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高温用可熔焊碳钢铸件标准规范

卷***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13.36KB
约8页
文档ID:127795126
高温用可熔焊碳钢铸件标准规范_第1页
1/8

ASTM A216  ASTM A 216/A 216M—04   高温用可熔焊碳钢铸件原则规范   1. 范畴   1.1 本原则合用于高温并能与其她铸钢件或锻钢件熔焊构成的阀门、法兰、管件或其他承压部件碳钢铸件   1.2 本原则涉及三种牌号钢材: WCA、WCB和WCC根据设计、使用工况、机械性能和高温特性来进行选择   1.3 本原则中分别采用英寸—磅制单位和SI国际单位制单位,国际单位制数值用括号表达两种单位制相应数值并不完全相等,因此,每种单位制必须独立使用两种单位制的混合使用也许导致与本原则不相符   2 引用原则   2.1 ASTM原则:   A 488/A 488M 钢铸件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人员资格评估原则   A 703/A 703M 承压部件钢铸件通用规定   A 985/A 985M 承压件用熔模钢铸件通用技术规定   E 165 液体渗漏探伤措施   E 709 磁粉探伤检测   2.2 阀门及配件工业制造商原则化协会原则:   SP 55 阀门、法兰、管件及其她配件用钢铸件(目测)   3 一般交货条件   3.1 除了熔模钢铸件,按本原则提供的的材料应符合A 703/A 703M原则的相应规定,涉及符合购买方在订单中规定的补充规定。

不遵循原则A 703/A 703M 规定也许会导致与本原则的不一致性万一本原则与原则A 703/A 703M发生冲突,应以本原则为根据   3.2 按本原则提供的熔模钢铸件应符合原则A 985/A 985M的规定,涉及购买方订单中的补充规定不遵循原则A 985/A 985M的规定将导致与本原则不相符如果本原则与原则A 985/A 985M发生冲突,应以原则A 985/A 985M为根据   4. 定单内容   4.1 询价和定单应涉及或规定如下内容:   4.1.1 用型模号码或图纸描述铸件(铸件图纸应注明尺寸公差);   4.1.2 钢牌号;   4.1.3 选择的原则规范;   4.1.4 铸件与否可使用熔模铸件措施等;   4.1.5 涉及验收原则在内的补充规定   5. 热解决   5.1 所有的钢铸件都应进行适合其设计和化学成分的热解决   5.2 除了规定要按补充规定S15供货外,铸件应以退火、正火或正火加回火状态供货   5.3 热解决应在铸件温度冷却到相变区域如下后进行   6. 温度控制   6.1 应当用温度计有效地控制热解决炉温   7. 化学成分   7.1 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的规定。

  表1 化学成分   成分(%)   元 素   WCA   UNS J02502   WCB   UNS J03002   WCC   UNS J02503   碳(C)   ≤0.251)   ≤0.302)   ≤0.253)   锰(Mn)   ≤0.701)   ≤1.002)   ≤1.203)   磷(P)   ≤0.04   ≤0.04   ≤0.04   硫(S)   ≤0.045   ≤0.045   ≤0.045   硅(Si)   ≤0.60   ≤0.60   ≤0.60   规定残留元素   铜(Cu)   ≤0.30   ≤0.30   ≤0.30   镍(Ni)   ≤0.50   ≤0.50   ≤0.50   铬(Cr)   ≤0.50   ≤0.50   ≤0.50   钼(Mo)   ≤0.20   ≤0.20   ≤0.20   钒(V)   ≤0.03   ≤0.03   ≤0.03   残留元素总量,最大4)   ≤1.00   ≤1.00   ≤1.00   1)规定的最高含碳量每减少0.01%,容许最高含锰量增长0.04%,直到其最大含量达1.10%为止。

