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通知交基发[1996]357号 由我部组织第四航务工程局科研所等单位编制的《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269-96,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海港钢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规范》(JTJ228-87)、《海港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防腐蚀规范》(JTJ229-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科研所负责解释,出版工作由基建司组织制订说明(条文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交通部的安排,由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科研所会同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局、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河海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对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现状和有关质量控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吸取了生产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内外有关标准本标准在完成初稿、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完成了送审稿 本标准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第1章 潘德强 第2章 杨松泉 第3章 潘德强、刘清芹 第4章 洪定海、卫淑珊 第5章 黄孝蘅、蔡锐华 第6章 林紫东、卢瑞珍 本标准于1994年通过部审,1996年4月发布,1996年10月1日实施。
前 言 水运工程建筑物所处的环境条件与其他工业、民用工程有较大的差异,混凝土常处于淡水或海水环境中,除受到冻融等破坏外,处于海水环境中的建筑物混凝土常会由于氯离子的渗入,引起钢筋锈蚀而导致混凝土破坏,耐久性往往是控制混凝土质量的主要因素 根据多年来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经验,为对混凝土实施有效的控制,交通部组织编制了《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混凝土质量要求、混凝土质量初步控制、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等内容,共分6章15节为便于执行者正确理解和掌握条文,本标准附有条文说明 本标准由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科研所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结合工程实际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函告 本标准如进行局部修订时,其修订的内容将在《水运工程标准与造价管理信息》上刊登1 总 则 为加强对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混凝土质量,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运工程建筑物普通混凝土的质量控制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包括耐久性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初步控制、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 为实施质量控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及试验设备,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
混凝土的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混凝土质量控制包括耐久性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初步控制、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通过耐久性设计,确定混凝土的质量指标及选择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通过对原材料的质量检验与控制、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与控制、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的检验与控制以及合格性检验与控制,使混凝土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混凝土质量控制涉及到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施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检验方法及结构设计等许多方面,故在进行质量控制时,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2 术 语 质量控制:为确保工程质量,按规范的规定和各项检验制度综合起来的行动过程 混凝土质量初步控制:混凝土拌和前对原材料质量的检验和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等 混凝土质量生产控制:混凝土生产中,根据混凝土质量要求,对操作过程各环节的检验与控制 混凝土质量合格控制:混凝土成品交付使用前,根据规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进行的行动和判断的组合 普通混凝土:指用水泥、普通碎(卵)石、砂和水(含掺适量外加剂或掺合料)配制密度为1950~2500kg/m3的混凝土,不包括特殊工艺、特殊材料的混凝土。
动态管理:在施工中运用管理图(控制图)显示生产或施工全过程中质量波动状况,对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以预先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混凝土耐久性: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在设计使用期内具有抗冻、防止钢筋腐蚀或抗渗的能力 混凝土耐久性设计:为保证混凝土具有要求的耐久性能,根据使用条件,确定有关技术指标和选择各种措施的过程 海水环境:受海水作用的水工建筑物,包括海港和受海水影响的河口港以及其它近海岸建筑物 基准混凝土:不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对比试验用的混凝土 粉煤灰取代水泥率:基准混凝土中的水泥被粉煤灰取代的重量百分率 超量取代法:为达到粉煤灰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等稠度、等强度的目的,粉煤灰的掺入量超过其取代的水泥量的配合比设计方法 超量系数:粉煤灰掺入量与其所取代水泥量的重量比值 施工、生产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生产现场,通过制定的制度、规章、方法、程序、机构等,将质量保证加以系统化、标准化、制度化的体系,它由工序管理和出场(厂)保证两个环节组成 大体积混凝土:体积大到必须采取措施以限制温度裂缝的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在搅拌站(厂)经计量、拌(配)制后,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作为商品的混凝土拌合物。
