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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球泡灯公司经理机构方案_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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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LED球泡灯公司经理机构方案LED球泡灯公司经理机构方案目录一、 公司简介 2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3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二、 产业环境分析 4三、 LED行业概况 4四、 必要性分析 5五、 项目简介 6六、 经理机构的地位 10七、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 15八、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 17九、 股东机构股东概述 19十、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28十一、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32十二、 董事会制度 35十三、 SWOT分析 43十四、 法人治理 49十五、 人力资源分析 60劳动定员一览表 60十六、 项目风险分析 62十七、 项目风险对策 64一、 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邱xx3、注册资本:103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3-11-127、营业期限:2013-11-12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8532.706826.166399.53负债总额3353.282682.622514.96股东权益合计5179.424143.543884.57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28433.7622747.0121325.32营业利润5815.724652.584361.79利润总额5246.424197.143934.82净利润3934.823069.162833.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34.823069.162833.07二、 产业环境分析初步预计,xx年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x%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xx%左右、xx%左右,城镇新增就业xx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小于xx%、xx%,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xx%以内。

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区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x%,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xx%以上和xx%以上,城镇新增就业xx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控制在xx%以内、xx%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xx%左右三、 LED行业概况LED是LightEmittingDiode的缩写,中文译为发光二极管,是一种新型半导体发光元件,其发光原理是基于半导体材料特殊的光电效应产生根据半导体材料的不同,可以制作发出不同波长的光,从而显示不同的颜色早期的LED光源发出的光颜色单一、发光效率较低,限制了LED的应用范围。

目前,随着材料和技术的发展,LED光色基本覆盖所有常见颜色,发光效率也极大提高,能够满足日常照明的亮度需求相比于其他主要光源,LED具有低电压驱动、低能耗、寿命长、体积小、响应快、颜色纯度高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显示屏和通用照明领域LED主要应用于各种需要照明光源的领域,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划分为通用照明(分为民用照明、商用照明、景观照明、交通照明等)、背光应用、汽车照明、数码产品显示屏和信号灯等四、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五、 项目简介(一)项目单位项目单位:xx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53.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5333.00㎡(折合约53.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58760.47㎡其中:主体工程36130.10㎡,仓储工程10091.1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5495.27㎡,公共工程7043.99㎡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12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项目提出的理由1、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

2、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六)建设投资估算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0899.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849.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62%;建设期利息226.3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8%;流动资金3823.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29%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6849.8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3717.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47.56万元,预备费484.47万元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393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30945.47万元,纳税总额3881.75万元,净利润6117.8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3.55%,财务净现值8319.08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5.28年。

2、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35333.00约53.00亩1.1总建筑面积㎡58760.47容积率1.661.2基底面积㎡19786.48建筑系数56.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292.912总投资万元20899.752.1建设投资万元16849.842.1.1工程费用万元13717.81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2647.562.1.3预备费万元484.472.2建设期利息万元226.382.3流动资金万元3823.533资金筹措万元20899.753.1自筹资金万元11659.643.2银行贷款万元9240.114营业收入万元393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30945.47""6利润总额万元8157.13""7净利润万元6117.85""8所得税万元2039.28""9增值税万元1645.07""10税金及附加万元197.40""11纳税总额万元3881.75""12工业增加值万元13223.60""13盈亏平衡点万元13417.05产值14回收期年5.28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3.55%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8319.08所得税后六、 经理机构的地位经理又称经理人,是指由董事会做出决议聘任的主持日常经营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在国外,经理一般由公司章程任意设定,设立后即为公司常设的辅助业务执行机关在传统公司法中,董事会一般被视为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它既负责做出经营决策,也负责实际管理和代表公司对外活动然而,现代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大多由股东组成的董事会已很难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需要广开才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选拔有专长、精于管理的代理人于是,辅助董事会执行业务的经理机构便应运而生公司设置经理的目的就是辅助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执行业务因此,有无必要设置经理机构完全由公司视自身情况而由章程决定,法律并不做强制性规定经理一般是由章程任意设定的辅助业务执行机关作为董事会的辅助机关,经理从属于董事会,他必须听从作为法题临务执,机关董事会的指挥和监督对于专属于董事会做出决议的经营事项,经理不得越俎代庖,擅自做出决定并执行经理的职权范围通常是来自董事会的授权,只能在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尽管经理在各国公司法中多为由章程任意设定的机构,但事实上在现代公司中一般都设置有经理机构,尤其是在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决策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中,经理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常设业务辅助执行机关。

