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经理智能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经理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 2二、 产业环境分析 5三、 煤炭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6四、 必要性分析 8五、 公司基本情况 9六、 董事会的地位与职权 10七、 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14八、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 21九、 股份公司的本质是社会资本 23十、 原始的公司制度 27十一、 现代公司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29十二、 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与特征 31十三、 钱德勒对“现代企业”的描述 34十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35十五、 股东的资格及权利 38十六、 项目风险分析 40十七、 项目风险对策 42十八、 发展规划 43十九、 组织架构分析 47劳动定员一览表 47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集团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31.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2042.3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347.9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63%;建设期利息188.1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6%;流动资金2506.1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81%。
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2042.34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8201.67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3840.67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220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16547.42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3997.33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5.23%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57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6881.05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20667.00约31.00亩1.1总建筑面积㎡36172.27容积率1.751.2基底面积㎡13020.21建筑系数63.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281.472总投资万元12042.342.1建设投资万元9347.992.1.1工程费用万元7740.43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383.152.1.3预备费万元224.412.2建设期利息万元188.192.3流动资金万元2506.163资金筹措万元12042.343.1自筹资金万元8201.673.2银行贷款万元3840.674营业收入万元220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16547.42""6利润总额万元5329.77""7净利润万元3997.33""8所得税万元1332.44""9增值税万元1023.38""10税金及附加万元122.81""11纳税总额万元2478.63""12工业增加值万元8096.27""13盈亏平衡点万元6881.05产值14回收期年5.57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5.23%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7304.91所得税后二、 产业环境分析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
投资、消费、进出口额分别增长xx%、xx%和xx%登记失业率为xx%居民消费价格上涨xx%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xx亿元,下降xx%(剔除政策性减收影响,可比增长xx%)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整顿作风、优化环境,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xx%;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左右;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三、 煤炭行业未来发展趋势1、我国能源需求总趋势近年来,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呈总体降低趋势,占比从2007年最高点的72.5%降至2020年的56.8%EIA、BP、OPEC等机构预测到2040年,我国的天然气需求保持快速增长,石油需求增速放缓,煤炭占比大幅降低;非化石能源的需求增速将超过能源需求的整体增速一次能源需求的年均增速在1%左右,需求总量约57亿吨标准煤。
其中,煤炭需求约20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的比例约在35%左右未来,煤炭占能源结构的比例将持续降低但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49.8亿吨标准煤,较上年增长2.16%,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煤炭需求量仍将稳定提升煤炭占能源结构的比例降低、煤炭能源需求上升,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2、能源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我国明确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近年来,为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我国陆续发布相关政策,将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基础作用,更需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优化煤炭产能布局未来我国将持续加大煤矿“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力度,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立以智能开采、绿色低碳高效利用为方向,通过科技创新来推动煤炭行业与新能源、新技术、新产业的深度融合,不断发展和运用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煤炭行业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实现煤炭开发利用全过程、全要素的高质量发展。