3.1 混凝土拌合物 混凝土拌合物质量指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混凝土拌合物均检验其稠度 .2 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检验其含气量 .3 流动性和大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检验其稠度损失 .4 根据需要检验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 .5 有温度控制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检测其温度 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应以坍落度或维勃稠度表示,坍落度适用于塑性和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维勃稠度适用于干硬性混凝土拌合物其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试验方法》(JTJ225)的规定 混凝土拌合物根据其坍落度大小可分为四个级别,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混凝土拌合物根据其维勃稠度大小可分为四个级别,并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当要求的坍落度或维勃稠度为某一定值时,其检测结果的允许偏差值应分别符合表3.1.5-1和表3.1.5-2的规定当要求值为某一范围时,检测结果应满足规定范围的要求 混凝土拌合物按维勃稠度的分级坍落度允许偏差 对塑性和低塑性混凝土拌合物,其在浇注地点的坍落度宜按表3.1.6选用 对流动性和大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应考虑坍落度损失,保证满足浇筑时的坍落度符合要求,其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应按有关规定选用。
混凝土拌合物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明显泌水现象 当混凝土配合比、组成材料、搅拌设备或搅拌时间变更时,应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 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性能试验方法》(GB4477)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中砂浆密度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 .2 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条文说明 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根据构件尺寸、钢筋密度、捣实设备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因此,施工时,若拌合物的稠度小于设计值,则难以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易出现蜂窝、麻面等缺陷若稠度大于设计值规定范围,说明混凝土拌合物水灰比增大,将导致混凝土强度降低,并影响混凝土耐久性因此,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混凝土拌合物稠度的检验,以利于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混凝土中掺入引气剂,使混凝土拌合物含有许多封闭的微小气泡,可明显地提高混凝土抗冻融能力,其抗冻性与含气量有密切关系,但含气量超过一定范围,会明显地降低混凝土强度因此,为确保混凝土的强度或抗冻性,应检验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
流动性和大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通常会随时间迅速降低降低率与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环境气温及湿度、水泥品种等有密切关系因此,为避免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损失过大而影响浇筑质量,对流动性和大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应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检验其坍落度损失,以确保浇筑时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能满足工艺要求 均匀性差的混凝土,不仅对混凝土强度有明显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混凝土的耐久性因此,应根据需要对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进行检测有温度控制要求的混凝土,如大体积混凝土,炎热气候条件下或冷天浇筑混凝土时,为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均应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温度 ~3.1.5 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分级标准、检测方法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的分级标准及检测方法当要求稠度为一定值时,坍落度或维勃稠度允许偏差也沿用国标的规定 本条参照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制订 混凝土拌合物中均匀性与混凝土配合比、组成材料、搅拌设备以及搅拌时间有关因此,变更时应检测拌合物的均匀性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制订3.2 混凝土强度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u,k(N/mm2)划分,其分级如表3.2.1。