而且,随着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不断加强,董事会的地位和职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主要权力逐渐由传统的业务执行向经营决策方面转变董事会可以决定股东机构权力范围外的一切事务,而公司的具体业务执行多由董事或经理去完成,经理的作用也越来越普遍地受到重视在董事会权力被不断扩大的社会背景下公司立法同样呈现出经理地位被不断强化的趋势因此,正确界定并处理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是公司立法与公司实践必须解决的问题既不能失去对经理的控制,使董事会形同虚设沦为经理的附庸,又不能事无巨细,都由董事会决定,使经理无所事事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是以董事会对经理实施控制为基础的合作关系其中,控制是第一性的,合作是第三性的在我国由传统企业领导体制向现代企业领导体制转换的过程中,需要重新审视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不仅要在股东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而且在公司经营阶层内部也要形成一定的分权与制衡机制,这也是我国的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过程中正在探索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现代公司组织机构中,董事会虽为公司的常设机关,但所有的经营业务都由其亲自执行并不可行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的情况下,在董事会之下往往另设有专门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辅助机构,这就是经理。

但由于各国商业习惯与立法传统不同,各国公司法对经理的设置及其权限的规定也不相同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将公司经理视为章程中的任意设定机构,即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规定是否设立经理以及经理的权限等法律并不对经理的设置做出硬性规定对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一)经理机构的职权经理机构的出现与设置,使公司的管理活动进一步专门化,有效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充分表明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后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趋势从本质上讲,经理被授予了部分董事会的职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此外,经理作为董事会领导下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机构,为便于其了解情况汇报工作,《公司法》还规定了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二)经理的义务与责任经理在行使职权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基于委任关系而产生的公司代理人,经理对公司所负的义务与董事基本相同,主要对公司负有谨慎、忠诚的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

《公司法》对经理、董事规定了相同的义务如果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在国外,经理在执行职务的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对第三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三)经理的聘任与解聘作为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构,经理的聘任和解聘均由董事会决定对经理的任免及其报酬决定权是董事会对经理实行监控的主要手段董事会在选聘经理时,应对候选者进行全面综合的考察《公司法》对经理的任职资格做出了与董事相同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天不得成为公司经理必须明确,法定的资格限制仅是选聘经理的最基本条件,因而出任公司经理的人,除应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水平和管理才能只有选聘那些德才兼备者,才能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经理入选后,其经营水平和经营能力要接受实践检验,要通过述职、汇报和其他形式接受董事会的定期和随时监督董事会根据经理的表现,可留聘或解聘,并决定经理的报酬事项解聘不合格的经理,是董事会对经理进行事后制约的重要手段,其作用不可低估在西方国家,当一名经理由于经营不善而对公司衰落负有责任时,在被解聘的同时,也在他的职业历史上留下了一笔不可抹杀的失败记录。

有过市场失败记录者,很难重新谋求到经理的位置因此,在国外即使已经取得经理职位的人,也十分珍惜其职位保住经理职位的唯一途径是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使公司得以长期稳定地发展《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材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来说,经理是必须设置的职务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最重要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重要辅助业务执行机关关于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关系;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做了以下规定:①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按受董事会的聘任或解聘、评价、考核和奖励②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或建议;聘任或解聘考核和奖励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③按照谨慎与效率相结合的决策原则,在确保有效监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将其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具体事项有条件地授权总经理处理④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不承担执行性事务在公司执行性事务中实行总经理负责的领导体制经理由董事会聘饪或者解聘,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国看独资公司经理机构与前文所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机构的职权、义务相同。

七、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监事组成专门外部监督机构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向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的目的是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促进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政府派出,对派出机构负责,不受企业控制,与现实中大量存在的由公司内部人员组成、受内部人员控制的监事会不同,因而又称其为外派监事会为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责交文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能,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一)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监事会成员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的专职监事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的专职监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为了加强公司的民主管理,发挥职工参与公司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要有职工代表参加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⑤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⑥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性质及职权监事会是对董事、经理执行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相同,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①检查公司财务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三)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法律有规定的除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九、 股东机构股东概述(一)股东的含义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据此而拥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据此而享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二)股东的分类和构成(1)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发起人发起人是指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除发起人外,任何在公司设立时或公司成立后认购或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同一般股东相比,发起人股东在义务、责任承担及资格限制上有自己的特点和要求1)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发起人股东除了要承担办理公司设立事务的义务外,还要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应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为加大发起人责任,防止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损害公司、股东和第三方利益,《公司法》对发起人转让股份的行为作了限制,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资格的取得受到一定限制发起人要对公司设立承担特殊义务和责任,因而其资格限制要严于一般股东①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