  2)规定的最高含碳量每减少0.01%,容许最高含锰量增长0.04%,直到其最大含量达1.28%为止   3)规定的最高含碳量每减少0.01%,容许最高含锰量增长0.04%,直到其最大含量达1.40%为止   4)规定有补充规定S11时不合用   8. 拉伸性能规定   8.1 铸件所用钢材的拉伸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拉伸性能规定   WCA   WCB   WCC   抗拉强度 ksi[Mpa]   60-85[415-585]   70-95[485-655]   70-95[485-655]   屈服强度1) ksi[Mpa]   ≥30[205]   ≥36[250]   ≥40[275]   延伸率2)   (标距2in.[50mm])   ≥24%   ≥22%   ≥22%   收缩断面率   ≥35%   ≥35%   ≥35%   1)用0.2%残存变形法或载荷下0.5%伸长法测定   2)当用A 703/A 703M原则规定的ICI实验棒做拉伸实验时,标距与收缩断面直径之比为4:1   9. 质量   9.1 铸件表面应进行目测检查,应无粘砂、氧化皮、裂纹和热裂。

其她表面缺陷也应满足定单中规定的目测检查验收原则可用SP—55目测检查措施或其他目测检查原则来拟定表面缺陷和表面粗糙度与否符合验收原则目测检查不合格的表面缺陷应清除,并且应对由此产生的凹坑再进行目测检查来验证   9.2 当规定进行附加检查时,可以指定补充规定S4、S5和S10   9.3 铸件不容许被锤击、堵塞或浸渍等措施来制止渗漏   10. 补焊   10.1 应按A 488/A 488M规定的具有资格的焊工与焊接工艺来进行补焊   10.2 补焊应按用于检查铸件的同一原则进行检查当铸件生产规定有补充规定S4时,补焊处应按用来检查铸件的同一原则进行磁粉探伤检查当铸件生产规定有补充规定S5时,则对液压实验有泄漏的铸件进行补焊、或准备补焊处任何坑穴的深度超过20%的壁厚或1in.[25mm](取两者中较小值)的铸件的补焊、或任何准备补焊的坑穴大体超过10in2[65cm2]的铸件的补焊,都应采用检查铸件的同一原则进行射线探伤检查   10.3 对于深度超过壁厚的20%或1in.[25mm]的补焊,取两者之间的较小值,或面积超过大概10 in2[65mm2]的补焊或弥补水压实验缺陷而进行的补焊,都应去应力解决或焊后热解决。

去应力解决或热解决必须用经审定合格的措施进行   11. 核心词   11.1 碳钢,高温,承压部件,钢铸件   补充规定   如下补充规定只有在定单中规定期才被采用在原则A 703/A 703M中规定了购买方选用的原则化的补充规定清单那些一般被觉得适合同本原则一起使用的补充规定列于下面在购买方与制造方达到一致协商时,A 703/A 703M原则中的其他补充规定可与本原则一起使用   S1 未规定元素   S2 破坏性测试   S3 弯曲测试   S4 磁粉探伤检查   S5 射线照相检查   S10 焊接准备检查   S10.1 磁粉探伤或液体渗入探伤实验措施应按E 709或E 165   S11 碳当量   S11.1 当定单中有规定期,最大碳当量计算如下:   牌号 最大碳当量   WCA 0.50   WCB 0.50   WCC 0.55   S11.2 碳当量(CE)由下式来拟定:   CE=C+6Mn+155CuNiVMoCr++++   S15 淬火和回火热解决   S16 在皖基氢氟酸条件下使用碳钢铸件规定   S16.1 在正火热解决状态下提供铸件   S16.2 最大碳当量如下所示:   CE最大量   厚度不不小于等于1in.[25mm]的部分规定的最大量 0.43   厚度不小于1in.[25mm]的部分规定的最大量 0.45   S16.3 碳当量(CE)由下式来拟定:   CE=C+6Mn+155)+(+)++(CuNiVMoCr   S16.4 在热分析基本上最大钒和铌含量如下:   最大钒含量 0.02wt%   最大铌含量 0.02wt%   最大钒加铌含量 0.03wt%   S16.5 在热分析基本上铜和镍的总含量不超过0.15wt%。

  S16.6 最小碳含量为0.18wt%,最大碳含量将由适合牌号决定   S16.7 用来焊接修补的焊接消耗品属于低氢类型,E60XX电极将不被使用和焊接化学成果将作为基本金属相似的化学规定   S16.8 除原则规定的产品标志规定外,每个铸件应标记或标记“HF-N符号表白符合附加规定。

下载提示
相关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