注: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 混凝土强度的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试验方法》(JTJ225)的规定进行 混凝土生产管理水平,可按强度等级对验收合格的混凝土批定期统计计算其大样本(n≥25)的抗压强度标准差,并按表3.2.3划分 罐盘内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变异系数不宜大于5%,其值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δb——罐内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变异系数(%); σb——罐内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2); μfou——统计周期内n组混凝土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2) 罐内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标准差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在混凝土搅拌地点连续地从15罐混凝土中分别取样,每罐混凝土试样各成型一组试件,根据试件强度按下式确定: 式中△fcu,i——第i组三个试件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N/mm2); .2 当不能连续从15罐混凝土中取样时,可利用正常生产连续积累的强度资料进行统计,其值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 n——试件组数,n≥25 条文说明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混凝土强度分级从原来的标号改为等级,划分等级的依据是立方体强度标准值确定强度标准值的试件尺寸由原来的边长200mm改为边长150mm立方体;强度保证率的要求提高到95%,简称“双改” 双改后新的强度等级与原来标号间关系大致为: 即原来设计标号为300#的混凝土,其强度质量水平相当于新的强度等级为C28的混凝土不允许将原设计标号为300#的混凝土,只通过单位换算(由kgf/cm2改为N/mm2),就改称为C30混凝土 考虑到目前港工系统高强度混凝土的应用已有相当规模,强度等级的上限延伸至C80 设计人员在选定混凝土强度等级时,除考虑荷载作用外,还应综合考虑结构物所处环境和混凝土所处部位,对混凝土最大水灰比的限制 混凝土生产管理水平的划分原则是:以港工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的平均值σ0(N/mm2)作为中等管理水平的基准,具体分界线的确定如条文说明表3.2.3 罐内混凝土强度的变异系数,反映的是一次称量情况下,由于搅拌及取样的不均匀性,试件成型操作、养护、仪器测试等一系列因素构成的强度离散。
由于通常每罐只取一组试件,组内只有3个试件,样本太少,不宜用样本标准差Sfcu的公式来计算其离散,所以通过计算组内3个试件间的强度极差,用连续15罐或连续积累25罐以上,每罐抽一组试件,共15或25组以上的极差求平均值,再通过系数0.59来估算罐内强度的标准差,即式(-1)和式(3.2.5-2)3.3 混凝土耐久性设计 海水环境混凝土耐久性主要包括抗冻性、抗渗性及防止钢筋腐蚀等耐久性性能海水环境混凝土应根据其所处的环境、在建筑物上的部位等使用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 海水环境混凝土在建筑物上部位的划分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淡水环境混凝土在建筑物上部位的划分,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结构形式与细部构造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截面几何形状应简单、表面平整,并应避免积水 .2 钢筋间距应能保证钢筋周围以及模板内各个部位的混凝土均匀浇筑、捣实,且不宜小于50mm,必要时可考虑适当并筋 .3 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不宜设在浪溅区或拉应力较大部位 .4 应设置便于检测、维护及采取补充保护措施的适当通道 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的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3.3.5的规定。
海水环境预应力混凝土的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构件厚度为0.5m以上时符合表3.3.6的规定 .2 当构件厚度小于0.5m时,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为2.5倍预应力筋直径(mm),但不得小于50mm 淡水环境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3.3.7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表3.3.8中所规定的允许值 水位变动区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其抗冻等级不应低于表3.3.9的规定 面层应选用比水位变动区抗冻等级低2~3级的混凝土 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土必须掺入适量引气剂,其拌合物的含气量应在表3.3.11 范围内选择 当要求的含气量为某一定值时,其检查结果与要求值的允许偏差范围应为±1.0%当含气量要求值为某一范围时,检测结果应满足规定范围的要求 混凝土抗冻性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试验方法》(JTJ225)的规定 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根据最大作用水头与混凝土壁厚之比,其抗渗等级应符合表3.3.14的规定 混凝土抗渗性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试验方法》(JTJ225)的规定。
按耐久性要求,海水环境及淡水环境混凝土水灰比最大允许值应分别满足表3.3.16-1及表3.3.16-2的规定 按耐久性要求,海水环境混凝土的最低水泥用量应符合表3.3.17的规定,但不宜超过500kg/m3 有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在生产控制中,可根据需要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水灰比和水泥用量其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试验方法》(JTJ225)的规定实测的水灰比和水泥含量,应符合本标准第3.3.16条和第3.3.17条的规定 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最高限值应符合表3.3.19的规定 当使用海骨料或含有氯盐的外加剂时,在生产控制中,应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其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试验方法》(JTJ225)规定实测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本标准表3.3.19规定的最高限值 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保护层垫块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1 垫块的强度、密实性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垫块宜采用水灰比不大于0.40的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制作 .2 垫块厚度尺寸不允许负偏差,正偏差不得大于5mm 当所用骨料经检验表明具有活性时,对于淡水环境,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总含碱量应不大于3.0kg;对于海水环境不得采用活性骨料。