3、智能化发展智能矿山基于现代智能化理念,关注效率、安全和效益问题,将智能设备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等现代矿山开发技术深度结合,形成矿山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完整智能矿山,实现矿井开拓、采掘、运通、分选、安全保障、生态保护、生产管理等全过程的智能化运行实现智能矿山的核心要素是将现代信息、控制技术、采矿技术与智能终端融合,在纷繁复杂的资源开采信息背后找出高效、安全及环保的生产路径,对矿井系统进行最佳的协同运行控制,并根据地质环境及生产要求变化自动创造全新的控制流程2013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到要全力推进中国煤矿的“四化”建设,分别是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2021年6月3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发了《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将全国煤矿数量控制在4,000处以内,大型煤矿产量占85%以上,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97%以上;建成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1,000处以上;建成千万吨级矿井(露天)数量65处、产能超过10亿吨/年因此相对于全国煤矿巨大存量以及智慧煤矿智能开采、无人开采的要求而言,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智能化程度上才刚起步。
综上而言,我国当下智能矿山市场需求空间巨大,创新型增长未来可期四、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五、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源动力,不断投入巨资引入先进研发设备,更新思想观念,依托优秀的人才、完善的信息、现代科技技术等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以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品牌发展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二)核心人员介绍1、贺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闫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3、余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4、罗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5、范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六、 董事会的地位与职权(一)董事会的性质与地位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全体董事组成,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的常设机构各国公司法都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股东大会的决议只有通过董事会才能执行。
同时,董事会要代表股东的利益,聘任公司的经理,并监督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行为董事会的性质和地位的确立,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具体体现,它有效地解决了资本社会化与经营管理集权化的矛盾,提高了资本的运营效率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现了董事会职权扩大的倾向西方许多国家公司法都出现了削弱股东大会或经理人员的权限,加强董事会权限的趋势,这是加强公司管理,追求更高利润的需要例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35条规定:除本法令或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公司的一切权力都应由董事会行使或由董事会授权行使,公司的一切业务活动和事务都应在董事会的指示下进行德国法律授予董事会以“专属权限”,无论是公司章程还是股东大会决议,都不能限制董事会的专属权限英国公司法规定:凡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的事宜,董事会可不受股东大会决议的约束,股东大会的决议不能推翻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决定二)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应由5~19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以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可代表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对内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主席董事长的职权是:(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和职权范围内的文件。
公司可设副董事长1名~2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我国《公司法》第47条和第110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的其他职权三)董事会的召集与决议董事会的召集人原则上是董事长,但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由股东大会中得票最多的董事召集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集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前10日以前向各董事发出通知,通知中应载明召集事由但遇到紧急情况,可不经上述程序,随时召集通知方式可由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董事都应参加董事会会议,如果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以明确责任。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原则,董事会决议不再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我国《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中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四)我国《公司法》中董事会设置的特点在我国的公司权力机构的设置中,董事长实际上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这是因为,按《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唯一对外代表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任何人或机构必须得到董事长授权后才能代表公司在公司的现实运行过程中,董事会在闭会期间,一般还由董事长代行公司董事会的部分职权所以,在我国的公司管理制度中,董事长拥有凌驾于其他董事之上的极高地位在西方国家,普通董事与董事长之间只有职责分工上的差别,而无地位高低之分在英美公司法中,董事长更像是董事会主席或会议召集人,除德国在个别情况下赋予董事长以两票表决权外,其他国家都规定,每个董事都只有同等的表决权,都拥有同等的对外代表权。