3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受到一定限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既包括自然人股东,也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可以通过出资组建公司或继受取得出资、股份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然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作为参加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设立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也可以通过出资设立公司或继受取得其他公司的出资、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在我国,可以成为法人股东的包括企业法人(含外国企业)和社团法人以及各类投资基金组织和代表国家过行投资的机构三)股东的法律地位(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作为公司出资大的股东,具有下面三个特点①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必须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为取得股份或股权,必须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出资认购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②股东作为出资人是公司资本的提供者公司是由股东出资形成资本,并以该资本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公司资本来源于股东,全体股东的出资总和即公司的资本总额。

正是股东的出资构成了公司资本,构成了公司法人财产,也正是这种公司法人财产构成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形成独立法律人格的物质前提和基础③股东作为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股东出资是获得股东资格的前提和依据,任何人要获得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必须履行出资义务正是股东的出资行为,使其获得了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按投人公司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和风险承担者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实质上的所有者,既要获得投资收益,又要承担投资风险,是公司经营的受益者和风险承担者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股东是典型的投资者,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资主体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公司的营利性不但要求公司必须进行经营活动以取得盈利;而且要求公司向其所有者一一股东分配盈利股东投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股东向公司投资就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股权投资同债权投资相比,虽然投资风险较大(回报顺序在债权人之后,且回报及回报率不确定),但由于其收益由公司业绩决定,具有不受限制的扩展空间,因而是股东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投资选择公司的经营结果同股东利益的联系最为密切,股东是公司经营利益的最大受益人。

其二,股东既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也是公司经营的最大风险承担者相比之下,债权人、员工同公司经营的利害关系、风险程度的关联程度都要小一些债权人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本金、利息、偿还期限等),二是清偿优先于股东的权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公司职工的工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二是不仅优先于股权而且优先于普通债权股东权实现的不确定性(是否有、有多少股利不确定)、劣后性(股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劣后于普通债权、职工债权),决定了股东是公司经营风险的最大承担者2)股东享有股东权股东享有股东权是股东最根本的法律特征,是股东法律地位的集中体现公司是在股东出资基础上形成的法人组织股东将出资交给公司后,其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为股东权,股东依其出资(持股)份额对公司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广义的股东权是股东对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狭义的股东权即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获得财产收益和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3)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除无限公司股东、合资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外,公司股东均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此,各国公司法几乎无例外地做了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从各国的公司法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公司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公司要以其自身的财产而不是股东的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公司股东不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责任4)股东平等股东平等是指基于股东资格而发生的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中,所有股东均按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四)股东的权利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对公司享有权利股东的权利确立了股东法定的基本利益,股东权利的确认是各国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公司法》除在总则部分明确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外,还对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做了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会议是股东行使权利的场所参加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股东行使自益权、参加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2)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为了使股东更好地通过股东(大)会行使管理公司的权利,《公司法》还赋予股东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和股东(大)会的提案权。