混凝土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表面裂缝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规定进行修补条文说明 水运工程建筑物经常与水接触或处于潮湿环境中,混凝土冻融和钢筋腐蚀破坏比陆上建筑物要严重得多,特别是与海水接触的建筑物则处于更为严重的暴露条件下,由于受海水的物理化学作用、波浪和漂流固态物的撞击以及磨耗等各种有害作用而逐渐破损,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处于水变区的冻融破坏和浪溅区的钢筋腐蚀破坏,混凝土的耐久性往往成为控制混凝土质量的主要指标因此,混凝土除了拌合物的质量和强度要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外,尚应根据建筑物所处的环境条件,在建筑物上的部位,按混凝土所要求的抗冻性、抗渗性或防止钢筋腐蚀等耐久性能进行耐久性设计 海水港是按环境对钢筋腐蚀程度分为海上大气、浪溅、水位变动和水下4个区根据海港工程结构腐蚀调查表明(见条文说明表3.3.2),钢筋腐蚀损坏最严重的范围是从设计高水位以上1.0m到设计高水位以下0.8m的浪溅区,而水位变动区与海洋大气区次之,水下区很少发生腐蚀损坏为留有适当余地,取设计高水位加1.5m、设计高水位减1.0m、设计低水位减1.0m为其区域分界线 我国有掩护海港码头钢筋混凝土上部结构钢筋腐蚀破坏部位与设计高水位的关系表,见条文说明表。
~3.3.6 混凝土保护层对钢筋的防腐蚀极为重要,它有着双重作用首先,增加它的厚度可明显地推迟腐蚀介质(氯离子)到达钢筋表面的时间,其次可增强抵抗钢筋腐蚀造成的胀裂力因此,为防止海水环境建筑物过早的发生钢筋腐蚀损坏,除了要求混凝土保护层有良好的质量外(高密实性),尚应规定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值本标准给出的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值主要沿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鉴于近几年我国连云港、北仑港及湛江港新建码头钢筋腐蚀破坏的情况,根据专家的意见,将南方海水环境浪溅区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值由原60mm改为65mm国外有关标准规定的混凝土最小保护层厚度见条文说明表3.3.5 淡水环境受力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是参照了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规定,将原水上区划分为受水气积聚和不受水气积聚两种,由于受水气积聚比不受水气积聚条件恶劣,因此,保护层最小厚度比不受水气积聚部位增加10mm 钢筋混凝土最大裂缝限值是引自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设计》(JTJ220/87)的规定 水位变动区混凝土抗冻等级选定标准是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规定制订。
混凝土抗冻融的能力与其含气量有密切关系,因此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必须掺入适量的引气剂,使拌合物的含气量控制在表3.3.11范围内国外一些标准对抗冻融混凝土含气量的规定见条文说明表3.3.11本标准规定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是根据我国港口工程多年的实践经验和参考国外标准制订的 混凝土抗渗等级的选定标准是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规定 影响混凝土抗冻性、抗渗性和防止钢筋腐蚀的主要因素是它的渗透性,为了获得耐久性良好的混凝土,混凝土应尽可能密实为此,除了选择级配良好密实的集料和精心施工保证混凝土充分捣实以及采用适当的养护方法保证水泥充分水化外,水灰比是影响混凝土密实性的最主要因素因此,为获得耐久性良好的混凝土,必须根据环境条件及混凝土在构筑物中所处部位规定水灰比的最大允许值对于水运工程,冻融破坏最严重的是水位变动区,其次是浪溅区;钢筋腐蚀破坏最严重的是浪溅区,其次是水位变动区及大气区,水下区由于缺氧,钢筋腐蚀破坏很少发生本标准规定的水灰比最大允许值主要按《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的规定,鉴于近几年连云港、北仑港、湛江港等新建码头钢筋腐蚀破坏的情况,本标准将南方海水环境浪溅区钢筋混凝土的水灰比最大允许值由0.45改为0.40。
国外海工混凝土结构主要规范或标准要求的水灰比最大允许值见条文说明表3.3.16 为了保证混凝土有足够的耐久性,国内外大多数规范对最低水泥用量都有具体规定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单位水泥用量较高的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较均匀,可减少混凝土捣实过程中出现的局部缺陷; 2.水泥用量较高的混凝土,能经常保持钢筋周围有较高的碱度,使钢筋钝化膜不易破坏 本标准规定的海水环境按耐久性要求的最低水泥用量,主要按《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的规定,只是对南方水下区钢筋混凝土最低水泥用量由原325kg/m3改为300kg/m3主要依据是过去我国已建成的海港工程水下区水泥用量在300kg/m3左右的钢筋混凝土至今未发现明显的腐蚀破坏 国外海工混凝土结构主要规范或标准要求的最低水泥用量见条文说明表 水灰比大小和水泥用量大小,不仅影响混凝土的强度,而且是影响混凝土耐久性的主要因素因此,对有耐久性要求的重要工程,特别是处于海水环境中的结构用混凝土,根据需要检测其拌合物的水灰比和水泥含量 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子最高限值,系指由拌合水、水泥、细骨料的海砂、粗骨料的海砾以及外加剂等各种材料带进混凝土的氯离子。
当氯离子含量在钢筋周围达到某一临界值时,钢筋的钝化膜开始破裂,丧失对钢筋的保护作用,从而引起钢筋锈蚀因此,对不接触氯盐的淡水环境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氯离子含量应小于引起钢筋腐蚀的临界值;对于处于海水环境中的钢筋混凝土,由于海水中的氯离子还会不断渗入到钢筋周围,因此,对海水环境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氯离子含量应尽可能的少;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由于预应力筋对氯盐腐蚀非常敏感,易发生应力腐蚀,因此,更应严格限制;至于素混凝土,虽然不存在钢筋腐蚀问题,但氯盐掺量过大(按无水氯化钙计,超过水泥重量2%时),混凝土拌合物易产生速凝,此外,氯盐的存在还会促进碱集料反应因此,为保证混凝土的耐久性,应根据混凝土种类,环境条件等对混凝土拌合物中氯化物总量加以限制 关于引起钢筋腐蚀的氯离子临界值,目前看法尚不一致,大约在占水泥重量的0.35%~1%范围内《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对预应力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分别规定“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盐含量(以氯离子占水泥重量计),不得超过0.06%和0.1%国外一些主要规范规定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子允许的最高限值如下: 一、日本土木学会编《混凝土标准规范》(1986)规定: 1.对于一般钢筋混凝土和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混凝土中的氯离子总量定为0.60kg/m3以下; 2.对于耐久性要求特别高的钢筋混凝土和后张预应力混凝土,在可能发生盐害和电腐蚀的场合里以及采用先张预应力混凝土的场合里,混凝土中氯离子总量定为0.30kg/m3以下; 另外日本《预拌混凝土规范》(JISA5308)(1986)规定:“混凝土的氯化物含量,在卸货地点,氯离子必须在0.30kg/m3以下。