实际上,董事会总是以集体的名义作出决策的,以董事或董事长个人身份参与对外活动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这就是说,西方国家的董事会的运作,特别强调了这样一个理念,即内部民主与对外集权的统一这是我国在公司理论研究中特别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七、 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一)董事的法律地位董事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是担负公司业务决策和行使管理权的人员董事通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董事可由公司内部职员担任,称内部董事,也可由公司外部人员担任,称外部董事;董事如果兼任公司要职,称执行董事,其他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现实中,由于内部董事绝大部分都担任公司要职,所以,内部董事与执行董事的概念相当近些年来,美英等国又盛行“独立董事”,他们由与公司没有任何重要关系的金融、法律、商界的资深人士担任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是使董事会能更好地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董事的法律地位主要有两种看法:(1)董事及董事会是公司的代理人因为公司作为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法人,其本身不能进行经营活动,只能通过董事代理进行董事与公司的关系,适合于委托代理关系的一般规定:由股东大会做出公司的重大决策,然后交给董事会具体落实董事对在自己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或协议负责实施,而不必对其后果承担个人责任。
2)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受托人是指被授予一项有合法所有权的财产、并为他人利益而管理该项财产的人董事及董事会实际上担负着公司的资产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责任,股东大会只是对董事会拟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通过而已这同一般的代理合同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董事及董事会是所有股东的受托人,即公司的受托人以上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都有一定的缺陷一般说来,对于股权比较集中、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控制力较强的公司,如我国的国家控股公司,可以理解为代理关系;而对于像美国的一些股权非常分散的股份公司而言,股东大会的控制力比较弱,董事会和经理的权力较大,就可以理解为一种受托关系但是,无论是代理关系还是受托关系,都没有法律上要求的代理或受托协议书,只能说实际上类似于这种关系在经济学著作中,人们大多将董事会同公司的关,系理解为一种受托代理关系,这基本上已经成为共识二)设立独立董事的制度关于董事的资格,在其身份、年龄、国籍等方面一般没有过多的限制例如,股东和非股东都可以担任董事,因为股东担任董事固然可以使他与公司的利益息息相关,但股东并不一定具备管理者的才能又如,董事可以是公司内部人,也可以是外部人,内部董事固然熟知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对金融、法律及经济政策又并不一定熟悉。
因此,公司在聘任董事时,可以广招人才,以提高决策水平在历史上,公司的董事主要由公司内部人士组成,这些人通常在公司各管理部门担任要职但最近20年来,美国上市公司开始更多地借助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参与公司决策,这种做法被许多学者视为现代公司制度的新特点之一据世界经济合作组织(OECD)1999年的调查,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独立董事主要是来自银行、法律、财务和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独立董事是与公司无任何实质性联系、不受经营者控制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相当苛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有任何“重要关系”,这种重要关系甚至包括他与过去两年内担任过公司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的职业关系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还应确保董事会的决定能维护所有股东的利益,而非特定部分股东的利益在我国的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存在着严重的控股股东控制公司的现象大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居于绝对的控制地位,公司决策权完全掌握在控股股东手里,董事会实际上听命于控股股东,不能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这也正是我国上市公司中屡次出现激烈的控股权之争的根本原因所在我国原《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设立董事会和董事的条款中,没有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2001年,证监会发布规定,要求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独立监督但事实上,独立董事在很多公司难以独立在目前我国公司股权非常集中的前提下,独立董事是由董事会选出,但他代表的却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样的定位就决定了独立董事的尴尬处境,在“权利很小,责任很大”的背后,又没有完善的诉讼条件和法律保障,使得独立董事独立监督的风险太大,没有动力和勇气来指责大股东的违规行为乐山电力公司独立董事提议年报财务调查,伊利股份独立董事俞伯伟对公司国债投资的质疑,最终都没有得到结果新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并对担任“独董”人的资格作了规定,与公司有利害关系、可能妨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同时,草案授予独立董事两项权利:其一,对公司关联交易、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其二,就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薪酬、考核事项及其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这样,有了明确的规定,独立董事能大胆开展工作,有利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还应制定出具体保障独立董事行使独立发表意见权的措施三)董事的资格、义务和报酬无论董事会应如何组成,但各国的公司法对董事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个人品德还是非常重视的我国新的《公司法》新增了第6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其中,第107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如果公司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这些问题,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公司法》的第148条、149条还对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和限定。
