后,气密性和操作力矩符合要求操作力矩小于1N.m或生产厂家标示值限位装置强度在5倍操作力矩下,限位装置无变形和损坏现象耐低温环境在-20℃2℃环境中放置24h后,气密性和操作力矩符合要求耐高温环境在生产厂家提出的高温环境中放置24h后,气密性和操作力矩符合要求结构要求自锁装置阀总成在开启时应有自锁措施旋转方向阀开启时应采用逆时针方向;关闭时应采用顺时针方向旋塞芯锥度旋塞芯锥度为1:4~1:7,芯与阀体由磨损造成的间隙应能用弹性件自动消除密封长度旋塞关闭状态时,阀芯与阀体之间的密封长度在圆周方向与母线方向应大于2.0mm限位装置阀总成在全开位置时应有限位装置1.3脉冲点火器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逐只检验1产品标识产品应通过使用适当的标识(如标签、标记等)能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单位。

Δ2基本参数工作电压范围0.7-1.1倍Δ工作电流(不带负载,单点火电极)≤150mAΔ放电周期≤400ms放电脉冲宽度≥12s输出高电压≥12kV放电距离≥5mmΔ放电频率额定电压>5Hz0.7倍额定电压>2Hz开阀延时时间热电偶式7~15s电磁阀式 5~10s安全闭阀时间≤10s3结构点火器工作时不得从其外壳向外放电Δ点火器工作时,高压放电电极对各输入、输出端子放点5秒,应无损坏采用火焰离子检测方式的点火器,当火焰检测电极短路、开路、漏电时,不产生影响安全性能的误动作点火器装配牢固,组件齐全,可触及部位不得有容易引起伤害的毛刺Δ4振动试验满足基本参数要求5冲击试验满足基本参数要求6强度试验紧固强度连接部分及外壳无裂纹及损伤导线连接强度满足基本参数要求7耐久试验满足基本参数要求8温度试验满足基本参数要求9湿热试验满足基本参数要求1.4熄火保护装置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检验项目技术要求逐只检验产品标识产品应通过使用适当的标识(如标签、标记等)能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单位△外观保护装置各焊点应牢固、整洁、美观,用手按动电磁阀的阀轴,不应有明显的摩擦阻力感△开阀时间≤5s△闭阀时间≤30s△耐久后开阀时间≤5s闭阀时间≤30s低温试验开阀时间≤5s闭阀时间≤30s气密性在10kPa的气压下,泄漏量应<0.03L/h高温试验开阀时间≤5s闭阀时间≤30s气密性在10kPa的气压下,泄漏量应<0.03L/h1.5自吸式电磁阀装配前检验项目要求检验项目技术要求逐只检验产品标识产品应通过使用适当的标识(如标签、标记等)能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单位。

Δ外观封阀面光滑平整Δ气密性内泄漏在4.2kPa 空气正压下,泄漏量应<0.07L/hΔ外泄漏在10kPa 空气正压下,泄漏量应<0.03L/hΔ拉拨强度无松脱、拉断现象开阀电压<1.7VΔ开阀保持电压<1.0VΔ释放电压>0.1VΔ线圈电阻动作线圈说明书规定值的+10%~-5%范围内保持线圈说明书规定值的+10%~-5%范围内保持电磁吸力应≥160g(去掉弹簧及密封垫)工作行程说明书规定值的0.2mm绝缘性能>5MΩ耐湿绝缘性能在402℃ 90~95%RH环境中放置72h后,绝缘电阻不小于1 MΩ应耐用性(30万次)内泄漏< 0.3L/h,其它性能应符合上述要求耐热性内泄漏< 0.3L/h,其它性能应符合上述要求耐寒性内泄漏< 0.3L/h,其它性能应符合上述要求每个部件在装配前必须进行规定项目的逐件(只)检验;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需要对某些项目进行抽样检验部件在初次选用前必须进行型式检验2、在制品过程检验(逐台检验)项目要求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在包装前应逐台检验下列各项:a、燃气管路系统气密性;b、各部件操作灵活性能;c、点火性能;d、燃烧稳定性能;e、外观及铭牌3、成品抽样检验项目要求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在销售前应抽样检验下列各项:a、燃气通路气密性;b、燃气消耗量(热流量);c、干烟气中CO浓度;d、燃烧、熄火噪声;e、电点火器(着火率及性能);f、熄火保护装置性能;g、热效率;h、玻璃面板耐热、耐重力冲击试验;i、包装。