但是,在得到购货者认可时,可在0.60kg/m3以下 二、《FIP海工混凝土结构的设计与施工建议》(1986),规定见条文说明表/1,该建议考虑了气候条件的影响 三、美国《固定式离岸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指南》(ACI357/1984)规定:混凝土拌合物中可溶性氯离子总含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0.10%(对钢筋混凝土)和0.06%(对预应力混凝土)美国《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规范》(ACI318/1989)规定,见条文说明表/2 四、英国《离岸固定建筑物实施规范》(BS6235/1982)和《混凝土结构应用》(BS8110/1985)对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子限值的规定见条文说明表/3 本标准规定的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子的最高限值,主要是参考上述国内外标准制订的 使用质量低劣、密实性差的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往往不能保证规定的保护层厚度和质量,外界腐蚀介质(如海水中的氯离子)极易经此渗透到钢筋周围引起钢筋腐蚀因此,为了保证构件的耐久性,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宜采用水灰比不大于0.40的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制作;为保证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值,垫块尺寸不允许负偏差,正偏差不得大于5mm。
有活性的骨料,有可能与来自水泥或其他来源的碱(Na2O和K2O)发生反应,反应产物会使混凝土膨胀引起混凝土开裂和破裂,通常,发生这种反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混凝土湿度高; 2.水泥的含碱高或有碱的其它来源; 3.骨料中含有易与碱发生反应的物质,如活性SiO2等 当所用骨料经检验具有活性时,通常采用的低碱水泥或限制混凝土中的碱总含量来防止发生碱——骨料反应,但对海工结构来说,混凝土经常处于饱水或干湿交替状态,有利于反应物产生较大的膨胀,即使采取措施限制水泥中的含碱量小于0.6%(以Na2O当量计),但海水可不断提供新的碱来源,很难保证不会发生碱——骨料反应因此,为保证海工结构的耐久性,故应严禁使用有可能产生碱——骨料反应的骨料对于河港工程,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总含碱量限值是综合国际上近年成果规定的4.1 组成材料的质量控制 水运工程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的规定。
注:普通硅酸盐水泥及硅酸盐水泥在熟料中铝酸三钙含量宜在6%~12%范围内 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不受冻地区海水环境的浪溅区混凝土宜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特别是矿渣含量大的矿渣硅酸盐水泥 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时,宜同时掺加适量减水剂或高效减水剂 立窑水泥在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下,可用于不受冻地区的素混凝土和Ⅲ级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工程;当有充分论证时,方可用于不受冻地区处于海水环境中的钢筋混凝土和受冻地区的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使用中均应加强质量检验 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在各种环境中的水运工程均不得使用 与其它侵蚀性环境水接触的混凝土所用水泥应按有关规定选用 淡水环境混凝土,不得不采用碱活性骨料时,宜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低钙(CaO含量小于10%)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当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其含碱(Na2O+0.658K2O)量应不大于0.6% 对于Ⅰ级和Ⅱ级建筑物,水泥标号不得低于425号;对于Ⅲ级建筑物,不得低于325号。
水泥进厂(场)时,应附有水泥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包重、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其质量进行复验 水泥应按品种、标号、批次分别运输、装卸、存放,不得混杂,并应严防受潮如因贮存不当引起质量有明显改变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在使用前对其质量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的结果使用 混凝土所用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规定 细骨料不宜采用海砂,不得不采用海砂时,海砂带入浪溅区或水位变动区混凝土的氯离子的量,对于钢筋混凝土,不宜大于水泥重量的0.07%;对于预应力混凝土,不宜大于0.03%当超过限值时,应通过淋洗,使其降低到小于此限值;如淋洗确有困难,可在拌制的钢筋混凝土中掺入水泥重量0.6%~1%的亚硝酸钠或其它经论证的缓蚀剂若拌和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大于200mg/L,外加剂的氯离子含量不大于水泥重量的0.02%,则细骨料的氯离子含量允许适当提高,但应满足本标准第3.3.19条的规定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大于80mm; (2)不大于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 (3)不大于钢筋(包括预应力筋)最小净距的3/4; (4)对于海水港,在浪溅区不大于保护层厚度的2/3,当保护层厚度为50mm时,不大于4/5;在水位变动区及大气区不大于保护层厚度的4/5。
对所用骨料的活性有怀疑时,应按有关规范检验其活性 骨料质量的复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来自采集场(生产厂)的骨料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根据需要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及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 .2 对无质量证明书或其它来源的骨料,应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及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必要时还应检验其它质量指标 .3 对海砂,还应按批检验其氯离子含量 .4 对已检验合格并堆放于厂(场)内或搅拌楼料仓内的骨料,可根据情况对其颗粒级配、含泥量和针、片状颗粒含量进行复验 骨料质量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指标时,应采取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时,方可使用 骨料运输与贮存时,不得混入影响混凝土质量的有害杂物,宜按不同品种、粒级分级堆放,堆放场地宜铺筑混凝土,地面应平整、排水畅通 混凝土掺用的外加剂必须是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生产的产品,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采用的外加剂氯离子含量不宜大于0.02% 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的规定。
