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4撤回为能够并便于完全、及时地撤回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终产品:a)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有权启动撤回的人员和负责执行撤回的人员;b) 组织应建立、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以便:1) 通知相关方(如:立法和监管部门、顾客和(或)消费者),2) 处置撤回产品及库存中受影响的产品,3) 安排采取措施的顺序撤回的产品在被销毁、改变预期用途、确定按原有(或其他)预期用途使用是安全 的、或为确保安全重新加工之前,应被封存或在监督下予以保留撤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应予以记录,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作为管理评审(见5. 8.2)的输入组织应通过应用适宜技术验证并记录撤回方案的有效性(如模拟撤回或实际撤回)注:撤回包括召回英文版为:NOTE The term “withdrawal" includes recall.withdrawa:收回,撤退,退回recall:召回师耘:按照我的理解召回:是国家强制行为•是国家执法过程中,发现缺陷产品,强制企业必须对这类产品进行回收而撤回:包括主动回收,和国家强制回收•如因为法律法规变更,造成原来合格产品变成不合格产品这样 的回收,或企业自身原因等等进行回收…但是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似乎召回的概念不做这样的解释: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 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这个概念是包括 王动和被动召回的.不过,湖南省卫生厅的一个讲座,对这两个概念又有不同的解释: 食品召回(Food Recall )具有四层意思:食品生产企业或公司为预防或防止受污染的食品、劣质食品或贴错标签食品对消费者造成潜在的不利 影响或危害所采取的矫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 )o食品召回是食品企业或公司的自愿行为(voluntary action)食品召回决定由食品企业或公司管理层(company management)做出如果食品企业不自愿召回不安全的食品(unsafe food),政府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食品企业或公司召回; 如食品企业或公司拒绝执行,政府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收回(withdrawal),即从销售点撤回食品,适用于:(1)产品存在质量缺陷(quality defect)、 份量不足、标识错误等;(2)为进一步调査而采取的预控措(a precau tion)>召回(Recall),一旦确定某食品可能对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带来危险(a risk)就立即召回 (recall),它指从生产到消费者等所有环节消除(remove)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安全危害的食 品。