家用燃气灶具应按照GB/T 2828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合格质量水平AQL为4.0,检查水平取S-1,按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验4、型式检验项目要求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及其第一、二号修改单上的全部检验项目43附件5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要求说 明1. 本办法适用于申领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评价2. 本办法具体按: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技术文件管理,四、采购质量控制,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文明安全生产,八、为顾客服务 共8章25条45款进行审查评价每一款的审查内容按“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结论进行评定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并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3. 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审查后,要填写本办法后面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项目汇总表》(表一),并对审查出的全部不合格项目(以款计)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再填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表二),其中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审查结论的确定原则是: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2.3测量设备、6.3出厂检验共4条6款为否决项目,不允许有严重不合格;同时,其它非否决项目(共21条39款)中(1)若无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超过8款;(2)或者若存在1款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超过5款,审查结论为合格否则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一、 质量管理职责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1.1组织领导1. 企业领导中应有人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 企业最高领导层应有一名专门负责质量工作的负责人,并对其职责权限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建立和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1、查有关文件(如任命文件和职责规定等)2、座谈有文件明确指定,且职权明确有文件,但职权不明确;或无文件,但能提供证据表明领导层中一人履行质量领导职权领导层中无人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2. 企业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且职权明确1、企业应设置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且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组织机构或人员2、各组织机构或人员的职责应明确1、查有关文件(如任命文件、职责规定和组织机构图等)2、座谈。

有文件明确指定,且职权明确企业有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但职权不明确,或文件规定不明确无机构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1.2方针目标1. 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和可测量的质量目标1、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可量化的质量目标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形成文件,经批准后贯彻实施查有关文件(文件化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以及正式批准手续等)制定了文件化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可测量质量方针和目标经过正式批准后实施制定了质量方针和目标,但质量目标难以测量;或虽制定了质量方针和目标,但未经正式批准未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贯彻实施1、应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各级人员必须知道并理解2、质量目标应在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分解 1、查宣贯记录2、查质量目标分解文件3、与各级人员交谈,了解其理解程度同时满足3条审查方法的要求审查方法中有一至两条不满足不满足各条审查方法的要求1.3管理职责1. 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1、企业应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质量活动应处于受控状态2、对重要的质量活动和关键岗位的工作应制定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或作业指导文件。

3、应明确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查质量手册2、查程序文件3、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文件4、查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文件规定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且明确规定了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质量体系文件编写正确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但职责、权限规定不明确,或有关质量体系文件编写不正确未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2. 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1、企业应通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质量体系的有效性2、应严格实施并纪录1、查质量体系审核记录2、查管理评审记录3、审核和评审之后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全部满足要求满足部分要求,但记录不全面未进行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工作二、生产资源提供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2.1*生产设施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 检查其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能否满足正常的生产要求能满足要求有缺陷,但不会严重影响正常生产不能满足要求的判为严重不合格。

2.2*设备工装1.企业必须具有实施细则附件2《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应必备的生产设备》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应具有实施细则附件2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按申证范围,现场检查企业是否具有附件2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必备生产设备齐全—必备生产设备不齐全的,判为严重不合格2. 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企业必备生产设备的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应能够满足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和设计生产能力的要求现场核实企业必备生产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能否满足生产合格产品和设计生产能力的要求能满足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判为严重不合格2.3*测量设备1、企业必须具有实施细则附件3《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应必备的检验仪器》中规定的必备的检验仪器企业必须具有实施细则附件3《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企业应必备的检验仪器》中规定的必备的检验仪器按申证范围,现场检查企业是否具有附件3中规定的必备的检验仪器 必备的检验仪器齐全的,判为合格—必备的检验仪器不齐全的,判为严重不合格2. 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和达到检定规程的要求,并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1、企业必备检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应能够满足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和设计生产能力的要求2、企业的检验仪器设备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计量校准,并进行校准状态的标识管理1、检查必备检验仪器是否符合附件3中规定的种类、规格和准确度要求,并核实其性能是否完好,能否满足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和设计生产能力的要求2、检查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计划和计量检定/测试证书,核实其是否计量检定合格,并处于计量检定有效期内同时检查计量器具的计量状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检验用配气装置和重要检验项目(如燃气参数和热效率等)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应操作熟练、计算准确能满足要求的判为合格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仪器操作有不符合要求的必备检验仪器不符合附件3中规定的要求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情况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仪器操作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判为严重不合格2.4人员要求1.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企业的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知晓自己的职责,并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与企业领导进行交谈,核实其对相关知识了解的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不太清楚和不够了解不了解实施细则和强制性标准对企业的要求。