当所用骨料具有活性时,应检验混凝土外加剂的碱含量,并应限制采用碱含量高的外加剂,以确保混凝土拌合物含碱量符合本标准第3.3.22条的规定 不同品种外加剂应分别贮存,做好标记,并不得混入杂物或受潮 拌和用水宜采用城市供水系统的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规定海水环境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的拌和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宜大于200mg/L,不得采用海水 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中,宜适当掺加优质掺合料掺合料包括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硅灰等掺合料的品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20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的要求,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水运工程混凝土掺用的粉煤灰,必须是质量稳定、附有品质检验证明的商品,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混凝土应采用Ⅰ级粉煤灰 .2 钢筋混凝土和C30及C30以上的素混凝土应采用I级、II级粉煤灰,海水环境浪溅区的钢筋混凝土应采用需水量比不大于100%的Ⅰ级、Ⅱ级粉煤灰 4.1.25.3 C30以下的素混凝土可采用Ⅲ级粉煤灰。
.4 经论证后,Ⅰ级和Ⅱ级粉煤灰方可应用于严重受冻及受冻地区的水位变动区及浪溅区 .5 经混凝土强度与耐久性试验论证后,方可采用比本标准第4.1.25.1款、第4.1.25.2款规定低一级的粉煤灰 粉煤灰在水运工程混凝土中,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以重量百分率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用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大于25% .2 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大于15% .3 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大于10% .4 经试验充分论证时可不受以上限制 掺粉煤灰的混凝土应同时掺加适量减水剂,减水剂的适应性及掺量应由试验确定 粉煤灰混凝土有抗冻要求时,应保证混凝土含气量符合本标准第3.3.11条的规定 粉煤灰混凝土的施工要求、检验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的有关规定 粉煤灰应按品种、等级分别运输、贮存,不得混入杂物 条文说明 本标准未推荐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此外,将水泥熟料中的铝酸三钙含量限值放宽到6%~12%范围内,主要依据:国内外长期研究与海水港混凝土工程的大量调查表明:既使硅酸盐水泥熟料的铝酸三钙计算含量高达9%~17%,低渗透性混凝土(如水灰比为0.53,水泥用量为350kg/m3),不会产生硫酸盐型化学腐蚀破坏,不影响海工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
由于海水含有大量氯离子,水泥的铝酸三钙水化物可与渗入混凝土的氯离子结合,反而推迟了钢筋周围水泥石孔隙液的氯离子浓度达到活化钢筋的临界浓度所需的时间,因此,目前国外普遍认为硅酸盐水泥熟料的铝酸三钙含量的适当增大,对保护钢筋来说,反而是有利的;另外,我国目前能供应抗硫酸盐型硅酸盐水泥(其熟料的铝酸三钙计算含量小于5%)的厂家较少,按原港工混凝土技术规范推荐海工混凝土采用此种水泥,势必使水泥运距和运费增加,工地水泥贮存时间和受潮的概率增加;根据以往的成功经验,配制适用于我国受冻地区海水港高抗冻性混凝土,其关键是混凝土掺有足够的引气剂,而不是单靠降低水泥熟料的铝酸三钙含量近年,采用熟料的铝酸三钙含量高的硅酸盐水泥也能配制成高抗冻性混凝土因此,对于受冻地区水位变动部位的海水环境混凝土,没有强调必须优先采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对于不受冻地区的浪溅区和水位变动区的海水环境混凝土,根据现行国际标准(如《FIP海工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建议》)(1986年第四次修订版的附录:混凝土耐久性的第3.1节),将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熟料中的铝酸三钙计算含量放宽到6%~12%范围内 大掺量(大于胶凝材料总量的60%)的矿渣硅酸盐水泥,根据国外长期研究与大量海工钢筋混凝土工程实践表明:低水灰比、富配合的这种混凝土具有极为优异的抗氯离子扩散性能和极为优异的对钢筋的长期防腐蚀性能。
我国的对比试验也证实了掺矿渣70%的大掺量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抗氯离子渗透能力比硅酸盐水泥高27倍近年来,世界上钢筋腐蚀破坏最严重的中东海湾地区海工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重要工程结构的耐久性设计,甚至采用这种水泥作为保证其长期使用寿命的关键性措施之一,与高效减水剂、低水灰比、厚保护层和充分潮湿养护并列加以推荐 研究表明,同时掺适量高效减水剂,会大大增益减水效应,显著降低水灰比,使7天强度也不低于基准混凝土 根据各国长期研究成果,高钙高碱粉煤灰抑制碱-骨料反应效果不好,掺量少时甚至会增加碱-骨料反应的膨胀破坏作用国内外研究表明,当水泥的含碱量不大于0.6%时,一般不会发生有害的膨胀反应,因此,当不得不用碱活性骨料时,必须限制水泥中的碱含量 对所用集料的碱活性有怀疑时,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试验规范》(SD105)取样检验其碱活性也可采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颁布的推荐性快速检验标准 近十年来,广泛发展的早强剂与防冻剂均含大量碱,因此应检验外加剂的含碱量 ~4.1.29 国内外大量实验和工程实践表明:掺加适量优质粉煤灰,取代部分水泥和部分细骨料,在保证混凝土强度等级与稠度要求的前提下,在充分潮湿养护(不少于14d)条件下,不仅可以节能、节约水泥、降低工程造价,改善混凝土施工和易性、可泵性,提高后期强度,消除混凝土泌水、离析带来的混凝土质量问题,而且可以显著提高抵抗氯离子扩散性的能力、抗碳化能力和不透水性、抗碱/骨料反应能力、抗硫酸盐性、增强对钢筋的防护性能、以及降低温度应力等。