《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款;(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责任繁重,应当给予相当的报酬按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的报酬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也就是说,股东大会应根据每个董事的业绩和在董事会中担负的职责确定其报酬在美国,董事的报酬是内外有别的对于公司的外部董事,公司每年要支付一定的报酬或年薪,而且每一次召开董事会还要支付一定的津贴;而对于在本公司任职又兼任董事的经营管理人员,则一律没有额外报酬和津贴。
四)董事的权限与责任董事的权限取决于董事会的职权,具体包括决策权、经营权等董事会的决议要由董事共同表决决定,所以,董事(包括董事长)以个人身份行使职权的机会极少董事的责任包括两个方面:(1)董事对公司的责任董事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重视履行义务,保守公司秘密,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董事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超越职权范围,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董事不仅要对公司负责,也要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负责董事对公司业务的执行,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致使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当依法赔偿这两方面的责任常常是难以分开的,董事会的失职在给公司带来损害的同时,往往也会给股东和债权人带来损失但从法律诉讼程序看,二者是明显不同的当董事会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诉讼的双方是第三人与董事会;当董事会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法律上允许监事会或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会提出诉讼八、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这是对公有制理论和股份制的经济性质所做的精辟论断如止所述,马克思虽然是针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股份资本进行研究的,但他已经说明股份制的本质是一种联合起来的“社会资本”将这一论述运用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生活,必然得出股份制也是公有制可以采取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的结论实际上,股份制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所有制,其中的股份可以是公有的,也可以是私有的,还可以是二者兼有股份制本身不存在着“是公是私”、“姓社姓资”的问题,关键要看谁掌握着控股权中央明确规定,要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这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有些人将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同英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相类比,认为无论如何操作,股份制改革最终是将一些国有企业的整体或部分产权改变为私人的股份但是,只要这些国有资产是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的,就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这里改变的只是国有资产的存在形式。
而且,国家还可以将这部分出售国有资产得到的资金,再投入国有经济应该加强的领域所以,从个别企业来说股份制改革存在着“私有化”,过程,而从国有资产的总体来说并没有实行私有化需要说明的是,钱德勒所讲的“现代企业”与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所提出的“现代企业制度”,两者的含义是不尽相同的'二者的共同之处是都强调了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二者也有不同之处我国所说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从企业的资本组织制度出发的,强调要由国有独资的形式改革为股本“多元化”的公司制;而钱德勒所讲的现代企业,主要是从企业的管理体制出发的,强调现代的大型企业应实行“多部门”.的企业管理模式按照钱德勒的定义,一般的中小型的股份公司还称不上现代企业,只有少数大型公司特别是全球化经营的跨国公司,才是典型的现代企业显然,这与我国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所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是不相同的我国提出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主要是指公司制,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此外,还可以包括股份合作制等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九、 股份公司的本质是社会资本按照马克思自己拟定的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政治经济学著作的“六册计划”,将在《资本论》的“续篇”中用专门的一篇,即第一册《资本》第四篇《股份资本》,来研究股份制经济问题。
这个计划虽未能实现,但在现行的《资本论》中,特别是在其第3卷第27章中,留下了关于股份公司的许多精彩论述这些论述的核心问题,是提出了股份公司的本质是社会资本,即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并围绕这一问题做出了多方面的阐述1.资本主义股份公司是在信用事业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股份公司是合资经营的企业,需要向社会广泛地发行股份以募集资金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是在债券、不动产抵押券、汇票等信用工具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且最初的股票也是通过银行发行的所以,没有信用事业的广泛发展,就不会出现股票,就没有股份制经济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指出的:“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2.股份制促进了资本集中,推动了生产的社会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指出,股份公司作为资本集中的一种形式,促进了耗资巨大的资本主义企业的出现和大工程的兴建他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在第3卷,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由于股份公司的成立使“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