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选择管理者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股东还享有董事、监事的被选举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就可以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公司资料的查阅权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需要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而《公司法》赋予了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4)公司股利的分配权通过盈余分配获取股利是股东出资的收益权,是股东权利的核心,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股利5)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公司解散时,股东有权对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获取自己应得份额的公司剩余财产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当依法进行,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应按股东出资比例、持股比例进行分配6)出资、股份的转让权股东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出资额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以收回对公司的投资股东转让出资、股份应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的相关限制条件和程序7)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8)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依法增加资本时,公司的原有股东对新增资本、新发行的股份享有优先认购权9)股东诉讼权股东诉讼权既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股东权利有效行使的保障和救济措施股东享有直接诉讼权,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股东还享有派生诉讼权,在公司权利受到侵害而公司(机关)怠于行使诉讼权时,有权以出资人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五)股东的义务(1)缴纳出资义务股东出资义务是股东最重要的义务这一义务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约定义务股东出资作为法定义务,构成了公司设立制度、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内容《公司法》对股东出资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承担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股东出资义务作为约定义务,构成了公司章程和出资(认股)协议的重要内容1)缴纳出资义务的内容股东出资义务要求股东在公司设立和公司增资扩股时,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出资(认股)协议规定的出资形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交付认缴的出资2)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法律、章程、协议规定的形式、数额、期限、要求缴纳出资,即构成了出资义务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成立之前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应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不得抽逃出资义务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违反该义务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对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2)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均以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这是各国公司法的通例《公司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为重要的自治规则,对全体股东均具有约束力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因此,遵守公司章程应当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公司章程既可以对股东法定义务进行规定和具体化,也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股东设定法定义务之外的义务忠诚义务股东应当忠实地对待公司,积极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并避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十、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公司的最高决策权股东大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三权分立中的一极,被赋予至高的权力,同时由行使执行权的董事会以及行使监督权的监事会相互配合和制约。

一)股东大会的性质及职权: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这是由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决定的股东不仅是公司经营活动物质条件的提供者,而且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受益人按照传统公司法理论股东享有股东权,不仅有获取股利和公司剩余财产的自益权,还享有以法定方式参加公司管理的自益权股东大会是全体股东共同行使其权利的机构,这就决定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股东大会享有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在公司内部,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最高的效力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股东大会居于最高层,董事会、经理、监事会都对股东大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也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1、股东大会的种类及召集股东大会的种类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1)股东年会股东年会是公司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期召开的会议,一个业务年度召开一次《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2)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是在出现法定特殊情形时,为了在两次股东年会之间讨论决定公司遇到的需要股东大会决策的问题而召开的《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1)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内容:第一,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第二,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股东出席会议股东出席会议人数要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形成有法律效力的决议但由于很多情况下股东不能够亲自参加大会,所以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同时法律对这种代理作了两点限制:一是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以证明身份;二是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3)临时提案的提出《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同样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3、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方式(1)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依据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既是公司股本的组成部分,也是股东权的计算依据一股一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重要原则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决议可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对于公司的一般事宜所做的决议,可以采取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即《公司法》规定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主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与普通投票制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使得公司股东可以把自己拥有的表决权集中使用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中的一人或多人所以,累积投票制的功能就在于保障中小股东有可能选出自己信任的董事或监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大小股东的利益但也因大小股东利益的冲突而导致公司管理机关内部的不和谐,降低了公司的决策和运作效率,对此,《公司法》并未将累积投票制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加以规定,只是赋予了公司此项权力。

十一、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一)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特征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除行使《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职权以外,还可以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要比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大得多《公司法》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机构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这就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缺位的状况,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也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之一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制定的两种方式:其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其三,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这既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的职权,也是两个机构的义务章程是一个公司设立、运行和终止过程中对公司及重要参与人进行权利义务分配的总协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可见制定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全体股东而《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即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履行由资人义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因此,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于法有依《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还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这是由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性决定的一方面,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部分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派,其意思表示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基本一致,可以代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部分职权;另一方面,国有独资公司数量多,种类复杂,级别不同在现有的资源条件,,完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股东的职责实在是杯水车薪,适当地将部分权力下放给董事会,是解决出资人履行职责问题的替代机制之一当然,由于章程的内容关系到公司日后的正常运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进行最后把关,即拥有对董事会制定章程的批准权,这也是合理配置权力、相互制衡的需要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的身份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来自两个部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派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是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体现,正如同在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一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也享有对董,鑫成的任免权国有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所有归根结底是一国的全体国民所有。