我国近来在工程实践中已取得一定的经验与经济技术效益(见条文说明表4.1.24),今后应在水运工程中推广使用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和《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总结了国内外正反面的大量工程实践经验,参照现行国际标准,对粉煤灰品质分级、各级粉煤灰适用范围及其掺量的适当范围以及施工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条根据这些标准,结合水运工程特点和要求,作出了必要的具体规定:海工钢筋混凝土的浪溅区,目前广泛存在严重的钢筋腐蚀破坏问题,为保证掺粉煤灰的混凝土能显著提高其耐久性,本条规定应采用需水量比不少于100%的Ⅰ级或Ⅱ级的商品粉煤灰试验表明对于抗冻等级不高于D300的混凝土,只要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合乎要求,掺入占水泥重量30%以下的粉煤灰,并不降低其抗冻性,只是引气剂掺量有所增加,鉴于目前严重受冻地区和受冻地区港口工程尚缺乏实践经验,因此,本条规定:经论证后该地区受冻部位的混凝土方可掺加粉煤灰粉煤灰在混凝土中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是根据近年港口工程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并参考现行国家标准(GBJ146)的表,就预应力混凝土所规定的最大限量而制定。
4.2 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与控制 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应使混凝土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耐久性指标以及稠度等质量指标,并做到经济合理 普通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规定,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 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fcu,o=fcu,k+1.645σ () 式中 fcu,o——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N/mm2); fcu,k——设计所要求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σ——工地实际统计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N/mm2) 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计算式中σ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如有近期混凝土强度的统计资料时,σ按下式确定: 式中 fcu,i——第i组混凝土试件强度值(N/mm2); μfcu——n组混凝土试件强度的平均值(N/mm2); n——统计批内相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试件组数,n≥25 .2 施工单位如没有近期混凝土强度统计资料时,σ按表4.2.4选取开工后应尽快积累统计资料,对σ值进行修正。
按早期推定的混凝土强度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强度推定式应有足够的精度和较好的适用性 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根据输送管道的管径、输送的垂直距离、水平距离、弯头设置及泵送设备的技术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 泵送混凝土配合比除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不大于1∶3;卵石不宜大于1∶2.5,砂子宜采用中砂,通过0.315mm筛孔的砂不宜少于15% .2 水泥用量不少于300kg/m3 .3 砂率控制在38%~45% .4 混凝土的坍落度应考虑泵送高度、水平距离及气候因素,在80~180mm范围内 .5 混凝土内掺加适量泵送剂或碱水剂 .6 混凝土内掺加适量粉煤灰 粉煤灰混凝土的稠度、设计强度等级、强度保证率、标准差及离差系数等指标应与基准混凝土相同 混凝土中掺用粉煤灰时,可采用等量取代法、超量取代法和外加法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绝对体积法计算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1.26条的规定有耐久性要求的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超量取代法,超量系数可按表4.2.9选用 条文说明 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是施工所追求的目标强度。
为满足强度标准值保证率95%的要求,因此应加1.645σ该σ是反映施工工地实际管理水平的强度标准差,应根据本工地前期大样本(n≥25)资料统计而得 港工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的平均水平(σ0)表,是在近15年港口工程2万多组实测资料统计的基础上确定的当工地没有前期统计资料时,在开工初期可按σ选取开工后应尽快积累实测资料进行统计,及时修正σ值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的方法可参照《港口工程混凝土试验方法》(JTJ225)或《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83)中促凝压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必须按具体情况建立有足够精度的适用性强的强度推定式,在使用过程中还应经常校核或修正,以保证推定式的精度 本条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及《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水运工程的特点而制定的 为了使混凝土泵送顺利,对石子的最大粒径及砂子的细颗粒含量应有一定要求,特别是砂中通过0.315mm筛孔的这部分细颗粒含量,若该含量过低,输送管容易阻塞,造成泵送不良,《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的规定该部分的细颗粒含量应不少于15%。
若施工中确实无法满足此要求,则应采取措施,如掺入优质粉煤灰或细石粉,使混凝土有足够的细粉量,满足泵送要求 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掺粉煤灰的混凝土质量不低于基准混凝土 粉煤灰超量取代水泥,并同时掺入减水剂,可显著增加混凝土保护层的密实性,对于以碳化为主要腐蚀方式的淡水环境和以氯离子活化为主要腐蚀方式的海水环境均应采用此法,以提高混凝土保护层密实性 表中粉煤灰的超量系数是引自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5.1 称 量 原材料配料时,应按配料单进行称量,不得任意改动 进行混凝土原材料称量时,其偏差不得超过表5.1.2中的规定 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称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原材料称量示值每一工作班检查次数应符合表5.1.4中的规定 施工过程中应检测骨料含水率,每一工作班至少测定2次当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测定次数,依据测定结果及时调整用水量和骨料用量 条文说明 为防止混凝土在搅拌过程中,因称量出现偏差,引起混凝土质量失控,应进行称量示值检查 砂、石含水率是影响混凝土水灰比的重要因素之一,应根据含水率的变化及时调整用水量、砂、石用量,以减小混凝土质量的波动。