同时,这种以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成了公司的企业3.股份制采取了社会资本的形式,是对私人资本的扬弃马克思指出,股份资本是“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这一论述高度概括了股份制经济的性质,说明股份资本是一种新型的资本组织形式,是联合经营的资本即社会资本,与此同时,私人企业也转变成社会化的企业4.股份制实现了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马克思说,“与信用事业一起发展的股份企业,一般地说也有一种趋势,就是使这种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他还指出,“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5.股份资本和信用制度的发展还会出现一些腐朽现象,表现出它的局限性首先,股份公司的发展也“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一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
这是一种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其次,股票交易的投机性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种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最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股份制经济的局限性还在于:“在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社会生产资料借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6.股份公司是通向新的生产形式一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一的过渡点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0“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后来,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谈到《资本论》“续篇”中将要写的《股份资本》篇时,认为股份资本是“导向共产主义的”“最完善的形式”。
7.恩格斯对股份公司的补充论述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3卷时,对股份公司的性质、作用等问题做了总的补充他在第27章中插写的一段话中指出:一些新工业企业形式(如卡特尔、托拉斯)代表着股份公司的二次方、三次方这时,自由竞争已经日暮途穷,竞争已经为垄断所代替,在每个国家里,一定部门的大工业家联合成一个垄断组织只要生产的发展程度允许,就把该工业部门的全部生产,集中成一个大股份公司,实行统一领导股份公司和垄断组织的发展,加深了资本主义的矛盾和经济危机,“并且已经最令人鼓舞地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这些论述表明,股份制本质上是与私人资本相对立的“社会资本”,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但这里所说的社会资本,并不是归社会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共有资本,而是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这种社会资本的发展趋势,必将引起社会生产形式的变革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股份制与私有制等同起来因为:(1)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股份制是对私有制的“扬弃”;(2)股份制是一种联合的资本,实际上是包容各种经济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十、 原始的公司制度股份公司制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当时自由民凑钱集资创办实业,就实行了按出资份额分配收益的原则。
政府也利用股份形式筹集财力和物力,以满足行政和战争的需要在中世纪,还出现了同血族亲属共同继承、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家族式企业,所得利益按出资份额分配后来,这种“家族营业集团”逐渐减弱家族色彩,加强其商人共同经营的性质,逐步发展成为无限责任公司同时,一些“普通合伙”组织扩大规模,趋于稳定,也慢慢变成无限公司这些组织都可以看做是股份制经济的萌芽此外,中世纪的地中海沿岸,还盛行一种名为“康门达”的商事组织它由资本家出资,由航海者贩售物资于海外盈利时按出资额分配,亏损时航海者负无限责任,资本家负有限责任这是一种二元制的“隐名合伙”,后来经法律确认为两合公司(法国1673年的《商事敕令》)但是,在资本原始积累之前的这些合资企业,同近代规范的股份制有着本质的差别一是当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二是在组织上具有明显的合伙性;三是企业规模小,内部组织结构也不完善现代的股份制经济产生于15世纪至16世纪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直接导致股份公司产生的,应是英、荷等国经过国王或议会特许成立的一批具有垄断权、从事国外贸易的海外公司股份经济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主要是:(1)随着资本原始积累的发展,个人资本不断膨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这就要求寻找新的筹资方式,以扩大生产规模,开拓新的生产领域;(2)当时海上运输、修筑铁路和公路、开凿运河、组建银行、开采大型矿井等事业迅猛发展,它们都需要巨额资金,个人难以承受,所以股份制首先在这些部门被采用;(3)资本主义信用特别是银行的发展,对股份制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因为股票的很大一部分要通过银行发行,而且银行常常是股票的主要购买者;(4)18世纪出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革命,也对股份制起了推动作用,机器制造等新兴产业需要巨额资金,所以一开始就采取了股份制形式;(5)当时各国政府不断颁布有关股份制度的法规,使股份制越来越规范,推动了股份制的发展。
但这时的股份公司还很不成熟,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这些股份公司大都由王室或政府特许批准,拥有许多封建特权,并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公司的法人地位和内部组织结构还很不完善;最初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海外贸易、运输业、采矿业等,现代工业还没有兴起十一、 现代公司制度的确立与发展20世纪30年代,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下降近一半,倒退了30年危机冲击了股票市场,美国道琼斯工业股票价格指数下跌89%,上市股票价值总额从897亿美元下降到156亿美元面对严峻的考验;各国在加强政府调节的同时,对股份制和证券市场也做了整顿和规范;使有关公司制度和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不断发展完善这不仅使得股份制经济渡过了难关,也使现代公司制度日趋完善,并得到持续的发展与创新,其加速发展的势头一直延续至今现代的股份制经济有以下特点:(1)立法更加完备美国国会在1933一1940年间,先后制定了《证券法》、《证券交易法》、《信托条款法》、《投资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国家还通过宏观经济政策调节企业行为和证券市场2)股份公司之间的兼并浪潮不断涌现,出现了许多的巨型公司特别是战后以来,已发生了多次的兼并浪潮,涉及的资本金额越来越大,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垄断性也不断加强。