2.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掌握必备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质量管理技能,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并具有一定的、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抽查5-10名(不足5名全抽)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座谈,或查阅有关档案文件和培训记录被抽查人员能较好掌握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被抽查人员不能较好掌握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被抽查人员基本不掌握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3.企业的工人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图纸和工艺文件等),并能熟练地操作设备1、企业从事关键生产工序、检验工序和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应能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技能和知识水平应满足本岗位工作的要求2、企业的培训和考核应形成制度,按计划进行,有关记录应予以保存1、检查培训考核计划、实施记录和考核记录2、提问3-5名员工,检查其是否明确本岗位的职责,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1、培训考核文件和记录齐全,且符合要求2、被提问的员工能正确回答问题,并能正确熟练地操作培训考核文件和记录不齐全、或被提问的员工不能正确回答,或操作不熟练未进行培训考核、或员工不会正常操作三、技术文件管理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3.1技术标准1. 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企业应具备和执行实施细则附件1中规定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和有关法规条例、规程、规范等,并应保证这些文件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2、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家用燃气灶具重要零部件(包括:钢化玻璃面板、旋塞阀总成、脉冲点火器、熄火保护装置和电磁阀,以下同)的用前检验标准或规程,其检验项目应符合实施细则附件4中的规定3、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过程检验(逐台检验)标准或规程,其检验项目应符合实施细则附件4中的规定4、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家用燃气灶具成品抽样检验标准或规程,其检验项目应符合实施细则附件4中的规定1、检查企业是否具有附件1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是否是有效版本2、检查是否制定了重要零部件用前检验标准或规程、产品过程检验(逐台检验)标准或规程和成品抽样检验标准或规程3、检查所制定标准的检验项目是否符合实施细则附件4中的规定完全符合审查方法中的三项要求基本符合审查方法中的三项要求,但有一定缺陷重要零部件用前检验标准或规程、产品过程检验(逐台检验)标准或规程和成品抽样检验标准或规程不齐全,或者其检验项目严重不符合实施细则附件4中的规定2. 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严于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所有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或规程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技术性能应符合或严于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其内容应包括标准或规程的适用范围、技术性能要求、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抽样规则、判定原则和不合格的处置方法等1、检查企业标准中主要性能指标的制定情况2、检查企业标准的格式和内容等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标准中主要指标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且其内容均符合要求企业标准中有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企业标准中有国家标准强制性项目的指标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或所制定标准的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3.2设计文件1.企业的设计文件应具有正确性,设计文件的绘制、标注、技术指标、编号、图面质量等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1、企业的设计文件应具有正确性,设计文件的绘制、标注、技术指标、编号、图面质量等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2、重要零部件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实施细则附件4中关于技术性能和质量要求的规定抽取产品的设计文件进行检查一般错误和缺漏项均不超过3处,且设计文件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该单元判为合格主要设计文件无批准签字,或一般错误或缺漏项中任一类差错超过3处,该单元判为一般不合格。

主要技术性能和质量要求低于规定的要求,该单元判为严重不合格2.企业的设计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必须齐全配套企业的设计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应齐全配套检查所有申证产品所涉及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齐全配套缺少部分一般零件的设计文件或图纸缺总装图、重要零部件图或文件3.企业的设计文件应具有统一性,企业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须完全一致企业的设计文件应具有统一性,企业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应完全一致抽查有关部门在用的任一规格产品图样(10-15份)抽查的图样完全一致,与实物也一致抽查的在用图样中,有3张以下不一致(含图样与实物不一致)抽查的在用图样中,有3张以上不一致,或图样与实物不一致3.3工艺文件1.企业应有各种工艺文件的明细表,并与实际工艺文件相符企业应具备生产所需的各种工艺文件,包括各种操作规程、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1.查工艺文件的明细表2.每单元抽取1-3个规格的工艺文件与工艺文件明细表对照检查有明细表,并与工艺文件相符无明细表,或明细表与工艺文件不符——2.企业的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1、关键质量控制工序(如重要零部件生产和检验工序、半成品检验工序等)应制定和执行作业指导文件。

2、企业的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抽在用的工艺文件(关键、特殊工序必抽)10-15份(不足10份的全抽)检查抽查的工艺文件正确、完整、一致,且签署、更改手续正确完备,该单元判为合格有部分被抽查的工艺文件中存在一定的错误,或签署不全,或更改手续不全,该单元判为一般不合格无关键、特殊工序的工艺文件,该单元判为严重不合格 3.4文件管理1. 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求 1、企业应对所有与质量体系要求和控制产品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的编制、审批、使用、更改、发放和回收进行控制,应制订符合要求的程序或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2、企业应加强文件和资料的标识管理,明确编号方法和状态标识1、检查文件管理制度2.分别在文件管理和使用部门各抽3-5种文件,查文件批准、有效性和修改情况,检查文件的标识情况,以验证文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满足审查方法要求文件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执行情况有一定缺陷未制定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管理混乱2. 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文件管理,有关记录应予以保存。

检查有关文件的发放和回收等管理记录有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记录符合要求无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或无文件管理记录—四、采购质量控制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4.1采购制度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控制制度企业应制定并执行符合本企业实际需要的有关原、辅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质量控制制度或程序,明确各职能部门或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查有关文件制定了采购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控制制度,内容齐全制定了采购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控制制度,内容不完善无采购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控制制度2.企业如有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1.是否制定了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2.该办法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查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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