5.2 搅 拌 混凝土拌合物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中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搅拌时,连续搅拌的最短时间应按设备说明书及试验确定,或按表5.2.2中的规定选用冷天施工搅拌时间应比高温时延长50%,掺粉煤灰时搅拌时间应延长60s,掺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延长30~60s,混凝土搅拌时间,每一工作班至少检查2次 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按下列要求检测拌合物的质量指标 .1 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和含气量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对坍落度至少检查2次,含气量至少检查1次 .2 在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场),当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起至浇筑入模的时间不超过15min时,可仅在搅拌地点检测 .3 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和含气量检测结果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3.1.5条和第3.3.12条的规定 .4 必要时,应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其它质量指标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搅拌工序控制的目标,即要求混凝土拌合物各项质量指标达到本标准中有关规定 本条规定了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和每一工作班检查次数,是为了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 本条规定是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中的重要内容,规定了每个工作班对混凝土拌合物检测的项目、次数及指标的控制范围,必要时,根据工程性质、产品类型,应检测拌合物的其它质量指标(水灰比、水泥含量、坍落度损失等)。
5.3 运 输 混凝土拌合物运送到浇筑地点时,应不离析、不分层,并应保证施工所要求的稠度 混凝土拌合物运送到浇筑地点如出现离析、分层或稠度不足等现象时,应对混凝土拌合物进行二次搅拌二次搅拌时,不得任意加水,必要时,可同时加入水和水泥,保持其水灰比不变 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5.3.3的规定 采用皮带运输机运送混凝土拌合物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中的有关规定 商品混凝土的运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商品混凝土》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采用泵送混凝土时,供应的混凝土量应能保证混凝土泵的连续工作如因故间歇,间歇时间不应超过45min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是运输工序控制的目标 本条是对混凝土运输过程的基本要求,混凝土应以最短的时间从搅拌地点运抵浇筑地点,时间过长,特别是在气温较高的情况下,混凝土拌合物将失去流动性,难于操作条文中的具体规定引自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当采用皮带运输机运送混凝土时,为了防止混凝土在运送过程中泌水、离析,应对皮带机的倾斜角度、运转速度、下料方式及混凝土的配合比严格进行控制和选用。
当采用泵送混凝土时,连续工作可以减少堵泵、堵管现象为防止空气进入泵塞内产生堵泵,其受料斗必须有足够的混凝土量泵送间歇过长,会引起输送管内混凝土内部组分发生变化,如产生离析、泌水、气泡消失等影响可泵性甚至产生堵管堵泵的现象,经验证明,其间歇时间不应超过45min5.4 浇筑前的检查 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等的尺寸、规格、数量和位置,其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规定,并应检查模板支撑的稳定性、接缝的密合情况、脱模剂涂刷情况,并清除模内杂物、积水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尺寸允许偏差为浪溅区+10-0mm、其它部位+10-5mm混凝土浇筑前还应检查钢筋、垫块的位置和数量,并应绑扎牢固绑扎垫块的铁丝头不得伸入保护层内 钢筋表面不得有锈屑、油污、水泥浆、盐渍或其它可能影响耐久性及握裹力的有害物质 条文说明 钢筋垫块数量、位置及绑扎的牢固程度直接影响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特规定要进行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对钢筋的防腐蚀极为重要,在本标准第3.3.5条中特规定最小保护层厚度,为了保证钢筋有足够的保护层,对易发生钢锈的浪溅区从严要求,只允许有正偏差,而对其它部位则允许偏差数为-5~10mm。
锈屑、油污、水泥浆、盐渍对钢筋握裹力影响较大,因此必须清除5.5 浇 筑 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应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不应出现露筋、空洞、冷缝、夹渣、松顶等现象 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如发现原材料、稠度不符合规定,或有分层离析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再继续浇筑 浇筑混凝土时,应随时检查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预留孔和垫块的固定情况,当发现有变形、位移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凝结前进行修整 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超过2m时,应采用串筒、斜槽、溜管或振动溜管浇筑混凝土 混凝土应振捣成型,根据施工对象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质选择适当的振捣器,并确定振捣时间 浇筑混凝土的分层厚度应符合表5.5.6中的规定 混凝土拌合物运至浇筑地点的温度,最高不宜超过35℃;最低不宜低于5℃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分层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 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其允许间歇时间应根据混凝土硬化速度和振捣能力经试验确定,或按表5.5.8的规定执行 混凝土在浇筑及静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裂缝。
由于混凝土的沉降及塑性干缩产生的表面裂缝,应及时予以修整 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同时制作吊运、张拉、放松、加荷和强度合格评定用的立方体强度试件必要时还应制作抗冻、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