3)股权日益分散化,公司治理结构引人关注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日益向多元化、分散化发展,特别是美国的许多大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份额不过在5%左右股权分散化的结果,'使得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出现了所谓的“经理革命”此时,人们开始注意对公司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研究4)证券市场不断完善,发展迅猛,资本向虚拟化、全球化方向发展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证券交易愈加简捷、安全、方便,证券交易额飞速增长,股指不断创出新高金融衍生物不断出现,特别是股价指数期货使得证券市场发生了质的飞跃事实证明,股份制是迄今为止最先进的企业制度,也是资本筹集和资产重组的最佳形式十二、 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与特征(一)现代企业制度概念的提出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最先提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并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方向,就是现代公司制度从此,在我国理论界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展开了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大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股份制经济的认识。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在企业制度前加上一个时间限定词“现代”而组成的新概念,人们对它的含义还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制度,都可以叫做现代企业制度;也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最先进的企业制度才能叫做现代企业制度我认为,现代企业制度不应是一个固定的概念,而应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内容一般而言,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的、最具发展前途的企业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制度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可概括为私人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和合作制四种企业制度在这四种企业制度中,只有公司制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占有主导的和支配的地位,才是最先进、最具发展前途的现代企业制度例如,1977年,美国共有1500多万家企业,其中公司制企业224万家,只占企业总数的14.7%,但其销售额却占社会总额的65%以上目前,世界的工业企业前500强中,全都采取了公司制可见,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就是公司制或股份制正如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党的干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具体地说,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资者,企业拥有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这里所强调的是资本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而在私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合一的同时,股份公司也是一个法人企业,具有法人地位2.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企业本身所拥有的法人财产权,反映在对资产负债,表的左边“资产”项目的控制权,即对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依法处置和获益的权利企业法人产权的确立,保证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动,及时做出相应的反应和决策3.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在资本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之后,出资者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但是企业的所有重大决策必须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因此,出资者仍是企业的最终所有者,对企业享有终极所有权4.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
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实现政企分离,由政府对企业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就要建立起权责明确的企业科层管理制度,并将每个管理者和职工的业绩同他们的收入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对企业的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十三、 钱德勒对“现代企业”的描述美国经济学家小艾尔弗雷德•钱德勒,以研究企业制度发展史而著称他通过对食品、烟草、化工、橡胶、石油、机器制造和肉类加工等行业大量史料的研究,论证了现代大型联合工商企业的诞生乃是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他在《看得见的手一一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一书中指出,凡是进行大批量生产和大量分销相结合的工业部门,必然出现现代的大型工商企业,因为管理协调的“看得见的手”比市场协调的“看不见的手”更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他还把“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概括为:“由一组支薪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所管理的多单位企业即可适当地称之为现代企业现代企业有两个特点:即包含许多不同的营业单位,且由各层级支薪的行政人员管理现代企业包含着许多不同的营业单位,每个单位都有自身健全的管理机构,它们虽然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实行独立核算,都是按照独立企业形式运转的。
这些独立的营业单位,通常经营于不同的地点,或者进行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生产经营不同类型的产品和服务这种多单位结构,最终发展成公司的事业部体制而总公司的总部一般只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规划咨询部,负责整个公司的总策划、总协调、资金调度、技术开发和法律咨询等由此,分权的多事业部型的公司管理结构代替了集权的功能式单厂管理结构,奠定了现代公司的基本模式钱德勒认为,最早出现现代企业的行业是铁路美国最早的铁路是马拉车,铁轨是单轨,铁路运输主要是弥补水运的不足后来,蒸汽机机头代替了马车,铁路运输迅速发展到了19世纪40年代,铁路技术得到迅速提高,路基平整、隧道开凿以及桥梁建造均有大的发展,T型铁轨也大量使用,车头、车厢、运货车也初步定型铁路运输逐步代替了水陆运输,成为主要的运输工具技术的创新带动了制度创新,原本可以分开经营的地方小铁路,逐步合并成为统一经营、有多个独立单位的大的铁路公司铁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发展,为大量生产和大量营销的企业的出现提供了条件,企业的信息网络和营销半径不断地扩张,生产规模以空前的速度扩张19世纪末,大量生产与大量分销的结合——现代工业公司终于应运而生,从原料和半成品的供应者,直到零售商店和最终消费者,它们之间的市场交易逐步地被企业内部化了。