既然属于全体国民,则国有独资公司实质的股东应为全民对于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的国民,国家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责任;对于有机会参与公司经营的国民,就有权以更加直接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职工就是后一群体,所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管理是国有独资公司全部资产国家所有性质的更深层次体现从另一方面来讲,公司职主是人力资本投入者,他徇同公司的债权人、高级管理人一样是公司的利益相关人,其利益得失与公司经营成败息息相关尤其在承担较多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国有独资公司,职工与公司的关系更加特殊因此,强制要求在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是符合我国实际和国际公司法理论发展趋势的三)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与任期《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常设经营管理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其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职工董事则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人,可以根据需要设或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也可以兼任其他公司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但他们只能在不存在竞业的经济组织中兼职,以免其工作与本公司发生竞争或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考虑到国有独资公司往往根据需要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包括与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设立诸如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中外合资、合作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法人股东需要委派代表参加被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或被任命为经理,一个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也可能设立几个国有独资公司或其他企业依国际惯例,应当允许某个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同时担任关联企业的董事或经理,但一人不宜同时担任两个公司的董事长,成为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十二、 董事会制度(一)董事会的地位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必须借助于一定自然人组成的机构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传统的公司法中,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主要是股东机构和董事会股东机构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策权,董事会的权力源于股东机构的授权并受其限制,董事会的职责只是单纯地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机构是决策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其依附于股东机构但是,随着公司治理理念的发展,这种以股东机构为核心的公司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股东机构的权限、作用日益缩小,董事会的权限、作用则日趋扩大总结各国公司立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在公司的三大组织机构(股东机构、董事会、监事会)中仍然处于执行机构的地位但在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中,董事会已不再单纯是股东机构决议的执行机构,而是兼有进行一般经营决策和执行股东机构重要决策的双重职能在决策权力系统内,股东机构仍然是决策机构限于重大决策),董事会是执行机构但在执行决策的系统内,董事会则成为决策机构(限于一般决策),而经理机构是实际执行机构,董事会处于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的交叉点,是公司运转的核心,董事会工作效率的高低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二)董事会的性质(1)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股东由于向公司投资而享有股东权,享有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权力但由于股东通常人数较多,不可能由众多股东共同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而且,公司的经营管理是需要有专门知识、能力的专业人员承担,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胜任。

因此,需要产生一个小型的代表机构,一个既能代表股东意志、利益,又能胜任公司管理的机构,这个机构即董事会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这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董事会的成员,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既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但必须是股东推选出代表股东利益的②董事会对股东机构负责,向股东机构汇报工作,接受股东(通过监事会)的监督③董事会必须代表股东利益,反映股东意志,其行使职权不得违背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股东机构决议2)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负责管理、执行公司业务和公司事务作为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的职权分为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对内管理公司的内部事务,除全面贯彻股东机构决议外,还要召集股东机构,制定公司重大事务的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交易活动,实施法律行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股东机构要对公司的最重要问题做出最后决定,因而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但股东机构并不对公司的所有重大问题都进行决策,并不是公司唯的决策机构股东出于自身利益和公司管理的需要,把大部分权力交给董事会行使,而自己仅保留一部分至关重要的权力(对直接涉及股东重大利益和公司性质重大变化的决定权)。

这就决定了董事会不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还是公司的重要决策机构,要对股东机构职权以外的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公司法》规定;需要由董事会做出决定的事项有: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的聘任或者解聘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3)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对外代表机构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核心机构,一般对外代表公司《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样规定虽为经理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留下了余地,但不能改变董事会代表董事长及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主流,不能改变董事会的公司代表机构性质4)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常设机构董事会(或者董事)是公司的法定必备机构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较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论是采取一元制的英国、美国,还是采取二元制的法国、德国、日本等国都是如此董事会作为常设机构的性质主要体现在:①董事会成员固定、任期固定且任期内不能无故解除②董事会决议内容多为公司经常性重大事项,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较多董事会通常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如办公室、秘书室)处理日常事务三)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会议的形式。

董事会会议有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形式定期会议也叫常会,是董事会定期召开的会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期限做了规定,即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是介于定期会议之间的特别会议《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做了规定,明确了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同股东机构会议一样,也必须由有召集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董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法律效力《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时,可以由公司另行规定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3)董事会的决议方式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两个原则第一,“一人一票”的原则《公司法》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是由股东根据“一股一权”和“资本多数决”原则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董事“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不会违背多数股东的意志第二,多数通过原则《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即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董事数额多数决”四)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享有经营管理公司业务活动,对公司重大问题(股东机构决策外的事项)进行决策的广泛权力《公司法》列举规定了董事会的以下职权1)作为股东机构的常设机关,是股东机构的合法召集人无论是股东年会还是临时服东会议,均应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全体股东履行通知义务作为股东机构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股东机构是公司的非常设的权力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议股东机构决议的执行,必须通过其常设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进行因而,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就构成了董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任务2)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其中,公司的经营计划是公司根据经营方针和长远发展规划制订的,是指导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动计划;公司投资方案是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制定的具体投资方案。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既要反映公司股东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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