大企业用行政管理手段协调着各种资源的使用,市场机制被替代了,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降低了十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类型股东大会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性质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1)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方可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要对股东大会负责;(2)股东大会只是股东或公司意向决策的场所,而不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机构,它对外不能代表公司签订协议,对内不能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股东年会也称股东常会,是按公司法的规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它每年召开一次,可以对股东大会所享有的各项职权进行表决股东临时会,即在公司认为必要时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股东临时会因其召集的根据不同,有强制召开和任意召开之分强制召开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召开的股东会议,如董事人数不足2/3,或者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股本的1/3时任意召开的股东临时会议通常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有符合法定数量投票权的股东(我国规定为10%以上)要求召开股东临时会只能按会议通知的内容进行决议二)股东大会的职权根据新《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0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属于董事会董事会在决定召集股东大会时,必须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前20日以前、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年会的通知,必须对会议议程做出详细的说明,使股东能够决定是否出席会议对于改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解散或合并等事项,通知应特别加以说明召开股东临时会的通知,应载明召集的事由,股东临时会不能对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按照公司法,所有的股东都有出席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不能或不想参加股东会议的股东,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由其他股东代表行使权力股东表决时,采取“一股一票”的原则为了防止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有些国家允许对大股东的股份表决权做出限制性的规定同时,在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时,允许采取“累积投票制”,即将股东的投票权与候选人人数相乘,然后投给一名候选人,这样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法》第106条指出:“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大会决议可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以简单多数(参加会议有效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应为绝对多数(投票权的2/3或3/4以上)通过。
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十五、 股东的资格及权利(一)股东的含义及资格股东是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也就是公司资本的出资人、所有者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也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购买公司股票而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没有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国家都可以依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也有些特殊的限制需要说明:(1)发起人股东如果是自然人,他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不得作为发起人;(2)非法人团体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法人,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3)公司不得持有术公司的股份;(4)外国人和大陆境外华人购买境内公司的股份有特殊的规定,如对A股和B股持有人所做的特别规定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对于股东权益的性质,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一是集合体说,认为股东权是集合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各种权利及义务的集合体;二是社员权说,认为股东之间类似于社员关系,对公司共同所有并承担义务,社员权属于单一的所有权;三是新债权说,认为随着股权的分散化,绝大多数股东购买股份只是为了取得利益分配权。
产权经济学家阿尔奇安,通过所有权与控制权,将股东的权利与经营者的权利区分开来他认为,当企业专用资源决策权与这些资源的市场价值实现结果的自愿分离,附加到股份的可转让性上时,就可以使从事管理活动但不必承担经营风险的经理阶层出现这样,产权要素所具有的自愿的可分割性和可转让性,可以实现两种有益的专业化:“(1)行使有关资源使用的决策权;(2)承担市场或交换价值实现的结果前者往往被称为‘控制权’,后者则被称为‘所有权’我国现行文件将股东权解释为“出资者所有权”,这同上述观点基本是一致的股东的具体权利包括:(1)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对公司股份的转让权;(3)公司利润的分配请求权;(4)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5)对公司账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审查权;(6)对公司的质询权股东的义务包括:遵守公司章程、缴纳股款、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等等十六、 项目风险分析(一)政策风险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可以向市场提供需要的相关系列产品,同时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保障社会和谐,符合国家发展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市场调研分析,该系列产品市场空间大,需求旺盛,竞争力强,同时产品结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